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3〕第131号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我部在对你公司2022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报告期内,你公司IP衍生品运营业务实现营业收入6,094.00万元,较2021年下降52.55%。2021年该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2,842.68万元,较2020年增长162.16%。公司称报告期IP衍生品业务下滑主要原因一是线下销售受影响较大,二是公司主动调整产品结构,导致整体产品销售的规模和品类受到限制。
(1)请你公司分别列示2020至2022年公司IP衍生品运营业务线上与线下收入情况,并进一步列示各报告期线下不同平台与渠道(包括自建销售渠道微信小程序、互联网电商平台、抖音平台等)实现的交易额与营业收入,如较上年同期发生较大比例变动,请进一步结合销售产品规模和品类等
解释变动原因与合理性。
(2)请你公司结合问题(1)及行业变动、同行业上市公司业绩情况等说明IP衍生品业务在经历前期快速增长后在报告期出现大幅下滑的原因与合理性。
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说明针对IP衍生品业务收入真实性所执行的审计程序及所获审计证据的充分性。
2.报告期内,你公司各类产品销售收入出现不同程度下滑,仅振镜系列产品、3D及其他产品收入较2021年出现较大幅度增长,其中振镜系列产品报告期实现收入3,018.56万元,较2021年增长49.82%;3D及其他产品报告期实现收入3,493.73万元,较2021年增长38.84%。请你公司结合前述两类产品市场价格趋势、下游需求变化、客户结构变化等说明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3.财务报表附注中“固定资产”科目附注显示,因2022年度IP衍生品销售业绩不佳,公司为控制成本费用,对运营情况较差的智能零售终端机进行回撤,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退回在库的闲置智能零售终端机共计822台,公司已于期末聘请外部资产评估机构对固定资产-智能零售终端机的可回收价值进行评估,并根据资产评估结果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报告期内,固定资产中机器设备减值准备金额增加1,985.21万元。
(1)年报第三节第四点“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部分显示本报告期智能零售终端系列设备转为自用固定资产1503台,故库存量较上年下降。请你公司说明
前述内容与固定资产附注中智能零售终端机回撤数量存在差异的原因与合理性,相关内容是否存在错误。
(2)请你公司说明智能零售终端回撤后未在存货科目核算而转入固定资产科目的原因,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说明可回收价值的具体计算过程及减值计提的充分性与合规性。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报告期末,你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为1,777.44万元,较期初下降36.05%,主要原因为可抵扣亏损金额较期初下降7,818.30万元。请你公司说明可抵扣亏损确认的标准,本期确认的可抵扣亏损下降的原因,并结合可抵扣亏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应主体的经营情况、未来经营预期等,说明未来期间能否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亏损,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是否合理。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5.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投资收益4,467.54万元,其中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金额为4,424.88万元,对净利润影响较大。主要为武汉高投金运激光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高投基金”)投资的德龙激光项目于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本期末确认了较大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所致。年报显示你公司直接及间接合计对高投金运持股52.20%。请你公司结合高投金运的业务运营模式及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说明上市公司对其业务运作是否具有控制及未将其纳入会计报表合并范围的合理性。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6.报告期内,你公司激光设备制造业务收入为16,704.80万元,较2021年度下降12.79%。该业务营业成本中人工和制造费用金额为1,050.95万元,较2021年增长
61.62%。请你公司说明激光设备制造业务营业成本中人工和制造费用变动与收入变动存在较大偏离的原因与合理性。
7.报告期末,你公司存货中库存商品账面余额为4,768.30万元,较2021年下降36.7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为65.41%,较2021年末提高39.09个百分点。半成品账面余额为1,308.54万元,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为80.07%。
(1)请你公司说明存货中库存商品的种类,并按照类别列示其账面价值、市场/合同价格、库龄,结合公司存货周转情况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大幅提高的原因与合理性,前期库存商品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2)请你公司结合半成品构成情况说明其跌价准备计提比例较高的合理性。
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说明针对存货的真实性、准确性以及跌价准备计提的及时性、充分性实施的审计程序及覆盖率、程序有效性和审计结论。
8.年报显示,公司于2019年1月18日与关联方武汉金运云智能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运云”)签订《合作建房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在金运云拥有的位于黄陂区横店街川龙大道以西、后湖北路以北的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合作建房。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建设、购买房屋附属设施的费用金额为
3,331.08万元。请你公司说明合作建房项目目前的项目进展与建设计划,并说明该项目会计处理情况。请会计师对该项目会计处理的合规性发表明确意见。
9.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3,368.37万元,其中期末余额前五名的欠款方应收账款余额占比为
52.41%。请你公司补充报备期末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客户名称,说明客户明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内容、账龄结构、期后回款及是否与上市公司或大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或任何形式的业务和资金往来。
10.报告期末,你公司其他应收款中往来款金额为1,653.55万元,较期初增长57.41%。请你公司说明上述往来款的具体情况,包括形成的时间、背景、交易对象名称、还款安排与履约情况、交易对象与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董监高人员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公司采取的催款措施、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或财务资助情形,并说明以前期间计提坏账准备的充分性与本期计提坏账准备的合理性。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5月1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湖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