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已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已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注销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2,790,167股。本次注销已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2,790,167元,公司注册资本将由3,976,920,559元减少为3,974,130,392元,公司总股本将由3,976,920,559股减少至3,974,130,392股。
由于本次公司注销已回购股份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提出上述权利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注销已回购股份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书面材料提交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河北省武安市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申报时间:2023年5月12日至6月26日
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联系人:王新伟
联系电话:0310-5792011
传真号码:0310-5796999
邮政编码:056300
电子信箱:xxzg0778@163.com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要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