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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碳素: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10

证券代码:832175 证券简称:东方碳素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性原则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具体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根据证券市场和维护股价稳定的需要,调整本次发行底价,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特此公告。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曹国华 姬恒领

2023年5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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