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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股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10

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作为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经审阅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涉及的相关议案,现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审核意见

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定价方式、依据合理,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提升公司竞争力,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上述事项,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审核意见

公司编制的《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票预案(修订稿)》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现行法律、法规及股东大会的授权,综合考虑了行业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公司现状以及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利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上述事项,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审核意见

公司编制的《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现行法律、法规及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募集资金有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同时进一步增强公司研发实力,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上述事项,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编制的《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融资规划、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论证分析切实、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上述事项,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张翀宇、张桂红、张竞、彭敏

2023年5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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