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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利云:独立董事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11

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独立意见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天津聚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力神电池(苏州)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拟向包括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在内的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公司聘请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专业资产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企华评估”)对本次交易的拟置入资产与拟置出资产进行了评估。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本次评估的相关资料后,就本次交易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如下意见:

一、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中企华评估具有相关业务资格,评估机构的选聘程序合法、合规。中企华评估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标的公司及其关联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其提供服务的现实及预期的利益关系或冲突,具有充分的独立性。

二、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本次评估假设的前提均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规定进行,遵循了市场的通用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未发现与评估假设前提相悖事项存在,评估假设前提合理。

三、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置出资产及置入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易提供价值参考依据,中企华评估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本次资产评估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中企华评估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

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四、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的评估报告为参考依据确定拟置入资产和拟置出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交易定价方式合理。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符合独立性要求,具备相应业务资格和胜任能力,具体工作中按资产评估准则等法规要求执行了现场核查,取得了相应的证据资料,评估结果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评估定价具有公允性。综上所述,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就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特此说明。(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交易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徐盛明谢罡张学军

2023 年 5 月 9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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