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或“公司”)五届二次监事会会议于2005年4月28日下午16:30在上海新锦江大酒店34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4名,监事王震先生因公务委托监事长董文权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长董文权先生主持,并经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公司2005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公司200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公司2004年度财务决算和2005年度财务预算》;
五、《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关于计提、转回及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七、《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原章程12章23节212条,补充修订后为12章23节215条。
八、《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9章72条,补充修订后为6章8节94条。
九、《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原监事会议事规则5章18条,补充修订后为5章5节29条。
十、《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十一、《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十二、《关于修订公司财务制度等五项工作制度的议案》;
上述审议事项之(一)、(二)、(四)、(五)、(七)、(八)、(九)尚需提交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