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12名,实际参加会议表决董事12名。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8日以短信、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同意《关于增加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毕诗方、李瑞光、李西金、刘维成、王锡南、宋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为:
公司增加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确定,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交易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日常关联交易的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关联董事回避本议
案的审议与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详见临2023-024号关于增加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同意《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做如下调整: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调整前 | 调整后 |
提名委员会 | 主任:张广宁,委员:毕诗方、李瑞光、李西金、赵清野、刘晓晶、齐宁 | 主任:张广宁,委员:毕诗方、李瑞光、刘维成、赵清野、刘晓晶、齐宁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主任:刘晓晶,委员:高国勤、刘维成、邬迪、张广宁、赵清野、齐宁 | 主任:刘晓晶,委员:高国勤、李西金、邬迪、张广宁、赵清野、齐宁 |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