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45 证券简称:天禄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7
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1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1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股东大会的主持人:董事长梅坦先生
5、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太东公路2990号,天禄科技办公楼五楼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2022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47,575,9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3,154,344股的46.1212%。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47,567,4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1129%。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人,代表股份8,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2%。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603,5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3,154,344股的0.5851%。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股份595,0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69%。
(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3人,代表股份8,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2%。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公司聘请的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47,574,3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6%;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01,9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49%;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6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47,574,3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6%;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01,9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49%;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6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47,574,3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6%;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01,9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49%;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6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7,574,3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6%;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01,9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49%;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6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7,574,3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6%;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01,9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49%;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6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7,574,3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01,9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49%;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6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47,574,3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6%;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01,9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49%;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6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47,574,3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6%;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01,9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49%;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6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7,568,4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2%;反对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96,0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574%;反对7,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4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7,574,3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01,9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49%;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6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总表决情况:同意47,574,3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6%;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01,9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49%;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6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对外签署银行借款相关合同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47,574,3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6%;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01,9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49%;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6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7,574,3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6%;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01,9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49%;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6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的华诗影、秦晓宇两位律师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