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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惠国际: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11

证券代码:603076 股票简称:乐惠国际 编号:2023-018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涉及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数据,不会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利

润总额、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产生影响。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文件规定,对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具体情况如下:

一、概述

乐惠国际2020年开始开展白酒装备业务(以下简称“业务”)以拓宽公司业务范围,提高公司市场份额,为公司业绩提供新的业务增长点。在2020年-2021年期间公司承接白酒装备业务,然后部分交由泸州市润达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泸州润达”)等公司执行并完成交付。上述期间共获取白酒装备订单4.52亿元(以下均为不含税),上述订单在2022年已验收3.48亿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未验收订单1.04亿元。

二、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说明

公司认为在2020年-2021年期间公司与泸州润达通过合作探索,并由乐惠国际承担了设计工作。因此在交易过程中,公司承担了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且公司有权自主选择供应商以履行合同。因此将公司在该业务的角色判定为主要责任人,并按照全额法于2022年1-3季度确认白酒装备业务收入合计3.48亿元,该收入确认未经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审计。

公司于2022年第四季度根据收入准则及应用指南的相关规定,对该事项的收入确认进行了更为审慎的评估,并与审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评估及沟通后认为由于乐惠国际在交易过程中不承担存货风险,商品材料直接发放到泸州润达等公司并由其独立完成设备制造及货物发放,运输途中的风险由泸州润达等公司承担,同时合同约定货款支付进度、支付时间和方式与客户付款方式同步同比例,乐惠国际亦未通过提供重大的服务将上述商品材料与其他商品整合成合同约定的组合产出转让给客户。公司在该业务中不完全具备主要责任人的特征,对所有该模式下的业务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因此,公司调整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度半年报和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报表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相关科目。

该调整不会对公司与泸州润达合资设立泸州乐惠润达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之后的业务产生影响。

三、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白酒设备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构成会计差错更正,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已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相关财务数据进行更正。

2022年度末将前述公司不具备主要责任人特征的业务收入按净额法确认,同时调减收入、成本321,611,246.60元。本次差错更正,对公司2022年第一季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数据有影响,具体如下:

(一)对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影响

报表项目2022年一季报合并利润表
更正前(元)更正后(元)调整金额(元)调整金额占更正后金额比例
营业总收入311,150,447.76290,337,002.29-20,813,445.477.17%
营业收入311,150,447.76290,337,002.29-20,813,445.477.17%
营业总成本293,846,414.73273,032,969.26-20,813,445.477.62%
营业成本245,431,910.16224,618,464.69-20,813,445.479.27%

(二)对2022年半年报告的影响

报表项目2022年半年报合并利润表
更正前(元)更正后(元)调整金额(元)调整金额占更正后金额比例
营业总收入945,704,061.08625,237,687.73-320,466,373.3551.26%
营业收入945,704,061.08625,237,687.73-320,466,373.3551.26%
营业总成本896,635,427.68576,169,054.33-320,466,373.3555.62%
营业成本801,720,856.51481,254,483.16-320,466,373.3566.59%
报表项目2022年半年报母公司利润表
更正前(元)更正后(元)调整金额(元)调整金额占更正后金额比例
营业收入840,447,689.09519,981,315.74-320,466,373.3561.63%
营业成本722,155,703.87401,689,330.52-320,466,373.3579.78%

(三)对2022年三季度报告的影响

报表项目2022年三季报合并利润表
更正前(元)更正后(元)调整金额(元)调整金额占更正后金额比例
营业总收入1,242,814,385.75921,203,139.15-321,611,246.6034.91%
营业收入1,242,814,385.75921,203,139.15-321,611,246.6034.91%
营业总成本1,181,117,553.14859,506,306.54-321,611,246.6037.42%
营业成本1,012,589,190.65690,977,944.05-321,611,246.6046.54%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及现金流量均无影响。

四、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的更正

由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的营业收入进行了调整,因此公司2022年度报告关于2022年分季度主要财务

数据的情况也需要同步更正。本次更正不涉及对2022年度财务报表的调整,不会对公司 2022 年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影响。“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之“九、2022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部分:

更正前:

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311,150,447.76317,055,875.29297,110,324.67278,887,169.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718,706.4022,096,327.1311,365,346.31-30,285,630.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0,260,201.1619,940,321.5116,432,803.04-23,883,828.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8,610,944.00-28,647,705.32-20,190,343.16-67,752,766.13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综合考虑设立泸州乐惠前白酒合同的商业实质及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对于2022年度白酒类合同的收入确认采用净额法核算。因公司白酒项目由原总额法改为净额法核算,冲减了2季度收入成本金额317,497,738.03元,该核算调整对经营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更正后:

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290,337,002.29334,900,685.44295,965,451.42283,000,677.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718,706.4022,096,327.1311,365,346.31-30,285,630.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0,260,201.1619,940,321.5116,432,803.04-23,883,828.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8,610,944.00-28,647,705.32-20,190,343.16-67,940,742.69 (注)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第四季度数据更正系工作人员疏忽填写错误导致,在此一并更正。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和外部审计机构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和对相关期间会计报表的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是必要的、合理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外部审计机构结论性意见:我们认为,乐惠国际公司编制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乐惠国际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重要的前期差错的更正情况。

六、其他说明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和附注》以及修订后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因本次更正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致以诚挚的歉意。

特此公告。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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