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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针: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1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指南针”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重要声明

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对评价结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内部控制的重大变化。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涵盖了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主要业务,重点关注下列高风险领域:资金活动、销售业务、人力资源、研究与开发、设备采购、资产管理、社会责任、合同管理、会计信息。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等。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本次内部控制评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以下简称“评价指引”)的要求,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对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公司董事会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水平等因素,研究确定了适用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存在,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具体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上,就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重大错报的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

2.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存在,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具体就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其严重程度不如重大缺陷、但足以引起企业财务报告监督人员关注的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

3.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评价标准如下:

缺陷分类影响程度
定量分析定性分析
一般缺陷资产总额潜在错报错报<资产总额的0.2%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经营收入潜在错报错报<经营收入的0.2%
税前利润潜在错报错报<利润总额的0.5%
重要缺陷资产总额潜在错报资产总额的0.2%≤错报<资产总额的0.5%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
经营收入潜在错报经营收入的0.2%≤错报<经营收入的0.5%
税前利润潜在错报利润总额的0.5%≤错报<利润总额的3%
重大缺陷资产总额潜在错报错报≥资产总额的0.5%
缺陷分类影响程度
定量分析定性分析
经营收入潜在错报错报≥经营收入的0.5%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
税前利润潜在错报错报≥利润总额的3%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公司内部控制对重要缺陷、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的重要缺陷或重大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的说明。

五、审计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3)第110A009608号),认为,指南针于2022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地保持了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建立的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获取公司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的相关制度,查阅公司内部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查阅审计机构出具的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保荐机构认为:指南针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不存在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重大事项。指南针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评价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晓理胡 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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