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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星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11

公告编号:2023-029证券代码:874021 证券简称:聚星科技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25日14时。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874021聚星科技2023年5月18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编号:2023-024)。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因本议案涉及公司全体股东回避,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出现全体股东回避不能形成有效决议的情形,需公司全体股东表决。

(二)审议《关于公司在册股东不享有本次股票定向发行优先认购权的议案》

本次股票发行属于发行对象确定的发行。针对本次发行的股份,现有在册股东不做优先认购安排。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因本议案涉及公司全体股东回避,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出现全体股东回避不能形成有效决议的情形,需公司全体股东表决。

(三)审议《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鉴于本次股票发行需要,公司拟与本次股票发行的认购对象签署《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协议书》,为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做好准备工作。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因本议案涉及公司全体股东回避,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出现全体股东回避不能形成有效决议的情形,需公司全体股东表决。

(四)审议《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定,挂牌公司发行股票的应当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专项账户作为认购账户,该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拟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五)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5)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备案及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新增股份登记工作;

(6)办理其他与本次股票定向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7)授权有效期: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六)审议《关于制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27)。

(七)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需要,公司的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等将发生变更,公司将在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在工商主管部门备案。

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一)、(七);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一)、(二)、(三);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登记时间:2023年5月25日13:00-14:00

(三)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陈林锋;联系电话:0577-56587798;联系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仙岩工业园瓯泰路 50 号。

(二)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往返及住宿费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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