公告编号:2023-035证券代码:870976 证券简称:视声智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暨停牌进展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2022年12月22日,公司在开源证券 的辅导下,已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的辅导验收。
一、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情况
(一)申请获受理
2022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报材料。
2022 年 12 月 29 日,公司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编号:
GF2022120016),正式受理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请,公司招股说明书等文件已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链接(http://www.bse.cn/audit/project_news_detail.html?id=360)。
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12月29日停牌。
(二)收到反馈意见或审核问询及回复
问题包括:主要产品及商业模式披露不够清晰、公司内控体系是否健全、财务会计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募投项目合理性及可行性等。具体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
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3/2023-01-19/1674127812_842023.pdf。2023年3月28日,公司与保荐机构提交的《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已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具体查阅地址: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3/2023-03-28/1679988962_865277.pdf。2023年5月11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具体查阅地址: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3/2023-05-11/1683797169_771027.pdf
(三)中止审核
公司招股说明书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截止日为2022年6月30日,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2023年2月17日公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北证公告〔2023〕10号)第四十三条规定:“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六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发行人可以申请适当延长,延长至多不超过三个月。财务报表应当以年度末、半年度末或者季度末为截止日”,公司财务报表有效期至2023年3月31日。鉴于公司财务数据的有效期即将到期,2022年年度财务数据更新工作尚在准备过程中,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第五十条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向北京证券交易所申请中止审核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公司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将尽快向北交所申请恢复审核。
(四)恢复审核
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恢复发行上市审核。
二、风险提示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证券交易所《受理通知书》(编号:GF2022120016)
(二)《关于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三)《关于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四)《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中止审核的申请》
(五)《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恢复审核的申请》
(六)《关于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第二轮审核问询函》
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