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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莱: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11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5月10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详情请查阅2023年4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公司未能在三年持有期限届满前按前述用途转让的,未转让的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因此,公司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未能在三年持有期限届满前按前述用途转让的回购股份567,220股进行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将由441,569,000股变更为441,001,780股,公司的注册资本亦将由44156.90万元变更为44100.1780万元。

由于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涉及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果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股份注销事项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信函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签字确认的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前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签字确认的复印件。

2、申报时间:2023年5月11日起45日内,每个工作日的9:00-11:00,13:30-16:30。

3、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高潮路658号,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顾佳俊

联系电话:021-69113502

联系邮箱:dm@kdlchina.net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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