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5月9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52,662,2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0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167,485,034.72元(含税)。2022年度公司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前,因公司出现限制性股票授予、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将以分配方案实施时公司实际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0元(含税),即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3.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4.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5.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52,662,2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7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33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74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7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1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1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5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5月1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1 | 08*****964 | 贵州梅岭电源有限公司 |
2 | 08*****443 |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
3 | 08*****969 | 贵州航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5月10日至登记日:2023年5月1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将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调整方法、程序进行。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贵州省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河路7号咨询联系人:张旺 马庆咨询电话:0851-88697026传真电话:0851-88697000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