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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海诚科: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与考核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11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与考核方

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范围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日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组织管理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本方案,具体组织实施对考核对象的绩效考核工作,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监事会和内部审计机构负责监督考核。

(四)、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的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为每年8万元(税前)。非独立董事在公司及控股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将根据其担任的具体职务,综合考虑公司薪酬水平及市场平均水平确定其薪酬(薪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补贴等);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监事的薪酬

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五)、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薪酬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3、2023年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相关制度标准,符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行业环境,公司制定的激励考核制度及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有关激励考核制度执行相关考核,有利于增强薪酬体系的激励作用。同时,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其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上,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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