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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星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11

公告编号:2023-022证券代码:874021 证券简称:聚星科技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4月2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静

6.会议列席人员:财务总监苏晓霞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编号:2023-02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陈志刚、夏法沪、刘志远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因董事陈静、林显金、苏晓东、刘启卫为关联董事,故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在册股东不享有本次股票定向发行优先认购权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股票发行属于发行对象确定的发行。针对本次发行的股份,现有在册股东不做优先认购安排。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陈志刚、夏法沪、刘志远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因董事陈静、林显金、苏晓东、刘启卫为关联董事,故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本次股票发行需要,公司拟与本次股票发行的认购对象签署《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协议书》,为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做好准备工作。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陈志刚、夏法沪、刘志远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公告编号:2023-022见。

3.回避表决情况:

因董事陈静、林显金、苏晓东、刘启卫为关联董事,故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定,挂牌公司发行股票的应当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专项账户作为认购账户,该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拟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陈志刚、夏法沪、刘志远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票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修改、实施公司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具体方案,准备与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相关的文件、材料,办理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报备事宜;

(2)向监管部门申报文件,根据需要对有关文件进行修改、补充;

(3)批准、签署、修改、实施与本次发行股票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协议及合同等文件;

(4)根据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

(5)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备案及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新增股份登记工作;

(6)办理其他与本次股票定向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7)授权有效期: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2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陈志刚、夏法沪、刘志远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需要,公司的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等将发生变更,公司将在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在工商主管部门备案。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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