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2023年5月
提案报告目录
1.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2023年度生产经营及财务预算报告;
5. 关于川投能源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提案报告;
6.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提案报告;
7.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提案报告;
8. 关于2023年度公司本部融资工作的提案报告;
9. 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授权董事会确定审计费用的提
案报告;
1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提案报告;
11. 关于选举十一届监事会监事的提案报告;
12. 关于免去刘体斌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职务的提案报告;
13. 关于增补吴晓曦为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提案报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2年是党和国家发展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胜利召开了党的二十大,确立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蓝图。董事会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在可再生清洁能源领域做深做大做强,并在新能源领域实现突破,带领公司完成了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切实维护了广大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章制度要求,认真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现将2022年董事会工作情况以及2023年工作展望汇报如下。
一、2022年度经营成果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547.14亿元,同比增长12.8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38.17亿元,同比增长8.22%;参控股总装机3534万千瓦,同比增长2.05%;权益装机1374万千瓦,同比增长9.77%;总股本44.61亿股,总市值543.96亿元。
公司全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4.20亿元,完成董事会预算
的113.06%;控股电力企业累计发电量47.83亿千瓦时,完成董事会预算的100.72%; 实现利润总额36.14亿元,完成董事会预算的152.04%;归母净利润35.15亿元,同比增长13.86%。
二、2022年重点事项
1. 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工作,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2021 年 5月,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但受提名程序等原因的影响,公司新一届董事会的董事提名工作历时较长,换届工作程序繁琐。在董事会的部署和指导下,公司及时发布了关于董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在做好投资者解释工作的同时,多次向省国资委、省证监局和各股东方请示汇报、沟通协调,科学合理地做好了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本次换届经过周密筹备、认真组织,克服疫情带来的困难,于2022年4月7日召开了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首次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了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顺利实现了新老交接及之后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提升了工作效率和治理水平,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2. 严格执行决议,坚持勤勉履职
(1)本年度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集召开股东大会4次,审议提案报告30个。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和股东大会授权,执行股东大会的意志,督促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15次董事会会议(其中现场
结合通讯方式 2 次,通讯方式 13次),审议提案报告96个。董事会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规制度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充分发挥董事会职能,对各项提案审慎审议,依法依规作出科学决策,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
(2)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勤勉尽职地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3)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公司制定了相应的制度规范各专业委员会的运作。报告期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16 次会议,审议提案报告42个。
3. 加强公司治理,提升公司形象
公司董事会秉持诚实守信、规范运作的原则,在各级监管机构的指导下,按照公司实际情况,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着眼点,以加强制度建设为支撑,以强化内控建设为保障,不断完善公司各项管理制度,提高治理水平。报告期内,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
则》、《董事会授权经营层管理办法》,并修订了《公司章程》。
此外,公司在常年信披合作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金融投资报》中刊登宣传资料,加大对公司的宣传力度。同时,公司作为协会会员在四川省上市公司协会公众号中展现了积极抗疫、抗震的良好形象。公司的优秀企业形象也获得了社会与业内的一致认可,在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1年度A股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榜单”评选中,公司入选了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1年度A股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榜单丰厚回报榜。
4. 依法依规信披,重视高效投关
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披露规定,忠实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报告期内,董事会进行了247次信息披露,同比增加64%;涉及信披字数约230万字,同比增加153%。其中有编号公告128个,无编号公告2个,非公告上网材料113个,定期报告4个。完成28次,共计372人次内幕信息知情人填报工作,树立了严谨负责的市场形象。
董事会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关注中小股东诉求,通过多种渠道与投资者沟通交流,致力于构建、维护良好的投资者关系。报告期内,公司接听投资者来电726次,回答问题1200余个;网络回答投资者问题126个;接待投资者现场
调研10人次,线上调研10余次,涉及30多家机构投资者;参加投资者交流会活动3次。高效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更好地向市场传递了企业价值、企业形象及发展前景。
5. 统筹规划决策,坚持高质量发展
统筹规划,战略清晰,聚焦主业。公司在清洁能源主业上持续发力,在报告期内,一是按计划投资推进“两个流域”开发建设,助力两河口水电站全部投产。二是全力推进金沙江银江水电项目建设,守牢安全生产环保底线,推动加快工程建设。三是成功摘牌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10%股权,该事项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解决了大渡河公司股权结构历史遗留问题,有助于公司做大做强水电主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四是积极探寻优质新能源项目,不断拓宽产业领域。公司收购广西玉柴农光电力有限公司51%股权,实现了新能源光伏控股项目发展“破零”,实现了控股项目“立足四川,走向全国”的“破题”,实现了践行新发展理念、服务双碳战略目标的重大“破局”。五是入股中核汇能,在风电、光伏、开发储能、氢能等领域上实现价值投资,坚定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好打造“中国一流清洁能源上市公司”赶考路。
两辅方面实现逆势奋进,多项经营指标创新高,为公司发展添动能。董事会聚焦深化改革促发展,助力交大光芒持续推动“科改示范”、“天府综改”,并持续推进交大光芒IPO工作。乐飞光电在当前光缆行业低谷期,凭借行业顶级
的质量管控能力和行业领先的成本控制能力,实现了优于平均水准的盈利。
6. 保护股东利益,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始终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为股东提供了持续的良好回报,在资本市场广受好评。2022年,在《川投能源未来三年(2020-2022)股东回报规划》的指导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共计17.63亿元(含税),占当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57.10%。连续五年现金分红比例保持在合并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30%以上,现金分红绝对值和净利润占比均保持了持续稳定。公司以实际行动回馈了全体股东的支持和期待,并将继续稳定发展业务,使广大股东享受到与公司一同发展的成果。
三、2023年度工作展望
2023年,公司董事会计划发电量55.49亿千瓦时,实现销售收入15.67亿元,利润总额38.00亿元。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十四五”发展承上启下的重要之年,也是公司上市30周年。公司正式迈入了“而立之年”,对照新时代新征程新任务,董事会将组织公司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
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保持清洁能源发展定力,锚定打造“国内一流清洁能源上市公司”愿景,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1. 抓好制度优化,完善公司治理
随着监管机构不断出台新的规定及指引,公司将持续高度关注规则变化,及时对内部制度进行相应修订。确保公司治理的合法合规,信息披露的公开、公正和公平,维护公司、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法人治理规范水平。
2. 倾听股东声音,加强互动共赢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上市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衡量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因素。2023年,公司将持续加强与中小投资者交流,通过投资者交流专线、E互动平台、公司邮箱、投资者调研及业绩说明会,保障投资者客观、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信息。
3.坚持绿色发展,履行社会责任
公司将加快清洁能源与新能源布局,加速推进项目投资并购与开工建设。把握清洁能源发展趋势,积极践行国家“双碳” 战略,主动承担时代赋予的新使命,顺应能源变革趋势,积极探寻优质资源,发展新模式、新业态,坚定地推进转型升级。积极践行企业社会责任,以实际行动回馈社会,努力提升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实现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切实回报全体股东的支持和厚爱!
2023年5月18日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川投能源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要求,严格认真地履行监事会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管理和健康可持续发展发挥了保驾护航作用。监事会成员在报告期内均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公司历次监事会会议,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情况进行了有效地监督。
现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和2023年度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换届情况
2021年5月,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但受提名程序等原因的影响,公司新一届监事会的监事提名工作历时较长,换届工作程序繁琐。公司及时发布了关于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在做好投资者解释工作的同时,公司多次向省国资委、省证监局和各股东方请示汇报、沟通协调。
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了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十一届监事会由5名监
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2名,换届选举的过程和人选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二、 监事会2022年日常工作情况
2022年,监事会共召开14次监事会会议,其中以现场与通讯方式结合召开2次,通讯方式召开12次;审议各类提案报告共86项,对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发表监审意见共83项;列席股东大会4次,列席现场与通讯方式结合董事会2次,通讯董事会13次。报告期内,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重大资产收购、重大投融资的决策过程进行监督,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保证了公司高效治理,依法运行。
三、 监事会对2022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一) 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列席历次股东大会和现场董事会,审阅了董事会的所有议案,对董事会、股东大会召开程序和决策程序,各项提案的执行情况,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董事和高管职业行为进行全程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各项决策程序合法,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时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亦未发现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 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审核意见
2022年度,监事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及财务情况,审核了董
事会提交的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及其它文件。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各期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其报告客观公正。
(三)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了三笔关联交易(分别为:1.《关于对向控股股东川投集团申请不高于1亿元借款关联交易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2.《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四川川投田湾河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向川投集团申请8.5亿元授信关联交易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3.《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关联交易的提案报告》)和一笔对外担保(《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川投(攀枝花)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为控股孙公司广西玉柴农光电力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监事会就上述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的审议、表决、披露、执行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以上关联交易行为规范,决策和实施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同时公司也按照规定及时充分的对关联交易的信息进行披露,符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公司对外担保符合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担保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对外担保事项财务风险可
控,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四)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的审核意见
公司已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及子公司内幕信息传递,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工作是否严格按照《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制度》、《对外信息报送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实行进行监督。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知情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未发现内幕信息泄露或内幕交易情况。
(五)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审阅关于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建立、完善、执行情况的汇报,检查内控制度运行效果,忠诚尽职履行监督审核义务。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控自我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控的总体情况,公司现有的内控体系对主要业务、流程、重大事项均做出了明确的制度规定,对经营管理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
(六)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审核意见
公司于2019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期限为6年,40亿元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1月15日全部到位。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编制完成了2021年度和2022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并于2022年4月19日十一届二次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关联交易的提案报告》。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两河口水电站项目,充分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监事会认真履职,充分监督及审核资金使用情况,保障了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监事会认为: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行为,内容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股东大会授权,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七)监事会对收购、并购资产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审议通过了3个收购项目(分别为:1.《关于对川投(攀枝花)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通过摘牌方式收购广西玉柴农光电力有限公司51%股权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2.《关于投资参与中核汇能有限公司增资项目决策的提案报告》;3.竞标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10%股权事项的相关提案报告)。监事会认真履行职责,以听取项目负责人相关汇报和审阅可行性研究报告、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
等各项报告的方式,充分监督审核上述收购项目。
监事会认为:广西玉柴农光项目丰富了公司的业务领域,顺应了新能源发展趋势。投资中核汇能有限公司增资项目符合公司战略发展定位、业务发展布局,有较高投资价值。
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属于目前少有的优质水电资产,资源禀赋优异,技术可开发容量可观,多年以来运营稳定,符合公司清洁能源主业的发展方向,有利于公司做大做强水电主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实现规模与效益的快速同步扩张。
公司对上述三个收购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前期考察,按照规定对项目进行了立项和可行性论证,并编制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论证充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的情形。
(八)监事会对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审核意见
根据证监会和上交所对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工作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发表以下意见: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年度报告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在本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公司治理以及董事会和监事会主要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九)监事会对董事变动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案报告进行审核。
监事会认为:上述人员的提名、选举、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相关程序合法、合规。
四、 监事会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公司监事会将根据监管机构要求,围绕公司发展战略,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开展工作,创新监督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督促公司依法经营、规范运行,依法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完善工作机制,提升监督水平
监事会将进一步督促董事会合法有效地决策、监督公司经营活动、并主动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控制。在与内部控制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和配合方面,将有计划地开展沟通和交流,完成任务和职责的衔接和协同,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二)贯彻法律法规,勤勉履行职责
2023年,监事会将持续探索、完善监事会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贯彻执行《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公司各项制度、规章、政策、法律法规的审核和管理,确保公司运营活
动的合法性、合规性。
(三)加强系统性学习,推进自身建设
公司监事将积极参加各类监事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紧跟监管要求,关注行业动态,不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为公司更好更快发展建言献策、推波助力。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继续坚持高标准治理,弘扬诚信创新精神,以更为健康、高效、稳定的内部运作,更好地服务于公司各方利益,进一步推动公司的稳健发展。
2023年5月18日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
2022年度,公司克服了疫情等重重困难,较好完成了董事会下达的预算目标。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总额547.1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338.17亿元,资产负债率
35.67%。公司2022年取得营业收入14.20亿元,实现利润总额
36.1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5.15亿元,基本每股收益0.7957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80%,股本
44.61亿股。
公司经审计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完成情况请参阅下表:
主要财务数据 | 2022年 | 2021年 | 增减幅度(%) |
营业总收入(万元) | 142,041.50 | 126,333.33 | 12.43 |
营业利润(万元) | 359,709.62 | 318,219.89 | 13.04 |
利润总额(万元) | 361,430.30 | 318,010.40 | 13.6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351,526.57 | 308,739.06 | 13.86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7957 | 0.7009 | 13.5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80 | 10.33 | 增加0.47个百分点 |
2022年 | 2021年 | 增减幅度(%) | |
总资产(万元) | 5,471,381.69 | 4,846,728.93 | 12.89 |
2022年度股东大会提案报告三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万元) | 3,381,682.77 | 3,124,741.44 | 8.22 |
股本(万股) | 446,058.12 | 440,615.54 | 1.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7.58 | 7.09 | 6.91 |
二、财务状况简要分析
(一)总资产
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547.14亿,较年初484.67亿元增长了62.47亿元,增长了12.89%,其中流动资产为44.67亿元,非流动资产为502.46亿元。
导致资产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实现净利润35.72亿元;二是新增对雅砻江公司再投资7.2亿元,新增对中核汇能公司
6.4%股权投资16亿元;三是三峡新能源股价变动导致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增加3.57亿元;四是新增合并子公司广西玉柴农光电力有限公司51%股权,并入相关资产10.62亿元;五是银江水电站建设导致在建工程增加5.59亿元。
导致资产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能源对股东分红17.63亿元。
(二)负债
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公司负债总额为195.15亿元,较年初161.78亿元增长了33.37亿元,增长了20.63%,其中流动负债为79.38亿元,非流动负债为115.77亿元。
负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公司发行中期票据25亿元;二是子公司攀水电公司新增项目贷款5.56亿元;三是新增并表子公司广西玉柴农光增加负债7.81亿元。
(三)股东权益
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公司所有者权益为351.99亿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38.1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较年初增长了25.69亿元,增幅
8.22%。
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本期实现净利润35.72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5.15亿元;二是可转债转股导致资本公积增加4.84亿元;三是三峡新能源股价变动导致其他综合收益增加3.57亿元。
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向股东分红17.63亿元。
(四)收入、利润情况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20亿元,同比上年度增加了1.57亿元。主要原因一是子公司川投电力2021年12月31日新增并表子公司玉田能源实现收入7,448.59万元,二是子公司攀枝花新能源公司2022年8月31日新增并表子公司玉柴农光实现收入5,325.81万元。
2022年公司实现利润总额36.14亿元,同比上年度增加了
4.34亿元,增幅13.6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5.15亿元,同比上年度增加了4.28亿元,利润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期来自参股公司的投资收益同比增加5.47亿元。
(五)成本及费用情况
1.营业成本
本年度合并营业成本共计发生8.73亿元,同比上年增加了
1.40亿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川投电力新增并表子公司玉田能源发生营业成本5,475.19万元,二是子公司攀枝花新能源新
增并表子公司玉柴农光发生营业成本1,525.86万元,三是是槽渔滩炭素厂成本同比上升3,858.48万元,四是子公司交大光芒本期结算增加导致营业成本同比上升3,323.50万元。
2.销售费用
本年度合并销售费用共计发生1,784.11万元,同比上年减少了447.37万元,降幅20.05%。主要是子公司交大光芒销售费用有所减少。
3.管理费用
本年度合并管理费用共计发生19,672.80万元,同比上年减少了1,145.17万元,降幅5.50%。主要原因是按照会计准则将修理费从费用调整至营业成本核算。
4.研发费用
本年度研发费用共计发生2,931.73万元,同比上年增加了
260.68万元,主要是光芒公司加大了研发投入力度所致。
5.财务费用
本公司合并财务费用共计发生51,642.88万元,在同期贷款和融资利率大幅下降的同时,财务费用比上年增加11,274.61万元。主要原因是因投资并购加速,公司带息负债规模同比大幅增长,2022年度公司平均带息债务余额为159.25亿元((年初+年末)/2),较2021年度平均带息负债余额增加35.28亿元,导致公司财务费用同比增加。
(六)现金流量情况
2022年度公司现金流量流入总额为240.84亿元,现金流出总额为242.49亿元,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8.36亿元。
1.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14亿元,同比上年增加12.19%。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97亿元,其中:资金流入为89.52亿元,主要是雅砻江公司分红及结构性存款到期赎回;资金流出为101.49亿元,主要是对中核汇能增资项目投资款支出、雅砻江公司资本金投出、银江水电站建设支出、项目投资保证金支出、收购广西玉柴农光公司以及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了循环保本理财。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18亿元,其中:资金流入为136.56亿元,资金流出为132.38亿元。
三、完成董事会下达预算指标情况
公司2022年完成董事会预算情况如下:
指标 | 2022年实际完成 | 2022年预算 | 完成率(%) |
发电量(亿kwh) | 47.83 | 47.49 | 100.72 |
销售收入(亿元) | 14.20 | 12.56 | 113.06 |
利润总额(亿元) | 36.14 | 23.77 | 152.04 |
净利润(亿元) | 35.72 | / | / |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亿元) | 35.15 | / | / |
公司今年各项指标均完成董事会下达的年度预算任务。
请各位股东审议。
2023年5月18日
2023年度生产经营及财务预算报告
各位股东:
2023年,我国经济发展预期企稳,经济结构转型加快。川投能源在顺利完成2022年预算目标任务的基础上,扎实推进提质增效稳增长,不断深挖内部潜力,着力新项目拓展,做好增收控支,以2023年全面预算目标为指引,推动企业经营发展取得新成果。现将川投能源2023年度生产经营及财务预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公司预算编制说明
(一)2023年川投能源预算编制范围包括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本部和七家控股企业(田湾河公司、攀枝花水电公司、川投电力公司、交大光芒公司、攀枝花新能源公司、嘉阳电力公司、川投盈源公司)。
(二)关于参股企业,川投能源按该企业经其董事会批准的预算或按其报送给股东方的预算报告以及公司掌握的参股企业的经营发展实际状况进行编制。
二、2023年公司主要预算指标情况
公司审慎客观研究当前经济形势,结合清洁能源行业经营特点,编制了2023年生产经营预算。2023年公司将完成发电量
55.49亿千瓦时,实现营业收入15.67亿元,实现利润总额38
亿元。具体预算指标如下:
(一)合并范围生产经营预算
公司2023年度预算及与2022年度完成数比较表
项目 | 2023年预算数 | 2022年完成数 |
发电量(亿kwh) | 55.49 | 47.83 |
营业收入(亿元) | 15.67 | 14.20 |
利润总额(亿元) | 38.00 | 36.14 |
(二)投融资预算
1.投资预算
2023年公司投资预算情况:固定资产投资9.20亿元;股权投资50.79亿元。
公司2023年对外捐赠资金预算总额为0.032亿元。
如有本投资预算外的新增投资项目,将另行报送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
2.融资预算
根据公司2023年度投资、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预算,为保障现有资产的正常经营以及可转债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同时考虑公司2023年度需要偿还的到期负债,结合现金流入流出的时间性差异及项目投资需要,全年融资额约80亿元。
(三)公司本部预算
2023年公司本部财务费用和管理费用预算总支出71,306万元,其中管理费用5306万元,财务费用66,000万元。
1.财务费用预算
截止2022年末,公司本部带息债务余额为133亿元。预计在2023年末,本部带息债务余额约为191亿元。财务费用预算对应当年预计的191亿元带息负债。
2.管理费用预算
2023年公司本部预算管理费用为5,306万元,较上年度实际发生数有所下降。
请各位股东审议。
2023年5月18日
关于川投能源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
规划的提案报告
各位股东:
经十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 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已到期。为持续回馈投资者,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自身发展规划与实际工作情况,公司制定了《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已于2023年4月21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
请各位股东审议。
2023年5月18日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提案报告
各位股东: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15亿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公司同时制定了《川投能源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内容规定“公司在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应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原则上每10股不低于4元(含税)。” 综合考虑相关规定、股东回报规划和公司发展规划,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以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4.00元(含税),资本公积金不转增,不送股。鉴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目前处于转股期间,公司拟分配的现金总额将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计算为准。
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2023-032号)。
请各位股东审议。
2023年5月18日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提案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年报准则》,2021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们编制完成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已于2023年4月21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及上交所网站披露。
请各位股东审议。
2023年5月18日
关于2023年度公司本部融资工作的提案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2023年投资计划和到期应偿还的资金安排,结合当前宏观金融形势,现将公司本部2023年融资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公司本部资金需求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度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预算,为保障现有资产的正常经营,2023年度公司本部资金缺口预计约73.02亿元。
资金来源预计情况:预计资金来源合计约33.51亿元,其中:
期初存量资金2亿元;投资企业的分红所得共计28.51亿元,可转债资金3.00亿元。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公司本部预计所需生产经营和股权投资、偿还到期债务等资金支出总额共约104.53亿元(不包含大渡河10%股权收购价款约40亿元,大渡河股权收购筹资方案已经公司十一届十四次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资金于2023年2月6日支付)。
考虑到投资企业分红资金流入与公司资金支出的时间性差异,解决73.02亿元资金缺口需实际融资80亿元。
本需求暂未考虑公司部分目前积极筹划但尚未立项的投资。
二、公司解决资金缺口的措施
公司拟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银行贷款或股东借款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
现申请会议审议并同意:
(一)公司当年债务融资额度80亿元,公司拟在维持现有40亿元左右银行贷款规模的前提下,剩余40亿元融资额度根据市场实际利率情况在新增银行流动资金贷款、法人透支账户贷款、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和公司债之间进行额度调剂。其中:1、法人透支账户融资余额不超过14亿元(可循环使用),利率不高于同期市场利率;2、发行中期票据不超过25亿元,期限不超过5年;3、注册并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不超过40亿元,期限不超过270天;4、发行公司债不超过40亿元(注册额度50亿元),期限不超过5年;5、提取融资租赁款不超过11亿元,利率3.23%;
6、公司流动资金贷款的额度将根据上述融资方式、发行时间和发行金额的变化在40亿元的额度内灵活使用,利率不高于同期市场利率,银行贷款期限不超过三年。本授权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至 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止。
(二)为有利于在项目投资需求和资金缺口时加快融资审批流程,申请在2022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金融市场资金情况在上述总额和方式内确定融资渠道和融资金额。
(三)特向股东大会申请50亿元以内的融资审批权限,授权董事会审批50亿元以内公司的融资方式、金额和利率,授权期限为一年,该授权覆盖以前年度融资审批权限,不叠加使用。
请各位股东审议。
2023年5月18日
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授权董事会确定审计费用的
提案报告
各位股东:
为保证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连续性,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聘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有关问题的通知》,按照公司《中介机构聘用管理办法》相关程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在2023年度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审计和财报审计机构。
2023年的审计报告将分为公司本部、田湾河公司、川投电力公司、攀枝花水电公司等,可转债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专项审核单独出具报告。为便于工作开展,考虑到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需要,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在2022年度审计费用的基础上确定2023年度的审计费用:若审计范围及内容无变化,则审计总费用与2022年度保持一致,2022年度实际发生内部控制、财务报告等审计费用192万元;若审计范围或内容有变化,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新增审计费用在100万元以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详见2023年4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2023-030号)。
请各位股东审议。
2023年5月18日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提案报告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规范运作,根据可转债转股的实际情况以及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2023年4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3-033号),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也已于同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
本提案为特别议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同时需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请各位股东审议。
2023年5月18日
关于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的提案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川投能源《公司章程》规定,川投能源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川投能源监事会现有监事4名,为保障公司合规运作,需增补监事,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选举了叶光明为公司监事候选人。
请各位股东审议。
2023年5月18日
关于免去刘体斌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职务的提
案报告
各位股东:
刘体斌于2022年4月7日,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董事,经十一届一次董事会选举为公司董事长。
因刘体斌已被四川省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及实施留置措施,无法正常履职,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议免去刘体斌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职务,其战略委员会职务亦自动免除,之后将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请各位股东审议。
2023年5月18日
关于增补吴晓曦为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提案报告
各位股东:
公司已于2022年4月7日换届选举组建了第十一届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11人组成,免去刘体斌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后,公司董事会尚缺1名董事。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选举了吴晓曦为公司董事候选人。
请各位股东审议。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