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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能源: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10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年5月9日,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七届三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发行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为进一步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非金融企业短期融资券业务指引》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规则,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有效期为2年,发行方式为公开发行,由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投集团”)提供无偿担保,每期债券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方案

(一)注册规模:本次拟注册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具体发行规模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发行规模:每期债券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

(三)债券期限:每期债券不超过270天(含270天);

(四)发行利率:由主承销商采用网下询价与簿记建档相结合的方式,具体

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五)债券承销: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六)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存量贷款,以及补充流动资金等;

(七)发行对象:本次申请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发行;

(八)发行日期: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与市场利率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规定的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九)担保方式:本次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由公司控股股东开投集团提供无偿担保(本担保事项最终以有权机构审核结果为准)。

二、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确定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款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具体的发行金额、发行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地点、发行时机、发行期限、评级安排、担保事项、分期发行、每期发行金额及发行期数、回售和赎回条款、承销安排、还本付息安排、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专户的设立等与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就超短期融资券发行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及步骤(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中介机构,代表公司向相关主管机构申请办理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的申报、注册及备案等手续,签署与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备案、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合同、协议,办理超短期融资券的上市与登记等);

(三)如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对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取消发行、注销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四)选择并确定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如需),签署相关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如需)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如需);

(五)根据适用的规章制度进行信息披露;

(六)办理与超短期融资券相关的其它事宜。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其他事项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尚需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发行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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