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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重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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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6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5月10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5月7日以通讯、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邓友元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李佳黎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全称和证券简称的议案》

公司目前聚焦锂电新能源产业领域。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2021年以来,公司以锂云母选矿及碳酸锂生产作为切入点,打造“采矿+选矿+基础锂电原料生产”纵向一体化的产业链布局,开展锂资源业务。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审字[2023]002664 号《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显示,公司锂资源业务(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的营业收入占比为86.71%,已超过营业收入的50%,重型机器制造业业务的营收收入占比降低至13.29%。为使公司名称与公司主营业务的变化、未来经营发展及战略规划相匹配,同时也引导投资者准确理解公司战略,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拟变更公司全称为“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变更为“威领股份”。

本次拟变更的公司全称已经鞍山市行政审批局预先核准,并取得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且尚需提交鞍山市行政审批局审核并履行相关变更登记程序。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以鞍山市行政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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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局的最终登记为准,公司拟变更证券简称的申请已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变更公司全称和证券简称的公告》。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同时拟对《公司章程》中经营范围、公司全称、证券简称等内容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 年度未来的生产经营需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孙公司拟于2023年度针对申请的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4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用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孙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担保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孙公司,各子公司、孙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资信情况良好。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为准)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或文件。

上述额度系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孙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预计事项,实际发生担保总额取决于被担保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实际借款金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担保事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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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5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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