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3-026证券代码:832862 证券简称:惠柏新材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新增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公司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已于2022年11月24日经创业板上市委员会 2022 年第 82 次审议会议审议通过,现在排队提交注册环节。因公司目前仍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为后续公司取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文件后能尽快发行,缩短摘牌手续的等待时间,提高效率,现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终止挂牌。
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经同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
(一) 承诺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终止挂牌,为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针对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事项存在异议的股东作出了承诺,承诺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一定期限内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
(二) 回购义务人
□挂牌公司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其他
(三) 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为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未参加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参加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投同意票的股东。
(四) 回购数量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 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原则上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该等股份时的初始成本价格(初始成本价格不含交易手续费、资金成本等,并需进行除权除息处理)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孰高者,具体价格将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六) 申请回购的方式
(七) 承诺期限
自审议该事项的股东大会决议披露之日起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后的 7 日内,为提交本次回购申请的有效期限。异议股东须在此期限内将书面收购申请材料亲自交付或寄送下述联系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博园路558号第二幢 惠柏新材,具体以公司签收时间为准),并同时将回购申请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guojuhan@wellsepoxy.com、yu.ying@wellsepoxy.com)。如异议股东未能在有效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提交申请,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八) 争议调解机制
若因上述问题产生的任何纠纷或争议,相关方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九) 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菊涵联系电话:021-59970621邮箱:guojuhan@wellsepoxy.com联系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博园路558号2幢
三、 其他事项
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可能存在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未获全国股转公司同意的情形。
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