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票简称:安旭生物股票代码:688075
2023年5月22日
目 录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须知 ...... 3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 5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7
议案一: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
议案二: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6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21议案五: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27议案六: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8
议案七: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29
议案八:关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30议案九: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错误!未定义书签。议案十: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34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现场出席会议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或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等身份证明文件,前述登记文件需提供复印件一份,经验证合格后领取股东大会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在此之后进入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但仍可通过网络投票进行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本次会议审议议案均为普通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行承担。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召开形式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22日14点00分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50号4幢5楼大会议室
三、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22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四、现场会议议程
(一) 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登记
(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介绍现场出席人员到会情况
(三) 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 推举计票、监票人员
(五) 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序号 | 议 案 |
1 | 《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 | 《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 |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4 |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
6 |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7 |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8 | 《关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9 |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
10 |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注: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此次股东大会上就2022年工作情况作出述职报告。
(六)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 休会,汇总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九) 复会,宣布会议现场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十) 见证律师出具股东大会见证意见
(十一) 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二) 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议案一:
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赋予的职责,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科学决策,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2022年度公司经营情况以及董事会工作情况,董事会编制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时,独立董事周娟英、马卫民、章国标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该报告对2022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进行了总结,并对2023年度的工作作出了建议。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以及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旭生物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2日
附件一: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的权益,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不断规范公司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事业的发展。按照公司既定发展战略,努力推进各项工作,使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在公司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的努力配合下,公司按照2022年度战略发展目标,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公司各项经营指标顺利达成,各项经营建设工作稳中推进,企业发展形势稳中向好。现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如下,请各位董事予以审议。
一、2022年度经营情况回顾
2022年,对公司发展来说是具有重大而深远意义的一年。公司始终坚持以“为人类健康提供卓越的产品及服务”为使命,致力于体外诊断试剂及生物原材料的开发, 以“成为 POCT 行业领导者”为企业发展目标。
报告期内,在公司管理层的领导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紧密围绕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和年初制定的各项经营计划,积极应对国内外经济、贸易、政治、行业环境的变化,持续深化技术平台建设,加强研发创新,布局产业链建设,提高生物原料自供率,以“客户为中心”扩大公司产品在国内和国际市场的份额,实现公司业绩快速增长。
通过高效推进上述各项工作,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16,588.4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87.9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4,467.3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12.2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98,353.8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10.42%。截至2022年末,公司总资产达694,168.22万元,较上年末同比增长111.61%;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542,193.60万元,较上年末同比增长108.02%。
二、2022年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12次董事会,均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共审议了45项有关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 召开届次 | 议案内容 | 表决情况 |
2022年1月12日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2、《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通过 |
2022年1月17日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1、《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2、《关于制定<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3、《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议案》。 | 通过 |
2022年4月26日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1、《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8、《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0、《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2、《关于<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3、《关于选举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14、《关于增加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额度的议案》; 15、《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通过 |
2022年5月5日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 通过 |
2022年6月2日 | 第一届董事 | 《关于公司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 | 通过 |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
2022年8月9日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1、《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4、《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通过 |
2022年8月25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1、《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关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4、《关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5、《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6、《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7、《关于聘任凌世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8、《关于聘任姜学英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9、《关于聘任董文坤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0、《关于聘任魏文涛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1、《关于聘任吴娅鸿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的议案》。 | 通过 |
2022年8月26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1、《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2022年9月26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通过 |
2022年10月26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2022年11月11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1、《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 通过 |
2022年12月26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1、《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2、《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 通过 |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全部为现场方式召开,共审议
了15项有关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股东大会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 召开届次 | 议案内容 | 表决情况 |
2022年1月28日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2、《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 通过 |
2022年5月18日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 1、《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6、《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增加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额度的议案》。 | 通过 |
2022年8月25日 |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凌世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选举姜学英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3《选举董文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4《选举黄银钱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选举章国标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选举周娟英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3《选举马卫民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4.01《选举洪育焰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02《选举周拉拉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通过 |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依据各自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范围运作,并就专业性
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召开时间 | 召开届次 | 议案内容 | 表决情况 |
2022年1月11日 | 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 通过 |
2022年6月1日 | 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 《关于公司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 | 通过 |
2022年10月26日 | 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业务管理细则》 | 通过 |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召开时间 | 召开届次 | 议案内容 | 表决情况 |
2022年4月25日 |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 1、《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7、《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通过 |
2022年5月4日 |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 通过 |
2022年8月26日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1、《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2022年10月26日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召开时间 | 召开届次 | 议案内容 | 表决情况 |
2022年4月25 | 第一届董事会提名 | 《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 通过 |
日 | 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候选人资格审核》 | |
2022年8月8日 | 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1、《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核》; 2、《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核》 | 通过 |
2022年8月25日 | 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1、《关于凌世生为公司总经理候选人的资格审核》; 2、《关于姜学英为公司副总经理候选人的资格审核》; 3、《关于董文坤为公司副总经理候选人的资格审核》; 4、《关于魏文涛为公司副总经理候选人的资格审核》; 5、《关于吴娅鸿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候选人的资格审核》。 | 通过 |
2022年12月26日 | 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关于康敏为公司财务总监候选人的资格审核》 | 通过 |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开时间 | 召开届次 | 议案内容 | 表决情况 |
2022年4月25日 | 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通过 |
(四)董事会履职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能深入讨论,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做出决策时充分考虑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切实增强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五)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职,积极参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认真审阅相关议案资料并独立做出判断,针对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积极对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公司年度审计与年报编制工作、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及重大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并提出建设性意见,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六)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临时公告披露工作,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能客观地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证了所披露信息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用性。
(七)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公司举办了上市路演,回复投资者各类问题,保障了各类投资者知情权,并较好传递了公司发展逻辑及亮点。报告期内,通过与监管机构、股东、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公司加强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促进了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为公司树立健康、规范、透明的公众形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2023年董事会工作计划
(一)稳步推进年度经营目标的达成
2023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公司将继续深耕POCT行业,积极布局前沿技术的研发,加快创新产品的研发和推出,持续优化生产工艺,提高生物原料自供率,丰富产品线,扩大公司产品在国内和国际市场份额,使公司向产品多样化、营销网络全球化持续发展,提升管理团队建设,增强企业核心竞争能力,不断提升和增强盈利能力。实现“为人类健康提供卓越的产品及服务”的企业使命。
(二)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2023 年,公司董事会继续严格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司规章制度,继续认真做好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体系、全力配合监管部门开展工作、认真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等日常工作。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进行科学合理决策,对经营管理层工作进行有效及时的检查与督导。
公司独立董事也将发挥自身监督职能,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作用,加强研究公司发展战略,保障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在内部控制建设方面,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加强内控管理制度落实,促进和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增强企业的风险防范能力,切实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2023年董事会主要工作
2023 年,公司董事会将充分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确保董事会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进一步发挥战略引领作用,完善董事会决策机制,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前瞻性。从战略高度把控全局,带领公司管理层全面推进战略部署,深耕主业谋创新,立足市场,夯实业务基础,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通过不断提高盈利能力,以良好的业绩和长期投资价值来回馈投资者。
特此报告。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2日
议案二:
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公司监事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开展各项管理工作。
监事会编制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二《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2日
附件二: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公司全体监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对公司依法运作的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 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请予以审议。
一、2022年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10次监事会,均以现场方式召开,共审议了21项有关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 召开届次 | 议案内容 | 表决情况 |
2022年1月12日 |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 通过 |
2022年1月17日 |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1、《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2、《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议案》。 | 通过 |
2022年4月26日 |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1、《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7、《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通过 |
9、《关于增加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额度的议案》。 | |||
2022年5月5日 |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 通过 |
2022年8月8日 |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1、《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通过 |
2022年8月25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1、《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通过 |
2022年8月26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1、《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2022年9月26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 1、《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通过 |
2022年10月26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1、《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2022年11月11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1、《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 通过 |
(二)监事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监事会全体监事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均出席了监事会全部会议。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名称 | 应出席人数 | 亲自出席人数 | 委托出席人数 | 缺席人数 |
1 |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3 | 3 | / | / |
2 |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3 | 3 | / | / |
3 |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3 | 3 | / | / |
4 |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3 | 3 | / | / |
5 |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3 | 3 | / | / |
6 |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3 | 3 | / | / |
7 |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3 | 3 | / | / |
8 |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 3 | 3 | / | / |
9 |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3 | 3 | / | / |
10 |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3 | 3 | / | / |
2022年度,监事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并出席股东大会,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依法监督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会议召开程序。
二、监事会对2022年公司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为保证公司科学决策、规范运作,公司监事会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监督执行,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对公司的监督: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切实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依法监督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重大事项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依法、合规地履行了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能够及时、落实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各项决议,积极履行经营管理职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二)检查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情况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各报告期的财务情况进行了审阅和监督,对各定期报告出具了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各报告期的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行为,并及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行为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等情形。
(四)监事会对 2022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违规行为。
(五)监事会对对外担保事项的核查
经核查,公司2022年度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三、2023年监事会主要工作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持续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积极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及治理结构的持续完善,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发展。
特此报告。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22日
议案三: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参见公司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旭生物2022年年度报告》《安旭生物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2日
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
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报告内容如下:
一、2022年度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财务审计工作已经完成,并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会计师的审计意见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安旭生物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2022年度总体经营概况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16,588.4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87.9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4,467.3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12.2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98,353.8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10.42%。截至2022年末,公司总资产达694,168.22万元,较上年末同比增长111.61%;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542,193.60万元,较上年末同比增长108.02%。
三、财务数据和指标概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0年 |
营业收入 | 6,165,884,330.92 | 1,589,279,102.40 | 287.97 | 1,199,766,026.0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044,673,309.82 | 738,526,270.09 | 312.26 | 648,992,193.53 |
归属于上市公司 | 2,983,538,365.20 | 726,941,913.18 | 310.42 | 645,181,722.64 |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43,278,071.62 | 675,939,933.45 | 453.79 | 602,200,646.39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0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5,421,936,037.32 | 2,606,497,476.20 | 108.02 | 811,690,971.79 |
总资产 | 6,941,682,206.33 | 3,280,443,711.10 | 111.61 | 1,100,910,969.61 |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0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33.54 | 10.55 | 217.91 | 9.5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33.54 | 10.55 | 217.91 | 9.5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32.87 | 10.39 | 216.36 | 9.4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6.31 | 58.16 | 增加18.15个百分点 | 133.3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4.78 | 57.25 | 增加17.53个百分点 | 132.52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5.34 | 4.43 | 增加0.91个百分点 | 4.87 |
注:2022年分股追溯调整2020年、2021年每股收益。
(三)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2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1年金额 | 2020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280,159.85 | 54,976.81 | -190,674.91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2,263,810.47 | 2,091,001.59 | 3,612,044.6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531,200.00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48,996,904.59 | 11,941,670.40 | 1,260,550.85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580,034.96 | -457,974.58 | -199,684.17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0,789,758.04 | 2,045,317.31 | 671,765.56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7,017.59 | |||
合计 | 61,134,944.62 | 11,584,356.91 | 3,810,470.89 |
四、财务报表数据发生重大变动的说明
(一)资产负债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405,975,108.31 | 20.25 | 144,871.49 | 0 | 99.99 | 系本报告期增加银行理财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4,491,654.34 | 0.06 | - | 0 | 100 | 系本报告期银行外汇衍生品业务 |
应收账款 | 240,293,048.60 | 3.46 | 514,297,261.10 | 15.68 | -114.03 | 系本报告期正常销售回款 |
预付款项 | 99,794,108.61 | 1.44 | 24,564,141.64 | 0.75 | 75.39 | 系报告期委外合作以及采购支出增加 |
其他流动资产 | 2,095,408,384.90 | 30.19 | 124,589,573.08 | 3.8 | 94.05 | 系本报告期银行存单及定期存款业务增加 |
固定资产 | 339,937,052.68 | 4.9 | 139,241,683.36 | 4.24 | 59.04 | 系本报告期加大设备以及厂房的投入 |
在建工程 | 91,421,013.58 | 1.32 | 53,749,704.09 | 1.64 | 42.97 | 系本报告期募集项目建设投入 |
使用权资产 | 44,809,541.95 | 0.65 | 4,953,762.67 | 0.15 | 88.94 | 系本报告期租赁厂地的扩充所致 |
无形资产 | 41,586,011.03 | 0.60 | 22,177,750.91 | 0.68 | 46.63 | 系项目土地款及软件系统的投入 |
长期待摊费用 | 30,844,149.58 | 0.44 | 6,259,618.50 | 0.19 | 79.71 | 系报告期公司扩充厂房相关装修费用的增加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45,301,308.85 | 2.09 | 6,834,458.87 | 0.21 | 95.3 | 系存货跌价准备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调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8,855,274.34 | 0.60 | 67,821,588.22 | 2.07 | -62.73 | 系报告期上期预付设备的采购到货 |
短期借款 | 2,000,000.00 | 0.13 | 0 | 100 | 系报告期收购公司的银行借款 | |
衍生金融负债 | 14,422,762.25 | 0.95 | 0 | 100 | 系本报告期银行外汇衍生品业务 | |
应付票据 | 165,446,918.70 | 10.86 | 87,228,093.83 | 12.94 | 47.28 | 系本报告期采购增加,使得应付票据同步增加 |
应付账款 | 868,209,160.64 | 57.01 | 324,011,968.51 | 48.08 | 62.68 | 系本报告期订单增加,使得应付账款同步增加 |
合同负债 | 32,248,087.64 | 2.12 | 99,534,808.11 | 14.77 | -208.65 | 系报告期末销售下降,预收款项的减少 |
应付职工薪酬 | 82,944,676.37 | 5.45 | 18,069,672.75 | 2.68 | 78.21 | 系人员增加且本年经营效益较好,员工资金增加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26,831,742.74 | 1.76 | 6,413,653.99 | 0.95 | 76.1 | 系报告期内子公司投资款以及工程保证金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262,316.40 | 0.67 | 2,152,441.66 | 0.32 | 79.03 | 系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费用 |
租赁负债 | 34,262,737.15 | 2.25 | 2,489,882.35 | 0.37 | 92.73 | 系本报告期租赁厂地的扩充所致 |
预计负债 | 67,905,497.71 | 4.46 | 0 | 100 | 系因客户质量异议确认的预计索赔 | |
递延收益 | 4,439,826.92 | 0.29 | 0 | 100 | 系资产有关的政府补助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8,008,906.16 | 3.81 | 14,126,398.22 | 2.1 | 75.65 | 系新增固定产加速折旧的纳税时间性差异 |
(二)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6,165,884,330.92 | 1,589,279,102.40 | 287.97 |
营业成本 | 1,554,903,954.66 | 549,180,874.20 | 183.13 |
销售费用 | 493,759,585.28 | 30,846,745.18 | 1,500.69 |
管理费用 | 74,694,842.17 | 27,210,222.01 | 174.51 |
财务费用 | -533,589,359.98 | 23,085,026.33 | -2,411.41 |
研发费用 | 329,074,506.45 | 70,379,805.36 | 367.5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43,278,071.62 | 675,939,933.45 | 453.7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14,291,753.32 | -297,931,500.46 | 1,113.1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3,296,474.42 | 1,056,515,540.58 | -123.97 |
特此报告。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2日
议案五: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为1,086,643,097.27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296,939,108.12元。2022年度,公司合并利润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44,673,309.82元。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 日,公司总股本90,773,43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53,867,160.00元(含税)。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2022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4.9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公司未分配利润结余3,843,071,948.12元(母公司)。
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90,773,432股,合计转增3,630.9373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2,708.2805万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为准)。
如在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同时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调整转增股本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2日
议案六: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在2022年度财务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合理安排审计队伍,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出良好的执业操守,审计成果能够真实、准确地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评价,公司认可信永中和的专业知识、服务经验及勤勉尽责的独立审计精神,并对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及执业质量表示满意。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健性,2023年度,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壹年。公司拟根据2023年度审计工作具体情况(包括工作内容、审计范围、具体要求、工作量等)协商确定2023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旭生物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2日
议案七: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完善和规范公司治理,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参考同行业企业董事的报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实际工作量,拟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制定如下方案:
一、适用范围
公司董事
二、组织管理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本方案,具体组织实施对考核对象的绩效考核工作,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监事会和内部审计机构负责监督考核。
三、薪酬标准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为每年6万元(税前),该津贴按月发放;其他董事(不含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四、其他规定
(一)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二)以上薪酬不包括职工福利、各项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报酬。薪酬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2日
议案八:
关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完善和规范公司治理,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参考同行业企业监事的报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实际工作量,拟对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薪酬制定如下方案:
一、适用范围
公司监事
二、薪酬标准
公司监事会成员均为公司员工,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三、其他规定
(一)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二)以上薪酬不包括职工福利、各项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报酬。薪酬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2日
议案九: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经营业务活动开展过程中存在境外销售和境外采购,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益,使公司业绩保持平稳。公司(包括境内外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2023年度拟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金额不超过等值50,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货币,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经营业务活动开展过程中存在境外销售和境外采购,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包括境内外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计划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使公司业绩保持平稳。
(二)交易金额
公司2023年度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等外汇交易业务的金额不超过等值50,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货币,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如需保证金,保证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交易的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交割日外汇收入或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
外汇衍生产品业务是一种金融合约,外汇衍生产品通常是指从原生资产派生出来的外汇交易工具。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合约的基本种类包括远期、掉期(互换)和期权。外汇衍生产品还包括具有远期、掉期(互换)和期权中一种或多种特征的结构化金融工具。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都是与日常经营紧密联系,以真实的进出口业务为依据,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按照公司制定的《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五)交易期限及授权事项
本次授权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的有效期自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上述额度和授权期限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办理事宜。
二、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和外汇衍生产品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远期结售汇和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可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公司仍能保持相对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远期结售汇操作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公司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和外汇衍生产品业务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公司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款项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公司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延期交割风险。
5、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6、履约风险:开展远期结售汇和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
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7、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已制定了《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严格有效的风险管理制度,利用事前、事中及事后的风险控制措施,预防、发现和化解各种风险。同时对交易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决策程序、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
2、公司上述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的机构进行交易。
3、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降低客户拖欠、违约风险。
4、在签订远期结售汇和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期间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业务均有真实的交易背景。
5、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境外收入,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境外收入预测数。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2日
议案十: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 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真实反应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通过分析、评估,基于审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公司2022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75,080.37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计提金额 | 备注 |
信用减值损失 | -1,309.29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存货减值损失 | 49,490.57 | |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26,899.09 | |
合 计 | 75,080.37 |
二、 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 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为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和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在资产负债表日依据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测算表明其中发生了减值的,公司按规定计提减值准备。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2022年,公司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应收款项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坏账准备,共冲回信用减值损失金额1,385.19万元。
(2)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2022年,公司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其他应收款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坏账准备,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75.90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减值损失
新冠产品毛利较高,交货时间紧,为缩短交货周期,新冠生产因备货生产,公司按照正常产量采购了大量新冠产品生产用原材料,并储备了部分半成品和产成品,2022年3月末,因海外主要目标市场如加拿大等全球性呼吸道传染病管控措施突然变化,公司新冠产品订单骤降,造成存货积压,因全球性呼吸道传染病进入尾声,存在较大可能的损失,对新冠专用原材料全额计提了减值,对非新冠可以使用的原材料,保留了效期内预计的非新冠耗用量后全额计提了减值。上述存货累计计提了损失49,490.57万元,具体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计提金额 |
原材料 | 17,746.24 | 20,743.59 |
半成品 | 4,273.74 | 4,352.91 |
产成品 | 22,002.76 | 24,394.07 |
合计 | 44,022.74 | 49,490.57 |
上述减值损失业经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以财务报告为目的资产减值测试涉及其持有的部分存货可变现净值及部分固定资产可回收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万隆评报字(2023)第10185号评估。
(2)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2021年四季度,因新冠产品订单剧增,交货期较短,公司迅速扩充产能,订购了250条自动货生产线和前端设备,产能达到了年产31亿人份,及时完成了交货任务,相应的经济利益已经收回。2022年3月后因海外主要目标市场如加拿大等全球性呼吸道传染病管控措施突然变化,公司新冠产品订单骤降,前述设备主要用于单窗版产品使用,改造价值不大,上述新增固定资产产生闲置,账面保留的固定资产存在较大的减值损失,需要按照会计准则计提减值。公司按照非新冠预预计可利用产能保留后,其余部分扣除可变现残值后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
累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26,899.09万元。
上述减值损失业经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以财务报告为目的资产减值测试涉及其持有的部分存货可变现净值及部分固定资产可回收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万隆评报字(2023)第10185)号评估。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年度合并报表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共计75,080.37万元,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75,080.37万元。本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做出的判断,不涉及会计计提方法的变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董事会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同意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的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验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