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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11

目 录

一、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第1—2页

二、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第3—4页

三、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附注……………………………第5—13页

关于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3〕111号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星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2020-2022年度)及其附注(以下简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同星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同星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同星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编制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同星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明细表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同星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同星科技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一日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附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说明

(一)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020年度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系公司处置、报废车辆、全自动发夹型弯管机等净损失33,636.68元。

2021年度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系公司处置、报废电脑、数控弯管机等净损失3,468.33元。

2022年度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系公司处置解放箱式货车、三维数控弯管机、合力叉车、全自动伺服旋压机等净收益2,674.94元。

(二)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1. 2020年度

补助项目本期数说明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引才薪酬补助资金1,600,000.00根据中共新昌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要求拨付浙江新昌三雄轴承有限公司等企业引才薪酬补助资金的报告》(新人才办〔2020〕2号),由新昌县财政局(库款户)拨入。与收益相关
社会保险费返还690,873.22根据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昌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新昌县2020年社保费返还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新人社发〔2020〕14号),由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新昌县就业服务中心代付分户拨入。与收益相关
引才薪酬补助资金400,000.00根据新昌县财政局《关于拨付企业引才薪酬补助资金的通知》,由中国共产党新昌县委员会组织部拨入。与收益相关
以工代训补贴165,500.00根据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0年企业以工代训补贴的公示(第二批)》,由新昌县就业服务中心新昌县职工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拨入。与收益相关
县级二三产业财政奖160,700.00根据新昌县科学技术局《关于拨付省级新产品等技术创新项目补助资金的函》,由新昌县科学技术局(本级)拨入。与收益相关
人才政策补助83,081.00根据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新昌县有关人才政策补助情况公示》,由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拨入。与收益相关
财政贴息82,104.73根据绍兴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绍兴市中心支行《关于采取财政贴息落实央行再贷款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通知》(绍市财金〔2020〕1号),由新昌县财政局代付分户拨入。与收益相关
领军人才生活补助70,000.00根据中共新昌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要求拨付布里杨等领军人才生活补助资金的报告》(新人才办〔2020〕3号),由新昌县财政局(库款户)拨入。与收益相关
领军人才生活补助70,000.00根据新昌县财政局《关于拨付领军人才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由中国共产党新昌县委员会组织部拨入。与收益相关
知识产权项目补助60,000.00根据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新昌县2019年度知识产权项目预拨付经费奖励的通知》(新市监字〔2020〕12号),由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拨入。与收益相关
清洁生产企业财政资金50,000.00根据新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拨付2019年度省、市级节水型企业、省清洁生产企业和水平衡测试合格单位等项目财政资金的通知》(新经信〔2020〕16号),由新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本级)拨入。与收益相关
省级工业新产品财政补助50,000.00根据新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拨付省级工业新产品等项目财政补助(奖励)资金的通知》(新经信〔2020〕21号),由新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本级)拨入。与收益相关
高质量发展贡献奖50,000.00根据中共新昌县委、新昌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9年度高质量发展奖的通报》(新委〔2020〕2号),由新昌县财政局(库款户)拨入。与收益相关
社会保险费返还29,970.77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55号),由合肥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合肥市工伤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合肥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失业保险基金拨入。与收益相关
人才中介机构引才奖励资金20,000.00根据新昌县财政局《关于同意拨付县委组织部人才中介机构引才奖励资金的通知》,由中国共产党新昌县委员会组织部拨入。与收益相关
开放型经济奖励资金20,000.00根据新昌县商务局《关于预拨付2019年度新昌县开放型经济奖励资金(第一批)的通知》(新商务〔2020〕2号),由新昌县商务局(本级)拨入。与收益相关
2019年专利资助20,000.00根据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铜梁区促进专利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铜府办〔2018〕161号),由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拨入。与收益相关
人才项目补助16,000.00根据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第一季度新昌县有关人才政策补助情况公示》,由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拨入。与收益相关
其他18,177.68与收益相关
合 计3,656,407.40

2. 2021年度

补助项目本期数说明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引才薪酬补助资金2,000,000.00根据新昌县财政局《关于拨付企业引才薪酬补助资金的通知》《关于同意追加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引才薪酬补助资金的通知》,由中国共产党新昌县委员会组织部拨入。与收益相关
高质量发展补贴539,200.00根据新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拨付2021年度新昌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投资类项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新经信〔2021〕50号),由新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拨入。与收益相关
技术创新项目补助资金387,327.63根据新昌县科学技术局《关于拨付新昌县新产品等技术创新项目奖励补助资金的函》,由新昌县科学技术局拨入。与收益相关
研发经费补助200,000.00根据新昌县科学技术局2021年4月28日《关于拨付2018年度研发经费补助资金的函》,由新昌县科学技术局拨入。与收益相关
数字经济财政补助171,800.00根据新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拨付2021年新昌县第二批数字经济财政补助(奖励)资金的通知》(新经信〔2021〕53号),由新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拨入。与收益相关
以工代训补助157,000.00根据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0年企业以工代训补贴的公示(第六批)》,由新昌县就业服务中心新昌县职工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拨入。与收益相关
创新团队补助150,000.00根据新昌县科学技术局《关于公布2020年新昌县十佳创新团队名单的通知》(新科〔2021〕4号),由新昌县科学技术局拨入。与收益相关
知识产权补助70,500.00根据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新昌县知识产权项目2019年度(第三批)及2020年度(第一批)兑现公示》《新昌县财政奖补资金(2020年度知识产权项目补助)兑现公示》,由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拨入。与收益相关
领军人才生活补助70,000.00根据新昌县财政局《关于拨付领军人才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由中国共产党新昌县委员会组织部拨入。与收益相关
稳岗补贴67,180.79根据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稳岗返还(第一批)发放名单公示》《关于做好2021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由新昌县就业服务中心代付分户拨入。与收益相关
新产品补助60,000.00根据新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拨付省级工业新产品等项目财政补助(奖励)资金的通知》(新经信〔2021〕8号),由新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拨入。与收益相关
高质量发展贡献奖50,000.00根据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2021〕编号:第4号),由新昌县财政局(库款户)拨入。与收益相关
外国专家工作站补助35,000.00根据绍兴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公布2020年度浙江(绍兴)外国专家工作站资助项目名单的通知》(绍市科〔2021〕3号),由新昌县科学技术局拨入。与收益相关
货车提前淘汰补贴27,000.00根据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商务局、天津市公安局《关于天津市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补贴的通告》(津交发〔2020〕163号),由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拨入。与收益相关
工会经费返还23,040.37根据合肥市总工会《关于对小微企业实行工会经费全额返还的通知》(合工办〔2020〕31号),由合肥市总工会拨入。与收益相关
财政贴息22,825.83根据绍兴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绍兴市中心支行《关于采取财政贴息落实央行再贷款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通知》(绍市财金〔2020〕1号),由新昌县财政局代付分户拨入。与收益相关
大客车淘汰补助资金22,000.00根据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新昌分局《关于核发新昌县2020年“营转非”大客车淘汰补助资金的通知》(新环字〔2021〕1号),由新昌支行新昌县环境保护局代付分户拨入。与收益相关
留津人员补贴14,400.00根据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财政局《支持企业外地员工春节期间留津稳定就业若干措施》(津人社局发〔2021〕1号),由天津市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拨入。与收益相关
开放性经济奖励资金10,000.00根据新昌县商务局《关于拨付2021年度新昌县第一批开放型经济奖补资金的通知》(新商务〔2021〕3号),由新昌县商务局拨入。与收益相关
其他22,228.65与收益相关
小 计4,099,503.27

3. 2022年度

补助项目本期数说明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引才薪酬补助资金2,000,000.00根据新昌县财政局《下达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引才薪酬补助资金的通知》和《关于同意追加县委组织部2022年度第三批人才政策兑现资金的通知》,由中国共产党新昌县委员会组织部拨入。与收益相关
拔尖人才培训补助600,000.00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的通知》(浙组〔2017〕5号),由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拨入。与收益相关
技术改造项目奖补资金357,500.00根据新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拨付新昌县2022年第二批技术改造项目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新经信〔2022〕67号),由新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拨入。与收益相关
开放型经济奖补资金349,787.00根据新昌县商务局《关于拨付2022年新昌县第一批开放型经济奖补资金的通知》(新商务〔2022〕3号)、《关于拨付2022年新昌县第二批开放型经济奖补资金的通知》(新商务〔2022〕8号),由新昌县商务局拨入。与收益相关
稳岗补贴282,270.12根据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稳岗返还(第三批)发放名单公示》和《关于2021年度第二批稳岗返还(“免申即享”)拟发放名单公示》,由新昌县就业服务中心代付分户拨入。与收益相关
财政奖励250,000.00根据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四个政策的通知》(新政办发〔2021〕54号)、新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拟安排2021年度产值首次跨越财政奖励资金的公示》,由新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拨入。与收益相关
一次性留工补助286,500.00根据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绍兴市财政局《关于绍兴市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相关事项的通告》(绍市人社发〔2022〕与收益相关
36号),由新昌县就业服务中心代付分户拨入。
研发经费补助210,654.00根据新昌县科学技术局《关于拨付2019年度研发经费补助资金的函》,由新昌县科学技术局拨入。与收益相关
设立研发机构补助209,332.50根据新昌县科学技术局《关于拨付新昌县高新技术企业等政策奖励和补助资金的函》,由新昌县科学技术局拨入。与收益相关
领军人才生活补助140,000.00根据新昌县财政局《下达蒋小平等领军人才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和《关于同意追加县委组织部2022年度第三批人才政策兑现资金的通知》,由中国共产党新昌县委员会组织部拨入。与收益相关
循环化改造省级专项资金51,300.00根据新昌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追加拨付新昌经济开发区循环化改造省级专项资金的函》,由新昌县发展和改革局拨入。与收益相关
外国专家工作站补助35,000.00根据绍兴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省级外国专家工作站2021年度引智项目拟资助名单的公示》,由新昌县科学技术局拨入。与收益相关
工会经费返还25,444.95根据合肥市总工会《关于2021年合肥市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的通知》(合工办〔2021〕40号),由合肥市总工会拨入。与收益相关
稳岗补贴23,534.00根据重庆市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铜梁区2022年第六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由邮储银行重庆市铜梁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代付分户拨入。与收益相关
稳岗补贴17,845.06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助企纾困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津政办规〔2022〕6号)、天津市劳动保障服务指导中心《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名单(2022年第5期》,由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拨入。与收益相关
稳岗补贴17,785.49根据合肥失业保险管理中心《关于2022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有关问题的公告(一)》,由合肥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拨入。与收益相关
高质量发展补贴15,000.00根据中共新昌县委、新昌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21年度新发展突出贡献奖的通报》(新委〔2022〕10号),由新昌县商务局拨入。与收益相关
其他26,323.81与收益相关
小 计4,898,276.93

(三)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项 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理财产品收益196,915.07264,697.16
小 计196,915.07264,697.16

(四) 债务重组损益

项 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债务重组收益113,972.76
债务重组损失-141,942.55-46,017.69
小 计-141,942.5567,955.07

(五)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项 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处置金融工具取得的投资收益-879,849.20
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79,245.00
小 计179,245.00-879,849.20

(六)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1. 2020年度

公司 2018 年因山东业务需要支付设备定制款619,800.00元,因山东业务终止不再采购该些设备, 预计相关款项无法收回, 故2018年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全额计提坏账准备。2020年公司与相关供应商签订补充协议重新采购该部分设备,故将坏账准备619,800.00元转回。

2. 2021年度

公司2020年因江西昌河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困难,对其应收账款预计无法收回,故2020年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全额计提坏账准备202,582.04元。2021年公司收到江西昌河汽车有限责任公司货款16,430.18元,故将坏账准备16,430.18元转回。

3. 2022年度

公司2021年因江西志骋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公司经营困难,对其应收账款预计无

法收回,故2021年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全额计提坏账准备454,772.55元。2022年公司收到该些客户货款297,023.57元,故将坏账准备297,023.57元转回。

(七)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项 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其他营业外收入
无需支付款项39,083.55151,233.65209,557.97
罚没收入153,984.29301,080.5474,909.28
其他6,104.6917,915.3672,046.84
小 计199,172.53470,229.55356,514.09
其他营业外支出
捐赠支出50,000.0041,400.00
其他7,770.9393,928.67121,811.40
小 计7,770.93143,928.67163,211.40
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191,401.60326,300.88193,302.69

二、“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说明

(一) 2020年度

1. 根据员工持股平台新昌县天勤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体合伙人变更决定书,2020年6月新增一位员工为合伙人。参照公司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10倍市盈率计算公允价值,员工实际出资额与公允价值的差额520,000.00元确认为股份支付费用,计入2020年管理费用和资本公积。

2. 公司取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29,076.79元。

(二) 2021年度

公司取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16,428.88元。

(三) 2022年度

1. 根据员工持股平台新昌县天勤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体合伙人变更决定书,2022年12月两位合伙人退出,将其持有的合伙份额转让给实际控制人张良灿。参照公司近三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15倍市盈率计算公允价值,张良灿受让价格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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