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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利云: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11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天津聚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力神电池(苏州)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拟向包括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在内的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公司已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了保密义务。公司董事会就在本次交易中所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说明如下:

1、本次交易筹划之初,公司已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停牌。公司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对相关事宜进行磋商时,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确保信息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2、公司及公司相关人员,在参与制订、论证本次交易方案等相关环节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

3、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时记录商议筹划、论证咨询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筹划过程,制作《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及交易进程备忘录。

4、在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交易协议中对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保密事项进行了约定。

5、在公司召开审议有关本次交易的董事会之前,公司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

综上所述,公司已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泄露,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利用该等信息在二级市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之行为,也不存在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之签章页)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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