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杉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杉杉集团”)持有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份782,222,0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55%。本次解除质押40,000,000股后,杉杉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502,943,87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4.30%,占公司总股本的22.22%。
2023年5月5日,公司收到杉杉集团通知,因其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安排发生变化,拟将其为2023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所设定的质押股票办理解除质押,并正在办理相应的解除质押手续。(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5月11日,杉杉集团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相关解除质押证明文件,本次解除质押手续已办理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杉杉集团有限公司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股) | 40,000,000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5.11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1.77 |
解除质押时间 | 2023年5月10日 |
持股数量(股) | 782,222,036 |
持股比例(%) | 34.55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 | 502,943,870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64.30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22.22 |
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暂无后续质押计划,未来如有变动,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