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 年 5 月 29 日,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接到大股东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龙高集团”)通 知,龙高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298,402,000 股(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60%)质押给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质押 期为一年,并于 2012 年 5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龙高集团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596,803,60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19%。其中质押股份共计 298,402,0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24.60%。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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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2-0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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