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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子园: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11

证券代码:605337 证券简称:李子园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年5月

目 录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 1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5

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4

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20

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26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33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 34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36

关于预计2023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 40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 43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 45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46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7日 14点00分召开地点: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李子园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7日至2023年5月17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通报到会股东资格审查结果,以及出(列)席

会议人员;

(二)董事会秘书程伟忠宣读会议须知;

(三)通过推举会议监票人和计票人;

(四)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审议《关于预计2023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五)与会股东和代表投票表决;

(六)与会股东和代表质询与公司解答;

(七)监票人宣布会议投票表决结果;

(八)鉴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与会董事签署会议相关文件;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本公司《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公司董事会具体负责大会相关程序性事宜。务请符合本次会议出席资格

的相关人员准时到场签到并参加会议,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现场登记即告终止。

二、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权利,应遵循本

须知共同维护会议秩序。

三、本次股东大会安排股东发言时间不超过半小时。股东要求在会议上发言,

应于会议签到时向秘书处登记申请并获得许可,发言顺序根据持股数量的多少和登记次序确定,每位股东的发言时间不应超过五分钟。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

四、大会主持人可指定有关人员有针对性的解释和回答股东质询,回答每个

问题的时间不应超过五分钟。与本次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于股东、公司共同利益的质询,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大会投票表决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记名投票方式,

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表中对每项议案分别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之一,并以打“√”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网络投票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方式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1)。

六、大会的计票程序为:会议现场推举监事或股东代表作为监票人和计票人,

与参会鉴证律师共同负责监票和计票。监票人在审核表决票的有效性后,监督统计表决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七、公司董事会聘请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出席和全程鉴证本次

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议案一: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2年度,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能,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勤勉尽责的开展董事会的各项工作,有效地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证了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现将董事会2022年度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2年度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4.04亿,比上年同期下降4.50%,资产总额

23.77亿,比上年同期增长13.06%;净资产17.29亿,比上年同期增长7.69%;实现

净利润2.21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5.80%,实现扣非净利润1.88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2.95%。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于2022年9月届满,根据证监会及上交所要求,公司2022年8月份启动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并于2022年9月13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董事会成员,选举李国平、王旭斌、朱文秀、苏忠军、王顺余、夏顶立六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陆竞红、曹健、裘娟萍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成员共计9人,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换届完成后董事会成员未发生变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及内容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召开日期 会议名称 会议内容

2022年1月24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关于子公司云南李子园含乳饮料(二期)项目投资的议案》

2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22年4月16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1、《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拟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

<

公司章程

及其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8、《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9、《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0、《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的议案》

12、《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1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5、《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6、《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7、《关于申请2022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9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

、《关于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22、《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2年4月28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4 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

2022年6月18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

、《关于召开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2年8月24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1

《关于提名李国平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2

《关于提名王旭斌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3

《关于提名朱文秀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4

《关于提名苏忠军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5

《关于提名王顺余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6

《关于提名夏顶立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4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4.1

《关于提名陆竞红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4.2

《关于提名曹健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4.3

《关于提名裘娟萍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5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6

、《关于拟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

公司章程

>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7

、《关于召开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2年9月13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人员的议案》

3、《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4、《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5、《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6、《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2022年10月26日

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

1、《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3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3.1 发行证券的种类

3.2 发行规模

3.3 债券期限

3.4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3.5 债券利率

3.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3.7 转股期限

3.8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3.9 转股价格的确定和调整

3.10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3.11 赎回条款

3.12 回售条款

3.13 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3.14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3.15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3.16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3.17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3.18 担保事项

3.19 募集资金存管

3.20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限

、《关于〈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5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

、《关于制定〈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7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8

、《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9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11

、《关于召开公司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董事会履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2022年公司共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召开日期 会议名称 会议内容

2022年5月9日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1、《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拟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

<

公司章程

及其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9、《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0、《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1、《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2、《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14

、《关于公司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7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

公司章程

>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022年9月13日

2022年第二次股东大会

1

、《关于拟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

公司章程

>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1

《选举李国平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2

《选举王旭斌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3

《选举朱文秀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4

《选举苏忠军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5

《选举王顺余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6

《选举夏顶立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1

《选举陆竞红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2

《选举曹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3

《选举裘娟萍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4.1

《选举崔宏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2

《选举金洁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022年11月14日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1

、《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1 发行证券的种类

2.2 发行规模

2.3 债券期限

2.4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2.5 债券利率

2.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2.7 转股期限

2.8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2.9 转股价格的确定和调整

2.10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11 赎回条款

2.12 回售条款

2.13 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2.14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2.15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2.16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2.17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2.18 担保事项

2.19 募集资金存管

2.20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限

3

、《关于〈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制定〈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6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7

、《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8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9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切实履职,为公司发展提供专业建议。

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4个专门委员会。2022年,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报告期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高效执行、认真研究、审慎决策,为公司经营发展建言献策,推动各项工作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有效保证了公司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的独立,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运行良好,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终止经营或丧失持续经营能力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审议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部门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报告期内,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具体详见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信息披露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升公司规范运作的透明度,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保证信息披露工作的及时性、公平性,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董事会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投资者关系热线电话、上证e互动平台、网上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方式,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解答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切实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加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三、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3年,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战略,董

事会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完成各项经营指标,争取实现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最大化。董事会还将根据资本市场规范要求,持续提升公司规范运营和治理水平,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以便于投资者快捷、全面获取公司信息,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议案二: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2年,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出发,忠实勤勉履行监督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议案,认真推进会议各项决议的有效实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监事会人员调整情况

目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崔宏伟先生、监事金洁先生和职工监事周懿女士三人组成。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于2022年9月届满,根据证监会及上交所要求,公司2022年8月份启动了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周懿女士为公司职工监事;公司于2022年9月13日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崔宏伟先生、金洁先生为公司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后,郑宋友先生与汪雪浓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

二、2022年度监事会运作情况

2022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5次监事会会议,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等程序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规范运作。全体监事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召开日期 会议名称 会议内容

2022年4月16日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1、《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5、《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6、《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8

、《关于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9、《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022年4月28日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2年8月24日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1

《关于提名崔宏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2

《关于提名金洁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022

13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022年10月26日

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

1、《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3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3.1 发行证券的种类

3.2 发行规模

3.3 债券期限

3.4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3.5 债券利率

3.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3.7 转股期限

3.8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3.9 转股价格的确定和调整

3.10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3.11 赎回条款

3.12 回售条款

3.13 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3.14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3.15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3.16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3.17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3.18 担保事项

3.19 募集资金存管

3.20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限

、《关于〈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5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

、《关于制定〈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7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8

、《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9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二、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的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情况

2022年,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决策程序、公司内部控制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公正、

透明,切实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有效运行,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及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认真、有效地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2022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内控制度严格,各项财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严格执行,未发现公司资产被非法侵占和资产流失情况。

(三)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参照《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所处行业、经营方式、资产结构及自身特点,总体上建立健全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风险的控制,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较为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基本符合了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四)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监督和核查了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关联交易审批程序遵循了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合理有据、客观公允,并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利润分配情况

为了更好地回报投资者,与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收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216,7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97,524,000.00元(含税)。并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共计转增86,688,000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303,408,000股。监事会认为:该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七)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建立的《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从制度上明确了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工作。

(八)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使用的情形,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监事会成员积极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监事会没有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三、监事会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赋予的职责,依法对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积极列席董事会

及其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依法出席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进一步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在强化监督管理职能的同时,积极参与监事会自身建设,通过培训和学习,不断提升自身专业履职能力,与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和协作服务,公司充分发挥监事会的作用,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17日

议案三: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关注公司信息,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运作情况,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及其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将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 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审计委员会委员:陆竞红先生(主任)、曹健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曹健先生(主任)、裘娟萍女士

提名委员会委员:裘娟萍女士(主任)、陆竞红先生

(三)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裘娟萍女士: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8年5月出生,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浙江工业大学生物工程学院教师,中国微生物学会理事,浙江省微生物学会副理事长,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顾问;2018年8月至今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目前裘娟萍女士同时还担任浙江省药

学会理事、浙江省药学会微生物质量控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浙江新银象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技术顾问、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普昂(杭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孚诺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曹健先生: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执业律师。1991年7月至2004年2月在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原杭州市第一律师事务所)先后担任律师、合伙人;2004年3月至今在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任高级合伙人、党委书记;并任杭州市律师协会破产专业委员会委员、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理事单位代表、杭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理事单位代表。2018年8月至今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陆竞红先生: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2月出生,副教授,注册会计师。2000年6月至2010年4月在浙江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先后担任课程组组长、系主任;2010年4月至2018年10月在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先后担任分院院长、学院副院长;2018年10月至今在浙江师范大学计划财务处任副处长。2018年8月至今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四)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和4次股东大会。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在审议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部门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报告期内,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独立董事姓名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出席次数

裘娟萍7 7 6 0 0否

曹健7 7 7 0 0否

陆竞红

7 7 6 0 0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2年度,全体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会议共计7次,其中审计委员会5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提名委员会1次,均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我们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利用现场参加会议和公司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实地现场考察,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提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我们独立董事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我们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与我们进行积极的沟通,能对我们关注的问题予以妥帖的落实和改进,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2年,我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言献策,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公

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价格公允,不存在异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2年,公司除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经营性质资金往来外,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发生。

(四)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均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所有涉及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我们认为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22年9月,公司完成了董事会换届工作,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成员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前进行了审核,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了董事提名、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有关人员任职资格符合要求,提名及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符合规定,不存在违反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情形。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能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于2022年3月5日披露了《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及时向广大投资者传递了公司最新经营数据,切实保障了投资者的知情权。

(六)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经过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所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等规定的从业资格,在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方面有丰富的经验,

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及时的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恪守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道德和执业规范,严格按照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并对公司财务管理、内控管理工作人员进行指导和规范。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我们对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该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在阶段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公司董事会对于该项方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股东积极履行其作出的承诺,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信息披露工作的及时性、公平性,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由会计学专业独立董事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由法律专业独立董事担任,保证了各个专门委员会的专业性和独立性。2022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参加7次董事会、7次各专门委员会,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充分履行职责,发挥了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科学决策和监督作用,有效提高了董事会决策效率。

(十二)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我们认为,公司运作规范、有效、制度健全,目前不存在需要改进的其他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审慎、客观、独立、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运用我们各自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为公司的决策提供科学的建议,为保持公司持续健康和稳健发展发挥了作用。我们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议案四: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财务报表已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2022

年度

2021

年度增减变动幅度(

%

营业收入 140,354.48 146,972.33 -4.5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103.13 26,249.40 -15.8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8,753.26 24,338.97 -22.95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3 0.88 -17.05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32 18.12

下降4.8个百分

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952.22 21,948.60 18.24

2022

2021

年末年末

%

总资产237,683.29 210,228.90 13.0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72,889.97 160,539.25 7.69

二、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分析

(一)资产、负债和净资产情况

1、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237,683.29万元,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2021

年末年末

%

30%

以上原因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货币资金55,251.30 23.25 52,788.30 25.11 4.67

交易性金融资产

3,052.40 1.28 7,000.00 3.33 -56.39

系本报告期赎回部分理财产品所致。

应收账款 78.05 0.03 106.17 0.05 -26.49

预付款项1,472.87 0.62 16,695.06 7.94 -91.18

系采购奶粉陆续到货所致。其他应收款 159.69 0.07 92.25 0.04 73.11

系本报告期保证金增加所致。存货 28,960.27 12.18 18,222.76 8.67 58.92

系本期原料储备增加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2,005.13 0.84

大幅增加

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定期存单转入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

9,760.63 4.11 5,637.63 2.68 73.13

系本报告期待抵扣进项税增加所致。

投资性房地产

1,944.60 0.82 1,210.65 0.58 60.62

系本报告期新增对外出租厂房所致。

固定资产 67,304.64 28.32 63,207.11 30.07 6.48

在建工程 22,240.17 9.36 10,356.67 4.93 114.74

系本报告期项目持续建设,工程施工进度增加所致。

使用权资产 63.06 0.03 84.68 0.04 -25.53

无形资产13,967.66 5.88 13,828.47 6.58 1.01 递延所得税资产

2,459.62 1.03 2,197.38 1.05 11.93 其他非流动资产

28,963.21 12.19 18,801.77 8.94 54.05

主要系公司购入大额存单所致。

2、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负债总额64,793.31万元,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末

2021

年末变动比例(

%

变动

30%

以上原因金额

金额比例(

%

金额

%

短期借款 7,500.00 11.58

大幅增加

主要系本期新增借款所致。应付票据 9,036.23 13.95 5,223.47 10.51 72.99

主要系本期票据支付增加所致。应付账款 21,245.79 32.79 16,134.26 32.47 31.68

主要系本期应付长期资产款增加所致。

预收款项 20.14 0.03 19.93 0.04 1.05

合同负债 5,534.19 8.54 8,546.65 17.20 -35.25

主要系本期受外部不利因素的影响,经销商预付款减少及对应的税金款项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 1,937.71 2.99 3,296.29 6.63 -41.22

主要系期初年终奖于本期发放所致。

应交税费 6,594.81 10.18 5,062.40 10.19 30.27

主要系本期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所致。

其他应付款4,486.90 6.92 4,060.71 8.17 10.5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2.85 0.07 -

大幅增加

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转入所致。

其他流动负债 215.09 0.33 -

大幅增加

主要系本报告期内预收货款对应的税金款项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所致。

租赁负债 20.37 0.03 86.44 0.17 -76.43

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转出所致。

递延收益 8,146.13 12.57 7,259.51 14.61 12.21

递延所得税负债

13.10 0.02 -

大幅增加主要系本报告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递延所得税负债所致。

3、所有者权益结构及变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72,889.97万元,所有者权益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末

2021

年末变动比例(

%

变动

30%

以上原因金额

金额比例(

%

金额比例(

%

股本 30,340.80 17.55 21,672.00 13.50 40.00

主要系本报告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资本公积 66,015.65 38.18 74,684.45 46.52 -11.61盈余公积 6,395.26 3.70 5,130.62 3.20 24.65未分配利润 70,138.27 40.57 59,052.18 36.78 18.77

(二)经营成果

2022年度,公司营业收入140,354.48万元,同比2021年度下降4.50%,实现净利润22,103.13万元,同比2021年度下降-15.80%。主要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2021

年度年度
变动比例(%)变动

30%

一、营业收入 140,354.48 146,972.33 -4.50

二、营业总成本 118,447.92 117,116.00 1.14

其中:营业成本94,776.65 94,239.84 0.57

税金及附加 1,357.62 1,390.72 -2.38

销售费用 17,452.79 16,696.64 4.53

管理费用5,811.26 6,053.98 -4.01

研发费用 1,542.44 1,415.40 8.98

财务费用 -2,492.85 -2,680.58 不适用

加:其他收益 5,837.57 4,088.38 42.78

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以上原因

投资收益

(

损失以

号填列

)

152.33 143.96 5.81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2.40 -

大幅增加

主要系本报告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所致。

信用减值损失

损失以

“-”

号填列

-9.30 -9.36不适用

)

资产减值损失

损失以

“-”

号填列

- -18.70 不适用

)

资产处置收益

损失以

“-”

号填列

24.26 -0.43

不适用

二、营业利润

)
(

亏损以

号填列

)

27,963.83 34,060.18 -17.90

加:营业外收入

355.29 144.33 146.17

主要系本报告期与日常经营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减:营业外支出

270.38 388.71 -30.44

主要系上期存在设备报废所致。

三、利润总额

(

亏损总额以

“-”

号填列

28,048.73 33,815.81 -17.05

减:所得税费用5,945.60 7,566.41 -21.42

四、净利润

)(

净亏损以

“-”

号填列

22,103.13 26,249.40 -15.80

(三)现金流量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主要现金流量数据如下:

)

单位:万元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66,626.19

182,369.66

-8.63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40,673.97

160,421.06

-12.31

25,952.2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948.60

18.2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244.79

20,889.50

-55.74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0,146.61

69,631.59

-56.71

-20,901.8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8,742.09

不适用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000.00

72,177.44

-72.29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519.08

13,482.36

67.03

-2,519.0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695.08

-104.2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531.33

31,901.59

-92.07增减变动原因: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57.12%,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理财

产品投资下降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04.29%,主要系去年同期收到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致。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议案五: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公司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公司编制了《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议案六: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基于公司2022年度稳定的经营情况、良好现金流状况及未来战略发展愿景,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4月25日出具的中汇会审[2023]3570号《审计报告》,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1,031,263.81元,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126,464,389.35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2,646,438.93元后,2022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13,817,950.42元,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05,245,541.60元。现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截至2022年4月

25日,公司总股本303,408,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1,022,4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1.18%。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转增

91,022,400股。截至2023年4月25日,公司总股本为303,408,000股,本次送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394,430,400股。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上述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长期回报规划,有利于公司稳定、持续、健康的发展,同时也兼顾了投资者的

合法利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17日

议案七: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所”)为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务所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有着清晰认识,在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勤勉尽责,坚持独立的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认真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拟续聘该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以及其他相关审计工作,聘用期一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2

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

注册地址

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首席合伙人

浙江省杭州市
余强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

91人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 62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236人最近一年(2022年

度)业务收入

业务收入总额 102,896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94,45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52,115万元

上年度(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情况

客户家数 136家审计收费总额 11,061万元

涉及主要行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3

、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4

、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

5

、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家数 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中汇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

二、 项目信息

三、 1、基本信息

项目组

成员

项目组成员姓名何时成为 注册会计师何时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何时开始 在本所执业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项目合

伙人

刘炼 2016年 2013年 2018年10月 2021年

签署4家上市公司和2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

周凌云 2020年 2015年 2017年2月 2022年 无

师质量控制复核人

周海斌 2003年 2001年 2008年5月 2022年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刘炼

12022

2

监督管理措施

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

对在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项目中存在的风险评估、控制测试、收入审计及研发费用审计等相关程序执行不到位问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刘炼

22023

1

自律监管措施

上海证券交易所

对在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项目中存在的风险评估、控制测试、收入审计及研发费用审计等相关程序执行不到位问题予以监管警示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

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收费7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56万元,内控审计收费14万元。上期审计收费7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56万元,内控审计收费14万元。本期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规模,业务复杂程度,预计投入审计的时间成本等因素确定,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动。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议案八: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的经营计划和各项工作计划,对公司2023年度担保额度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李子园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李子园贸易”)发展需要及2023年度资金需求,实现高效筹措资金,公司2023年拟为李子园贸易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经营性贷款授信。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期限为自本议案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12个月内有效。

上述额度为2023年度公司预计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取决于被担保方与银行金融机构的实际发生金额。

同时,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范围内,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担保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更改相关协议,或办理与本担保事项相关的一切其他手续。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每笔担保事宜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2023年度担保预计基本情况如下:

担保方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持股比例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万元)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万元)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担保预计有效期是否关联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一、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预计

一、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预计
1、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李子园贸易有限公司

100% 79.30% 0 20,000 11.19%

2022

个月内有效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实际发生融资类担保时,被担保方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给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含新设立、收购的全资子公司)使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03MA28D5NU4M

2、单位名称:浙江李子园贸易有限公司

3、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李子园工业园05幢

4、法定代表人:李国平

5、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15年11月27日

7、营业期限:2015年11月27日至2035年11月26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塑料制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

用农产品零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与上市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

10、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浙江李子园贸易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50,874.17万元,负债总额为41,634.97万元,净资产为9,239.20万元;2022年1-12月

实现营业收入160,774.42万元,净利润为7,637.34万元。 截至2023年3月31日,浙江李子园贸易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53,004.96万元,负债总额为42,032.17万元,净资产为10,972.80万元;2023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36,829.96万元,净利润为1,733.59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预计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以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李子园贸易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发展战略,被担保的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且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3年4月27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不存在为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议案九: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结合公司董事在2022年度的工作表现与业绩考核结果,并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的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

二、适用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根据2022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结合地区、薪酬水平,2023年拟确定董事薪酬如下:

1、关于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薪酬

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其所担任的管理职务,参照同行业类似岗位薪酬水平,按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金,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2、关于未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薪酬

夏顶立先生不领取董事津贴。

3、关于独立董事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6万元/年(税前)。

四、其他规定:

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

算并予以发放。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议案十: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结合公司监事在2022年度的工作表现与业绩考核结果,并经监事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的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监事。

二、适用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公司监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参照同行业类似岗位薪酬水平,按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金。监事兼任其他职务的,不再因该类兼职发放薪酬、津贴等。

四、其他规定:

公司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17日

议案十一: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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