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暨召开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届二
十三次董事会于 2012 年 5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召开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决定于 2012 年 6 月 14 日召开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事项拟定如下:
(一) 会议时间:2012 年 6 月 14 日上午 11:00
(二)会议地点:新疆阿克苏市南大街新农大厦 20 楼公司会议
室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转让新疆海龙化纤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2、审议《关于转让阿拉尔三五九化工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以上内容详见 2012 年 5 月 29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
发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四)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 2012 年 6 月 11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
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律师。
(五)参会方法
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 2012 年 6 月 13 日 10:00-19:30
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或以传真与信函方式登
记(以抵达公司证券部办公室时间为准)。
2、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
印件登记及出席人身份证。
3、个人股东凭股票帐户卡及个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
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股票帐户卡登记。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2、会务联系人:张春疆 刘斌
3、联系电话:0997—2134018 0997-2125499
4、传 真:0997—2125238
5、公司地址:新疆阿克苏市南大街 2 号新农大厦 19 楼
6、邮政编码:843000
附件: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样式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 年 5 月 30 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
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行使
表决权,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在相应的意见栏内划“√”)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1 审议《关于转让新疆海龙化纤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2 审议《关于转让阿拉尔三五九化工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若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做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个人股东须签名、法人股东须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上海证券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注册登记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委托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止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