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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名医药: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10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为促进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中长期激励机制,保证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经营管理决策层、中高层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努力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倡导公司与管理层及骨干员工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保证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本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制定本计划。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

四、考核组织

4.1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与修订本办法。

4.2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核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4.3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进行审议并做出决议。

4.4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负责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五、考核指标及评价标准

考核指标:激励对象每年度股票期权可行权额度根据公司层面财务业绩指标、公司内部业绩考核指标两个层面的考核结果共同确定。

5.1公司层面财务业绩指标考核: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分两期行权,行权考核年度为2023年-2024年,公司将对激励对象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之一。绩效考核中业绩考核目标具体如下:

行权期绩效考核目标
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 2、公司2023年度扣非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
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增长不低于15%; 2、公司2024年度扣非净利润不低于1,300万元。

注:

1、上述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2、扣非净利润是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后续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为计算依据。

5.2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此次股权激励有效期内考核的每个会计年度里,股权激励对象还需进行相应的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考核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个人层面系数
合格100%
不合格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层面系数*个人当年计划可行权额度。

激励对象在申请行权的前一个会计年度考核结果必须符合公司相关绩效管

理规定时才能进行行权。

5.3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法

如行权期内的任一年度公司业绩条件未达到行权条件的,对应行权期所获授的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如行权期内的任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的,按照该计划激励对象对应行权期所获授的但不满足行权条件且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六、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考核报告确定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及数量。

公司内部业绩考核主要考核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程序如下:

6.2.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中层管理人员

6.2.1.1绩效合同签订:每年年初,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和公司KPI目标,设定各一级组织KPI,并签订绩效合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中层管理人员的绩效与团队绩效一致。

6.2.1.2 KPI考核:每年末,根据年初制订的KPI进行考核,其中,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中层管理人员的由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对其进行绩效评价。

6.2.2其他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的绩效评价根据公司行政文件《未名医药绩效管理制度》的要求由人力资源中心进行组织,并由所属直接上级初评、更高级别的管理人员复评。

6.2.3在绩效考核期间激励对象出现触犯公司红线(贪污受贿,侵吞/侵占公司财产/财物;泄露公司机密,损害公司利益;弄虚作假(包括上报相关数据弄虚作假和隐瞒学历、身份,代打卡等)、违法违规、内部重大违纪、重大工作失职、渎职、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客户投诉、根据部门制定的KPI目标完成率较低、工作能力不足以胜任现职务以及其他损害公司声誉、经济利益、企业公众形象等事项,相关激励对象的当年考核结果将被定为“不合格”。

6.3考核期间、考核年度: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前一会计年度。

6.4考核次数:每年度一次。

七、考核结果管理

7.1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将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由其做出决议。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原则上在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反馈至激励对象本人。如激励对象对考核结果持有异议,可在上述考核结果反馈之日起5日内向人力资源中心提出申诉,人力资源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如确实存在不合理因素,可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建议,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裁决最终考核结果。

7.2考核结果归档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归档保存,并作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实施的依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须保留所有考核记录,保存期限至少为五年,对于超过保存期限的文件与记录,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统一销毁。

八、附则

8.1本办法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

8.2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股权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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