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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江股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10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证券代码:300658 证券简称:延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7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提案 12.00《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提案)》未获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提案 12.00《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提案)》与提案 13.00《关于调整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提案(3%以上股东提案)》为互斥提案,共有1,484,100股对上述两项提案同时投了同意票,前述对该两个议案的投票作为无效投票处理。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0日(星期二)14点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

①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10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②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2023年5月10日9:15-15: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内厝)工业集中区后堤路666号5楼会议室;

5、本次会议主持人:谢继华。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因收到3%以上股东《关于提议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公司董事会将3%以上股东提出的《关于调整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于2023年4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增加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7、本次会议通知等相关文件刊登在2023年4月12日、2023年4月19日的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5人,代表股份161,200,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8.131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11人,代表股份155,899,744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6.219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5,301,05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911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9人,代表股份19,003,22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852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13,702,16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941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人,代表股份5,301,05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9116%。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逐项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决议如下:

1、《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61,16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4%;反对3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2%;弃权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18,965,2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00%;反对3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16%;弃权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4%。

公司独立董事在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2、《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61,16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4%;反对3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2%;弃权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18,965,2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00%;反对3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16%;弃权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4%。

3、《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61,16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4%;反对3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2%;弃权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18,965,2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000%

;反对3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16%

;弃权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4%

4、《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表决结果:

同意161,16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4%;反对3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2%;弃权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18,965,2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00%;反对3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16%;弃权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4%。

5、《关于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61,016,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59%;反对136,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50%;弃权4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18,819,2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320%

;反对136,9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207%

;弃权4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73%

6、《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61,11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98%;反对3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1%;弃权4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18,922,2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738%

;反对3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89%

;弃权4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73%

7、《关于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61,11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98%;反对3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1%;弃权4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2%。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18,922,2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738%;反对3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89%;弃权4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473%。

8、《关于申请2023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61,16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3%;反对3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2%;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18,966,6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74%;反对3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16%;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0%。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61,16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3%;反对3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2%;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18,966,6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74%;反对3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16%;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0%。

1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61,16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4%;反对3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1%;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18,965,2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00%;反对3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89%;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0%。

11、《关于2023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61,059,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26%;反对135,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41%;弃权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18,862,2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583%

;反对135,5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133%

;弃权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4%

12、《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提案)》

表决结果:

同意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反对12,957,3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0380%;弃权146,757,8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1.040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9%;反对12,957,3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1851%;弃权4,560,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9972%。

13、《关于调整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提案(3%以上股东提案)》

表决结果:

同意159,69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659%;反对2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3%;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17,497,5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0766%;反对2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3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说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12项和第13项两个提案为互斥提案,共有1,484,100股对该两项提案同时投了同意票,前述对该两个议案的投票作为无效投票处理,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207%,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7.8097%。

14、《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61,11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98%;反对3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1%;弃权4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2%。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18,922,2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738%;反对3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89%;弃权4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473%。

15、《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61,16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4%;反对3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1%;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18,965,2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00%;反对3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89%;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0%。

1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61,16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4%;反对3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1%;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18,965,2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00%;反对3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89%;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0%。

1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61,016,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59%;反对136,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50%;弃权4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18,819,2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320%;反对136,9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207%;弃权4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473%。

三、律师出具的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延江股份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延江股份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关于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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