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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科达: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公司可转债因误操作触发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11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公司可转债因误操作触发短线

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科达”)现任公司副总经理秦超先生于2023年5月9日卖出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期间因误操作买入100张深科转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用短线交易相关规定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该交易构成短线交易行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

公司副总经理秦超先生于2023年5月9日交易深科转债时,因操作失误导致卖出过程中将卖出操作成买入,误买入深科转债100张,构成短线交易,具体明细如下:

交易时间交易方向交易数量(张)成交均价(元/张)成交金额
2023年5月9日卖出250118.4729,618.56
2023年5月9日误买入100118.5611,855.86

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系误操作造成,不具有短线交易的主观故意,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

上述交易行为违反了《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用短线交易相关规定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构成短线交易。

二、本次误操作交易深科转债的处理情况及致歉声明

公司副总经理秦超先生本次买入深科转债系因误操作所致,不具有主观故意情形。经秦超先生说明,此次短线交易系误操作导致,该行为未发生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深科转债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核实、了解相关情况,秦超先生亦积极配合、主动纠正,并就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针对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如下:

1、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秦超先生本次误操作买入深科转债数量为100张,本次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按“构成短线交易可转债数量×(卖出均价-买入均价)”计算,即100张*(118.47元-118.56元)=-9元。本次误操作交易未产生收益,无需上缴公司。

2、此次短线交易系秦超先生失误操作导致,不具有短线交易的主观故意,秦超先生已深刻意识到本次事项的严重性,并就本次违规行为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秦超先生承诺将进一步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买卖公司可转债的行为,严格遵守《证券法》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切实履行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三、其他

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相关工作人员关于《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用短线交易相关规定的通知》、《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培训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慎操作,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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