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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蓉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10

股票简称:福蓉科技 股票代码:603327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Sichuan Furong Technology Co., Ltd.(成都市崇州市崇双大道二段518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上会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二〇二三年五月

1-1-1

声 明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2

重大事项提示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有关风险因素的章节。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兼具债券性质和股权性质的投资工具,交易条款比较复杂,需要投资者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投资者购买本次可转债前,请认真研究并了解相关条款,以便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二、关于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证鹏元评级,根据中证鹏元出具的“中鹏信评【2022】第Z【1616】号01”评级报告,福蓉科技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

在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有效期内或者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中证鹏元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如果由于外部经营环境、本公司自身情况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可转债的信用评级降低,将会增大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提供担保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不设担保。如果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出现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本次可转债可能因未提供担保而增加偿债风险。

四、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并制定了《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1-1-3

最近三年,公司累计现金分红52,130.00万元(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尚未实施),占最近三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年均净利润的156.06%,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募集说明书已在“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二、报告期内的分红情况”中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分红情况等进行了说明,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五、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风险因素”全文,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一)行业竞争加剧及技术替代的风险

虽然公司所处行业有较高的进入壁垒,企业需具备一定的技术能力、行业经验、客户资源和资金规模,但由于行业未来的发展前景、市场潜力较大,仍不排除其他具有相关技术和类似生产经验的企业进入该行业,从而加剧该行业的竞争程度,使公司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此外,除铝制结构件以外的其他消费电子产品结构件材料如实现技术性突破、具备了可控成本的规模化生产能力并且成为消费电子产品结构件材料市场的主流配置,而公司无法进行技术产品革新以适应市场需求,将有可能导致公司面临收入和利润下滑的风险。

(二)消费电子行业需求放缓的风险

2022年以来,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地缘政治冲突、行业周期、全球通货膨胀等多重因素影响,消费电子行业整体需求走弱。根据IDC报告,2022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为12.06亿台,同比下滑11.3%;2022年全球平板电脑出货量为16,280万台,同比小幅下滑3.3%;2022年全球个人电脑出货量为2.92亿台,同比下滑16.5%。鉴于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等消费电子产品,下游终端客户需求的放缓将不可避免地影响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因此,未来如果下游消费电子行业需求持续低迷,公司可能面临相关产品销售放缓、经营业绩波动或下滑的风险。

1-1-4

(三)客户及品牌相对集中的风险

公司的客户集中度较高,大多为终端品牌商或代工厂商。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2.81%、72.46%和76.02%。同时,因行业经营特点,公司终端品牌商客户的集中度也保持在较高水平。如果主要客户或终端品牌出于分散供应商供货集中度等原因而减少对公司的产品订单,或由于消费电子行业的市场竞争加剧造成主要客户或终端品牌的市场份额出现下降,而公司未能及时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则有可能造成公司经营业绩出现波动或者下滑。

(四)宏观经济波动和下游行业市场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要下游行业为消费电子行业,消费电子产品销售情况与居民的消费能力和意愿息息相关。居民可支配收入以及消费观念一定程度上受宏观经济政策和经济运行周期影响。若未来宏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宏观经济出现波动,消费者对相关电子产品消费能力或意愿下降,导致相关电子产品销量下降、市场萎缩,且公司未能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可能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出现波动。

此外,消费电子产品更新换代的创新点也是消费者购买决策的重要因素之一,若终端品牌的创新点未获得消费者认可,导致其销售量下降,进而将引起公司收入和利润的波动,使得公司面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五)应收账款账面余额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39,523.55万元、55,450.82万元和47,700.52万元,占各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2.81%、30.86%和

19.60%。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未来公司应收账款仍可能保持在较高水平,给公司的营运资金带来一定的压力。同时,尽管公司主要客户为国际知名消费电子产品生产商及其代工厂商,整体信用状况良好,应收账款可回收性强。但若宏观经济环境及国家政策出现较大变动,造成客户财务状况恶化,公司存在部分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

(六)技术研发及失密风险

随着消费电子产品的更新换代,终端厂商往往需要针对新机型而开发新的结构件产品。公司不仅需要随着市场需求的变化对高品质合金制备和高精度合金挤

1-1-5

压持续进行技术研发和创新,也需要对市场新产品保持高度关注并进行适应性技术研发。公司高度重视技术研发工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术研发体系,实施了有效的鼓励研发的措施。但受研发能力、研发条件和其他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公司存在新产品研发失败的风险,若公司未来不能满足市场新技术、新标准、新产品的需求,则可能影响公司盈利能力以及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

此外,公司虽然制定了较为严格的技术保密管理措施,与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了保密协议书,以防止技术人员的流失和核心技术泄露,并将重要技术申报或已取得了国家专利,通过法律手段进行保护。但是,如果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或因其他原因造成技术失密,将可能会导致竞争对手的生产工艺水平、产品技术含量、技术研发能力提升,从而削弱公司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优势,对公司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七)业绩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分别为36,816.17万元、34,083.42万元和39,384.32万元,公司深耕消费电子产品铝制结构件材料行业多年,产品质量稳定,市场份额位居行业前列。但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因素较多,包括宏观经济状况、下游客户产品竞争力、消费者购买信心等诸多外部不可控因素。若未来宏观经济状况恶化、消费电子产品创新力不足、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美元汇率大幅贬值、公司新产品研发不及预期,或由于其他内部诸多不利因素的影响,公司营业利润存在本次可转债上市当年下滑的风险。

(八)募投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在确定募投项目之前进行了科学严格的论证,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具备良好的发展前景。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将严格按照预定计划推进项目落地,但若因宏观环境、经济政策变化等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建设进度、工程质量、投资成本、项目验收等方面出现不利变化,则募投项目可能存在无法实施或建设周期延长的风险。同时,若出现行业竞争加剧、技术水平发生更替等不可预见因素,公司将可能面临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消化不及预期或实际运营情况无法产生预期收益的风险。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的固定资产将大规模增加,年折旧费也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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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大增加,如在折旧费增加的同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按计划实现销售,则存在因固定资产大幅增加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六、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发行的认购意向及承诺函

南平铝业、冶控投资和兴蜀投资将视情况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上述主体已做出承诺如下:

“1.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确认后,本公司将自查发行首日前六个月内本公司是否存在减持发行人股票的情形:

(1)如存在减持情形,本公司将不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

(2)如不存在减持情形,本公司将根据届时市场情况、资金情况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若认购成功,本公司将严格遵守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即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发行人股票及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如本公司出现违规减持情形,由此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3.本公司保证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视情况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上述主体已做出承诺如下:

“1.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确认后,本人将自查发行首日前六个月内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是否存在减持发行人股票的情形:

(1)如存在减持情形,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将不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

(2)如不存在减持情形,本人或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将根据届时市场情况、个人资金情况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若认购成功,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将严格遵守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即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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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个月内不减持发行人股票及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如本人或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出现违规减持情形,由此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3.本人保证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

1-1-8

目 录

声 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 ...... 2

二、关于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 2

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提供担保 ...... 2

四、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情况 ...... 2

五、特别风险提示 ...... 3

六、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发行的认购意向及承诺函 ...... 6

目 录 ...... 8

第一节 释义 ...... 11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 14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14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14

三、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基本条款 ...... 21

四、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及受托管理事项 ...... 30

五、认购人承诺 ...... 31

六、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 31

七、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人员之间的关系 ...... 33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35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 35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 38

三、其他风险 ...... 40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43

一、发行人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43

二、发行人组织结构及子公司情况 ...... 44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 45

四、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 ...... 47

1-1-9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 ...... 49

六、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 60

七、发行人的主要业务 ...... 76

八、技术水平及研发情况 ...... 88

九、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主要经营资质情况 ...... 93

十、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99

十一、境外经营情况 ...... 99

十二、报告期内的分红情况 ...... 99

十三、发行人最近三年发行债券情况 ...... 107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108

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类型及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 ...... 108

二、最近三年财务报表 ...... 108

三、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范围及变化情况 ...... 114

四、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114

五、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 ...... 116

六、财务状况分析 ...... 117

七、盈利能力分析 ...... 138

八、现金流量分析 ...... 153

九、资本性支出分析 ...... 155

十、重大担保、仲裁、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 155

十一、技术创新 ...... 156

十二、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157

第六节 合规经营与独立性 ...... 158

一、发行人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 158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资金占用及接受公司担保情况 ........ 159三、同业竞争情况 ...... 159

四、关联交易情况 ...... 164

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174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 174

1-1-10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 174

三、本次募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 189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既有业务的关系 ...... 191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的影响 ...... 191

六、本次募集资金专项存储情况 ...... 192

第八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 193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 193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 194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的情况 ...... 199

四、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结论 ...... 200

第九节 声明 ...... 201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201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一) ...... 202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二) ...... 203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204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 207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208

六、资信评级机构声明 ...... 209

七、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 210

第十节 备查文件 ...... 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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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股份公司、福蓉科技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福蓉源制造福建省福蓉源新材料高端制造有限公司
福蓉源资源福建省福蓉源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章程》
南平铝业、控股股东福建省南平铝业有限公司、福建省南平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冶控投资福建冶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冶金控股、间接控股股东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省国资委、实际控制人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厦门旺志盈厦门旺志盈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成都市志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吉志盈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厦门旺和盈厦门旺和盈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成都市和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吉和盈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苹果苹果公司(Apple Inc.)
富士康、富士康集团鸿富锦精密电子(成都)有限公司、鸿准精密模具(昆山)有限公司、安品达精密工业(惠州)有限公司、富翔精密工业(昆山)有限公司、富准精密模具(嘉善)有限公司、富鼎电子科技(嘉善)有限公司、富泰华工业(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富泰宏精密工业有限公司、富联科技(周口)有限公司、富联裕展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市裕展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富智康精密电子(廊坊)有限公司等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长盈精密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东莞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东莞市新美洋技术有限公司、宁德长盈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立铠精密立铠精密科技(盐城)有限公司(曾用名:日铠电脑配件有限公司)、日铭电脑配件(上海)有限公司、日沛电脑配件(上海)有限公司、日善电脑配件(嘉善)有限公司
比亚迪、比亚迪集团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比亚迪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深圳睿创达深圳市睿创达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山东创新、创新新材山东创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常州诚镓常州诚镓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金坛法院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
崇州法院崇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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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浩四川天浩冶金产业有限公司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兴业证券、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会计师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中证鹏元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报告期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
报告期各期末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和2022年12月31日
元、万元除非特殊说明,均指人民币元、万元
专业术语
消费电子产品结构件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等消费电子产品中对安装在其中的各种功能性元器件提供固定、支撑、保护和装饰等作用的铝制基础构架;从用途上分类,可分为外观件、保护件、屏蔽件、补强件等
消费电子产品铝制结构件材料应用于消费电子产品结构件领域的高品质铝合金挤压材料,亦简称“消费电子材”
白材经挤压和锯切后的铝合金材料,是未经深加工产品,也称为基材、素材、白坯料
建筑铝型材应用于各类民用及商用建筑领域的铝合金挤压材
6系合金根据GB/T16474-2011《变形铝及铝合金牌号表示方法》分类,以镁、硅为主要合金元素的铝合金,该系合金具有中等强度,主要包括6013/6061/6063等系列牌号
7系合金根据GB/T16474-2011《变形铝及铝合金牌号表示方法》分类,以锌为主要合金元素的铝合金,该系合金具有较高强度,主要包括7003/7075等系列牌号
IDC统计机构“国际数据公司”的简称
LME伦敦金属交易所,世界上最大的有色金属交易所
MN一种衡量力大小的力学单位,1MN=106N
Kg单位标准,千克
圆铸锭/铝棒铝合金圆铸锭,是由纯铝熔体经合金化后铸造出来的圆形铸锭。铸造成型并用于挤压或锻造生产的金属坯料,俗称圆铸锭或铝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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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金锭以纯铝及回收铝为原料,依照国家标准或特殊要求添加如硅、铜、镁、锌、铁等其他元素的合金,是铝合金圆铸锭生产的金属添加材料
再生铝消费电子产品中废旧铝和废铝合金材料,经重新熔化提炼而得到的铝合金或铝金属
熔铸通过熔化固体原料、合金配料、精炼和熔体净化、铸造,获得所需合金牌号和规格尺寸的高品质铝合金圆铸锭
均匀化将圆铸锭加热到接近熔点温度,长时间保温,使原子充分扩散,以消除化学成分和组织上的不均匀性,提高铸锭的塑形
挤压对热处理/锯切后的短铸锭经热剥皮后通过挤压模具进行压制,获得一定截面形状的挤压材半成品
张力矫直挤压型材通过在线淬火后,会有不同程度的变形,通过拉伸使平直度和截面尺寸达到质量要求
时效通过热处理使挤压材加热并维持到特定温度,以增加强度的过程
精锯按图纸要求的产品尺寸长度对半成品进行高精度的锯切加工
冲压借助专用冲压设备的动力从而获得一定形状、尺寸、性能的产品零件
研磨采用专用研磨设备对智能手机铝制结构件的上下两个平面进行高速砂磨,使材料的平面度和厚度公差达到高精状态,以满足后工序CNC精加工的要求
CNC计算机数字控制机床(Computer Numerical Control)的简称,是一种由程序控制的自动化机床;也指通过该设备进行高精密加工的生产工艺
阳极氧化一种电化学氧化过程。在该过程中铝或铝合金的表面通常转化成一层氧化膜,该膜具有防护性、装饰性或其他功能特性
黑线非铝杂质沿着挤压或轧制方向被拉长,在阳极氧化预处理过程中,被酸或碱腐蚀掉落,形成约500-5000μm左右长度的线条
料纹挤压或轧制过程中沿着加工方向的拉长的晶粒
晶粒均匀在金属与合金凝固、冷热加工与热处理过程中,采用化学、物理、机械等方法使晶粒均匀化的技术

特别说明: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本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第三方数据均已注明资料来源,确保权威、客观、独立并符合时效性要求。所引用的第三方数据并非专门为本次发行准备,发行人并未为此支付费用或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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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英文名称Sichuan Furong Technology Co., Ltd.
注册地址成都市崇州市崇双大道二段518号
注册资本52,130万元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福蓉科技
股票代码603327
法定代表人张景忠
董事会秘书黄卫
电话028-82255381
传真028-82255381
公司网址www.scfrkj.cn
电子信箱zhengquanbu@scfrkj.cn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1、本次发行的背景

(1)年产6万吨消费电子铝型材及精深加工项目

①5G智能手机、折叠屏手机快速发展

根据市场调查公司IDC最新报告,2021年全球智能手机的出货量约为13.6亿台,同比增长5.3%。在经历了连续4年的下滑之后,全球智能手机市场开始复苏。2022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为12.06亿台,较2021年有所下滑,但展望未来,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有望在复苏后保持稳定增长。

随着5G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完善,以及5G智能手机性价比的提升,智能手机市场迎来了新一阵的更换潮。根据Counterpoint数据,2022年第二季度,5G手机占全球手机出货量的49.9%,超过4G手机的49.7%,意味着5G手机进入商业化应用三年后,首次超过4G手机的出货量。中国信通院发布2022年12月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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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手机市场运行分析报告显示,2022年5G手机出货量2.14亿部,占同期手机出货量的78.8%。

折叠屏手机,即屏幕可以对折、展开的手机,正常形态下机身尺寸不变,展开后屏幕尺寸翻倍。自2018年首款折叠屏手机问世以来,折叠屏手机获得了快速发展。2021年8月,三星发布了新一代折叠屏手机Galaxy Z Fold3/Flip3,其中Flip3的起售价大幅下降,进一步降低了折叠屏手机的消费门槛。根据Counterpoint Research统计数据,2022年全球折叠屏手机的出货量达到1,490万台,同比增加64%,预计2023年全球折叠屏手机出货量将同比增长52%至2,270万台。

②技术进步推动VR/AR设备大幅增长

随着OLED和Fast-LCD等显示技术的成熟、人工智能和渲染计算等技术的发展以及感知交互相关技术的不断成熟,VR/AR设备能够给消费者带来较好的沉浸式体验,出货量迅速增长。

根据VR陀螺发布的《2022上半年VR/AR产业发展报告》,2021年全球VR头显出货量约1,110万台,VR头显全球出货量自2020年开始进入高速增长轨道,预计VR头显2022年出货量将会达到1,450万台,2023年将会进一步加速增长50%至2,175万台。2021年AR眼镜出货约57万台;AR眼镜出货量则延续稳定增长态势,预计于2022年达到74万台,并且于2023年维持同样增速提升至96万台。根据IDC报告,预计AR/VR头显在2023年的出货量为1,010万台,总出货量同比增长14%,并有望在2023-2027年的预测期内提速,五年复合年增长率达到32.6%。

除了互联网和消费电子行业,一些新兴产业例如新能源汽车也在融合VR/AR技术。蔚来汽车公司于2021年12月18日发布了市场上首款结合VR/AR技术的车型,该车型搭载了蔚来全景数字座舱PanoCinema,并且司机和乘客可以佩戴蔚来研发的专属VR/AR眼镜。这标志着蔚来汽车公司率先进军该领域,同时也将会进一步推动汽车电子和VR/AR等消费电子产业的融合发展。

政策方面,2018年工信部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现实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2021年3月公布的“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明确将“虚拟现实和增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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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列为数字经济相关重点产业。2021年5月18日,国家发改委在新闻发布会中表示,在大力提升实物消费方面,支持发展超高清视频终端、虚拟现实/增强现实设备、可穿戴设备等面向消费升级的电子产品,加快推广高效终端用能设备和产品。VR/AR设备的快速发展,将带动消费电子精密结构件产业的发展。根据咨询机构Frost &Sullivan的预测,全球VR/AR精密结构件市场规模将从2020 年的约1亿美元增长至2025年的约17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约为76%。

③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需求稳定

近年来,随着人们居家办公学习需求增加,远程办公、远程教育市场迎来爆发,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等电子产品的终端消费增长。根据Canalys报告显示,2022年全球PC市场(包括个人电脑和平板电脑)出货量约为4.34亿台。从长远来看,由于平板电脑性能的不断提升其应用范围也愈发广泛,同时笔记本电脑也在向轻薄化、便携化方向发展,平板电脑和笔记本电脑呈现融合发展的趋势。技术的不断创新,将刺激消费者潜在的置换和添置需求,预计未来平板电脑和笔记本电脑仍然有较为可观的发展空间。

(2)年产10万吨再生铝及圆铸锭项目

①政策鼓励再生铝产业发展

铝制品报废以后,其中蕴含的金属铝可以作为原料被提取、再生产,从而进行反复循环利用。相较于原铝,再生铝的生产加工过程在节能环保方面有着巨大的优势,符合经济绿色转型的大方向。再生铝行业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中的“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的子分类,是国家政策鼓励发展的产业。

近年来,《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铝行业规范条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等一系列政策和法规的修订出台,有效推动了铝行业供给侧改革,也为再生铝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一方面,传统电解铝行业的新增产能被严格限制,另一方面,再生铝、水电铝等符合节能环保大趋势的战略新兴产业迎来良好的发展机遇。

2021年7月1日,国务院发改委印发《“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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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为再生铝产业设定了到2025年总产量达到1150万吨的目标。2021年12月3日,工信部印发《“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针对铝行业从产能置换、绿色低碳材料推广、工艺流程转换、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绿色低碳技术推广等方面做了要求。新政策的推出,进一步明确了铝行业的发展方向,也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②“双碳”大背景下,消费电子产业链向低碳转型

2020年9月,中国宣布“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围绕碳中和目标的实现,已经成为我国经济下一阶段发展的核心主题之一。2021年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清洁生产水平持续提高”、“碳排放强度明显降低”、“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节能环保相关目标。3月份公布的《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在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深入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等多个方面提出绿色发展,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力争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

发达国家较中国更早地制定了碳中和的目标,各大跨国企业也相继宣布碳中和计划或是已经实现了碳中和。苹果于2020年7月份发布的环境责任报告中宣布公司已经在办公运营方面实现了碳中和,并且发布了整个苹果产业链将于2030年实现碳中和的目标。截至目前,包括公司在内,已经有68家中国供应商承诺加入苹果发起的供应商清洁能源项目。在苹果的带头作用下,预计未来碳排放和环境保护措施将会成为消费电子品牌选择供应商的重要考虑因素。

消费电子制造业实现“碳中和”目标,对铝制结构件供应商而言,主要路径有三条:一是原材料端使用相对环保的再生铝替代电解铝;二是生产过程中使用水电、风电和光伏等清洁能源替代传统火电;三是通过加大技术投资,减少温室气体直接排放。再生铝相比于电解铝,节能减排优势明显。根据《中国有色金属学报》的《原铝与再生铝生产的能耗和温室气体排放对比》,生产1吨再生铝的能耗仅为等量电解铝能耗的3%~5%,可以减少约0.8吨二氧化碳排放,并且节约大量水资源,减少固体废料、废液和废渣的排放和处理。

2、本次发行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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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优化生产基地布局,巩固并提升行业地位

公司目前的生产基地位于四川省成都市,而我国消费电子产业链主要集中在沿海经济发达省份,通过在福建省成立子公司并建设高端铝型材制造及服务基地,有助于公司增强产品交付能力、加强与下游客户的合作交流、巩固并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

(2)解决产能瓶颈,满足下游持续增长的需求

一方面,居家办公逐渐常态化,以笔记本电脑和平板电脑为代表的办公电子产品迎来新的销售热潮。公司现有的大尺寸产品生产线的整体产能利用率处于近年来的高位,并且订单高峰期难以充分满足下游的需求,产品交付紧张。另一方面,随着智能手机市场复苏,高端手机占比逐渐提升,以及公司逐渐丰富品类,开拓折叠屏手机、可穿戴设备的结构件材料和智能手机高附加值的结构小件材料,预计未来小尺寸产品生产线的产能趋于紧张。通过实施本次项目,增加铝材结构件材料产能,有助于公司突破产能的制约,抓住行业发展的机会,更好地满足日益增长的业务需求,提升公司的市场份额。

(3)增强智能制造水平,提升产品品质,实现高质量增长

消费电子铝制结构件材料市场发展较为成熟,目前已经形成相对稳定的市场格局。公司的产品定位高端,具有技术壁垒和生产壁垒,附加值较高。随着消费电子产业的高端化发展以及近年来各种可穿戴设备的快速普及,结构件材料领域呈现出多样化、高合金化、高强度化、轻薄化、更新换代快、研发周期短等趋势。面对新的发展形势,能够短时间内成功研发出满足要求甚至性能更好的产品,并且能够在短时间内满足客户大规模交货需求的企业,将在市场竞争中具备显著优势。

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引入业内先进的设备,在多年生产经验积累基础上对本项目产线工艺设计进行优化,不仅能够提升公司生产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提升柔性生产能力,还有助于提高高品质铝合金结构件材料产能,从而满足订单高峰期的交货需求。

(二)本次发行证券的类型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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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可转债)。本次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公司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三)发行数量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4,000.00万元(含64,000.00万元),拟发行数量不超过640万张(含640万张),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四)证券面值、发行价格或定价方式

本次可转债每张面值为100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

(五)预计募集资金量(含发行费用)及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4,000.00万元(含64,000.00万元),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六)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的账户

公司已经制定《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七)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金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年产6万吨消费电子铝型材及精深加工项目89,56244,000
2年产10万吨再生铝及圆铸锭项目32,28320,000
合计121,84564,000

募集资金原则上将按上述项目顺序投入。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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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资项目实际资金需求总量,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如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八)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九)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本次发行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承销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日程安排进行调整或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十)发行费用

项目金额(万元)
承销及保荐费用【】
审计及验资费用【】
律师费用【】
资信评级费用【】
信息披露等其他费用【】
合计【】

(十一)证券上市的时间安排、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期间的主要日程示意性安排如下(如遇不可抗力则顺延):

日期交易日事项
【】年【】月【】日T-2日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
【】年【】月【】日T-1日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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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路演 网下机构投资者提交网下申购表等相关文件并按时缴纳申购保证金
【】年【】月【】日T日刊登发行提示性公告 原股东优先配售(缴付足额资金) 网上申购(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确定网上中签率 确定网下申购初步配售结果
【】年【】月【】日T+1日刊登网上中签率结果公告、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年【】月【】日T+2日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中签缴款(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T+2日日终有足额的可转债认购资金) 网下申购投资者根据配售金额缴款(如申购保证金低于配售金额)
【】年【】月【】日T+3日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年【】月【】日T+4日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日程安排进行调整或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十二)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包括各类投资者持有期的限制或承诺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无持有期限制。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三、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基本条款

(一)存续期限

本次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具体期限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上述期限范围内确定。

(二)票面金额

本次可转债每张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三)债券利率

本次可转债的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四)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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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

(五)评级情况

中证鹏元对本次可转债进行了信用评级,本次可转债主体信用评级为AA级,债券信用评级为AA级。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可转债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期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2)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期可转债转为公司A股股票;

(3)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4)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本期可转债;

(5)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6)按《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期可转债本息;

(7)依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8)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可转债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公司发行本期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2)以认购方式取得本期可转债的,依其所认购的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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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债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在本期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本期《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期可转债本息;

(3)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公司发生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5)担保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6)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

(7)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

(8)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9)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4、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提议;

(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

(3)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书面提议。

(七)转股价格的确定和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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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按照下述公式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

=P

/ (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

=(P

+A×k) / (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时:P

=(P

+A×k) / (1+n+k);

派送现金股利:P

=P

–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

=(P

–D+A×k) / (1+n+k)。

其中:P

为调整前转股价格,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格或配股价格,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转股价格。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公司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符合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在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的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的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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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的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八)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不含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项规定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且同时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及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符合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九)转股股数的确定方式

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限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Q为转股数量;V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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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本次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机构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不足转换为一股的本次可转债余额及本次可转债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十)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具体赎回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可转债转股期限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本次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计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十一)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收盘价格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不含70%)时,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本次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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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重新计算。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第10条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在本次可转债的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根据相关证券监管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本次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即可转债持有人有权以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部分或者全部本次可转债(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第10条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在上述情形下,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可转债持有人在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能再行使该附加回售权。

(十二)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计息年度的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其中:

I:指年利息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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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本次可转债,不享受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在本次可转债到期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偿还所有到期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及最后一年利息。

(5)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十三)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A股股票享有与原A股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当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本次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利润分配,享受当期股利。

(十四)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可转债向公司原A股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具体优先配售的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公告文件中予以披露。

本次可转债给予公司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后的余额及公司原A股股东放弃认购优先配售的金额,将通过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及/或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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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如仍出现认购不足,则不足部分余额由主承销商包销。具体发行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十五)担保事项

本次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十六)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机制

1、债券违约情形

以下事件构成本期债券项下的违约事件:

(1)公司已经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债券的本金或者利息。

(2)公司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除本次债券以外的其他有息负债,且可能导致本次债券发生违约的;

(3)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重要子公司(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或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报表相应科目30%以上的子公司)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有息负债,且可能导致本次债券发生违约的;

(4)公司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被责令停产停业、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以致对公司就本次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或其被托管/接管、注销、解散、申请破产、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5)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以致对公司就本次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6)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出售其重大资产、无偿或以明显不合理对价转让资产或放弃债权、对外提供大额担保等行为,以致对公司就本次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7)增信主体(如有)未履行增信文件约定的承诺或义务且对本次债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或增信主体(如有)发生分立、合并、停产停业、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且导致严重影响其增信能力,或其被托管/接管、解散、申请破产、依法进入破产程序或发生其他严重影响其增信能力的情形,且在发生上述情形后公司未在兴业证券要求的时间内提供新的增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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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公司违反《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陈述与保证、未能按照规定或约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通知义务、信用风险管理职责等义务与职责以致对公司就本次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且一直持续二十个连续工作日仍未得到纠正;

(9)任何适用的现行法律、规则、规章、判决,或政府、监管、立法或司法机构或权力部门的指令、法令或命令,或上述规定的解释的变更导致公司在本协议或本次债券项下义务的履行变得不合法;

(10)公司发生其他可能导致违约、可能对还本付息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2、违约责任及其承担方式

发生上述所列违约事件时,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向债券持有人及时、足额支付本金和/或利息以及迟延支付本金和/或利息产生的罚息、违约金等,并就债券受托管理人因公司违约事件承担相关责任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3、争议解决机制

本期债券发行和存续期间所产生的争议适用于中国法律并依其解释。

本期债券发行和存续期间所产生的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争议各方有权按照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在公司住所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四、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及受托管理事项

公司与兴业证券签订了《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本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及受托管理事项约定如下:

1、为维护本次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的权益,公司聘任兴业证券作为本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并同意接受兴业证券的监督。兴业证券接受全体债券持有人的委托,行使受托管理职责。

2、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兴业证券应当勤勉尽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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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约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

3、任何债券持有人一经通过认购、交易、受让、继承或者其他合法方式持有本次可转债,即视为同意兴业证券作为本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且视为同意并接受《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相关约定,并受《受托管理协议》之约束。

五、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人)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1、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2、同意《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3、债券持有人会议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程序要求所形成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4、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六、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景忠

住所: 成都市崇州市崇双大道二段518号

办公地址: 成都市崇州市崇双大道二段518号

联系电话: 028-82255381

传真: 028-82255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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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员: 黄卫(董事会秘书)

(二)保荐人和承销机构

名称: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杨华辉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保荐代表人: 孙申甡、王珺琦项目协办人: 林纪武项目经办人: 黄国龙、吴则锴、王炳宸、黄忠武、傅杰联系电话: 021-20370631传真: 021-68583116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柏涛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华润万象城三期TB#写字楼22层经办律师: 蒋浩、黄三元、韩叙联系电话: 0591-88068018传真: 0591-88068008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人: 林宝明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层经办注册会计师:陈蓁、陈玉萍、陈雅芳、白灯满、王卫群联系电话: 0591-87826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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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591-87840354

(五)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张剑文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3楼经办评级人员: 韩飞、李佳联系电话: 028-89102569传真: 0755-82872090

(六)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 上海证券交易所住所: 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联系电话: 021-68808888传真: 021-68804868

(七)股票登记机构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188号联系电话: 021-58708888传真: 021-58899400

(八)收款银行

户名: 【】收款银行: 【】账号: 【】

七、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人员之间的关系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兴业证券下属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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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子公司兴证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通过福建省国企改革重组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发行人0.000032%的股份。

除前述情形外,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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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风险因素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此次发行可转债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加工费变动的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采取“基准铝价+加工费”的定价模式。公司产品加工费水平受客户材质选择、产品加工难度、公司议价能力、销售模式和市场竞争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如公司收取的加工费下降,将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负面影响。

(二)客户及品牌相对集中的风险

公司的客户集中度较高,大多为终端品牌商或代工厂商。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2.81%、72.46%和76.02%。同时,因行业经营特点,公司终端品牌商客户的集中度也保持在较高水平。如果主要客户或终端品牌出于分散供应商供货集中度等原因而减少对公司的产品订单,或由于消费电子行业的市场竞争加剧造成主要客户或终端品牌的市场份额出现下降,而公司未能及时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则有可能造成公司经营业绩出现波动或者下滑。

(三)应收账款账面余额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39,523.55万元、55,450.82万元和47,700.52万元,占各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2.81%、30.86%和

19.60%。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未来公司应收账款仍可能保持在较高水平,给公司的营运资金带来一定的压力。同时,尽管公司主要客户为国际知名消费电子产品生产商及其代工厂商,整体信用状况良好,应收账款可回收性强。但若宏观经济环境及国家政策出现较大变动,造成客户财务状况恶化,公司存在部分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

(四)存货余额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4,556.97万元、32,117.02万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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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05.50万元。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客户订单、预测需求及生产计划采购原材料及组织生产。公司一直保持和原材料供应商的良好合作关系,合理安排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储备,主要存货均有对应的订单、预测需求或生产计划,出现存货跌价的风险较小,但如果因产品质量、交货周期等因素不能满足客户订单需求,或客户因产品下游市场需求波动进而调整或取消前期供货计划,可能导致公司产品无法正常销售,造成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账面价值,存货存在跌价风险,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五)技术研发及失密风险

随着消费电子产品的更新换代,终端厂商往往需要针对新机型而开发新的结构件产品。公司不仅需要随着市场需求的变化对高品质合金制备和高精度合金挤压持续进行技术研发和创新,也需要对市场新产品保持高度关注并进行适应性技术研发。公司高度重视技术研发工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术研发体系,实施了有效的鼓励研发的措施。但受研发能力、研发条件和其他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公司存在新产品研发失败的风险,若公司未来不能满足市场新技术、新标准、新产品的需求,则可能影响公司盈利能力以及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此外,公司虽然制定了较为严格的技术保密管理措施,与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了保密协议书,以防止技术人员的流失和核心技术泄露,并将重要技术申报或已取得了国家专利,通过法律手段进行保护。但是,如果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或因其他原因造成技术失密,将可能会导致竞争对手的生产工艺水平、产品技术含量、技术研发能力提升,从而削弱公司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优势,对公司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六)技术人才流失风险

公司注重研发人员队伍建设,建立了内部培养、外部引进、梯队管理等相结合的研发人员管理体系,设置了合理的研发人员绩效管理制度及股权激励方案。但是随着行业和企业间技术人才竞争的日趋激烈,如果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大量流失,将对公司的经营和创新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七)业绩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分别为36,816.17万元、34,083.42万元和39,38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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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公司深耕消费电子产品铝制结构件材料行业多年,产品质量稳定,市场份额位居行业前列。但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因素较多,包括宏观经济状况、下游客户产品竞争力、消费者购买信心等诸多外部不可控因素。若未来宏观经济状况恶化、消费电子产品创新力不足、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美元汇率大幅贬值、公司新产品研发不及预期,或由于其他内部诸多不利因素的影响,公司营业利润存在本次可转债上市当年下滑的风险。

(八)募投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在确定募投项目之前进行了科学严格的论证,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具备良好的发展前景。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将严格按照预定计划推进项目落地,但若因宏观环境、经济政策变化等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建设进度、工程质量、投资成本、项目验收等方面出现不利变化,则募投项目可能存在无法实施或建设周期延长的风险。同时,若出现行业竞争加剧、技术水平发生更替等不可预见因素,公司将可能面临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消化不及预期或实际运营情况无法产生预期收益的风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的固定资产将大规模增加,年折旧费也将有较大增加,如在折旧费增加的同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按计划实现销售,则存在因固定资产大幅增加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九)产品质量风险

目前,公司建立了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和质量检验标准,通过了ISO 9001:

2015国际质量管理体系等权威认证。根据国家和行业标准、公司质量控制技术文件,公司品管部按质量控制流程进行严格的检测,包括原辅材料进厂检验、挤压首料检验、转序检验、出厂产品质量检验、委外加工产品的进出厂质量检验以及客户投诉处理和监督改善等。但是,由于下游客户对产品质量要求严格,一旦公司出现产品质量不达标的现象,将严重影响公司声誉,对公司未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十)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作为消费电子产品铝制结构件材料的生产制造企业,生产制造过程中涉及高温熔炼炉、挤压机等大型机械设备。虽然公司建立健全了安全管理体系,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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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排查整改、安全技术培训,但若在生产过程中出现机械设备操作不当或设备年久老化失修,可能会导致人员压伤、碾伤、灼伤、高空坠物砸伤、天然气泄漏以致失火等安全事故,将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社会形象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一)行业竞争加剧及技术替代的风险

虽然公司所处行业有较高的进入壁垒,企业需具备一定的技术能力、行业经验、客户资源和资金规模,但由于行业未来的发展前景、市场潜力较大,仍不排除其他具有相关技术和类似生产经验的企业进入该行业,从而加剧该行业的竞争程度,使公司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此外,除铝制结构件以外的其他消费电子产品结构件材料如实现技术性突破、具备了可控成本的规模化生产能力并且成为消费电子产品结构件材料市场的主流配置,而公司无法进行技术产品革新以适应市场需求,将有可能导致公司面临收入和利润下滑的风险。

(二)消费电子行业需求放缓的风险

2022年以来,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地缘政治冲突、行业周期、全球通货膨胀等多重因素影响,消费电子行业整体需求走弱。根据IDC报告,2022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为12.06亿台,同比下滑11.3%;2022年全球平板电脑出货量为16,280万台,同比小幅下滑3.3%;2022年全球个人电脑出货量为2.92亿台,同比下滑16.5%。鉴于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等消费电子产品,下游终端客户需求的放缓将不可避免地影响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因此,未来如果下游消费电子行业需求持续低迷,公司可能面临相关产品销售放缓、经营业绩波动或下滑的风险。

(三)宏观经济波动和下游行业市场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要下游行业为消费电子行业,消费电子产品销售情况与居民的消费能力和意愿息息相关。居民可支配收入以及消费观念一定程度上受宏观经济政策和经济运行周期影响。若未来宏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宏观经济出现波动,消费者对相关电子产品消费能力或意愿下降,导致相关电子产品销量下降、市场萎缩,且公司未能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可能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出现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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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消费电子产品更新换代的创新点也是消费者购买决策的重要因素之一,若终端品牌的创新点未获得消费者认可,导致其销售量下降,进而将引起公司收入和利润的波动,使得公司面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四)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高性能铝合金圆铸锭及铝锭,原材料采购价格主要参照长江有色金属现货铝锭报价。报告期内,圆铸锭及铝锭等直接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81.83%、83.68%和83.30%。如果铝锭市场价格出现持续大幅上涨,而公司未能及时调整产品销售价格或采取有效措施对冲原材料价格波动,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五)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出口实现销售收入分别为42,768.30万元、49,512.16万元和66,517.81万元,占相应期间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28.21%、28.03%和

32.54%。公司境外销售主要以美元结算,并存在结算周期。受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的影响,人民币汇率会产生波动,进而影响公司盈利水平。

(六)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1、出口退税政策变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出口产品主要为消费电子产品铝制结构件材料,符合我国出口退税条件,其出口退税率为13%。如未来铝制结构件材料的出口退税政策发生变化,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变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如果国家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公司产品不再符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规定的产业项目,公司存在不能继续享受税收优惠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七)国际贸易摩擦风险

公司主要终端客户包括苹果等国际知名终端品牌商,国际贸易摩擦造成全球经济效率损失,消费电子产业部分国外品牌厂商可能调整自身供应链,将部分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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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制造环节转移至越南、印度等国家。尽管公司所产高品质铝制结构件材料具备一定的技术壁垒,存在一定的进入门槛,但终端客户的产业链转移风险增大了公司面临的竞争压力。

三、其他风险

(一)本次发行相关风险

1、可转换公司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与普通的公司债券不同,可转债持有者有权利在转股期内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将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因可转债特有的转股权利,多数情况下可转债的发行利率比类似期限类似评级的可比公司债券的利率更低。另一方面,可转债的交易价格也受到公司股价波动的影响,可能出现可转债的转股价格高于公司股票价格的情况。因此,如果公司股票的交易价格出现不利波动,同时可转债本身的利率较低,公司可转债交易价格也会随之出现波动并甚至可能低于面值。公司提醒投资者必须充分认识到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中可能遇到的风险,以便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2、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不能转股的风险

股票价格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及政治、经济政策、投资者的投资偏好、投资项目预期收益等因素的影响。如果因公司股票价格走势低迷或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投资偏好等原因导致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未能实现转股,公司必须对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偿还本息,将会相应增加公司的财务费用负担和资金压力。

3、本息兑付风险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为六年,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后一次性偿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此外,在可转债触发回售条件时,若投资者提出回售,则公司将在短时间内面临较大的现金支出压力,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因此,若公司经营活动出现未达到预期回报的情况,可能影响公司对可转债本息的按时足额兑付,以及投资者回售时的承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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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转股后摊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的风险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期且项目建成投产并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在上述期间内,股东回报仍主要通过现有业务实现。可转换公司债券进入转股期后,如果投资者在转股期内转股过快,将会在一定程度上摊薄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因此公司在转股期内可能面临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风险。

5、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相关风险

进入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后,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者将主要面临以下与转股相关的风险:

(1)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设有有条件赎回条款,在转股期内,如果达到赎回条件,公司有权按照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如果公司执行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促使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者提前转股,从而导致投资者面临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缩短、未来利息收入减少的风险。

(2)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规定:“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不含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触及向下修正条件时,结合当时的市场状况等因素,分析并决定是否向股东大会提交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公司董事会并不必然向股东大会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因此,未来在可转换公司债券达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时,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投资者可能面临公司董事会不及时提出或不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议案的风险。

(3)本次可转债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价格达到一定条件时,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公司可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但由于转股价格向下修正可能对原股东持股比例、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产生一定的潜在摊薄作用,可能存在转股价格向下修正议案未能通过股东大会批准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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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不能实现及时回售的风险

本次可转债有条件回售条款约定:在本次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收盘价格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不含70%)时,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本次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在本次可转债的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因影响股票价格的因素复杂多变,若在可转债存续期内公司股价持续低于转股价70%,但未能满足约定的其他回售必备条件时,投资者将面临无法行使可转债回售权的风险。

7、可转债未担保风险

本次债券为无担保信用债券,无特定的资产作为担保品,也没有担保人为本次债券承担担保责任。如果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出现对本公司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能因未设担保而增加兑付风险。

(二)经营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资产和业务规模的扩张,尤其是募集资金到位和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的资产、业务、机构和人员将进一步扩张,将在业务策略、资源整合、技术研发、生产管理、市场开拓、内部控制等方面对公司管理水平尤其是跨地域管理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增加公司管理与运营的难度。如果公司管理水平不能适应业务规模迅速扩张的需要,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未能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而适时调整、完善,将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的管理风险。

(三)控股股东不当控制的风险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56.48%,处于绝对控股地位,若公司的控股股东凭借其控股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等方式对公司的人事任免、生产和经营决策等进行不当控制,可能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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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为521,300,000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数量(股)股权比例(%)
1南平铝业国有法人294,412,30056.48
2冶控投资国有法人58,213,15511.17
3成都兴蜀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44,161,8458.47
4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四川资本市场纾困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16,251,3403.12
5福建省国企改革重组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国有法人12,719,6702.44
6厦门旺志盈境内非国有法人11,222,1202.15
7厦门旺和盈境内非国有法人10,991,8902.11
8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玄元科新3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4,784,7000.92
9徐州嘉骏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3,500,0500.67
10深圳盈富量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盈富增信添利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2,056,1000.39
合计458,313,17087.92

南平铝业和冶控投资均受冶金控股直接控制,二者存在关联关系且为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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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组织结构及子公司情况

(一)发行人组织结构图

(二)发行人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2家全资子公司,无参股公司。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福蓉源制造

公司名称福建省福蓉源新材料高端制造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2年1月28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实收资本20,000万元
主要业务移动终端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模具销售;模具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住房租赁;货物进出口
主要生产经营地福州市罗源县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00%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福蓉源制造总资产47,151.49万元,净资产22,946.99万元;福蓉源制造2022年营业收入36.13万元,净利润2,946.99万元。财务数据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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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福蓉源资源

公司名称福建省福蓉源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2年1月28日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实收资本12,000万元
主要业务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铸造;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货物进出口
主要生产经营地福州市罗源县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00%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福蓉源资源总资产18,410.61万元,净资产13,503.29万元;福蓉源资源2022年营业收入12.30万元,净利润1,503.29万元。财务数据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南平铝业直接持有公司56.48%股权,系公司控股股东。冶控投资持有公司11.17%股权;冶金控股直接持有南平铝业50.98%股权,持有冶控投资100.00%股权,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福建省国资委持有冶金控股100%股权,对冶金控股履行出资人职责,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股权关系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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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人控股股东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建省南平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2,869.71万元
成立时间2001年10月1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158143319Q
注册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工业路65号
股权结构冶金控股持股50.98%;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3.35%;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90%;南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77%
法定代表人李翔
经营范围铝锭、铝材及制品,通用设备的生产、加工、销售;装修装饰;对外贸易;模具设计、制作;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机电设备维修、制造、安装;住宿(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营业务

南平铝业主要从事电解铝的熔炼,圆铸锭的生产及销售,建筑及工业铝型材的设计、生产与销售。

3、主要财务数据

南平铝业2022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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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科目2022年12月31日
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
总资产861,075.67424,462.42
总负债532,657.72295,274.3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98,091.08129,188.05
科目2022年度
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
营业收入811,925.73531,557.07
营业利润23,539.831,042.76
净利润23,840.441,066.74

注:以上数据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4、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福建省国资委于2004年5月19日正式成立,是福建省人民政府直属正厅级特设机构,代表省政府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监管省属企业国有资产,在省委领导下负责统一管理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承担授权监管范围内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代表省政府向省属企业派出监事会,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承担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指导和监督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

四、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发行前相关主体已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参见发行人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之“第六节 重要事项”之“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本次发行前相关主体所作出的重要承诺履行情况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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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的相关承诺事项

1、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南平铝业承诺如下:

“1、承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如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该等新的监管规定的,南平铝业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承诺切实履行福蓉科技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南平铝业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如南平铝业违反该等承诺并给福蓉科技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南平铝业愿意依法承担对福蓉科技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4、南平铝业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的,南平铝业同意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南平铝业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合称本人)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公司董事及/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会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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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人承诺在本人自身职责和合法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如有表决权)。

6.如公司未来制订股权激励计划的,本人承诺在本人自身职责和合法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制订的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如有表决权)。

7.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如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该等新的监管规定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措施的承诺,如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9.本人作为填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的,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2、关于是否参与本次可转债认购的承诺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是否参与本次可转债认购的相关承诺,参见本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六、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发行的认购意向及承诺函”。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基本情况

1、董事

上市公司董事会由9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公司董事名单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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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职务任职期间
张景忠董事长2022年12月19日-2025年12月18日
吴彩民董事2022年12月19日-2025年12月18日
胡俊强董事、总经理2022年12月19日-2025年12月18日
周宾董事2022年12月19日-2025年12月18日
盛波董事2022年12月19日-2025年12月18日
陈景春董事2022年12月19日-2025年12月18日
郭伟独立董事2022年12月19日-2025年12月18日
郑春燕独立董事2022年12月19日-2025年12月18日
邢连超独立董事2022年12月19日-2025年12月18日

(1)张景忠先生,1965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中共党员。1985年6月至2001年10月,历任福建省南平铝厂铝加工分厂工艺班班长、大组长、挤压车间副主任;2001年11月至2002年12月,历任南平铝业铝加工分厂挤压车间副主任、主任;2003年1月至2014年11月,历任南平铝业销售部门副总经理、铝型材事业部总经理兼销售部门总经理;2014年12月至2016年12月,历任南平铝业(成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2016年12月至今,任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长;2022年1月至今,历任福建省福蓉源新材料高端制造有限公司及福建省福蓉源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综合管理部经理、执行董事。

(2)吴彩民先生,197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1996年8月至2014年8月历任三钢炼铁厂高炉车间炉前工、副工长、工长、副炉长、炉长、主任助理、副主任、主任、副厂长;2014年8月至2022年8月历任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兼总经理;2022年8月至今任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综合业务部副经理;2022年12月至今任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

(3)胡俊强先生,196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工程师,中共党员。1989年7月至2001年10月,历任福建省南平铝厂铝加工分厂生产技术科技术员、副科长、副厂长兼生产技术科科长;2001年11月至2008年12月,任南平铝业铝加工分厂副厂长兼生产技术科科长;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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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月至2011年7月,任南平铝业铝型材事业部副总经理;2011年8月至2016年12月,历任南平铝业(成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兼总经理;2016年12月至今,任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22年1月至今,历任福建省福蓉源新材料高端制造有限公司及福建省福蓉源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兼生产准备部经理、总经理。

(4)周宾先生,1969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88年9月至1989年3月在古蔺县红岩农技中学任代课教师;1989年4月至2004年11月在武警水电部队服役,历任战士、班长、排长、副连长、政治指导员、财务股股长等职;2004年12月至2007年11月在崇州市羊马镇政府工作,任主任科员;2007年12月至今,历任成都兴蜀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融资科科长、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兼总经理;2014年7月至今,历任成都崇信大数据服务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兼总经理;2015年6月至2022年6月,任成都市琉璃旅游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成都市兴旅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5年12月至2016年12月,任南平铝业(成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6月至今,任成都成检质量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10月至今,任成都蜀景天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6年12月至2022年7月,任成都新蜀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2月至今,任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2018年8月至今,任崇州市大划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20年6月至今,任崇州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20年9月至今,任崇州工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年6月至今,任崇州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5)盛波先生,1972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中共党员。1991年8月至2001年10月,历任福建省南平铝厂铝加工分厂挤压车间工人、技术员、挤压二车间副主任;2001年11月至2011年1月,历任南平铝业铝加工分厂挤压二车间副主任、生产部副经理、挤压部经理;2011年1月至今,历任南平铝业铝型材事业部挤压一部经理,工业材开发及销售部经理,特种工业材事业部副总经理、党总支书记兼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22年12月至今,任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

(6)陈景春先生,197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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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1997年7月至2001年10月,历任福建省南平铝厂铝加工分厂技术员、大组长;2001年11月至2011年1月,任南平铝业铝加工分厂大组长,挤压车间副主任,技术质量部副经理、经理;2011年1月至2023年3月,历任南平铝业铝型材事业部技术质量部经理,计划物流部经理,生产技术部经理,特种工业材事业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生产质量部主任;2022年12月至今,任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2023年3月至今,任福建省闽铝轻量化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

(7)郭伟先生,196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87年9月至1998年10月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综合计划司、利率储蓄管理司、信贷管理司和货币政策司工作;1998年10月至2002年7月,任厦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2002年7月至2004年5月,任四川衡平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04年5月至2006年6月,任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06年6月至2010年2月,任深圳大百汇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6月至今,任成都京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3年1月至今,任成都上舍都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10月至2020年6月,任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7月至今,任成都闲闲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11月至今,任成都市大邑县安仁镇闲闲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4月至今,任敦煌市京伟文化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2022年12月至今,任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8)郑春燕女士,1970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1年7月至1994年12月在成都文化用品钟表有限公司工作;1994年12至1999年12月在成都蜀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工作;2001年1月至今任成都顺德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9年6月至今任成都万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2年1月至今任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2月至今任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9)邢连超先生,1971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律师、国际注册管理咨询师、一级信用管理师、企业合规师。1991年8月至2001年8月在中国石油新疆塔里木油田公司任技术员、办公室秘书、监察科长等职;2001年8月至2009年8月在四川迪泰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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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律师;2009年9月至2020年9月在四川广力律师事务所担任执行主任;2020年10月至今在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执业律师;2022年12月至今任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任期三年。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监事名单如下表所示:

姓名职务任职期间
黄志宇监事会主席2022年12月19日-2025年12月18日
范建敏监事2022年12月19日-2025年12月18日
王仁杰职工监事2022年12月19日-2025年12月18日

(1)黄志宇先生,198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7年7月至2011年6月,任福建名仕律师事务所律师;2011年7月至2014年6月,任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教师;2014年6月至2015年12月,任福建省华侨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法律顾问;2015年12月至今,任南平铝业总经理助理、总法律顾问、监事;2016年12月至今,历任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

(2)范建敏先生,196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81年8月至1988年7月任福建省福州市三十四中教师(其间:1985年3月至1988年1月参加福建师范大学夜大数学专业本科班学习);1988年7月至1991年3月任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团委干事;1991年3月至1996年8月任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计委副主任;1996年8月至1998年2月任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党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1998年2月至2000年9月任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政府宁化街道党委书记;2000年9月至2001年12月任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新港街道党委书记(其间:2001年9月至2001年12在市委党校中青班学习);2001年12月至2002年3月任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新港街道党工委书记;2002年3月至2006年6月任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其间:2002年3月至2004年6赴宁夏回族自治区隆德县委挂职任常委、副县长;2005年9月至2005年11月在市委党校第10期县处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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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至2009年10月任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委常委、副区长(常务);2009年10月至2012年10月任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委副书记;2012年10月至2014年12月任福建省福州市外经贸局党组书记、局长;2014年12月至2017年6月任福建省福州市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兼市支前办主任;2017年6月至2018年10月任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组长;2018年10月至2020年1月任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2020年1月至今任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22年12月至今任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监事。

(3)王仁杰先生,198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2013年8月至2014年10月,任南平铝业铝合金材料事业部铸造部铸造技术员;2014年10月至2016年12月,任南平铝业(成都)有限公司铸造部铸造技术员;2017年1月至今,历任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铸造部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2017年2月至今,任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共5名,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职务任职期间
胡俊强董事、总经理2022年12月19日-2025年12月18日
何毅常务副总经理2022年12月19日-2025年12月18日
彭昌华副总经理2022年12月19日-2025年12月18日
肖学东财务总监2022年12月19日-2025年12月18日
黄卫董事会秘书2022年12月19日-2025年12月18日

(1)胡俊强简历参见本节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基本情况”之“1、董事”。

(2)何毅先生,197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96年8月至2001年10月,任福建省南平铝厂生产部技术员;2001年11月至2011年9月,历任南平铝业生产部技术员、销售部门工业材开发部副经理;2011年10月至2016年12月,历任南平铝业(成都)有限公司营销部副经理、计划物流部经理兼营销部副经理、工业材部经理、副总经理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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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一部经理;2016年12月至今,历任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副总经理兼销售一部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兼销售一部经理;2022年1月至2023年2月,任福建省福蓉源新材料高端制造有限公司、福建省福蓉源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生产准备部副经理。

(3)彭昌华先生,197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1992年8月至2001年10月,历任福建省南平铝厂挤压车间技术员、副主任;2001年11月至2011年8月,历任南平铝业挤压车间副主任、铝加工分厂设备科副科长、铝加工分厂副厂长、技术中心副总工程师;2011年9月至2016年12月,任南平铝业(成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2016年12月至今,历任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兼副总经理;2022年1月至今,历任福建省福蓉源新材料高端制造有限公司及福建省福蓉源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装备部经理、副总经理。

(4)肖学东先生,197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1993年7月至1995年9月,任福建省南平铝厂财务处会计;1995年10月至2000年8月,任福建瑞闽铝铸轧有限公司财务部主办会计;2000年9月至2001年10月,任福建省南平铝厂劳动服务公司综管部副经理;2001年11月至2002年12月,任南平铝业劳动服务公司综管部副经理;2003年1月至2013年6月,任福建省华银铝业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13年7月至2016年12月,任南平铝业财务中心副主任兼资金部经理;2016年12月至今,任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财务总监;2022年1月至今,历任福建省福蓉源新材料高端制造有限公司及福建省福蓉源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

(5)黄卫先生,197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中共党员。1995年8月至2001年10月,历任福建省南平铝厂挤压车间技术员、团支部书记、班长、销售部门市场三部经理;2001年11月至2011年9月,历任南平铝业销售部门市场三部经理、销售部门国际部经理、销售部门副总经理;2011年10月至2016年12月,历任南平铝业(成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党支部书记兼工会主席、董事会秘书兼党支部书记兼工会主席;2016年12月至今,历任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秘书兼法务部经理兼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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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董事会秘书兼党支部副书记兼法务部经理兼工会主席、董事会秘书兼党委委员兼法务部经理兼工会主席、董事会秘书兼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兼法务部经理兼工会主席;2022年1月至2023年2月,任福建省福蓉源新材料高端制造有限公司及福建省福蓉源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招标办经理、综合管理部副经理。

4、其他核心人员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共3名,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职务
胡俊强董事、总经理
胡涛总经理助理
颜海涛福蓉源制造及福蓉源资源总经理助理兼设备部经理

(1)胡俊强简历参见本节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基本情况”之“1、董事”。

(2)胡涛先生,198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2005年10月至2010年12月,历任南平铝业铝加工分厂技术员、大组长、表面处理部副经理;2011年1月至2015年12月,历任南平铝业铝型材事业部表面处理部副经理、技术部副经理、生产技术部副经理;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任南平铝业(成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主任,2016年12月至今,历任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技术中心主任、总经理助理。

(3)颜海涛先生,196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中共党员。1985年6月至1998年9月,任福建省南平铝厂动力车间技术员;1998年10月至2012年5月在福建省南平铝厂、南平铝业铝加工分厂工作,历任挤压车间设备技术组组长、设备部作业长;2012年6月至2016年12月,任南平铝业(成都)有限公司设备部副经理、经理,工程部副经理、经理;2016年12月至2023年2月,任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设备部经理兼工程部经理;2023年3月至今,任福建省福蓉源新材料高端制造有限公司及福建省福蓉源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设备部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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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及持股情况

1、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2022年度从公司领取报酬情况

姓名职务2022年从公司领取的报酬总额(万元)(税前)是否在股东单位或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领取报酬、津贴
张景忠董事长349.32
吴彩民董事-
胡俊强董事、总经理349.32
周宾董事-
盛波董事-
陈景春董事-
郭伟独立董事-
郑春燕独立董事-
邢连超独立董事-
黄志宇监事会主席-
范建敏监事-
王仁杰职工监事23.74
何毅常务副总经理212.87
彭昌华副总经理183.66
肖学东财务总监179.49
黄卫董事会秘书183.66
胡涛总经理助理22.16
颜海涛福蓉源制造及福蓉源资源总经理助理兼设备部经理22.79

注:1、郭伟、郑春燕、邢连超为2022年12月新任独立董事,2022年尚未在公司领取津贴;

2、吴彩民、周宾、盛波、陈景春、黄志宇、范建敏为公司股东委派代表,与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未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故未领取薪酬。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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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姓名公司任职情况/ 亲属关系间接持股平台间接持股 数量(股)间接持股 比例(%)
1张景忠董事长厦门旺志盈1,693,8710.3249
2胡俊强董事、总经理厦门旺和盈1,294,6190.2483
3黄卫董事会秘书厦门旺志盈1,355,0970.2599
4彭昌华副总经理厦门旺和盈1,101,0300.2112
5肖学东财务总监厦门旺志盈1,016,3240.1950
6何毅常务副总经理厦门旺和盈592,8610.1137
余婷何毅配偶厦门旺志盈169,3860.0325
7胡涛总经理助理厦门旺志盈592,8530.1137
8颜海涛福蓉源制造及福蓉源资源总经理助理兼设备部经理厦门旺志盈423,4670.0812

除上述持股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未通过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兼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在公司外部兼职情况如下:

姓名本公司 职务其他任职单位及职务其他任职单位与公司关系
吴彩民董事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综合业务部 副经理间接控股股东
周宾董事成都兴蜀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5%以上主要股东
成都蜀景天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无其他关联关系
成都成检质量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无其他关联关系
成都崇信大数据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无其他关联关系
崇州市大划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无其他关联关系
崇州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无其他关联关系
崇州工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无其他关联关系
崇州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无其他关联关系
盛波董事南平铝业特种工业材事业部党总支书记兼副总经理控股股东
陈景春董事福建省闽铝轻量化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控股股东 控制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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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本公司 职务其他任职单位及职务其他任职单位与公司关系
郭伟独立董事成都京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无其他关联关系
敦煌市京伟文化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无其他关联关系
成都闲闲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无其他关联关系
郑春燕独立董事成都顺德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无其他关联关系
成都万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无其他关联关系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其他关联关系
邢连超独立董事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无其他关联关系
黄志宇监事会 主席福建省南平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总经理助理、总法律顾问控股股东
范建敏监事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间接控股股东

除上述人员存在兼职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没有在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兼职。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间的亲属关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及胜任能力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同时也不存在下列情形:1、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2、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3、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变动情况

1、公司最近三年董事的任职变化

报告期初,公司的董事为张景忠、胡俊强、许继松、冯东升、周策、周宾、胡继荣(独立董事)、张如积(独立董事)、王敏(独立董事)。

2022年12月19日,经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张景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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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彩民、胡俊强、周宾、盛波、陈景春、郭伟(独立董事)、郑春燕(独立董事)、邢连超(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其中吴彩民、盛波、陈景春、郭伟、郑春燕、邢连超为新任董事,许继松、冯东升、周策、胡继荣、张如积、王敏任期届满离任。

除上述变动外,报告期初至今公司董事未发生其他变化。

2、公司最近三年监事的任职变化

报告期初,公司的非职工代表监事为倪政、黄志宇,职工代表监事为王仁杰。2022年12月19日,经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黄志宇、范建敏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王仁杰共同组成第三届监事会,其中范建敏为新任监事,倪政任期届满离任。除上述变动外,报告期初至今公司监事未发生其他变化。

3、公司最近三年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变化

报告期初,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总经理胡俊强;副总经理彭昌华、何毅、蔡依英;董事会秘书黄卫;财务总监肖学东。2022年3月28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为了推进公司干部年轻化,满足企业干部以老带新的工作需要,蔡依英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除上述变动外,报告期初至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其他变化。

(七)发行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的激励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六、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公司目前主要产品为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等消费电子产品的铝制结构件材料,系消费电子设备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7)》,公司属于“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中的“C3919 其他计算机制造”。根据中国证监会2012年颁布的《上市公司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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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分类指引》,公司属于“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一)行业监管体制及最近三年监管政策的变化

1、行业监管体制

目前行业宏观管理职能由国家发改委、工信部承担,主要负责制定行业政策,指导技术改造;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行业技术质量标准的制定;国家及地方应急管理部门对生产安全进行监管。

2、最近三年监管政策变化

序号名称日期主要内容
1《“十四五”扩大内需战略实施方案》2022年12月全面促进消费,加快消费提质升级。提高吃穿用消费品质,丰富5G网络和千兆光网应用场景,加快研发超高清视频、虚拟现实、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智能教学助手、医疗机器人等智能化产品。
2《“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2021年12月到2025年,原材料工业保障和引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增加值增速保持合理水平,在制造业中比重基本稳定;新材料产业规模持续提升,占原材料工业比重明显提高;初步形成更高质量、更好效益、更优布局、更加绿色、更为安全的产业发展格局。到2035年,成为世界重要原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应用高地,新材料产业竞争力全面提升,绿色低碳发展水平世界先进,产业体系安全自主可控。
3《“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21年12月提出将加快系统创新,增强融合发展新动能、深化推广应用,开拓转型升级新路径,原材料领域满足安全生产、降耗减碳、提质降本等需要,实施大集团统一管理下的多基地协同制造,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在工业领域的适用性技术作为重点任务。
4《5G应用“扬帆”行动计划(2021-2023年)》2021年7月要求加强行业融合应用深化行动,5G+工业互联网。推进5G模组与AR/VR、远程操控设备、机器视觉、AGV等工业终端的深度融合。围绕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营管理、产品服务等环节,聚焦“5G+工业互联网”发展重点行业。打造产业生态,推广区域应用,鼓励各地建设“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不断拓展5G在原材料、装备、消费品、电子等领域的应用。
5《“双千兆”网络协同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2021年3月用三年时间,基本建成全面覆盖城市地区和有条件乡镇的“双千兆”网络基础设施,实现固定和移动网络普遍具备“千兆到户”能力。千兆光网和5G用户加快发展,用户体验持续提升。增强现实/虚拟现实(AR/VR)、超高清视频等高带宽应用进一步融入生产生活,典型行业千兆应用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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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名称日期主要内容
式形成示范。鼓励终端设备企业加快5G终端研发,提升5G终端的产品性能,推动支持SA/NSA双模、多频段的智能手机、客户端设备(CPE)以及云XR、可穿戴设备等多种形态的5G终端成熟。加快具备灵活多接入能力的手机、电脑、4K/8K超高清设备等终端集成。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年3月推动制造业优化升级,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工程,发展服务型制造新模式,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石化、钢铁、有色、建材等原材料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深入实施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和技术改造专项,鼓励企业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加强设备更新和新产品规模化应用。建设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完善智能制造标准体系。明确将“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列为数字经济相关重点产业。
7《“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2021年7月为再生铝产业设定了在2025年达到1150万吨的年产量目标
8《关于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2019年11月到2025年,形成一批创新活跃、效益显著、质量卓越、带动效应突出的深度融合发展企业、平台和示范区,企业生产性服务投入逐步提高,产业生态不断完善,两业融合成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加快原材料工业和服务业融合步伐。推动消费品工业和服务业深度融合。注重差异化、品质化、绿色化消费需求,推动消费品工业服务化升级。以智能手机、家电、新型终端等为重点,发展“产品+内容+生态”全链式智能生态服务。
9《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畅通资源循环利用实施方案(2019-2020年)》2019年6月鼓励5G手机研制和上市销售。加强人工智能、生物信息、新型显示、虚拟现实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手机上的融合应用。推动办公、娱乐等应用软件研发,增强手机产品应用服务功能。促进智能手机、个人计算机更新换代,有条件的地方对消费者交售旧手机及电脑并购买新产品给予适当支持。

(二)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行业竞争格局

从基础材料和生产加工角度考虑,公司从事的消费电子产品铝制结构件材料生产属于铝加工业的细分行业。相较于在交通运输业、机电设备制造业、耐用消费品业的使用量,工业铝型材在消费电子产品铝制结构件行业使用量较少。

但是,消费电子产品铝制结构件产品具有相对较高的附加值,不仅吸引了部分原生产加工建筑铝型材、其他工业铝型材的企业转型,也吸引了部分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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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进入者。由于消费电子产品铝制结构件对于材料品质控制、加工精度、深加工能力等关键技术实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使得行业内竞争呈现差异化的局面。一方面部分行业先进入者及转型企业凭借前期积累的品牌口碑、客户资源、设备、技术、资金、成本控制等优势在行业竞争中占据较为有利地位,与客户建立了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也有部分企业存在直接介入客户产品研发定型阶段的先发优势,具有较强的市场谈判能力,取得了行业市场的主要份额;另一方面部分企业由于不具备上述优势而存在价格竞争的情形,导致其市场份额和利润水平相对较低。

2、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深耕消费电子产品铝制结构件材料市场,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和市场开拓,掌握了消费电子产品铝制结构件基础材料的制备技术和加工工艺,并形成了内在组织、外观质量、物理性质、机械性能、加工性能、尺寸精度等方面行业领先的高精度产品规模化生产能力。公司是国内消费电子产品铝制结构件材料细分行业的专业厂家和核心企业,是苹果全球前200位供应商之一,是三星系列产品在国内的主力供应商。

公司通过多年的持续研发和技术积累,在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和智能手机等消费电子产品外壳、背板、中框等结构件生产领域拥有十分成熟的技术,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共拥有发明专利11个,实用新型专利22个。此外,公司还积极进行了新技术的储备和应用推广。公司是国内率先在手机、平板产品中研发使用航空级7系铝合金材料厂家,至今已成功开发并量产了多个型号的7系铝合金。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公司成为目前国内少数具备研发和生产供应7系可阳极氧化处理消费电子产品铝型材厂家,也是目前生产7系铝制结构件材料质量最稳定的厂家之一。

近年来,在高屏占比、非金属背板、无线充电等设计潮流的引领下,金属中框+玻璃或陶瓷背板几乎成为各主流厂商高端旗舰型号手机的标准配置。根据IDC报告,2020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为12.81亿部。2020年,公司智能手机铝制结构件材料销售7,726.88万片,按下游金属外壳、中框深加工综合成品率90%测算,公司产品可装配6,954.20万部手机,据此测算公司2020年全球智能手机市场占有率为5.43%。2021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为13.60亿台,其中三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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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手机出货量为2.72亿部,市场占有率为20%,稳居榜首。2021年,公司智能手机铝制结构件材料销售7,891.55万片,其中向三星销售7,086.58万片,按照90%的成品率测算,公司智能手机铝制结构件材料占全球智能手机金属结构件材料市场份额为5.22%,在三星智能手机金属结构件材料的占有率为23.45%;2022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为12.06亿部,其中三星智能手机出货量为2.61亿部,发行人销售智能手机铝制结构件材料8,309.39万片,其中向三星销售7,889.96万片,按照90%的成品率测算,公司智能手机铝制结构件材料占全球智能手机金属结构件材料市场份额6.20%,占三星智能手机金属结构件材料市场份额

27.21%。公司在智能手机产业链中的市场地位持续提升,已成为三星智能手机重要的铝制结构件材料供应商。

根据IDC报告,2022年全球市场平板电脑出货量为16,280万部,发行人销售平板电脑铝制外壳材料2,501.49万片,主要面向苹果和三星两大消费电子终端巨头销售,按照90%的成品率计算,全球市场占有率高达13.83%,在苹果和三星的平板电脑市场中占有率分别约为28.20%和16.67%。

总体来看,公司生产的智能手机铝制中框材料以及平板电脑和笔记本电脑外壳材料在全球市场地位突出、优势明显。

3、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情况

公司是国内消费电子产品铝制结构件材料的生产企业,主要竞争对手包括山东创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台山市金桥铝型材厂有限公司、荣阳铝业(中国)有限公司等,主要竞争对手情况如下:

(1)山东创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创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是一家生产经营铝合金棒材、板材、线材、型材、汽车轮毂五大产品为主的大型现代化综合企业,产品类别丰富,广泛应用于3C电子、汽车轻量化、建筑工业、新能源等领域。2021年营业总收入594.29亿元,净利润8.69亿元;2022年营业总收入693.19亿元,净利润10.89亿元。公司消费电子铝型材产品包括笔记本电脑外壳材料、平板电脑外壳材料、智能手机外壳和中框材料等。下游客户(如富士康、立铠精密等)将铝型材进一步加工后应用于苹果、戴尔、惠普等多品牌的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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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手机。

(2)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总部位于广东省中山市,为A股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824。公司主要从事工业铝挤压材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电子消费品、耐用消费品、汽车零部件等多个行业领域。2021年营业收入24.10亿元,净利润2.13亿元,其中,电子消费类板块实现收入6.94亿元,同比增长27.12%,毛利率19.30%。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29.99亿元,净利润2.13亿元,其中:电子消费品板块实现收入5.10亿元,同比下滑26.48%,毛利率17.88%。

(3)台山市金桥铝型材厂有限公司

台山市金桥铝型材厂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生产基地位于广东省台山市,为台港澳法人独资企业,集团总部位于中国香港。公司是中国大型铝型材生产企业之一,在铝挤压业拥有近30年的专业技术和经验,产品主要应用于能源电力系统、户外建筑设施、集体运输交通、汽车零配件、精密电子产品、工业型材、日用消费品、通用型材等;其中精密电子产品包括计算机外壳、手机外壳、音箱面板、LED灯壳、散热器。公司拥有35条现代化的铝挤压型材生产线,配备铝棒工频梯级加热炉,在线淬火水冷系统、退火炉、淬火炉等精良设备,年产量达13万吨。

(4)荣阳铝业(中国)有限公司

荣阳铝业(中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位于广东省广州市,为台港澳法人独资企业,其集团总部荣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香港上市公司,股票代码2078.HK。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电子产品配件、太阳能边框、电动车零部件、中高端综合铝门窗系列、建筑及工业产品等。其中,电子产品配件包括多媒体平板电脑及手提电脑一体成型铝底盘,向主要富士康集团供应铝配件。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18.55亿港元,净利润-3.41亿港元;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16.11亿港元,净利润-1.05亿港元。

4、公司的主要竞争优势及劣势

(1)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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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技术优势

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和智能手机等消费电子产品外壳、背板、中框结构件不仅需要具备较高的强度和硬度以保护核心电子器件,还需要在外观设计、光洁度、色彩等诸多方面满足消费者个性化需求。基于强大的技术实力和与客户之间良好的沟通反馈机制,公司通过多年的持续研发和技术积累,不仅在消费电子产品铝制结构件材料生产领域形成并掌握了高品质圆铸锭的铸造技术、高品质铝合金的配比技术、高精度铝合金的挤压技术以及自动化生产关键技术等核心技术,还积极进行了新技术的储备和应用推广。

公司通过对合金配制、模具结构、挤压工艺和材料热处理工艺等一系列的技术攻关,对消费电子产品铝制结构件材料新产品成功进行了改良和开发。公司成功开发了6013/A/GR系列铝制结构件材料并应用于知名品牌手机的高端机型,并通过改进模具结构和生产工艺,基本解决了粗晶、料纹难题,改变了原6013合金只能用于生产手机中框的状况;完成了6063GR系列合金的研发攻关并成功实现了应用推广。此外,公司航空级7系铝合金材料在消费电子产品领域的应用走在行业前列,成功开发的7N03合金使得公司成为国内少数具备研发和生产供应7系可阳极氧化处理消费电子产品铝型材厂家之一;7N03/7GR1等7系铝合金研发成功和挤压生产工艺的完善进一步提升了公司行业的地位,使公司成为行业内7系铝制结构件材料的重点供应商之一。

②生产规模及快速响应优势

由于下游消费电子产品生产厂商遴选供应商时对供应商产能规模和峰值供货量要求非常高,行业内规模较小的企业难以成为下游客户的首选,亦难以通过规模化生产降低成本。与此同时,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和智能手机等消费电子产品的更新换代很快,特别是智能手机产品,高端品牌每年都要推出1-2款旗舰机型来参与市场竞争,这要求其供应商具有极快的响应速度。

通过多年的发展和经验积累,公司形成了全流程新产品开发运作模式,具备从客户端接受开发任务起一周左右时间完成交付合格样品的快速反应能力;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能够确保在大项目启动后短时间内实现批量化生产的能力;公司建立了稳定的战略供应商体系和采购、物流配送网络。经过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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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磨合,公司与知名铝锭、高品质圆铸锭供应商以及物流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为公司承接到大订单后实现及时量产、快速交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因此,公司在生产能力、峰值供货能力、开发和供货周期等方面位于行业前列,公司具有生产规模和快速响应优势。

③客户资源优势

消费电子品牌厂商对产品的工业设计和产品质量要求极为严格,相应地,其代工企业对采购产品的质量、供货稳定性和及时性要求很高。下游精加工企业(代工企业)与铝制结构件材料供应商多采取定制生产的合作模式,一旦铝制结构件材料供应商进入品牌手机制造商供应链体系,如果不出现重大纠纷不会被轻易更换,二者之间具有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在消费电子产品铝制结构件材料方面深耕细作多年,整体研发能力在国内属于领先水平,已成功开发了诸多国内外知名品牌厂商客户,并通过不断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技术含量来帮助客户降低采购成本,增强客户终端产品的竞争力。目前,公司是三星指定供应商,是苹果全球前200位供应商之一,同时与谷歌、华为、OPPO、LG、联想等知名品牌厂商、精加工企业形成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客户资源优势明显。

④产品质量优势

公司通过了国际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2015)认证,建立了严格的从采购到出厂乃至售后的全流程质量控制体系和质量检验标准。公司品管部按质量控制流程进行严格的把关,包括原辅材料进厂检验把关、内部各工序检验、出厂产品质量检验以及客户投诉处理和监督改善等,确保了公司产品的质量。高标准和稳定的产品质量,使得公司在下游和终端品牌厂商中树立了的良好品牌形象,也使公司成为消费电子知名品牌厂商高端机型推出时的首选供应商之一。公司产品在高端产品的主要应用如下表:

品牌主要产品应用情况
苹果Macbook系列、iPad系列
三星Galaxy Z Flip系列、Galaxy Z Fold 系列、Galaxy S系列、Galaxy Tab系列、Galaxy Watch 系列、Note系列
谷歌Pixel系列

⑤定制化服务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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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满足消费者的多样化需求,消费电子产品的设计不断地推陈出新,新材料和新工艺的应用也推动了新产品的设计。不同消费电子产品对结构件材料的要求也不尽相同。从材料成分、性质到加工尺寸,均需要企业在成本、性能、量产能力等指标方面做出均衡的选择,这不仅要求行业企业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更要求企业具备定制化服务能力。

公司在铝合金研发与生产、模具设计、深精加工方面,与下游代工企业乃至消费电子品牌厂商深度合作,成功在铝合金材料推介、加工方案设计、产业链分工等诸多方面实现了定制化服务。公司完善的定制化服务体系,有利于缩短客户供应链和产品开发周期,有效地控制产品成本及保证产品质量,既取得了行业中先发优势,又增强了客户合作关系的紧密度。

(2)竞争劣势

①生产规模受限

目前,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原有的生产规模已逐渐饱和。一方面,随着居家办公逐渐常态化,以笔记本电脑和平板电脑为代表的办公电子产品迎来新的销售热潮。公司现有的大尺寸产品生产线的整体产能利用率处于近年来的高位,并且订单高峰期难以充分满足下游的需求,产品交付紧张。另一方面,随着公司逐渐丰富产品品类,开拓折叠屏手机、可穿戴设备的结构件材料和智能手机高附加值的结构小件材料,预计未来小尺寸产品生产线的产能趋于紧张。公司现有生产规模已无法完全满足下游需求,制约了市场份额的进一步提升,有待进一步扩大。

②存在资金瓶颈

消费电子产品铝制结构件材料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资金规模的大小直接影响公司的产能和规模效益。由于行业内竞争进一步加强,公司在生产规模、研发设计和人才引进等方面迫切需要资金支持,仅依靠自有资金支持无法完全满足公司的资金需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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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进入行业的壁垒

1、市场进入壁垒

由于消费电子产品属于高端精密工业品,下游品牌厂商对工业设计、产品质量、成本控制的要求极为严格,建立了严格的供应商遴选体系。在供应商的选择中,品牌厂商或其代工企业一般会考察供应商的技术实力、生产规模、品质控制、环境保护、劳工保护等一系列综合指标,审核周期一般在1年以上,供应商符合其综合考评后方可获得认证,进入其材料供应商体系,此后每年进行复核。品牌厂商与供应商的合作模式使企业与客户相互依赖,增强了双方的黏性与稳定性,除非供应商产生重大的产品质量问题或者交付周期问题,一般不会轻易更换。对于行业新进入者来说,获取大型客户或知名企业的特殊认证具有较高的难度,对行业新进入者形成了一定的认证壁垒。

2、技术壁垒

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和智能手机等消费电子产品对铝制结构件材料高标准要求贯穿生产加工的各个环节。无论高品质铝合金圆铸锭熔铸制备过程中的各金属元素配比、杂质控制等成分控制,还是后续生产中的模具设计、挤压成型、尺寸精度等内在质量、外观品质、机械和加工性能等工艺控制,不仅具有较高的技术门槛,还需要在下游企业精加工应用中不断改进。此外,高品质、新规格铝合金材料的研发成功对下游行业具有积极的引导作用,其可靠性和经济性得到验证后将形成新的技术壁垒。只有具备了长期的技术积累、持续的研发能力以及专业人员储备才能生产出符合客户要求的产品,对新进入者形成了一定的研发能力和技术储备壁垒。

3、规模壁垒

首先,消费电子产品铝制结构件材料生产商需要形成自身的规模优势,才能降低产品的成本,保证企业的利润空间和议价能力;其次,消费电子产品市场具有短时需求量大的特点,对供应商大规模、高质量、快速交付订单的能力要求很高,这就决定了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和智能手机等消费电子产品铝制结构件材料生产商必须具备足够大的产能和规模,以满足下游企业短时大批量的交货要求。新进入的企业缺乏规模化生产管理的经验,难以在短时间内形成成本、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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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面的优势,因此构成进入壁垒。

(四)发行人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及上下游行业发展状况

1、与上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及上游行业发展状况

公司主要从事铝制结构件材料生产,一方面受到铝合金材料及铝加工行业技术进步和成本波动的影响,另一方面又受到下游消费电子产品需求的引导,其产业链上下游关系如下图所示:

作为消费电子产品铝制结构件材料的最主要原材料,铝锭的价格波动会对本行业的成本产生重要的影响。铝锭主要经过铝土矿的开采、选矿、氧化铝生产、电解、铸造等一系列的工序制取。由于铝及其合金制品具有优秀的物理化学性能和出色加工性能,加之铝土矿资源在全球范围内储量丰富,因此在建筑、工业、基础设施、消费品等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其他行业用铝量的较大需求波动也会影响本行业原材料的供求平衡关系,进而影响到本行业的成本波动。

总体而言,我国电解铝行业产能充足,但随着国家供给侧改革的全面推进、过剩产能矛盾化解方案的逐步实施、高能耗高污染企业产能的逐步消化,铝锭等原材料价格仍有进一步上涨的空间。

2、与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及下游行业发展状况

公司下游行业主要为消费电子产品行业,主要需求来自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及笔记本电脑市场,下游需求将会对行业收入产生重要影响。金属结构件、特别是铝制结构件引领了智能手机行业结构件的潮流,随着折叠屏智能手机等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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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产品的不断升级换代和推陈出新,下游行业对铝制结构件特别是7系高强度中框结构件的需求将保持较为稳定的增长。

(1)智能手机行业发展情况

手机的发展依托于通信技术,随着经济的发展,消费习惯的转变,手机更新换代是必然趋势,而通信技术的革新加速了这一过程。2G时代的手机以功能机为主,3G技术商用开启了智能手机的时代,从诺基亚、爱立信等公司推出最早的智能手机到苹果推出的第一代iPhone、谷歌开发的安卓系统再到智能手机的大规模应用经历了十余年的发展,而4G移动网络技术的应用则进一步推动了智能手机的蓬勃发展。5G技术的诞生,使得智能手机等终端设备实现更多交互式功能,智能手机的应用也更加广泛。相应地,手机逐渐从过去直板、翻盖、滑盖、旋转等的多种创意发展成为目前大屏幕、高屏占比、超轻薄的设计方案,而折叠屏等更具个性化和技术难点的设计形式也逐渐进入市场。更加个性化的设计方案以适应消费者不断增长的互联网数据接入需求和审美需求,给智能手机结构件行业带来了技术挑战和市场机遇。

IDC报告显示,近年来,全球手机出货量由2012年的7.25亿部快速增长到2016年的14.7亿部,其中,中国智能手机出货量由2.14亿部增长到4.67亿部;全球及中国智能手机出货量在2016年达到近十年的峰值。2020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约为12.81亿部,同比下滑6.56%,中国市场出货量约为3.26亿部,同比下滑11.65%;但在2021年全球和中国手机均有所回暖,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约为13.60亿部,同比增长6.17%,中国智能手机出货量约为3.29亿部,同比增长0.92%;2022年,受通货膨胀、汇率波动、俄乌冲突等负面影响因素,全球/中国智能机出货量分别为12.06/2.86亿部,同比下降11.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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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IDC官网在售价400美元以上的高端智能手机市场方面,其市场表现已经连续数个季度好于整体智能手机市场,而且,其对市场的贡献也越来越大,在2022年一季度高端智能手机市场占了全球智能手机价值的近三分之二,其中,售价1,000美元及以上的超高端机型的销量同比增长超过150%,无论从销量还是从价值来看,超高端机型成为高端市场的最大贡献者,是全球特别是中国、西欧和北美地区增长最快的部分。折叠屏手机作为超高端机型的代表,自2018年推出后,经过多年酝酿和探索,已经度过了概念阶段,2022年起进入从1到N的成长阶段。在全球智能手机整体出货量保持稳定的情形下,折叠屏手机有望进一步打开行业天花板。根据Counterpoint Research统计数据,2022年全球折叠屏手机的出货量达到1,490万台,同比增加64%,预计2023年全球折叠屏手机出货量将同比增长52%至2,270万台。三星、华为、小米、OPPO、vivo均在2022年发布新款折叠屏手机,根据研究机构Counterpoint报道,2022年上半年,三星占据了折叠屏手机的主要市场份额,占比达62%;华为和OPPO分列第二和第三,折叠屏手机系2022年增长最快的智能手机产品类别。此外,苹果也有望在2025年进入折叠屏手机市场,折叠屏手机预计将进入爆发增长阶段,市场空间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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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Counterpoint Research,平安证券研究所

(2)平板电脑行业发展情况

根据IDC报告,2022年全球平板电脑出货量为16,280万台,同比小幅下滑

3.3%,苹果出货量6,180万台保持第一,市场份额38.0%;三星紧随其后,出货量3,030万台,市场占比18.6%;亚马逊、联想、华为分别以9.8%、7.1%、5.6%的市场占比,出货量位居第三到第五。

数据来源:IDC报告近年来,远程办公、在线教育等需求持续增长,平板市场迎来难得发展机遇。越来越便携、易用、符合用户使用习惯的平板电脑成为工作、学习、娱乐场景下的必备设备,满足了用户快节奏、随时切换的使用需求。随着远程办公、远程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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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等逐渐成为常态,平板电脑的发展不仅拓展了应用场景,也吸引了更多品牌加入。如今平板电脑也出现了面向创作、生产力的高端的产品,同时也在探索游戏等细分领域。平板电脑性能的不断提升赋予了其更加广泛的应用范围,越来越多的平板电脑正涉足办公领域,如苹果推出可搭配键盘和触控笔的iPad Pro,微软公司推出安装Windows操作系统的Surface平板电脑等。目前,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将平板电脑作为笔记本电脑的替代品,这使得平板市场进一步扩大。

(3)笔记本电脑行业发展情况

2016年开始以来,笔记本电脑市场逐步进入发展成熟期,同时受到智能手机以及平板电脑的冲击,笔记本电脑整体出货量在稳定在1.6亿台左右。2019至2021年,居家办公及网课模式逐步普及,笔记本电脑的需求呈现高速增长,出货量从1.63亿台增长至2.68亿台,2022年市场进入平稳期。根据财通证券研究所预测,2022-2026年笔记本电脑出货量将保持2.99%的复合年增长率,预计在2026年达到2.79亿台。

数据来源:IDC,Counterpoint,Canalys,财通证券研究所

2022年受国际局势紧张、通货膨胀等冲击,消费者对经济衰退的担忧继续加剧,对消费变得更加谨慎,对个人电脑的需求在短期内有所减弱。但从长期来看,企业和个人对笔记本电脑的商业需求仍然将保持稳健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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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可穿戴设备行业发展情况

智能可穿戴设备是应用穿戴式技术对日常穿戴进行智能化设计、开发出可以穿戴的设备的总称,包括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智能音频设备等产品。近年来,伴随相关技术不断突破,以及市场需求升级,电子产品便携化、智能化、功能集成化需求越来越高,在此背景下,智能可穿戴设备市场迎来了良好发展时机,进而带动智能可穿戴材料市场需求增加。智能可穿戴材料包括玻璃、陶瓷、塑料、金属、蓝宝石、不锈钢、铝合金、弹性体等多种材质。铝合金凭借坚固耐用且相对不锈钢、钛合金更加轻盈的特点在表壳的应用上十分广泛,同时,可通过抛光、喷砂、拉丝、阳极等工艺处理带来不同的外观效果。2022年,苹果推出的智能手表Apple Watch Series8、AppleWatch SE系列均采用再生铝表壳,同年OPPO推出的智能手表OPPO Watch 3 Pro也采用铝合金中框。

近年来,居民健康保健意识增强,全球智能可穿戴设备市场发展速度加快。根据IDC报告,2022年全球可穿戴设备出货量为4.9亿台,苹果、三星、小米和华为市场占有率位列前四。从增长趋势来看,目前全球智能可穿戴设备市场增长速度较快,随着人工智能、5G技术、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快速发展,未来智能可穿戴设备市场规模将进一步扩大,智能可穿戴材料作为其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未来市场发展潜力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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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IDC

七、发行人的主要业务

(一)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概况

公司主要从事消费电子产品铝制结构件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主要产品为消费电子产品的铝制结构件材料,材料进一步加工后用于制作智能手机中框结构件、平板电脑外壳、笔记本电脑盖板、底板和键盘以及穿戴产品结构件、手机卡托、按键、摄像头和折叠屏手机铰链等。目前公司生产的铝制结构件材料已成功应用于苹果、三星、谷歌、LG、华为、联想等品牌的中高端智能手机、折叠屏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手表等产品。公司的消费电子产品铝制结构件材料按加工程度不同分为白材和深加工材。根据深加工工艺的不同,深加工材又分为精锯件、冲压件和研磨件。公司根据客户需要生产结构件材料,下游代工厂再进行机加工和表面处理等工序的结构件生产,并组装部件和整机。目前,公司主要产品及用途示意图如下:

(二)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原材料采购主要采取“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采购方式,公司所需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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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均由公司采购部统一进行采购。

对于大宗物料采购,如圆铸锭、重熔用铝锭采购,公司实行战略供应商采购制度,与一些规模比较大、实力比较强的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保证了原材料采购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与价格水平。具体的订货数量以每次的订单确认数量为准,根据客户订单及生产经营计划采用持续分批量的形式向供应商采购。公司铝锭采购价格根据供应商不同而有所不同,主要以国内市场现货价或均价作为铝锭基价,圆铸锭采购结算价格为“基准铝价+加工费”,具体加工费水平由公司与供应商在市场价格的基础上协商确定。

对于非关键原材料主要采用招标、比价等方式,根据当时市场价格情况,综合考虑性价比进行供应商选择。

2、生产模式

由于公司主要产品为定制型的非标准化产品,用户对产品的合金成分、几何尺寸、性能要求均不同。公司的生产组织模式为“以销定产”模式,即根据客户的订单来安排、组织生产。公司计划物流部负责审核、接收销售部承接的客户订单,合理下达、跟踪和更新挤压、深加工生产线的日作业计划,配合生产部门做好提高机台生产效率和订单配套交付工作。同时,为满足客户需要,应对下游客户机型开发、新品发布等周期性生产高峰,确保按期交货,公司在产能无法满足订单需求时通过外协厂商适当开展委托加工业务进行生产,以迅速补充产能的不足。

3、销售模式

报告期内,发行人采取的销售模式包括直销模式和经销模式。

(1)直销模式

公司与直销客户签订买断式购销合同,客户按需向公司发出采购订单,并约定具体技术要求,销售价格、数量、支付条款、交货时间和送货方式。公司直销客户(消费电子品牌商和代工厂)对原材料采购的管理多采取认证模式,其供应商需要经过严格的认证体系,方可进入其采购名录。直销模式下,公司也存在指定交易的情形,即公司通过品牌厂商的认证体系后,品牌厂商指定其代工厂商向品牌厂商认证体系内的供应商采购,具体交易条款由供应商与代工厂商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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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有效快速地开拓市场,做好客户开拓、产品开发技术沟通、样品验证跟踪及量产后的质量责任判定,公司聘请市场服务代表提供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市场服务代表在获知下游客户的产品需求后,将市场信息反馈给公司,并向下游客户推荐公司。市场服务代表协助公司与客户建立业务联系,协助公司获取订单。同时,由于消费电子产品更新换代快,其铝制结构件材料需要根据终端客户的需求定制开发,并需要通过下游代工厂数十道工序加工验证,其对公司产品质量及专业技术要求较高,公司也需要技术服务商提供产品开发技术沟通、样品验证跟踪及量产后的售后质量判定等技术服务工作。市场服务代表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①售前服务:了解、收集市场信息,并及时反馈客户的产品需求、开发动态信息;协助公司开拓新客户;协助公司与客户进行技术沟通和商务谈判;

②售中服务:新产品开发和生产过程中的技术沟通、取图、交样及验证结果跟踪反馈;协助完成向客户的各个工厂交货及验收流程,包括仓储中转、根据代工厂的要求进行整理等;

③售后服务:产品销售后的质量跟踪和不良品处理等;协助货款回笼。

市场服务代表应当具备行业相关经验,拥有良好的沟通渠道和沟通能力,熟悉代工厂的生产制程、采购流程和品质管理。公司根据产品的利润水平、技术服务的内容差异与市场服务代表协商确定技术服务费支付标准。发行人产品开发成功、批量供货且货款回收后,按照协议标准向市场服务代表支付技术服务费,技术服务费一般以实际交货量或销售收入为基础计算。

(2)经销模式

公司通过经销商将公司产品销售给最终用户,并由经销商提供技术服务。公司对经销商销售产品采用买断方式,产品的售后服务也由经销商负责。公司重视对经销商的供货管理,保证供货及时,对经销商提供产品服务支持,增强经销商对终端客户的服务能力,提高客户满意度。同时,公司也会直接面对终端客户进行必要的技术沟通,了解终端客户对所供产品的技术和品质要求,特别是对于新项目、新产品,公司会协助经销商跟进终端客户的项目研发全过程,直至接单稳定供货,以提高项目研发及接单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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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设计模式

根据客户提供的图纸及技术要求,进行合金及产品研发设计,并对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及无法满足制造工艺要求的内容,与客户进行协商修改确认。

(三)发行人主要产品的产销情况

1、报告期内产量和销售情况

公司的消费电子产品铝制结构件材料产品主要工艺为挤压,行业内通常以挤压生产能力作为工业铝型材产品的设计生产能力,但该挤压生产能力是指其生产线在理想工作状态下的最大生产能力(或设计能力),实际生产过程中受到生产产品、模具更换频率、挤压精度等因素的影响,与理想产能存在一定差距。

报告期内,公司产能、产量和销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吨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产能注175,300.0075,300.0075,300.00
产量注259,748.2763,226.5561,154.61
产能利用率79.35%83.97%81.21%
销量62,897.0559,807.2758,551.24
产销利用率105.27%94.59%95.74%

注1:产能数据以生产50%的7系铝合金和50%的6系铝合金产品的挤压生产能力估算确定;注2:产量数据为公司挤压产线产量。

2、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变动情况

公司产品价格主要按照“基准铝价+加工费”的原则,以成本导向为主同时兼顾市场竞争程度等因素,与客户协商确定价格。对于出口业务,主要采用LME价格作为确定基准铝价的依据,或者综合考虑铝价行情、竞争程度等因素与客户协商确定价格。

公司产品质量优良且性价比高,因此,公司议价能力较强,特别是在加工费部分,公司可以根据产品牌号、状态、产品规格、产品加工复杂程度、同期未完成订单数量、客户跟公司合作关系等不同来确定不同的加工费,保证公司的营业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消费电子材收入、销量、平均加工费和平均铝锭基准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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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下:

单位:万元、万元/吨

类别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消费电子材合计收入204,408.90176,614.72151,622.11
销量(吨)62,897.0559,807.2758,551.24
平均加工费1.461.241.31
平均铝锭价1.791.711.28

3、报告期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年度序号客户名称销售内容销售金额占销售总额比例
2022年1Samsung Electronics H.K. Co., Ltd.消费电子材51,097.3122.67%
2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消费电子材42,515.7418.86%
3立铠精密消费电子材38,737.3517.19%
4富士康集团消费电子材22,704.9510.07%
5长盈精密消费电子材16,276.437.22%
小计171,331.7876.02%
2021年1Samsung Electronics H.K. Co., Ltd.消费电子材37,202.2119.27%
2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消费电子材36,365.3418.84%
3富士康集团消费电子材22,887.7911.86%
4立铠精密消费电子材21,971.7011.38%
5长盈精密消费电子材21,462.6011.12%
小计139,889.6472.46%
2020年1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消费电子材33,315.2320.14%
2Samsung Electronics H.K. Co., Ltd.消费电子材29,661.8017.93%
3富士康集团消费电子材22,492.9113.60%
4立铠精密消费电子材20,192.3412.21%
5长盈精密消费电子材14,784.248.94%
小计120,446.5272.81%

注:上表客户系按同一控制下合并口径披露,富士康集团、立铠精密、长盈精密合并范围参见释义。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分别为72.81%、72.46%和76.02%,客户集中度较高的主要原因为:①公司主要客户为消费电子终端品牌商或代工厂商,因行业经营特点,下游终端品牌商及代工厂商的集中度较高;②消费电子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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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对其上游原材料供应商有着严格的资格认证,更换上游原材料供应商的转换成本高且周期长,一旦选定特定企业为供应商,一般倾向于同供应商建立长期固定的合作关系。

公司通过多年的持续研发和技术积累,具备持续的领先于市场需求的竞争优势。公司与主要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终端品牌及下游加工厂商对公司的工艺技术、产品质量、交期等均较为认可。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未在上述客户中占有权益。

(四)发行人主要产品的原材料和能源供应情况

1、主要产品的原材料和能源构成情况

公司主要原材料是铝锭和圆铸锭,辅助材料为合金锭、镁锭及包装物等。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铝锭、圆铸锭采购及单价变动情况如下:

原材料名称期间采购数量 (万吨)采购金额 (万元)采购均价 (万元/吨)
铝锭2022年度6.29112,476.001.79
2021年度6.64113,458.701.71
2020年度5.3267,963.631.28
圆铸锭2022年度---
2021年度0.081,332.481.58
2020年度2.0629,681.141.44

注:公司可以自产圆铸锭,在自身产能无法满足生产需求的时候对外采购,上表圆铸锭采购数量为对外采购的数量,不包括自产的数量。

2、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公司主要原材料是铝锭和圆铸锭,其价格主要受到铝锭价格的影响,公司铝锭采购的主要定价方式为长江有色金属现货铝锭价格,部分供应商采用广东南储华南报价A00铝的均价,报告期内,铝锭价格变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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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能源供应情况

(1)主要能源消耗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生产消耗的主要能源为电力及天然气,能源消耗情况如下:

原材料名称期间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电力数量(万度)6,320.096,354.225,797.19
金额(万元)3,638.663,199.082,927.77
单价(元/度)0.580.500.51
天然气数量(万立方米)1,716.641,643.381,347.26
金额(万元)4,525.074,146.423,288.04
单价(元/立方)2.642.522.44

报告期内,公司能源动力供给充足,保证了公司生产正常运行。

4、报告期内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的情况

单位:万元

年度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比例
2022年1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铝锭63,701.7633.24%
2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罗源分公司工程施工22,505.4711.74%
3山东航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铝锭21,895.58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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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比例
4建发(广州)有限公司铝锭18,032.259.41%
5比亚迪精密制造有限公司铝废屑9,823.145.13%
小计135,958.2070.95%
2021年1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铝锭76,445.9450.30%
2建发(广州)有限公司铝锭34,786.9022.89%
3重庆富鸿祥科技有限公司深加工铝型材6,672.134.39%
4HYCAST AS低压铸造系统4,760.123.13%
5四川兰德高科技产业有限公司铝硅、铝铜等中间合金3,887.222.56%
小计126,552.3183.26%
2020年1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铝锭58,322.8946.07%
2山东创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圆铸锭20,305.8916.04%
3广元市林丰铝电有限公司铝锭9,044.647.14%
4成都瑞广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圆铸锭8,467.206.69%
5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2,951.212.33%
小计99,091.8378.27%

注:上表供应商系按同一控制下合并口径披露,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金额包含其控制的子公司云南文山铝业有限公司、鹤庆溢鑫铝业有限公司;建发(广州)有限公司采购金额包含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厦门晟茂有限责任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占比分别为78.27%、83.26%和70.95%;向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采购占比分别为46.07%、50.30%和33.24%,采购占比较高主要系公司实行战略供应商采购制度,与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以利于公司降低采购成本、保证供货质量稳定。报告期内,公司与多家铝锭备选供应商合作,并根据客户需求、生产计划、采购价格、供货及时等因素择优选择铝锭供应商采购,不存在对单一供应商依赖的风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未在上述供应商中占有权益。

(五)发行人境外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区域划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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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地区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内销137,891.0967.46%127,102.5671.97%108,853.8171.79%
外销66,517.8132.54%49,512.1628.03%42,768.3028.21%
合计204,408.90100.00%176,614.72100.00%151,622.11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以内销为主。公司外销收入包括直接销售境外企业和出口至保税区,直接销售至境外的主要客户为三星及其越南代工厂商,主要出口区域为越南;公司出口至保税区的客户主要为富士康集团设置于保税区内的下属公司。

(六)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情况

1、环境保护情况

(1)发行人不属于重污染行业

根据《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环发[2003]101号),重污染行业暂定为:冶金、化工、石化、煤炭、火电、建材、造纸、酿造、制药、发酵、纺织、制革和采矿业。发行人不属于重污染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3]150号),重污染行业包括: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煤炭、冶金、化工、石化、建材、造纸、酿造、制药、发酵、纺织、制革和采矿业16类行业,以及国家确定的其他污染严重的行业。报告期初至今,发行人主要从事消费电子铝制结构件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不属于上述重污染行业。

(2)发行人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

发行人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正式投产项目已取得环保竣工验收批复,在建项目办理了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批复意见配置了环保处理设施,取得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

915101845722876769001U),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政策要求。

(3)发行人污染处理设施的运转正常有效,报告期内未发生环保事故

发行人生产过程中主要产生的污染物为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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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采取“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方式排放,其中挤压生产线、熔铸生产线的净循环水和浊循环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模具蚀洗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职工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固体废弃物中边角余料或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外售或返回熔铸生产工序;含铝浮渣收集后外售或回用;污水处设施污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运往垃圾处理厂;危险废弃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噪声主要采用低噪声设备、安装防震垫消音、合理布置等方式减轻对厂界噪声的影响。熔铸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烟罩收集、处理、除尘后达标排放,挤压工序加热采用清洁能源电能或天然气。公司的环保设施主要为污水处理站及配套设施、布袋除尘器、湿式除尘器、喷淋塔、通风装置、冷却设备等设施。发行人配置了完善的、与生产经营相匹配的环保处理设施,各污染处理设施运转正常,能有效处理生产中产生的污染物。此外,发行人通过了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IECQ QC080000:2017有害物质过程管理认证,建立了《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明确了环境保护管理的机构及其职责、环境污染的预防与治理、“三废”管理、清洁生产管理、节能降耗管理等方面的具体规定,设立的环境保护奖惩制度。在生产经营环节,上述制度能有效落实,能依法依规处理、排放污染物并按时交纳排污费用。发行人还聘请第三方监测机构每年定期进行废气监测,每季度进行废水监测,监测结果均为合格,未发生过环保事故。

(4)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环保违法违规行为

报告期初至今,发行人一贯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内部管理制度,积极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保障环保设施的正常有效运行,未发生过环保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成都市崇州生态环境局2023年3月29日出具的《情况说明》,“经核查,该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至今,一直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业务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标准,无违反国家及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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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全生产情况

公司不属于《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相关规定的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无需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为了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发行人采取了以下措施:

(1)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

发行人建立了以《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为总纲,以《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事件报告、调查处理管理程序》《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控制管理程序》《职业健康安全监视与测量控制程序》等制度为细化的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涵盖了公司安全生产机构设置与职责、人员配备管理和培训教育、监督检查、安全事故处理、人员安全保障、危险源识别、安全风险管理和应急响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各环节。在设备操作方面,发行人为各岗位建立了安全操作规程及作业指导书并要求员工严格遵守。

(2)配置了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

在消防安全方面,发行人办公区域和厂房均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了消防设施配置,如消防栓、灭火器、烟感报警器、天然气探头、天然气报警器、液氨探头、液氨报警器等,消防疏散逃生图示、禁止烟火、安全通道和逃生出口等设置清晰明确,均已通过消防验收。在设备安全方面,发行人在各机台张贴了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在危险区域加装了感应设施、防护网罩、应急开关、双手启动开关、漏电保护装置、除尘设施等安全设施,并在冲压冲床、辊轮整形机入口等较危险设备加装了红外线感应系统、防护挡板等。在个体防护方面,发行人根据每年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危险因素检测报告》为各岗位员工配发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工作服、安全帽、劳保鞋、防静电服、耐酸碱手套及防护服,呼吸机、口罩、耳塞、护目镜、防护面罩等。上述安全设施运行情况良好。

(3)实施了规范的安全培训教育

在岗前培训方面,针对新员工,发行人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级、车间级、班组级,并要求新员工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针对转岗及复岗员工,发行人将安排其进行转岗及复岗培训,考试合格并征得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上岗;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前,发行人要求员工必须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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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相关的“四新”安全教育,并在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在定期培训方面,发行人每月组织当月新入职的所有新员工进行新员工安全教育复训,并要求其考试合格,不合格者重新学习考试;发行人每年会制定相应的年度培训计划,计划包含:消防培训、应急培训、急救员培训、危险源辨识培训、老员工安全知识复训、工艺培训等相关安全生产培训;发行人专、兼职安全员会根据需要外出参加相关的安全生产培训、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训。

在专项培训方面,发行人针对厂区内发生的工伤事故、未遂事故、设备事故,第一时间组织涉事部门相关人员及相似岗位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并通报下发全公司进行学习。

(4)执行了严格的安全监督机制

发行人设立安全管理机构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立严格的分级安全监督机制,施行三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在公司层面,发行人建立了涵盖安全生产的6S管理领导小组,实施每周一次的6S检查,对检查出的不合格项予以通报,并要求安全监督人人参与,通过奖励的形式要求员工将平时工作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危险源等反馈至各部门进行整改。在部门层面,发行人建立了安全检查小组,对各部门负责区域展开每周一次的安全检查,检查通报内部发送并抄送综管部备查。在车间层面,以班组长为安全生产监督员,每天根据下发的点检表进行点检,不合格处及时整改,不能整改的及时反馈至部门处,要求部门协助整改。

报告期初至今,发行人生产经营中不存在安全隐患,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情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发行人生产经营的情形。根据崇州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3月27日出具的《证明》:“自2019年1月1日起至今,该公司未发生过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也不存在因违反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而被我局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

(七)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公司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以市场为导向,以利润为中心,秉承“稳健发展、谋求长远”的经营理念,坚持“以人为本,追求卓越,和谐发展”的方针,锐意创新,开拓进取,全力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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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司专注于消费电子产品铝制结构件材料的生产经营,未来将充分发挥在品牌形象、技术能力、市场渠道、质量控制、人才团队和管理信息化等方面所形成的竞争优势,进一步加强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的研发,提高材料的深加工比例,开拓铝合金材料在消费电子产品行业的新应用,持续保持行业领先优势;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持续提升市场份额。

八、技术水平及研发情况

(一)研发投入构成及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研发费用1,806.721,685.011,482.21
营业收入225,386.35193,064.19165,416.31
所占比例0.80%0.87%0.90%

(二)核心技术及研发人员情况

1、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分别为胡俊强、胡涛和颜海涛。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拥有多年从业经验,具有较强专业背景,是公司核心技术研发的骨干力量。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简历参见本节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基本情况”之“4、其他核心人员”。

2、研发人员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研发人员为78人,占公司总人数的10.08%。公司研发人员稳定,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情况

1、主要核心技术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工作,历年来研发力度持续加大。公司生产经营中核心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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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均通过自主研发取得,拥有高品质圆铸锭的制备技术(铸造和配比)、高精度铝合金的挤压技术、自动化生产关键技术,消费电子铝制结构件产品在内在组织、外观质量、物理性质、机械性能、加工性能、尺寸精度等方面综合性能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1)高品质铝合金圆铸锭制备技术

公司在板式陶瓷过滤系统的基础上,引进挪威海德鲁Hycast真空除气技术及设备和两套日本三井管式过滤系统。公司于2016年建成熔铸生产线在线熔体净化系统,成为配置“板式+管式”两道超精过滤铝液除渣、运用先进的熔体电磁搅拌技术、拥有全自动PLC闭环控制系统的熔铸生产线的少数企业之一。在配置了先进的技术装备基础上,公司还配套完善了高品质圆铸锭检验、检测手段:通过在线测氢装置有效地控制圆铸锭的氢含量;采用超声波探伤仪实时监控圆铸锭内部夹杂、气孔和微裂纹缺陷情况;利用高低倍检测相结合有效地管控圆铸锭内在组织状况;采用公司自主创新的“模拟阳极验证技术”将消费电子产品铝制结构件材料的主要缺陷“黑线”不良率控制在行业优秀水平。公司从合金配制和加工工艺角度着手,在大幅提高材料机械性能(公司已研发出抗拉强度≥580Mpa,屈服强度≥550Mpa,延伸率≥10%,维氏硬度HV≥170的7系超硬铝挤合金材料)的基础上,成功突破了7系合金由于锌含量高导致的材料在后续CNC加工、阳极表面处理过程中基体极易腐蚀而带来的一系列外观缺陷的技术瓶颈,目前公司已成为国内外少数掌握了高端智能手机用7系可阳极处理超硬铝合金材料生产核心技术的厂家之一。

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公司目前已建立了从合金开发、熔炼、精炼、除气、过滤、铸造到均匀化热处理等一整套具有自主核心技术的消费电子产品铝制结构件材料专用高品质圆铸锭生产工艺体系,能够制造出成分均匀无偏析、高低倍组织优异专用高品质圆铸锭,如6063E合金、6063P/V高韧性铝合金、6013K/H高屈服强度铝合金、6013/A/SC高强度合金、7003C/S/H等7系可阳极氧化高端铝合金等,并广泛应用于苹果Macbook系列、iPad系列,三星公司S系列、Z系列、A系列、Note系列手机,华为公司Mate系列、P系列手机等国内外众多知名品牌的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和智能手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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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高精度铝合金挤压技术

①模拟等温挤压技术

公司使用自主开发的恒温挤压软件系统,并在挤压线加装红外线测温仪,通过PLC(可编程逻辑控制)控制系统根据预先设定的温度工艺参数自行动态调节挤压各相关工艺参数,以实现全程恒温挤压。模拟等温挤压工艺可稳定控制铝挤材料的粗晶层厚度、晶粒均匀度等内在品质,有效降低材料阳极处理后的表面花斑、异色等外观缺陷。

②液氮铝挤模技术

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具备了先进的铝挤模具液氮冷却技术,该技术有效地解决了铝挤模具因长时间在高温、高压环境下作业而导致的使用寿命短、单位产品模耗成本高、铝挤产品表面光洁度差的技术难题。

③可调节铝合金材料组织特性的挤压技术

对于消费电子产品铝制结构件材料而言,如何在铝挤加工过程中获得理想的金相组织直接关系到产品品质的好坏。公司根据不同材料使用特点,通过模具成型和挤压工艺的相匹配,从而实现了对铝合金挤压变形组织按照预想的状态进行调节的目标,使公司的产品等级大幅提升。

④挤压工艺流程智能化管理技术

为了使新项目研发成功后能够按照既定的生产工艺实现稳定量产,以确保产品品质稳定性,公司借助于内部COMMS管理平台成功开发挤压工艺流程智能化管理系统,在新项目研发成功后将既定挤压生产工艺参数和专业指导书以标准形式及时录入到COMMS平台的“工艺技术”、“型材生产管理”等相关子系统中,量产阶段要求生产班组严格按照系统中的既定工艺进行操作,同时挤压各工序操作人员还应实时将当班实测工艺参数值同步录入系统,以便相关管理人员对量产产品生产工艺进行有效监控和追溯,该项技术大幅提升了公司生产工艺技术管理水平。

(3)自动化生产技术

①挤压生产自动化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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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挤压生产线从主机、淬火装置、牵引机、前锯、冷床、拉伸机、到成品锯床等全套装备均采用PLC集成模块系统自动化控制,其中:挤压主机配备了国际先进的短行程上料系统,并使用了公司自主研发的恒速挤压软件,在减少辅助动作时间的基础上可实现全过程恒速挤压,大幅提高了铝挤产品的内在组织和纵向力学性能均匀性;牵引机选用双牵引系统,并配套随动同步前锯,大幅缩短了非挤压辅助周期,提高了挤压生产效率;挤压出口配置了公司自主开发先进的均匀在线淬火系统,可实现风、水雾和强水等多种淬火冷却方式,在确保消费电子产品铝制结构件材料匀速冷却、不变形的情况下,大幅降低了产品(特别是高强度合金)的内应力,有效提高了消费电子产品铝制结构件材料的CNC加工尺寸精度;挤压出料台上还装配公司自主研发已获实用新型专利的“全自动喷墨标记装置”,可对产品的头尾料进行自动精准定位锯切,极大程度上提高了产品品质稳定性。

②深加工生产自动化技术

公司自2016年开始实施智能智造转型升级,目前已具备自动化精锯片检生产技术和自动化冲压技术,成功完成了第一条笔记本电脑和智能手机铝制结构件材料的精锯片检自动化生产线、第一条智能手机铝制结构件材料冲压自动化生产线建设并投入使用。其中自动化精锯片检生产技术将数控锯床和红外线扫描仪、激光刻码机等检测装备通过PLC控制系统连接,采用专用的管理控制软件,实现铝挤材料上件堆叠、深加工锯切、外形尺寸(长度、宽度、切斜度、平面度等)检验、二维码雕刻、成品堆垛装箱、包装全流程自动化操作。

自动化生产技术的成功应用,不仅能够有效缓解未来人员成本压力,更能防止人为因素导致的产品质量波动和生产效率不稳定现象的出现。

2、核心技术取得专利情况或其他技术保护措施

公司针对核心技术申请了专利保护,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的主要专利情况参见本节“九、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主要经营资质情况”之“(二)公司主要无形资产情况”之“3、专利”。

公司已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技术保密机制,可以有效保护公司的核心技术。公司核心技术权属清晰,不存在技术侵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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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及进展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正在研发的主要项目情况如下:

序号技术名称主要预期效果所处阶段
16系高强度模具开发及应用挤压工艺满足产品生产需求,产品经热处理后各项技术指标满足客户的技术要求;模具生产产品能满足客户需求产品量产阶段
26系列特高强度高光IT材料开发及应用铸造及均质工艺满足铸锭的生产需求,成分、高低倍、铸锭其他缺陷得到有效控制产品测试阶段
37系高强度合金平板电脑挤压材料开发及应用铸造工艺满足铸锭的生产需求,成分、高低倍、铸锭其他缺陷得到有效控制;挤压工艺满足产品生产需求,产品经热处理后各项技术指标满足客户的技术要求产品量产阶段
47系高强度模具开发及应用确定与7系高强度合金成分相适应的最佳模具结构;定型模具与挤压工艺满足产品的生产需求,产品经热处理后各项技术指标满足客户的技术需求产品量产阶段
56R02新再生铝合金材料新项目的研发开发客户再生铝电笔项目外壳用铝合金材料产品量产阶段
6高强度可阳极7系IT铝合金材料的研发及应用高强度可阳极7系铝合金材料较以往7系铝合金力学性大幅提高,阳级效果光泽度提升;铸造工艺满足铸锭的生产需求,成分、高低倍、铸锭其他缺陷得到有效控制;挤压工艺满足产品生产需求,产品经热处理后各项技术指标满足客户的技术要求产品量产阶段

(五)公司技术创新机制和持续研发能力

公司历来重视技术研发工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术研发体系,实施了有效的鼓励研发的措施。为了保持独特的技术优势,公司将不断完善技术创新管理机制,从信息网络、资金、人才、制度等方面促进公司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

1、公司设立了专门的技术中心,负责公司新产品、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的研发、应用和项目管理工作。通过技术中心的牵头和统筹管理,公司建立了合理的研发流程,公司根据客户需求和技术升级演进评估立项,实施产品技术等的研究、开发、测试、量产全流程管理。下阶段,公司将进一步升级打造现代化的技术中心,拟建立防尘恒温实验室、材料力学实验室、材料模拟验证实验室等先进的铝合金材料专业实验室,同时根据实际需要配置一批高科技的材料检验检测设施,将为企业的技术创新提供更加完善的硬件和软件设施,有利于技术创新成果更好地转化应用。

2、公司注重研发人员队伍建设,建立了内部培养、外部引进、梯队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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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结合的研发人员管理体系,打造了具有创新思想和研发实力的人才队伍。在该管理体系下,公司设置了合理的研发人员绩效管理制度,充分调动了研发人员和研发团队的积极性。下阶段,公司将继续坚持内部培养与外部引进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引进和持续培养企业各学科专业人才,提升公司全体员工的技术水平及业务素质,通过在全国高等院校引进相关人才及对员工的继续教育,使公司的技术队伍整体实力得到质的提升;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完善技术中心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完善《技术中心研发人员绩效考核奖励制度》,加大对优秀项目和贡献突出的科技人员奖励力度,充分调动全体技术骨干科技创新积极性。

3、加强“产学研”一体化并与国内相关大学、科研院所搭建产学研联合实验室、院士专家工作站并聘请高校专家为技术中心专家委员会顾问,以此来加强技术中心的研发创新能力。广泛搜集国内外相关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信息,并积极探索公司技术研发工作持续发展的新途径。

4、加大科研投入。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为保持公司技术优势和创新能力,公司拟不断加大研发投入,为技术开发提供良好的研发环境和充足的资金支持。

九、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主要经营资质情况

(一)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固定资产净值为49,195.9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账面净值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26,551.386,676.6619,874.7274.85%
机器设备42,224.0613,195.1729,028.9068.75%
运输设备250.18174.6675.5230.19%
其他535.25318.43216.8240.51%
合计69,560.8720,364.9249,195.9570.72%

1、房屋建筑物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的房屋建筑物如下:

序号所有权人证书号房屋坐落规划 用途房屋面积 (M2)他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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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所有权人证书号房屋坐落规划 用途房屋面积 (M2)他项权利
1福蓉科技川(2020)崇州市不动产权第0005463号崇阳街道泗维路908号1层1号厂房43,311.88-
2福蓉科技川(2020)崇州市不动产权第0005463号崇阳街道泗维路908号1层2号厂房3,420.39-
3福蓉科技川(2020)崇州市不动产权第0005463号崇阳街道泗维路908号1栋1-2层1号厂房13,976.46-
4福蓉科技川(2020)崇州市不动产权第0005463号崇阳街道泗维路908号2栋1层1号厂房1,451.84-
5福蓉科技川(2020)崇州市不动产权第0005463号崇阳街道泗维路908号3栋1层1号厂房36,468.21-
6福蓉科技川(2020)崇州市不动产权第0005463号崇阳街道泗维路908号4栋1层1号厂房3,145.26-
7福蓉科技川(2020)崇州市不动产权第0005463号崇阳街道泗维路908号5栋1-3层1号食堂3,693.30-
8福蓉科技川(2020)崇州市不动产权第0005463号崇阳街道泗维路908号6栋1-6层1号员工宿舍6,135.94-
9福蓉科技川(2020)崇州市不动产权第0005463号崇阳街道泗维路908号7栋1层1号消防及生活加压泵站57.66-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的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房屋建筑物情况如下:

序号所有权人房屋坐落房屋用途建筑面积(m2)
1福蓉科技崇州市崇双大道518号(熔铸车间)厂房12,970.04
2福蓉科技崇州市崇双大道二段518号(深加工车间等)厂房、仓库8,636.26

注:上述房产的建筑面积最终以在《不动产权证书》上载明的面积为准。

上表中的房屋建筑物均系公司在其自有土地上建设的厂房及仓库,已取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载明土地使用权的《不动产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证书。公司建设上述厂房、仓库已取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在依法上报政府有关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其办理取得上述厂房、仓库的《不动产权证书》不存在法律障碍。

2、主要设备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的主要设备包括22条挤压生产线及配套设施、3条熔铸生产线及配套设施等,公司及其子公司原值500万元以上的机器设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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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设备类别账面原值账面净值成新率
1挤压线辅助设施1,734.86937.7454.05%
24000T挤压机969.34584.7160.32%
3二十二号铝型材挤压机929.82778.5983.74%
4十九号铝型材挤压机824.74617.7274.90%
530MN短行程挤压机747.86324.7043.42%
6铝棒堆垛系统690.77613.7988.86%
730MN短行程挤压机619.66292.7647.25%
830MN短行程挤压机619.66271.6743.84%
9二十一号铝型材挤压机596.02486.5581.63%

3、房屋租赁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的主要租赁合同情况如下:

序号承租方出租方房屋坐落及面积租金金额租赁用途
1福蓉 科技施振德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工业路65号(集资住宅楼)9幢102室(40平方米)年租金 6,000元办公
2福蓉源制造罗源县滨海新城兰家创城中介所福建省罗源县滨海新城10区罗瑞苑23栋3107室(113平方米)月租金 1,800元宿舍
3福蓉源制造罗源县滨海新城兰家创城中介所福建省罗源县滨海新城10区罗瑞苑23栋3207室(113平方米)月租金 1,800元宿舍
4福蓉源制造罗源县滨海新城兰家创城中介所福建省罗源县滨海新城15区罗吉苑1栋905室(122平方米)月租金 1,900元宿舍
5福蓉源制造罗源县滨海新城兰家创城中介所福建省罗源县滨海新城15区罗吉苑3栋1905室(88平方米)月租金 1,850元宿舍
6福蓉源制造罗源县滨海新城兰家创城中介所福建省罗源县滨海新城17区罗杰苑6栋2302室(88平方米)月租金 1,700元宿舍
7福蓉源制造罗源县滨海新城兰家创城中介所福建省罗源县滨海新城17区罗杰苑10栋1006室(113平方米)月租金 1,800元宿舍
8福蓉源制造罗源县滨海新城兰家创城中介所福建省罗源县滨海新城10区罗瑞苑31栋3002室(79平方米)月租金 1,600元宿舍
9福蓉源制造罗源县滨海新城兰家创城中介所福建省罗源县滨海新城15区罗吉苑10栋702室(100平方米)月租金 1,600元宿舍
10福蓉源制造罗源县滨海新城兰家创城中介所福建省罗源县滨海新城15区罗吉苑15栋2707室(109平方米)月租金 1,700元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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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1、土地使用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土地使用权如下:

序号权利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坐落取得方式面积(m2)用途权利终止日期他项权利
1福蓉 科技川(2020)崇州市不动产权第0005463号崇州市崇阳街道泗维路908号出让283,008.70工业用地2063.12.22
2福蓉源资源闽(2022)罗源县不动产权第0005297号罗源湾开发区金港工业区出让157,372.00金属制造业(工业用地)2072.3.29
3福蓉源制造闽(2022)罗源县不动产权第0002590号罗源县福州台商投资区B片区出让470,616.00金属制造业(工业用地)2072.3.29

2、商标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商标如下:

序号权利人商标注册号商标名称类别授权日有效期取得方式
1福蓉科技2272712492018.02.2110年授予
2福蓉科技2272712692018.02.2110年授予
3福蓉科技2272712792018.02.2110年授予
4福蓉科技2283392292018.02.2110年授予
5福蓉科技3911799592020.3.1410年授予

3、专利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专利33项,其中,11项发明专利,22项实用新型专利,具体如下:

序号权利人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授权日有效期取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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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权利人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授权日有效期取得方式
1福蓉科技一种可调节铝合金挤压变形组织的模具及其制造方法发明专利ZL201310425129.22015.10.2120年转移注
2福蓉科技一种用于成型开口铝型材的模具实用新型专利ZL201621043745.72017.4.1210年授予
3福蓉科技一种快速气动硬度计实用新型专利ZL201621043722.62017.4.1210年授予
4福蓉科技一种全自动喷墨标记装置实用新型专利ZL201621044111.32017.4.1210年授予
5福蓉科技一种铝材自动锯切流水线实用新型专利ZL201721751101.82018.6.2610年授予
6福蓉科技一种自动冲床送料系统实用新型专利ZL201721750762.92018.6.2910年授予
7福蓉科技一种全自动喷墨标记装置发明专利ZL201610810685.52018.9.1820年授予
8福蓉科技一种蘑菇头夹具实用新型专利ZL201821363254.X2019.4.1610年授予
9福蓉科技一种便携式气动硬度计实用新型专利ZL201821527515.72019.4.2310年授予
10福蓉科技一种7系铝合金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1610810550.92018.12.1120年授予
11福蓉科技一种用于合金熔液导流槽的防护板实用新型专利ZL201822143201.32019.8.2710年授予
12福蓉科技一种烧嘴及具有烧嘴的加热装置实用新型专利ZL201920117788.22019.11.810年授予
13福蓉科技一种铝棒铸造用循环水恒温控制系统实用新型专利ZL201920233254.62019.11.810年授予
14福蓉科技一种铝棒的加热装置实用新型专利ZL201920369978.32019.12.1710年授予
15福蓉科技一种6系铝合金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1711295759.72020.8.1420年授予
16福蓉科技一种淬火水槽实用新型专利ZL202020258307.22020.11.1010年授予
17福蓉科技一种7系铝合金及其生产方法发明专利ZL201811002836.X2020.11.2420年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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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权利人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授权日有效期取得方式
18福蓉科技一种消音装置实用新型专利ZL202020668418.02020.12.2210年授予
19福蓉科技一种7系铝合金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1811531886.72020.12.2520年授予
20福蓉科技一种自动装框生产线实用新型专利ZL202021408408.X2021.1.1210年授予
21福蓉科技一种蘑菇头夹具发明专利ZL201810964365.42021.1.820年授予
22福蓉科技一种电子产品全自动检测生产线实用新型专利ZL202021271691.62021.1.2610年授予
23福蓉科技一种用于金属加工的挤压工具实用新型专利ZL202020713381.92021.2.1910年授予
24福蓉科技一种全自动锯切生产线实用新型专利ZL202021893367.82021.2.1910年授予
25福蓉科技一种矫直工艺生产线实用新型专利ZL202021331334.42021.3.510年授予
26福蓉科技一种全自动打码设备实用新型专利ZL202021893137.12021.6.2910年授予
27福蓉科技一种全自动分料机实用新型专利ZL202021897749.82021.6.2910年授予
28福蓉科技一种全自动检测机实用新型专利ZL202021894593.82021.5.1410年授予
29福蓉科技一种铝棒剥皮装置实用新型专利ZL202121787097.72021.12.2110年授予
30福蓉科技一种恒温恒压的冷却循环系统及其控制方法发明专利ZL202011505862.12022.4.120年授予
31福蓉科技一种满足7系铝合金时效加热的控制方式发明专利ZL202010091865.92021.6.820年授予
32福蓉科技一种7系铝合金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2110924387.X2022.3.2220年授予
33福蓉科技一种铝棒剥皮脱落装置发明专利ZL202110880637.42022.7.520年授予

注:2015年12月15日,福建省南平铝业有限公司与公司签订《专利转让协议》,将该项发明专利转让给公司。2016年2月3日,该专利权完成转移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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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生产经营资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已取得的相关生产经营资质情况如下:

序号持有人资质名称编号有效期限
1福蓉科技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5101917597长期
2福蓉科技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03117679长期
3福蓉源制造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01907382长期
4福蓉源资源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01907383长期
5福蓉科技排污许可证915101845722876769001U2026年11月18日

公司主要从事消费电子铝制结构件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该类业务不涉及行业准入或生产资质许可;对于消费电子铝制结构件材料出口业务,公司已取得相关进出口业务许可或备案。

十、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十一、境外经营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未拥有境外资产,未开展境外经营活动。

十二、报告期内的分红情况

(一)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3号)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增强现金分红透明度,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主要相关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并坚持如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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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法定顺序分配利润的原则;

(2)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

(3)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的原则。

2、利润分配形式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应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在利润分配方式中,相对于股票股利,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

(3)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如果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3、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1)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

(2)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4、利润分配的条件

(1)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在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等事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发生,并且公司年度盈利且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后仍有剩余时,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该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公司在按照前述规定进行现金分红的前提下,可以发放股票股利。

(2)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每股收益、股票价格、每股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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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与公司股本规模、股本结构不匹配时,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比例的前提下,同时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当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3)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5、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的研究论证程序和决策机制

(1)在定期报告公布前,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应当在充分考虑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资金和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的前提下,研究论证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董事会拟订具体的利润分配预案时,应当遵守我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3)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并在定期报告中公告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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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盈利且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后仍有剩余,但公司董事会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未提出现金分红方案的,应当征询独立董事的意见,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提出现金分红方案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还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时除现场会议外,还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5)在公司董事会对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以及在公司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公司网站上的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与独立董事、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6)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本章程的相关规定,向股东大会提出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临时提案。

6、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为通过。

(2)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如股东大会审议发放股票股利或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的,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1)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因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2)公司董事会在研究论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中应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董事会在审议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时,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

1-1-103

且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为通过。

(3)对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公司应当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公司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事项时,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和投资者意愿,进一步完善股利分配政策,不断提高分红政策的透明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同时,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2022年1月28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该规划主要内容如下:

1、利润分配形式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应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在利润分配方式中,相对于股票股利,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

(3)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如果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2、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1)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

(2)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1-1-104

3、利润分配的条件

(1)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在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等事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发生,并且公司年度盈利且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后仍有剩余时,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该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公司在按照前述规定进行现金分红的前提下,可以发放股票股利。

(2)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每股收益、股票价格、每股净资产等与公司股本规模、股本结构不匹配时,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比例的前提下,同时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当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3)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1-1-105

4、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为通过。

(2)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如股东大会审议发放股票股利或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的,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情况如下:

2020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317,673,779.08元。经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01,0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44,360,000元(含税)。

2021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293,219,555.55元。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01,0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2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68,420,000元,转增120,300,000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521,300,000股。

2022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391,253,338.45元。2023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拟以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521,3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8,520,000元(含税),转增156,390,000股。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1-1-106

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91,253,338.45293,219,555.55317,673,779.08
现金分红(含税)208,520,000.00168,420,000.00144,360,000.00
当年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53.30%57.44%45.44%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521,300,000.00
最近三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年均净利润334,048,891.03
最近三年累计以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年均净利润的比例156.06%

注: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尚未实施。

(四)现金分红的能力及影响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31,767.38万元、29,321.96万元和39,125.33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5,442.30万元、21,506.85万元和62,126.43万元。随着公司收入规模的扩大,净利润不断增加,经营活动的获现能力突出,公司具有较强的现金分红能力。公司基于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影响公司现金分红的主要因素包括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

(五)实际分红情况与公司章程及资本支出需求的匹配性

1、现金分红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现金分红金额达到《公司章程》要求的标准;公司现金分红均由董事会拟定利润分配方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同意意见,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合规。

2、现金分红与资本支出需求的匹配性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盈利水平逐渐提高,现金流状况良好。公司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现金分红与业务发展需要具有匹配性。

综上,公司实际分红情况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与公司的资本支出需求较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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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发行人最近三年发行债券情况

(一)最近三年公司发行债券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内未发行公司债券。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发行任何形式的公司债券。

(二)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2020年、2021年和2022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1,767.38万元、29,321.96万元和39,125.33万元,最近三年实现的平均可分配利润为33,404.89万元;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不超过64,000.00万元,参考近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市场的发行利率水平并经合理估计,发行人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1-1-108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本报告所载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的财务数据均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除特别说明外,引用的财务数据来源于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公司提示投资者关注本募集说明书所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全文,以获取全部的财务资料。

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类型及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

(一)审计意见类型

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财务报告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华兴审字[2021]21004270013号、华兴审字[2022]22003620017号、华兴审字[2023]2300079001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

公司根据自身所处的行业和发展阶段,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两方面判断财务信息的重要性。在判断项目性质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该项目在性质上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在判断项目金额大小的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该项目金额占当年利润总额的比重是否达到5%或者金额虽未达到当年利润总额的5%但公司认为较为重要的相关事项。

二、最近三年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46,557.3313,077.6322,48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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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交易性金融资产-9,606.285,632.22
应收票据807.83504.591,767.17
应收账款47,700.5255,450.8239,523.55
应收款项融资75.482,663.9114,463.13
预付款项2,320.162,722.35794.42
其他应收款112.38235.54120.63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25,205.5032,117.0224,556.97
其他流动资产1,929.55153.07178.79
流动资产合计124,708.74116,531.21109,519.40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固定资产49,195.9550,997.4551,742.08
在建工程35,854.495,949.101,902.25
无形资产24,921.414,761.044,875.13
递延所得税资产1,057.28693.26609.13
其他非流动资产7,683.89731.814,621.55
非流动资产合计118,713.0263,132.6663,750.15
资产总计243,421.76179,663.87173,269.5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2,602.761,500.006,7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29.89-
应付账款21,451.145,111.896,468.31
预收款项-56.9841.22
合同负债814.64217.5455.80
应付职工薪酬725.46553.66749.92
应交税费3,099.581,522.561,351.51
其他应付款4,634.843,031.223,227.93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0,017.501,000.00200.00

1-1-110

项目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其他流动负债722.48583.51746.55
流动负债合计44,068.4113,607.2519,541.2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9,806.71500.003,800.00
递延收益2,214.70811.68502.51
递延所得税负债-0.944.83
非流动负债合计12,021.421,312.624,307.34
负债合计56,089.8314,919.8723,848.5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52,130.0040,100.0040,100.00
资本公积24,169.0136,199.0136,199.01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25.41-
专项储备2,852.342,573.152,110.67
盈余公积15,462.3311,994.829,062.63
未分配利润92,718.2573,902.4261,948.6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187,331.93164,744.00149,420.97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187,331.93164,744.00149,420.9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243,421.76179,663.87173,269.55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225,386.35193,064.19165,416.31
减:营业成本174,007.06147,498.32116,159.98
税金及附加1,622.431,237.85976.45
销售费用5,734.834,974.564,929.53
管理费用3,674.262,796.663,223.04
研发费用1,806.721,685.011,482.21
财务费用-998.23463.091,718.75

1-1-111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其中:利息费用680.00183.94488.26
利息收入389.77139.8648.01
加:其他收益125.94153.11145.2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6.58256.36285.9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12.83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82.60-25.942.19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86.97-838.68-506.44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49.95129.85-37.07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39,384.3234,083.4236,816.17
加:营业外收入7,302.74254.64623.92
减:营业外支出165.480.24110.29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46,521.5834,337.8237,329.80
减:所得税费用7,396.245,015.865,562.42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9,125.3329,321.9631,767.38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9,125.3329,321.9631,767.38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9,125.3329,321.9631,767.38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25.41-25.41-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25.41-25.41-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1-1-112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25.41-25.41-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25.41-25.41-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39,150.7429,296.5531,767.38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39,150.7429,296.5531,767.38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750.560.61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750.560.61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49,491.88203,212.15160,929.74
收到的税费返还651.061,571.671,756.8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9,016.77932.691,283.9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59,159.71205,716.51163,970.5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71,504.45161,734.58128,528.88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9,140.598,222.327,588.30
支付的各项税费8,885.077,148.757,248.3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503.177,104.015,162.6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97,033.28184,209.66148,528.2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2,126.4321,506.8515,442.3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1-113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45,713.6363,870.2978,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357.24486.5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3.51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93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5,713.6364,227.5380,420.1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43,375.414,433.458,745.22
投资支付的现金36,000.0067,870.2963,6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9,375.4172,303.7472,345.2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661.78-8,076.218,074.8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30,906.712,000.0010,7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0,906.712,000.0010,7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1,500.009,700.0023,5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7,527.5414,720.8210,513.26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9,027.5424,420.8234,013.2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79.18-22,420.82-23,313.2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271.02-414.72-1,271.17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1,614.84-9,404.90-1,067.2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3,077.6322,482.5323,549.7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4,692.4713,077.6322,482.53

1-1-114

三、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二)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情况如下:

序号子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1福蓉源资源12,000万元100%投资设立
2福蓉源制造20,000万元100%投资设立

(三)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2022年1月,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福蓉源资源和福蓉源制造,新增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四、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流动比率2.838.565.60
速动比率2.266.204.35
资产负债率(合并)23.04%8.30%13.7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12.86%8.30%13.76%

1-1-115

每股净资产(元/股)3.593.162.87
财务指标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4.374.074.92
存货周转率6.075.215.48
息税前利润(万元)47,201.5734,521.7637,818.06
利息保障倍数(倍)69.41187.6877.45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元)1.190.410.30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0.61-0.18-0.02

注1:上述指标中除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外,其他均依据合并报表口径计算。除另有说明,上述各指标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每股净资产=归母净资产/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2/(应收账款当期期末账面价值+应收账款上期期末账面价值)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2/(存货当期期末账面价值+存货上期期末账面价值)

7、息税前利润=净利润+所得税+利息支出

8、利息保障倍数=(净利润+所得税+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9、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10、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注2:因公司于2022年6月实施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20年、2021年的每股净资产、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和每股净现金流量中的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已进行同期可比调整。

(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计算公司报告期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情况如下: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750.560.6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750.560.6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2.23%18.96%23.10%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40.550.5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640.550.5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9.06%18.54%22.42%

(三)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

1-1-116

性损益(2008年)》,公司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33.10--106.2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7,431.80380.16705.63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6.60-38.242.19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0.8119.0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0.6432.8677.4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120.42381.97403.17
减:所得税影响额1,807.23113.66165.2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5,574.65643.90935.9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9,125.3329,321.9631,767.3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3,550.6828,678.0530,831.43

五、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

(一)会计政策变更

1、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2、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并要求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3、2021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

1-1-117

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4、2022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公司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报告期内,除上述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部分企业会计准则进行调整外,公司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二)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三)会计差错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六、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资产124,708.7451.23%116,531.2164.86%109,519.4063.21%
非流动资产118,713.0248.77%63,132.6635.14%63,750.1536.79%
资产合计243,421.76100.00%179,663.87100.00%173,269.55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资产规模逐年递增,从2020年末的173,269.55万元增长至2022年末的243,421.76万元。发行人资产逐年递增的主要受两方面因素影响:(1)发行人业务规模扩大,经营业绩的持续积累;(2)发行人2022年在罗源设立子公司并新建厂房及生产线,导致2022年末非流动资产规模扩大。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63.21%、64.86%和

1-1-118

51.23%,公司资产的整体流动性较好,具有较强的变现能力。

2、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货币资金46,557.3337.33%13,077.6311.22%22,482.5320.53%
交易性金融资产--9,606.288.24%5,632.225.14%
应收票据807.830.65%504.590.43%1,767.171.61%
应收账款47,700.5238.25%55,450.8247.58%39,523.5536.09%
应收款项融资75.480.06%2,663.912.29%14,463.1313.21%
预付款项2,320.161.86%2,722.352.34%794.420.73%
其他应收款112.380.09%235.540.20%120.630.11%
存货25,205.5020.21%32,117.0227.56%24,556.9722.42%
其他流动资产1,929.551.55%153.070.13%178.790.16%
流动资产合计124,708.74100.00%116,531.21100.00%109,519.40100.00%

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构成,报告期各期末,上述三项资产合计占公司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9.04%、86.36%和95.79%。

公司主要流动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库存现金0.470.460.45
银行存款45,777.3113,077.1722,482.07
其他货币资金779.55--
合计46,557.3313,077.6322,482.53
其中: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总额1,864.86--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货币资金分别为22,482.53万元、13,077.63万元和46,557.33万元。2022年末受限资金系公司开立不可撤销的国际信用证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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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9.55万元和子公司福蓉源制造收到的园区配套宿舍奖补专项资金1,085.31万元监管使用。货币资金余额的波动原因参见本节“八、现金流量分析”。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9,606.285,632.22
其中:结构性存款-9,606.285,632.22
合计-9,606.285,632.2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分别为5,632.22万元、9,606.28万元和

0.00万元,均为公司利用暂时闲置的资金购买的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3)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应收款项融资75.482,663.9114,463.13
应收票据850.34504.591,767.17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850.34504.591,767.17
商业承兑汇票---
减:坏账准备42.52--
合计883.303,168.5016,230.3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合计账面价值分别为16,230.30万元、3,168.50万元和883.30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14.82%、2.72%和

0.7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逐年减少,主要原因为:(1)2021年末,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较2020年末下降

80.48%,主要系公司主要客户比亚迪推广使用迪链权证,自2020年逐步通过迪链权证方式支付货款,公司收到银行承兑汇票有所减少,导致应收票据及应收款

1-1-120

项融资减少;(2)2022年,受下游消费电子市场需求影响,公司2022年下半年主营业务收入低于2021年同期主营业务收入,导致2022年末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减少。

(4)应收账款

①应收账款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39,523.55万元、55,450.82万元和47,700.52万元,占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36.09%、47.58%和38.25%。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随着营业收入逐年增长而增长。

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与当期营业收入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账面余额50,969.9258,484.2042,218.09
坏账准备3,269.403,033.382,694.54
账面价值47,700.5255,450.8239,523.55
账面余额/营业收入22.61%30.29%25.5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25.52%、

30.29%和22.61%。报告期内,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先上升后下降,原因为:(1)公司主要客户比亚迪推广使用迪链权证,自2020年逐步通过迪链权证方式支付货款,鉴于收到迪链权证不满足应收账款终止确认的条件,公司仍在应收账款科目核算收到的迪链权证,导致2021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大幅增加;(2)2022年,受下游消费电子市场需求影响,公司2022年下半年主营业务收入低于2021年同期主营业务收入,导致2022年应收账款余额减少。

②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按类别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1,488.682.92795.3453.43693.35

1-1-121

备的应收账款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49,481.2497.082,474.065.0047,007.18
合计50,969.92100.003,269.406.4147,700.52
项目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01.680.17101.68100.00-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58,382.5299.832,931.705.0255,450.82
合计58,484.20100.003,033.385.1955,450.82
项目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597.621.42597.62100.00-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41,620.4798.582,096.925.0439,523.55
合计42,218.09100.002,694.546.3839,523.55

其中,按账龄组合及预期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计提比例坏账准备账面余额计提比例坏账准备
1年以内 (含1年)49,481.245%2,474.0658,369.285%2,918.46
1-2年(含2年)-10%--10%-
2-3年(含3年)-50%--50%-
3年以上-100%-13.24100%13.24
合计49,481.245%2,474.0658,382.525.02%2,931.70
项目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计提比例坏账准备
1年以内 (含1年)41,603.745%2,080.19
1-2年(含2年)-10%-
2-3年(含3年)-50%-
3年以上16.74100%16.74
合计41,620.475.04%2,096.92

1-1-122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稳定,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均在99%以上,主要系信用期内销售收入形成的应收账款。公司与主要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下游客户资质良好,不存在长期未回收的大额应收账款,应收账款的安全性较高、质量较好。

③主要欠款客户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欠款金额账龄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比例与公司关系
1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3,511.771年以内26.51%无关联关系
2Samsung Electronics H.K. Co., Ltd.7,717.311年以内15.14%无关联关系
3立铠精密科技(盐城)有限公司7,504.351年以内14.72%无关联关系
4鸿富锦精密电子(成都)有限公司6,116.521年以内12.00%无关联关系
5捷普科技(成都)有限公司5,262.331年以内10.32%无关联关系
合计40,112.27-78.70%-

注: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系按法人单位口径披露。

(5)预付款项

报告期内,公司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材料采购款。报告期各期末,预付款项分别为794.42万元、2,722.35万元和2,320.16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73%、2.34%和1.86%。鉴于公司原材料主要为铝锭等大宗商品,公司需向供应商预付材料款项。报告期各期末,预付款项的账龄构成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2,319.9799.99%2,722.35100.00%794.3699.99%
1至2年0.180.01%--0.060.01%
合计2,320.16100.00%2,722.35100.00%794.42100.00%

(6)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情况如下:

1-1-123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其他应收款余额139.66254.40134.79
坏账准备27.2918.8614.15
其他应收款净额112.38235.54120.63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应收保证金、定金及备用金,余额较小。

(7)存货

①存货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净值比例净值比例净值比例
原材料13,935.3055.29%14,293.6744.50%13,435.1554.71%
发出商品7,493.7429.73%13,200.4141.10%8,041.8232.75%
库存商品1,756.626.97%1,482.154.61%1,453.685.92%
自制半成品802.893.19%1,925.155.99%637.422.60%
周转材料及低值易耗品1,104.074.38%949.422.96%832.183.39%
合同履约成本112.870.45%223.010.69%131.20.53%
委托加工物资--43.210.13%25.520.10%
合计25,205.50100.00%32,117.02100.00%24,556.97100.00%

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发出商品、库存商品和自制半成品构成,存货构成基本稳定。其中,原材料主要为铝锭、圆铸锭和中间合金等,发出商品和库存商品主要为铝制结构件材料。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4,556.97万元、32,117.02万元和25,205.50万元,占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22.42%、27.56%和20.21%。

②存货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与营业成本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 2022年12月31日2021年度/ 2021年12月31日2020年度/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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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成本174,007.06147,498.32116,159.98
存货25,205.5032,117.0224,556.97
期末存货占营业成本的比例14.49%21.77%21.14%
存货周转率(次/年)6.075.215.4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2021年末存货金额大于2020年末、2022年末,主要系公司2021年第四季度订单较多,2021年末发出商品金额较大。

③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情况

公司于每个会计期末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对于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库存商品跌价准备106.9657.30232.69
自制半成品跌价准备12.9516.1715.41
发出商品跌价准备---
合计119.9173.46248.11

④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A、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产品类别、库龄分布及占比、跌价准备计提明细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库龄及跌价准备计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
1年以内1年以上小计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13,590.98344.3213,935.30-13,935.30
发出商品7,490.313.437,493.74-7,493.74
库存商品1,796.8666.721,863.59106.961,756.62
自制半成品815.830.01815.8412.95802.89
周转材料及低值易耗品235.38868.691,104.07-1,104.07
合同履约成本112.87-112.87-112.87
委托加工物资-----
合计24,042.231,283.1725,325.40119.9125,205.50
占比94.93%5.07%100.00%

1-1-125

项目2021年12月31日
1年以内1年以上小计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14,054.07239.6014,293.67-14,293.67
发出商品13,196.913.4913,200.41-13,200.41
库存商品1,221.87317.571,539.4557.301,482.15
自制半成品1,940.410.911,941.3216.171,925.15
周转材料及低值易耗品194.89754.53949.42-949.42
合同履约成本223.01-223.01-223.01
委托加工物资43.21-43.21-43.21
合计30,874.371,316.1032,190.4973.4732,117.02
占比95.91%4.09%100.00%
项目2020年12月31日
1年以内1年以上小计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12,687.30747.8513,435.15-13,435.15
发出商品8,039.881.958,041.82-8,041.82
库存商品1,347.63338.741,686.37232.691,453.68
自制半成品629.6023.23652.8315.41637.42
周转材料及低值易耗品167.53664.64832.18-832.18
合同履约成本131.20-131.20-131.20
委托加工物资25.52-25.52-25.52
合计23,028.661,776.4124,805.07248.1024,556.97
占比92.84%7.16%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龄一年以内的存货余额占比分别为92.84%、95.91%和94.93%,库龄结构健康,可变现能力较强。公司库龄一年以上的存货占比较小,主要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周转材料及低值易耗品等。具体分析如下:

a、报告期内,公司库龄一年以上的原材料主要为圆铸锭。圆铸锭属于铝制金属材料,其性能稳定且不会变质,不易受时间因素影响,不存在库龄较长、无法继续生产领用等情形,仍具备使用价值。报告期内,产成品存在较高的毛利率空间,测算的成品可变现净值大于预计总成本,公司的原材料圆铸锭未产生跌价损失;

b、报告期内,公司库龄一年以上的库存商品主要为深加工白材。公司存在

1-1-126

库龄一年以上的库存商品主要是由于公司库存商品对应终端产品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等消费电子产品每年更新迭代,公司需对被迭代的产品保持小量的库存以满足客户补货需求。公司基于终端产品的迭代情况,建立预警机制,对超过一定时间无订单的产品、终端产品接近生命周期末端的备货库存按照废铝的市场价值减去销售费用、相关税金为可变现净值计提跌价准备;c、报告期内,公司库龄一年以上的周转材料及低值易耗品主要为模具。模具属于可多次使用、价值相对高的周转材料,公司有较高的管理需求,因此,公司对模具采用五五摊销法核算。B、存货周转率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存货周转率情况如下:

证券简称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英力股份3.483.974.45
格林精密4.664.176.62
和胜股份6.237.215.81
平均值4.795.125.63
发行人6.075.215.48

报告期内,公司的存货周转率分别为5.48、5.21和6.07,存货周转率较为稳定,公司的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基本一致,具有合理性。

C、期后销售情况

a、报告期内,公司发出商品余额、期后销售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 2022年12月31日2021年度/ 2021年12月31日2020年度/ 2020年12月31日
发出商品余额7,493.7413,200.418,041.82
期后销售金额7,328.3812,968.128,025.85
期后销售占比97.79%98.24%99.80%

注:期后销售金额统计截至2023年3月31日。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公司发出商品期后销售占比在97%以上,基本上已实现销售。

b、报告期内,公司库存商品余额、期后销售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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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 2022年12月31日2021年度/ 2021年12月31日2020年度/ 2020年12月31日
库存商品余额1,863.591,539.451,686.37
期后销售金额798.93843.511,072.29
期后销售占比42.87%54.79%63.59%
期后未销售金额1,064.66695.94614.08
跌价准备余额106.9657.30232.60
跌价准备余额/ 期后未销售金额10.05%8.23%37.88%

注:期后销售金额统计截至2023年3月31日。

报告期各期末,库存商品期后实现销售的比例分别为63.59%、54.79%和

42.87%。公司库存商品期后未完全销售,主要原因为公司库存商品对应的终端消费电子产品(手机、平板、笔记本电脑等)每年更新迭代,公司需对被迭代的产品保持小量的库存以满足客户补货需求。公司基于终端产品的迭代情况,建立预警机制,对于超过一定时间无订单的产品、终端产品接近生命周期末端的备货库存进行识别,按照废铝的市场价值减去销售费用、相关税金为可变现净值计提跌价准备,或直接报废处理。2021年末跌价准备余额占期后未销售金额的比例较低,主要原因为2021年铝锭价格上涨幅度较大,用于判断预计可变现净值的废铝价格上涨较多,公司采用同样原则判定,部分预计可能存在跌价风险的库存商品余额低于可变现净值,整体测算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较小;2022年末,跌价准备余额占期后未销售金额的比例较低,主要原因为2022年铝锭价格仍处于较高水平,同时期后时间较短。

D、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与行业上市公司分析说明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率对比如下:

证券简称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英力股份11.10%4.66%2.67%
格林精密14.66%8.67%11.49%
和胜股份2.21%1.53%1.81%
平均值9.32%4.95%5.32%
发行人0.47%0.23%1.00%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率为1.00%、0.23%和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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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与英力股份、格林精密存在一定差异,但与和胜股份接近,主要原因为存货可变现净值受产品材质的种类影响较大。同行业上市公司中和胜股份存货材质与公司一致,均为铝制产品,铝制产品属于可回收可利用的再生资源,报废的铝制产品可变现净值的确定基础为废铝的回收价值;和胜股份存货跌价准备率高于发行人,主要系受其汽车部件业务规模变动影响(和胜股份2022年1月定增反馈回复披露),而发行人无汽车部件相关业务,因此和胜股份存货跌价准备率高于发行人;同行业上市公司英力股份、格林精密均存在注塑产品业务,在产品报废的情况下回收价值不如铝制品,因此产生的跌价金额高于铝制品。以铝制产品为主要业务的上市公司期末存货跌价情况如下:

证券简称存货跌价准备率
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创新新材(600361.SH)0.35%0.08%-
和胜股份(002824.SZ)2.21%1.53%1.81%
明泰铝业(601677.SH)0.39%0.30%1.78%
南山铝业(600219.SH)0.15%0.00%0.05%
亚太科技(002540.SZ)0.69%0.64%0.78%
鑫铂股份(003038.SZ)0.16%0.16%0.58%
豪美新材(002988.SZ)3.64%0.06%0.07%
平均值1.08%0.40%0.72%
剔除豪美新材平均值(注)0.66%0.45%0.83%
发行人0.47%0.23%1.00%

注:豪美新材2022年存货跌价准备率较高,根据其年报披露,主要系其子公司科建装饰正在履行以前年度项目,未签定新项目,因原材料价格上涨,未履行完合同成本上升,导致合同亏损,因此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率与以铝制产品为主要业务的上市公司较为接近,不存在较大差异,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较为充分。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库龄主要在一年以内;存货期后销售情况较好;报告期内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基本一致;报告期各期末存货跌价准备率与以铝制产品为主要业务的上市公司差异较小;报告期内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政策符合会计准则及自身实际情况,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8)其他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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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待认证进项税额和留抵税额1,741.000.02141.43
应收退货成本188.55153.0637.36
结构性存款---
合计1,929.55153.07178.7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178.79万元、153.07万元和1,929.55万元。2022年末,公司待认证进项税额和留抵税额大幅增加,主要系罗源子公司工程设备投资增加所致。

3、非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固定资产49,195.9541.44%50,997.4580.78%51,742.0881.16%
在建工程35,854.4930.20%5,949.109.42%1,902.252.98%
无形资产24,921.4120.99%4,761.047.54%4,875.137.65%
递延所得税资产1,057.280.89%693.261.10%609.130.96%
其他非流动资产7,683.896.47%731.811.16%4,621.557.25%
非流动资产合计118,713.02100.00%63,132.66100.00%63,750.15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分别为63,750.15万元、63,132.66万元和118,713.02万元。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构成,报告期各期末,上述三项资产合计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1.79%、97.74%和92.64%。

(1)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及其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净值比例净值比例净值比例

1-1-130

机器设备29,028.9059.01%30,193.5059.21%31,479.8360.84%
房屋及建筑物19,874.7240.40%20,667.4940.53%20,090.8738.83%
运输设备75.520.15%45.790.09%48.460.09%
其他216.820.44%90.240.18%122.920.24%
小计49,195.95100.00%50,997.02100.00%51,742.08100.00%
固定资产清理--0.440.00%-0.00%
合计49,195.95100.00%50,997.45100.00%51,742.08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51,742.08万元、50,997.45万元和49,195.95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为81.16%、80.78%和41.44%,2022年末公司固定资产占比下降主要系公司当年投资建设罗源子公司新增在建工程、土地及预付设备款导致非流动资产规模扩大所致。

(2)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在建工程27,850.331,188.981,902.25
工程物资8,004.164,760.12-
合计35,854.495,949.101,902.2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分别为1,902.25万元、5,949.10万元和35,854.49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98%、9.42%和30.20%。2021年末、2022年末,工程物资余额主要为尚未安装的机器设备;2022年末,在建工程大幅增加主要系公司2022年投资建设罗源子公司。

(3)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土地使用权24,916.8199.98%4,760.4899.99%4,873.8299.97%
软件4.600.02%0.560.01%1.300.03%
合计24,921.41100.00%4,761.04100.00%4,875.13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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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分别为4,875.13万元、4,761.04万元和24,921.41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为7.65%、7.54%和20.99%,2022年末,无形资产大幅增加主要系罗源子公司购置工业用地所致。

(4)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预付工程设备款。

(二)负债分析

1、负债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负债44,068.4178.57%13,607.2591.20%19,541.2481.94%
非流动负债12,021.4221.43%1,312.628.80%4,307.3418.06%
负债合计56,089.83100.00%14,919.87100.00%23,848.58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23,848.58万元、14,919.87万元和56,089.83万元。从负债结构来看,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报告期内,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1.94%、91.20%和78.57%。报告期内,公司负债总额呈先下降后上升趋势:(1)2020年末至2021年末,公司负债总额下降,主要系公司2019年首发募集资金到位后,权益融资增加,且公司新增资本性支出较少,借款融资逐步减少;(2)2022年末,公司负债总额增加,主要系公司罗源子公司项目投资建设,导致银行借款有所增加。

2、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短期借款2,602.765.91%1,500.0011.02%6,700.0034.29%
交易性金融负债--29.890.22%--
应付账款21,451.1448.68%5,111.8937.57%6,468.313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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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预收款项--56.980.42%41.220.21%
合同负债814.641.85%217.541.60%55.800.29%
应付职工薪酬725.461.65%553.664.07%749.923.84%
应交税费3,099.587.03%1,522.5611.19%1,351.516.92%
其他应付款4,634.8410.52%3,031.2222.28%3,227.9316.5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0,017.5022.73%1,000.007.35%200.001.02%
其他流动负债722.481.64%583.514.29%746.553.82%
流动负债合计44,068.41100.00%13,607.25100.00%19,541.24100.00%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保证借款2,500.001,500.006,700.00
商业汇票贴现100.00--
应付利息2.76--
合计2,602.761,500.006,700.00

短期借款主要系公司为满足日常运营需要借入的银行借款。公司于2019年首发募集资金到位后,短期借款总体呈下降趋势。

(2)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金额分别为6,468.31万元、5,111.89万元和21,451.14 万元,公司应付账款主要包括材料采购款、应付工程款、应付设备款等。2022年末应付账款大幅增加,主要系2022年罗源子公司项目投建,导致应付工程设备款增加。

(3)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应交税费按税种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1-1-133

企业所得税2,884.751,196.561,161.73
增值税-59.90-
其他税种214.83266.09189.77
合计3,099.581,522.561,351.5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为1,351.51万元、1,522.56万元和3,099.58万元,主要由企业所得税构成。

(4)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付款的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保证金1,090.70351.14484.37
技术服务费和业务经费3,528.882,512.012,561.86
代收代付款项及其他15.26168.07181.69
合计4,634.843,031.223,227.9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分别为3,227.93万元、3,031.22万元和4,634.84万元。2022年末,其他应付款增加主要原因:公司设立子公司新建厂房及生产线,收取的供应商履约保证金有所增加;公司2022年销售收入增加导致技术服务费相应增加。

(5)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流动负债的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预计质量损失321.89320.43286.47
预计退货258.21206.9654.40
待转销项税额92.3728.287.25
其他(未终止确认的票据背书)50.0027.84398.43
合计722.48583.51746.55

3、非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的构成情况如下:

1-1-134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长期借款9,806.7181.58%500.0038.09%3,800.0088.22%
递延收益2,214.7018.42%811.6861.84%502.5111.67%
递延所得税负债--0.940.07%4.830.11%
非流动负债合计12,021.42100.00%1,312.62100.00%4,307.34100.00%

(1)长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分别为3,800.00万元、500.00万元和9,806.71万元,公司长期借款余额为保证借款,其中将于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已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022年末,公司长期借款增加,主要系公司罗源子公司项目投资建设,资金需求增加。

(2)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分别为502.51万元、811.68万元和2,214.70万元,递延收益均为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三)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偿债能力指标如下所示:

财务指标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流动比率(倍)2.838.565.60
速动比率(倍)2.266.204.35
资产负债率(合并)23.04%8.30%13.7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12.86%8.30%13.76%
财务指标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息税前利润(万元)47,201.5734,521.7637,818.06
利息保障倍数(倍)69.41187.6877.45

注: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和短期偿债指标存在一定波动。2020年至2021年,随着公司2019年首发上市募集资金到位,权益融资增加,短期借

1-1-135

款融资逐步减少,同时公司经营积累增加,公司短期偿债能力逐步上升,资产负债率逐步下降;2022年初公司启动投资建设罗源子公司,2022年末应付账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有所增加,公司的负债率水平有所上升,短期偿债能力相应下降。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为23.04%,不存在偿债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息税前利润分别为37,818.06万元、34,521.76万元和47,201.57万元,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77.45、187.68和69.41,公司具备较强的偿还借款利息的能力。同行业上市公司偿债能力指标情况如下:

财务指标证券简称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资产负债率(%)英力股份44.8850.5360.18
格林精密17.8419.7635.53
和胜股份46.6848.9339.16
平均值36.4739.7444.95
发行人23.048.3013.76
流动比率英力股份1.831.291.13
格林精密4.173.982.02
和胜股份1.901.481.56
平均值2.632.251.57
发行人2.838.565.60
速动比率英力股份1.280.900.76
格林精密3.583.311.67
和胜股份1.471.131.19
平均值2.111.781.21
发行人2.266.204.35

注:数据来源于Wind;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发行人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偿债能力存在差异,主要系:①发行人业务板块聚焦于消费电子板块的铝制结构件业务,而同行业上市公司业务范围较发行人广泛;②发行人主要面向苹果、三星等消费电子中高端品牌,而同行业上市公司涉及的产品和终端品牌更多。经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年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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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招股书等资料,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对应终端品牌如下:

项目主营业务主要产品主要终端品牌
英力股份从事消费电子产品结构件模组及相关精密模具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结构件模组(93.78%)、精密模具(6.22%)服务的笔记本电脑终端应用品牌包括联想、戴尔、小米、宏碁、惠普等全球主流及新兴笔记本电脑品牌
格林精密从事智能终端精密结构件、精密模具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精密结构件(93.55%)、精密模具(6.45%)成为亚马逊、谷歌、脸书、联想(含摩托罗拉)、TCL、华米、菲比特等国内外全球智能终端知名品牌的合格供应商
和胜股份从事新能源汽车业务和消费电子业务汽车部件(71.77%)、电子消费品(17.80%)、耐用消费品(8.64%)在3C领域,配套主要终端客户有佳能、小米、华为、OPPO、三星、索尼、西部数据等;在新能源汽车领域,配套主要客户有CATL、比亚迪、理想、小鹏、广汽、戴姆勒等
发行人从事消费电子铝制结构件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消费电子材(100.00%)生产的铝制结构件材料主要用于苹果、三星等品牌的中高端智能手机、折叠屏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等产品

注1:主要产品销售比例=该类产品销售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数据取自同行业上市公司及发行人2022年报数据);注2:同行业公司上市公司主要终端品牌:英力股份取自2022年年报披露,格林精密取自创业板首发招股书披露,和胜股份取自2020年社会责任报告披露。

综上,发行人专注于消费电子铝制结构件,面对的客户主要为三星、苹果等消费电子中高端品牌,因此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偿债能力存在差异。

(四)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产周转率指标如下:

指标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4.374.074.92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天)82.3888.5573.22
存货周转率(次)6.075.215.48
存货周转天数(天)59.3069.1665.73

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情况如下:

财务指标证券简称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英力股份2.462.462.47
格林精密3.612.893.75
和胜股份3.233.683.58

1-1-137

财务指标证券简称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平均值3.103.013.27
发行人4.374.074.92
存货周转率英力股份3.483.974.45
格林精密4.664.176.62
和胜股份6.237.215.81
平均值4.795.125.63
发行人6.075.215.48

1、应收账款周转率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应收账款周转率较为稳定,在同行业上市公司中处于较高水平。

2、存货周转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存货周转率分别为5.48、5.21和6.07,存货周转率较为稳定,公司的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基本一致,具有合理性。

(五)财务性投资情况

1、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认定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除金融类企业外,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是指:

(1)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2)金额较大是指,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类金融业务指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商

1-1-138

业保理、典当及小额贷款等业务。

2、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的资产科目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账面价值主要构成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1其他应收款112.38保证金、定金、备用金等
2其他流动资产1,929.55待认证进项税额、留抵税额和应收退货成本
3其他非流动资产7,683.89预付工程设备款

(1)其他应收款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为139.66万元,主要为应收保证金、定金及备用金等经营性往来款,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余额为1,929.55万元,主要为待认证进项税额、留抵税额和应收退货成本,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为7,683.89万元,主要为预付工程设备款,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所述,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最近一期末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七、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成果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增长率金额增长率金额增长率
营业收入225,386.3516.74%193,064.1916.71%165,416.3127.30%
营业利润39,384.3215.55%34,083.42-7.42%36,816.1720.64%

1-1-139

利润总额46,521.5835.48%34,337.82-8.01%37,329.8021.16%
净利润39,125.3333.43%29,321.96-7.70%31,767.3820.7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9,125.3333.43%29,321.96-7.70%31,767.3820.7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3,550.6816.99%28,678.05-6.98%30,831.4320.83%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65,416.31万元、193,064.19万元和225,386.35万元,呈逐年增长趋势,2020年至2022年复合增长率达16.73%,总体实现较快增长。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较2020年增长16.71%而扣非后归母净利润略微下降

6.98%,主要原因为:(1)2021年公司产品销量为59,807.27万吨,较2020年的58,551.24万吨略有增长,同时,2021年原材料铝锭价格较2020年大幅增长,由于公司产品主要采用“基准铝价+加工费”的定价方式,铝锭价格大幅上涨带动了销售单价的上涨,因此2021年公司产品销量和单价的上涨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2)在出口业务中,公司与主要客户采用了协商确定价格的定价方式(综合考虑铝价行情、竞争程度等因素),2021年原材料铝锭价格大幅增长,销售价格调整略有滞后,导致公司出口业务毛利较2020年有所下降。

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较2021年同期同比增长16.74%,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16.99%,主要原因为:(1)公司抓住高端品牌旗舰机型等中高端机型需求旺盛的市场机遇,积极开拓市场,实现销量同比上升,营业收入快速增长;

(2)受高毛利产品销量占比提升以及美元兑人民币大幅升值等多方面因素影响,2022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较2021年同期有所提高,汇兑收益有所增长。

(一)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204,408.9090.69%176,614.7291.48%151,622.1191.66%
其他业务收入20,977.459.31%16,449.478.52%13,794.208.34%
营业总收入225,386.35100.00%193,064.19100.00%165,416.31100.00%

1-1-140

公司主要从事消费电子产品铝制结构件材料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生产产品经进一步加工后用于制作智能手机中框结构件、平板电脑和笔记本电脑外壳等。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于消费电子材生产与销售,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废铝的销售。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65,416.31万元、193,064.19万元和225,386.35万元,2020年至2022年复合增长率为16.73%,总体实现较快增长。公司营收持续增长的主要原因为:

(1)近年来,远程办公和在线教育需求增加,平板电脑和笔记本电脑出货量持续增长。报告期内,公司抓住平板电脑和笔记本电脑新增市场需求,实现用于该两类产品的铝制结构件材料销量持续增长。

(2)公司是目前国内少数具备研发和生产供应7系可阳极氧化处理消费电子产品铝型材厂家,也是目前生产7系铝制结构件材料质量最稳定的厂家之一。7系铝合金材料满足高端智能手机轻薄化、高硬度的要求,在主流品牌高端机型产品中的应用逐渐增多,2022年公司用于智能手机的铝制结构件材料销量大幅增长。

(3)公司在消费电子产品铝制结构件材料领域深耕多年,在高品质圆铸锭的铸造、高品质铝合金的配比、高精度铝合金的挤压以及自动化生产关键等核心环节具备技术优势,能够兼顾快速响应和供货质量稳定,与著名品牌厂商如三星、苹果等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4)报告期内,铝锭平均价格大幅上涨,由于公司产品主要采用“基准铝价+加工费”的定价方式,公司产品的销售单价随基准铝价变动呈上涨的趋势,在销量稳定或增长的情况下,公司营业收入增长。

1、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列示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 类别2022年2021年2020年
金额比例同比 变动金额比例同比 变动金额比例
6系合金118,018.2157.74%-1.53%119,854.1067.86%19.66%100,165.7566.06%
7系合金86,390.6942.26%52.39%56,689.6032.10%10.17%51,454.7033.94%

1-1-141

产品 类别2022年2021年2020年
金额比例同比 变动金额比例同比 变动金额比例
其他---71.010.04%-1.660.00%
合计204,408.90100.00%15.74%176,614.72100.00%16.48%151,622.11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专注于高附加值6系、7系合金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结构根据市场需求比例有所变化。

(1)6系合金

公司6系合金主要用于手机、平板电脑和笔记本电脑等。2020年至2021年,公司6系合金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9.66%,主要原因为:①近年来,远程办公和在线教育需求增加,公司用于平板电脑和笔记本电脑的铝制结构件材料的销量大幅增长;②受基准铝价上涨影响,6系合金销售单价上涨,实现营业收入增长。

(2)7系合金

公司7系合金主要用于手机和平板电脑等。2020年至2021年,公司7系合金营业收入较为稳定;2022年,公司7系合金较上年同期增长52.39%,主要系随着7系合金在高端智能手机中的应用逐渐增多及公司实现7系合金用于平板电脑的工艺突破,公司对终端品牌三星的销量增长约40%,带动公司7系合金收入增长。

2、主营业务收入分地区列示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地区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地区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内销137,891.0967.46%127,102.5671.97%108,853.8171.79%
外销66,517.8132.54%49,512.1628.03%42,768.3028.21%
合计204,408.90100.00%176,614.72100.00%151,622.11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以内销为主,内销收入占比约为70%;外销收入以直接销售境外企业为主,出口至保税区为辅。公司直接销售至境外的主要客

1-1-142

户为三星及其越南代工厂商,主要出口区域为越南;公司出口至保税区的客户主要为富士康集团设置于保税区内的下属公司。

3、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模式列示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模式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模式2022年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直销201,525.2898.59%170,434.5696.50%141,107.3393.07%
经销2,883.621.41%6,180.163.50%10,514.786.93%
合计204,408.90100.00%176,614.72100.00%151,622.11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业务模式为直销,直销模式收入占比分别为93.07%、

96.50%和98.59%。发行人直销收入占比逐年增加,经销收入占比逐年减少,主要系与深圳睿创达销售模式由经销模式转为对终端客户的直销模式所致。深圳睿创达为发行人经销商,其销售的终端客户为长盈精密(300115.SZ),2020年6月起,为了稳定与终端客户的业务合作关系,发行人与深圳睿创达的交易模式逐步由经销模式转变为对长盈精密直销模式,长盈精密与深圳睿创达已签合同、订单未执行完的产品由深圳睿创达继续供货直至订单结束。因此,发行人经销模式收入占比自2020年起逐步下降。报告期内,发行人对深圳睿创达和长盈精密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2022年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长盈精密16,276.437.96%21,462.6012.15%14,784.249.75%
深圳睿创达----7,425.514.49%
合计16,276.437.96%21,462.6012.15%22,209.7514.65%

4、主营业务收入按季度列示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季度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模式2022年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1-143

业务模式2022年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第一季度57,342.0328.05%36,174.1120.48%30,993.9520.44%
第二季度48,513.0123.73%31,525.0717.85%28,939.1619.09%
第三季度46,335.3222.67%52,557.4929.76%51,566.0934.01%
第四季度52,218.5425.55%56,358.0531.91%40,122.9026.46%
合计204,408.90100.00%176,614.72100.00%151,622.11100.00%

发行人生产经营存在季节性特征,2020年、2021年销售收入集中在下半年,主要系消费电子品牌主要在下半年发布当年新品,且下半年感恩节、圣诞节等节日较多,亦为终端消费者需求旺季;消费电子品牌厂商在新品发布、正式发售之前提前生产备货以满足后续市场需求,从而给消费电子铝制结构件材料行业带来一定的季节性波动。2022年公司上半年收入占比略高于下半年,主要原因为:

(1)2022年下半年智能手机市场需求有所下降;(2)三星于2020年8月发布S7系列平板电脑,2022年2月发布S8系列平板电脑,因三星平板电脑发布时间不同,导致发行人2022年三星平板电脑相关收入集中在上半年。

(二)营业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成本153,448.8288.19%131,376.1989.07%102,530.5588.27%
其他业务成本20,558.2411.81%16,122.1310.93%13,629.4311.73%
营业总成本174,007.06100.00%147,498.32100.00%116,159.98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成本主要是由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占比超过85%;其他业务成本占比较小,其他业务成本主要为废铝销售的成本。

1、主营业务成本分产品列示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2022年2021年2020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6系合金96,182.7862.68%94,273.5871.76%75,037.4973.19%

1-1-144

产品类别2022年2021年2020年
7系合金57,266.0437.32%37,080.8928.22%27,492.7626.81%
其他--21.720.02%0.300.00%
合计153,448.82100.00%131,376.19100.00%102,530.55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6系合金、7系合金构成,两类合金占比大于99%,与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基本一致。

2、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直接材料127,828.9983.30%109,929.8583.68%83,900.6681.83%
直接人工6,725.864.38%5,394.664.11%4,747.874.63%
制造费用18,893.9712.31%16,051.6812.22%13,882.0113.54%
合计153,448.82100.00%131,376.19100.00%102,530.55100.00%

报告期内,直接材料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81.83%、83.68%和83.30%,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直接材料构成。

报告期内,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变动较小。公司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成本中的直接人工占比较小,占比在4%至5%之间;公司报告期内的制造费用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在12%-13%之间。

(三)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1、毛利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毛利50,960.0899.18%45,238.5399.28%49,091.5699.67%
其他业务毛利419.220.82%327.340.72%164.770.33%
合计51,379.29100.00%45,565.87100.00%49,256.33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主营业务毛利占比分别为

99.67%、99.28%和99.18%。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按产品分类如下:

1-1-145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2022年2021年度2020年度
毛利比例毛利比例毛利比例
6系合金21,835.4342.85%25,580.5256.55%25,128.2651.19%
7系合金29,124.6457.15%19,608.7143.35%23,961.9448.81%
其他--49.290.11%1.360.00%
合计50,960.08100.00%45,238.53100.00%49,091.56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毛利结构总体保持稳定,6系合金、7系合金是公司毛利的最主要来源,两类合金产品毛利占比因市场需求变化有所波动。2022年,公司抓住三星品牌S系列手机、折叠屏手机等中高端产品市场需求增长的契机,积极开拓市场,实现7系合金毛利同比增加。

2、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毛利率毛利 占比毛利率毛利 占比毛利率毛利 占比
主营业务24.93%99.18%25.61%99.28%32.38%99.67%
其他业务2.00%0.82%1.99%0.72%1.19%0.33%
综合毛利率22.80%100.00%23.60%100.00%29.78%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2.38%、25.61%和24.93%,呈逐年下降的趋势。毛利率变动主要原因包括:

(1)公司主要采用“基准铝价+加工费”的定价模式,直接材料占营业成本比例较高,2020年第四季度开始铝锭价格持续上涨,在公司加工费保持相对稳定的情况下,毛利率呈下降趋势;

(2)公司7系合金的加工工艺复杂、技术要求较高,产品附加值较高,因此7系合金毛利率大幅高于6系合金,2022年7系合金收入占比提高,减缓了公司毛利率下降幅度;

(3)公司出口业务综合考虑铝价行情、竞争程度等因素,协商确定销售价格,毛利率波动受到铝锭价格、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影响。

以下按发行人分产品和分业务模式分析:

1-1-146

(1)主营业务毛利率分产品分析

产品类别2022年2021年度2020年度
毛利率收入 比例毛利率收入 比例毛利率收入 比例
6系合金18.50%57.74%21.34%67.86%25.09%66.06%
7系合金33.71%42.26%34.59%32.10%46.57%33.94%
其他--69.41%0.04%81.93%0.00%
主营业务合计24.93%100.00%25.61%100.00%32.38%100.00%

①6系合金

报告期内,公司6系合金的毛利率分别为25.09%、21.34%和18.50%,呈下降趋势,主要系铝锭价格大幅上涨所致,具体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吨

项目公式2022年2021年2020年
单位售价a2.972.772.31
单位成本b2.422.181.73
单位毛利c=a-b0.550.590.58
毛利率d=c/a18.50%21.34%25.09%
毛利率(消除铝价波动影响)(注)e=c/a(a为2020年单位售价)23.75%25.52%25.09%

注:各年度毛利率(消除铝价波动影响)=各年度单位毛利/2020年单位售价

对于6系合金,公司主要采用“基准铝价+加工费”的定价方式,在加工费变化较小情况下单位毛利保持相对稳定。为消除铝价波动对毛利率变化的影响,以各期实际单位毛利除以2020年单位售价进行模拟计算,报告期各期毛利率分别为25.09%、25.52%和23.75%,较为稳定。

②7系合金

公司7系合金存在内销业务和外销业务,定价方式有所不同。报告期内,公司7系合金的毛利率分别为46.57%、34.59%和33.71%,呈下降趋势,具体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吨

项目公式2022年2021年2020年
单位售价a3.733.443.37
单位成本b2.472.251.80

1-1-147

项目公式2022年2021年2020年
单位毛利c=a-b1.261.191.57
毛利率d=c/a33.71%34.59%46.57%

A.公司内销业务采用“基准铝价+加工费”的定价方式,报告期内,7系合金加工费相对稳定,铝锭价格上涨,导致内销业务毛利率呈下降趋势;

B.公司外销业务综合考虑铝价行情、竞争程度等因素,协商确定销售价格。外销业务毛利率受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影响,2020年第四季度至2022年第一季度,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持续走低,2022年第一季度至第三季度,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大幅上涨,导致公司外销业务销售单价在2020年至2021年呈下降趋势,在2022年呈上升趋势;同时,铝锭价格上涨向下游客户传导存在一定时滞,导致公司外销业务单位毛利在2020年至2021年有所下降,但公司于2021年第三季度和2022年第一季度先后两次提高销售价格,2022年单位毛利有所回升。

(2)主营业务毛利率分业务模式分析

业务模式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毛利率收入 比例毛利率收入 比例毛利率收入 比例
直销24.92%98.59%25.57%96.50%32.34%93.07%
经销25.86%1.41%26.70%3.50%32.84%6.93%
主营业务合计24.93%100.00%25.61%100.00%32.38%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销模式和同时期直销模式毛利率差异较小。

3、原材料价格波动的敏感性分析

基于公司最近一年产品单位售价、单位成本、单位毛利,对铝价变动导致毛利率变动进行敏感性分析,通过下列数据可以看出铝价涨跌对毛利率的不同影响。

由于公司主要采用“基准铝价+加工费”的定价模式,主要原材料铝锭价格的上涨可以全部或部分转嫁到产品售价中。假设在理想情况下,公司产品售价中的铝锭价格、单位产品中的铝金属成本随铝锭价格波动而同时波动,单位产品加工费、单位产量的制造费用保持不变,则铝价变动对公司最近一年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影响具体如下:

1-1-148

单位:万元/吨

项目2022年铝价变动幅度
1%5%10%-1%-5%-10%
单位铝价1.791.811.881.971.771.701.61
主营业务毛利率24.93%24.80%24.29%23.69%25.06%25.60%26.31%

注:上表按原材料铝锭占产品单位成本比例70%测算。

如上表所示,在上述假设前提下,铝价在1.70万元/吨-1.80万元/吨左右时,每波动1%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会反向波动约0.13%左右。

4、同行业毛利率比较分析

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指标比较分析如下:

证券简称可比业务产品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英力股份 (300956.SZ)结构件模组6.50%11.43%15.33%
格林精密 (300968.SZ)多功能精密结构件19.23%21.37%27.30%
和胜股份 (002824.SZ)电子消费品17.88%19.30%19.58%
创新新材 (600361.SH)消费电子板块20.58%24.08%32.24%
平均值16.05%19.05%23.61%
发行人消费电子材24.93%25.61%32.38%

注1:同行业上市公司数据取自Wind或其年度报告;注2:同行业上市公司业务板块较多,可比业务毛利率根据同行业上市公司可比业务收入计算,上表毛利率选取与发行人业务较为接近的结构件、电子消费品等业务板块进行比较;注3:创新新材的型材业务包括外销型材和内销型材,根据创新新材《华联综超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中披露,外销型材与福蓉科技主要产品更为相似,上表2020年、2021年数据为外销型材毛利率;其2022年年报未披露外销型材毛利率,仅披露型材整体毛利率,因此选取该数据进行比较;创新新材2020年、2021年型材整体毛利率分别为26.85%、22.03%,低于外销型材毛利率。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产品消费电子材的毛利率分别为32.38%、25.61%和

24.93%,受原材料价格上涨影响,发行人毛利率呈下降趋势,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趋势一致。发行人主要产品毛利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因有:

(1)公司主要产品为消费电子产品6系高强度、7系超高强度铝合金结构件材料,生产铝制结构件材料质量稳定,为目前国内少数具备研发和生产供应7系可阳极氧化处理消费电子产品铝制结构件材料厂家;(2)公司聚焦消费电子行业内的中高端产品市场,主要产品的终端品牌商为苹果和三星,主要应用于苹果和三星的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等中高端消费电子产品,公司是三星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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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供应商,是苹果全球前200位供应商之一。此外,主要产品及客户结构与发行人更为类似的创新新材消费电子板块毛利率与发行人毛利率基本一致。

(四)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期间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销售费用5,734.834,974.564,929.53
管理费用3,674.262,796.663,223.04
研发费用1,806.721,685.011,482.21
财务费用-998.23463.091,718.75
期间费用合计10,217.589,919.3211,353.53
营业收入225,386.35193,064.19165,416.31
期间费用率4.53%5.14%6.86%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分别为11,353.53万元、9,919.32万元和10,217.58万元,期间费用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86%、5.14%和4.53%,报告期内呈下降趋势,变动原因参见以下具体科目分析。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职工薪酬300.945.25%296.595.96%292.415.93%
技术服务费和业务经费5,414.5594.42%4,615.0992.77%4,524.5591.78%
其他19.330.34%62.881.26%112.572.28%
合计5,734.83100.00%4,974.56100.00%4,929.53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4,929.53万元、4,974.56万元和5,734.83万元,销售费用率分别为2.98%、2.58%和2.54%,销售费用率相对稳定,整体未发生较大变化。

技术服务费是根据发行人与各技术服务供应商签订的技术服务合同约定对其提供的技术服务给付费用。为了更有效地开拓市场和产品售后服务、促进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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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及时回收,公司的销售人员需要及时了解客户或终端用户的产品开发动态、做好交货过程的衔接、售后质量跟踪和不良品处理。公司为此聘用市场服务代表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并支付技术服务费。公司根据产品的利润水平、技术服务的内容差异与市场服务代表协商确定技术服务费支付标准和方法,技术服务费一般按照实际交货量计算,在公司收到货款后支付技术服务费,如出现退换货则按实际退换货数量加倍扣减。

报告期内,公司技术服务费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2020年
技术服务费5,414.554,624.504,461.02
主营业务收入204,408.90176,614.72151,622.11
技术服务费/主营业务收入2.65%2.62%2.94%

报告期内,公司技术服务费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变动较小,技术服务费变动与相关产品的销售收入、销售量的变动趋势一致。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职工薪酬2,195.6759.76%1,682.5160.16%1,785.8855.41%
折旧费142.133.87%444.5115.89%480.1014.90%
无形资产摊销114.413.11%114.094.08%122.003.79%
差旅、办公费368.8410.04%298.5610.68%273.098.47%
其他853.2123.22%256.999.19%561.9817.44%
合计3,674.26100.00%2,796.66100.00%3,223.04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的管理费用分别为3,223.04万元、2,796.66万元和3,674.26万元,管理费用率分别为1.95%、1.45%和1.63%,管理费用率相对稳定,整体未发生较大变化。公司2022年管理费用较高主要系2022年公司经营业绩增长,员工薪酬绩效有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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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费用分别为1,482.21万元、1,685.01万元和1,806.72万元,研发费用率分别为0.90%、0.87%和0.80%,研发费用率变动较小。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利息支出680.00183.94488.26
减:利息收入389.77139.8648.01
汇兑损益-1,293.45414.721,271.17
其他4.994.297.35
合计-998.23463.091,718.75

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费用分别为1,718.75万元、463.09万元和-998.23万元,财务费用率分别为1.04%、0.24%和-0.44%。公司财务费用波动主要受利息支出和汇兑损益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利息支出呈现先下降后上升趋势,主要系公司2019年上市首发募集资金到位后,权益融资增加,且公司新增资本性支出较少,借款融资逐步减少,因此2021年利息支出逐步减少;2022年新增罗源子公司项目投资建设,借款增加,银行借款利息上升。公司利息支出变动趋势与公司借款余额变动趋势相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出口业务主要以美元结算,汇兑损益主要受美元汇率波动影响。2020年、2021年,因美元贬值产生较大的汇兑损失;2022年,因美元升值产生较大的汇兑收益。

(五)利润表其他科目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表其他项目的具体构成如下:

1、其他收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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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政府补助112.87140.69137.69
个税代办手续费13.0712.427.51
合计125.94153.11145.20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主要是政府补助,包括固定资产项目补助、稳岗补贴等。

2、投资收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18.15357.24390.34
保本固定收益型结构性存款收益--12.83
票据融资的贴现息-44.73-100.88-117.22
合计-26.58256.36285.96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较小。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保本固定收益型结构性存款收益系公司利用暂时闲置的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票据融资的贴现息为公司票据贴现支付的利息。

3、营业外收支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支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营业外收入7,302.74254.64623.92
其中:政府补助7,301.00221.54550.00
赔偿款1.7418.1931.10
其他0.0014.9142.82
营业外支出165.480.24110.29
其中:固定资产报废损失26.31-106.28
在建工程报废损失106.80--
滞纳金、赔罚款12.380.18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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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对外捐赠20.00-3.60
其他-0.060.07
营业外收支净额7,137.26254.40513.63
利润总额46,521.5834,337.8237,329.80
营业外收支净额占利润总额比15.34%0.74%1.38%

2020年至2021年,公司营业外收支净额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很小,对公司盈利能力影响有限。2022年,根据公司与罗源县人民政府、福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共同签订的《高精消费电子及新材料高端制造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的约定,公司全资子公司福蓉源制造和福蓉源资源共收到项目公司一次性奖励7,000.00万元。

(六)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具体参见本节“四、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之“(三)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八、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2,126.4321,506.8515,442.3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661.78-8,076.218,074.8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79.18-22,420.82-23,313.26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271.02-414.72-1,271.1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1,614.84-9,404.90-1,067.23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49,491.88203,212.15160,929.74
营业收入225,386.35193,064.19165,4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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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10.70%105.26%97.2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2,126.4321,506.8515,442.30
净利润39,125.3329,321.9631,767.3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占净利润的比例158.79%73.35%48.61%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7.29%、105.26%和110.70%,销售回款与营业收入的匹配性良好,表明公司销售活动的现金周转状况良好。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占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48.61%、73.35%和158.79%,逐年上涨,主要原因为:(1)2020年公司客户比亚迪推广使用迪链权证,逐步通过迪链权证方式支付货款,结算方式转变导致回款时点后移;(2)2022年下半年存货及经营性应收项目占款减少。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074.88万元、-8,076.21万元和-33,661.78万元。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主要系受银行理财产品购赎、长期资产投建所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快速发展,为满足市场需求,公司陆续在成都和罗源投建熔铸车间和挤压车间,报告期各期,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8,745.22万元、4,433.45万元和43,375.41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净额分别为14,400.00万元、-4,000.00万元和9,713.63 万元,各年有所波动主要系不同理财产品的到期期限不同导致报告期各期投入和赎回金额不同。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3,313.26万元、-22,420.82万元和1,879.18万元。公司筹资活动的现金流主要系受银行借款及股利分配所影响。2020年和2021年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流出较高主要系陆续归还借款及各年度现金分红综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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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系机器设备、土地使用权的购置等。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现金流支出分别为8,745.22万元、4,433.45万元和43,375.41万元,主要用于在成都和罗源投建熔铸车间和挤压车间等。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公司未来三年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参见“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同时,公司未来将根据市场需求情况,适时地进行技术改造、增添生产机器设备以及加强对生产基础设施的建设,以解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

十、重大担保、仲裁、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一)重大担保事项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范围外的公司提供重大担保的情况。

(二)重大仲裁、诉讼及其他或有事项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存在的涉案金额可能超过100万元的未决诉讼情况如下:

2020年7月27日,福蓉科技与常州诚镓签订《采购基本合同》,约定常州诚镓向福蓉科技采购铝型材事宜。福蓉科技于2022年9月27日向金坛法院提起诉讼,于2022年10月17日获受理。福蓉科技诉称,在福蓉科技按约定向常州诚镓供货后,常州诚镓未支付双方已对账确认的款项;同时因常州诚镓向福蓉科技采购的产品为定制产品,福蓉科技根据常州诚镓的订单已生产未交货的存货无法转售,造成货物损失,因此常州诚镓需赔偿福蓉科技货物损失。

2022年11月22日,金坛法院出具《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编号:(2022)苏0413民初7563号),经金坛法院调解,福蓉科技与常州诚镓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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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下协议:

①双方解除《采购基本合同》;

②常州诚镓分五期向福蓉科技支付所欠货款1,386.69万元及自逾期付款损失(以未付货款为基数,计算至还清之日止);

③若常州诚镓有任一期未如约足额履行付款义务,福蓉科技有权就余欠全部款项一并向法院申请执行;

④双方终止履行《采购基本合同》及订单项下尚未履行完毕的义务,且双方互相放弃向对方主张包括质量瑕疵等在内的违约责任;

⑤福蓉科技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调解书生效后,常州诚镓并未如期向公司支付货款,公司已向金坛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获受理。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该案件尚在强制执行中。

上述民事诉讼案件是由发行人作为原告提起诉讼的案件,债务人应向发行人偿还的货款金额不大,占发行人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值的比例均较小,该民事诉讼案件不属于重大未决诉讼案件,不会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重大期后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未发生影响财务报表阅读和理解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四)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无影响正常经营活动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一、技术创新

公司的研发技术先进性、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及进展情况以及保持持续技术创新的机制和安排,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技术水平及研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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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基于公司现有业务基础及技术储备而确定,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业务发生变化,亦不产生资产整合事项。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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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合规经营与独立性

一、发行人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共存在两起行政处罚事项,具体如下:

1、2022年10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罗源县税务局松山税务分局对福蓉源资源出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罗税松山简罚[2022]144号),认定福蓉源资源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30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对福蓉源资源科处5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罗源县税务局出具的《证明》,福蓉源资源已依法足额缴纳了上述罚款,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完毕,上述行为情节轻微,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上述行政处罚亦不构成重大行政处罚。

2、2022年7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锦城海关对公司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蓉关综辑违字〔2022〕0012号),认定公司于2020年3月10日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进口的一票货物商品税号申报不实影响国家税款征收,漏缴税款174,894.3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四)项之规定,对公司科处6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锦城海关工作人员确认,公司上述违法行为系代理报关单位的工作失误造成,并非公司主观故意行为,公司违法行为属于一般违法情形,且能够积极配合海关部门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锦城海处罚裁量时对公司予以了从轻处罚,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公司已按时缴纳罚款,相关违法行为已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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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法违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被证监会、交易所行政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资金占用及接受公司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形,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形。

三、同业竞争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情况

1、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南平铝业。发行人、南平铝业及其控制的其他铝业企业主营业务及应用领域如下:

序号公司主营业务应用领域
1发行人消费电子产品铝制结构件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手表等消费电子产品
2南平铝业铝合金材料事业部:电解铝水生产、圆铸锭生产与销售各类铝制产品的基础材料
建筑铝型材事业部:建筑用铝型材生产及销售建筑门窗、幕墙及装修装饰等
特种工业型材事业部:工业铝型材及制品的生产、加工、销售,技术服务及咨询汽车、船舶、轨道交通、新能源、太阳能、家电等
3福建省南铝板带加工有限公司铝铸轧卷、铝板带材、铝涂装带材及铝单板的生产与销售建筑、装饰、五金、家电等
4福建省南铝板带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新型复合材料、金属装饰材料的生产、销售建筑、装饰业、家电等
5福建省闽铝轻量化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各类汽车、特种汽车的铝合金车厢、车体以及挂车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专用汽车制造行业
6福建省南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室内外高级装修工程、土建工程的设计和施工,铝合金门窗、幕墙的设计、生产、制作和安装建筑工程
7中铝南铝(福建)铝结构技术开发有全铝天桥、全铝围护厂房、铝合金防洪板、铝模业务及其铝合金新产品开发应市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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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公司主营业务应用领域
限公司
8福建省华银铝业有限公司铝合金锭、压铸件、建筑铝型材、金属材料机加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汽车铝结构件、机电、光伏等领域

由上表可见,发行人与南平铝业及其控制的其他铝业企业的主营业务存在明显差异,发行人主要从事消费电子产品铝制结构件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南平铝业及其控制的其他铝业企业主要从事电解铝水、铝锭及铸锭、建筑用铝型材、白色家电铝制零部件、交通(轨道)运输工具铝制零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发行人生产的产品与南平铝业及其控制的其他铝业企业生产的相关产品在主要用材、应用领域等方面均不存在相似或交叉的情形,且不具有可替代性,南平铝业及其控制的其他铝业企业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实质同业竞争或潜在利益冲突。

2、本公司与间接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冶金控股持有南平铝业50.98%股权,是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冶金控股的主营业务是经营授权的国有资产及其资本收益管理;对外投资经营;咨询服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冶金控股控制下的企业涉及钢铁、铝业、钨业、矿业等四大业务板块,其中本公司为南平铝业下属企业,属于铝业板块。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除南平铝业、冶控投资外,冶金控股控制的其他一级全资、控股子公司共6个,其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主营业务
1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炼焦;炼铁;炼钢;黑色金属铸造;钢压延加工;铁合金冶炼
2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稀有金属(钨、钼等)、稀土、能源新材料的投资;金属材料,黑色金属及其压延产品,电池等
3福建省华侨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农场经营、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对医药业及物流业的投资、对外贸易等
4福建省冶金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工程设计、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咨询、工程监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压力管道设计(GC2级)等
5福建省冶金产品质量检验站有限公司冶金类的计量检定、测试检验、质量监督、环境监测
6福建省浦城管查铜矿有限公司未开展实际业务

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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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省华侨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福建省冶金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福建省冶金产品质量检验站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均不属于铝业板块,福建省浦城管查铜矿有限公司未开展实际经营,与公司均不存在同业竞争。

综上所述,发行人与冶金控股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3、本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主要职责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及福建省人民政府的授权,承担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指导和监督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控股股东和间接控股股东为避免同业竞争而出具的承诺

1、控股股东南平铝业出具的承诺

2017年9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南平铝业承诺如下:“(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公司及本公司单独控制或与他人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福蓉科技及福蓉科技现有的或将来新增的子公司除外,下同)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福蓉科技相竞争的业务,未直接或间接拥有与福蓉科技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或经济组织的股份、股权或任何其他权益。(2)在本公司作为福蓉科技的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以及本公司单独控制或与他人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不会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地以下列形式或其他任何形式从事对福蓉科技的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①直接或间接从事消费电子产品铝制结构件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②投资、收购、兼并从事消费电子产品铝制结构件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的企业或经济组织;③以托管、承包、租赁等方式经营从事消费电子产品铝制结构件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的企业或经济组织;④以任何方式为福蓉科技的竞争企业提供资金、业务及技术等方面的支持或帮助。(3)若福蓉科技将来开拓新的业务领域,福蓉科技享有优先权,本公司以及本公司单独控制或与他人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将不再发展同类业务。(4)若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出现与福蓉科技有直接竞争关系的经营业务情况时,福蓉科技有权以优先收购或委托经营的方式要求本公司将相竞争的业务集中到福蓉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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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进行经营。本公司承诺不以公司控股股东的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或损害福蓉科技及其他股东的权益。(5)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赔偿由此给福蓉科技造成的全部损失。”

2018年6月22日,为提高2017年9月30日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的可执行性,南平铝业补充出具了承诺函,承诺函内容如下:(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福蓉科技系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中唯一从事消费电子产品铝制结构件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的企业,在本公司作为福蓉科技的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将保持福蓉科技从事上述业务的唯一性,即本公司及本公司单独控制或与他人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未经福蓉科技同意,不得擅自从事消费电子产品铝制结构件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不得生产与上述业务相关或相类似的产品。(2)若本公司及本公司单独控制或与他人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未来产生或出现与福蓉科技主营业务或主要产品相类似的业务或商业机会,本公司及本公司单独控制或与他人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将在符合福蓉科技商业利益的前提下及时将该等业务或对应的资产以公平、公允的市场价格注入福蓉科技或者将该等商业机会优先提供给福蓉科技。(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赔偿由此给福蓉科技造成的全部损失,将按照本公司及本公司单独控制或与他人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从事与福蓉科技相竞争的业务或生产相竞争的产品所产生的营业收入金额向福蓉科技支付赔偿费用。”2018年11月15日,为避免因高品质圆铸锭的生产而构成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形,南平铝业出具了承诺函,承诺函内容如下:“(1)截至目前,本公司与福蓉科技之间发生的销售/受托加工高品质铝合金圆铸锭均是专用于消费电子产品铝制结构件材料使用的高品质铝合金圆铸锭,除此外,本公司未向其他第三方销售或接受其委托加工生产专用于消费电子产品铝制结构件材料使用的高品质铝合金圆铸锭。(2)本公司与福蓉科技之间发生的上述销售/受托加工高品质铝合金圆铸锭的交易所收取的加工费与本公司向其他第三方销售非专用于消费电子产品铝制结构件材料使用的相同合金牌号的高品质铝合金圆铸锭所收取的加工费基本一致,不存在本公司通过上述与福蓉科技之间的交易侵占福蓉科技利益或向福蓉科技输送利益的情形。(3)为保护本公司及福蓉科技的利益,在本公司作为福蓉科技的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不会自主研发或向其他第三方销售或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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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第三方委托为其加工生产专用于消费电子产品铝制结构件材料使用的高品质铝合金圆铸锭。本公司将不再与福蓉科技发生专用于消费电子产品铝制结构件材料使用的高品质铝合金圆铸锭的交易。(4)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赔偿由此给福蓉科技造成的全部损失,将按照本公司与福蓉科技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向福蓉科技支付赔偿费用。”发行人控股股东南平铝业所生产的圆铸锭用于建筑或一般工业铝制品领域,发行人所生产的圆铸锭系专用于消费电子用铝制结构件材料,二者在应用领域、核心技术、生产工艺、技术人员等方面均存在较大差异,不会构成实质同业竞争及潜在利益冲突。本次募投项目“年产10万吨再生铝及圆铸锭项目”所生产圆铸锭将全部用于消费电子用铝制结构件材料,募投项目的实施不会新增同业竞争。

上述承诺均在南平铝业担任发行人控股股东期间长期有效。自上述承诺出具日起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南平铝业恪守其出具的相关承诺,发行人与南平铝业及其控制的企业未发生同业竞争情形。

2、间接控股股东冶金控股出具的承诺

2017年9月30日,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冶金控股承诺如下:“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公司及本公司单独控制或与他人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福蓉科技及福蓉科技现有的或将来新增的子公司除外,下同)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福蓉科技相竞争的业务,未直接或间接拥有与福蓉科技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或经济组织的股份、股权或任何其他权益。2、在本公司作为福蓉科技的控股股东的股东期间,本公司以及本公司单独控制或与他人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不会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地以下列形式或其他任何形式从事对福蓉科技的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1)直接或间接从事消费电子产品铝制结构件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2)投资、收购、兼并从事消费电子产品铝制结构件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的企业或经济组织,(3)以托管、承包、租赁等方式经营从事消费电子产品铝制结构件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的企业或经济组织;(4)以任何方式为福蓉科技的竞争企业提供资金、业务及技术等方面的支持或帮助。3、若福蓉科技将来开拓新的业务领域,福蓉科技享有优先权,本公司以及本公司单独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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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与他人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将不再发展同类业务。4、若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出现与福蓉科技有直接竞争关系的经营业务情况时,福蓉科技有权以优先收购或委托经营的方式要求本公司将相竞争的业务集中到福蓉科技进行经营。本公司承诺不以公司控股股东的股东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或损害福蓉科技及其他股东的权益。5、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赔偿由此给福蓉科技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独立董事关于同业竞争的意见

2023年2月15日,独立董事出具了关于报告期内同业竞争情况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福建省南平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的股东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从事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活动的情形,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公司的控股股东福建省南平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的股东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已对避免同业竞争作出承诺,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公司的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的股东在报告期内严格履行相关承诺,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有效。

四、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与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情况如下:

1、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南平铝业,间接控股股东为冶金控股,实际控制人为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

序号关联方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1福建冶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1.17%的股权,冶金控股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
2成都兴蜀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8.47%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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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控制或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1)公司控股股东控制或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除本公司外,南平铝业控制或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如下:

序号关联方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1福建省南铝板带加工有限公司南平铝业持有该公司79.6290%的股权
2福建省南铝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南平铝业持有该公司51.3306%的股权
3福建省南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南平铝业持有该公司51%的股份
4福州南铝铝业有限公司南平铝业持有该公司50%的股权,已于2022年4月注销
5福建省闽铝轻量化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南平铝业持有该公司46.10%的股权
6厦门南铝铝业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南平铝业曾持有该公司40%的股权,已于2022年6月注销
7福建省华银铝业有限公司南平铝业持有该公司37.0239%的股权
8福建省和顺碳素有限公司南平铝业持有该公司19.80%的股权
9中铝瑞闽股份有限公司南平铝业持有该公司5.0692%的股份
10中铝南铝(福建)铝结构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福建省南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66.5014%的股权
11福建省南铝铝模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南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曾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已于2020年6月注销
12南平市银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建省华银铝业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
13福建南铝车辆零部件有限公司福建省华银铝业有限公司曾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已于2021年6月注销
14福建省南铝板带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福建省南铝板带加工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60%的股权

(2)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控制或具有重大影响的企业

除南平铝业、冶控投资外,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冶金控股控制或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一级子公司及关联方情况如下:

序号关联方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1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冶金控股持有该公司94.4906%的股权
2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冶金控股持有该公司85.2612%的股权
3福建省华侨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冶金控股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
4福建省冶金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冶金控股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
5福建省冶金产品质量检验站有限公司冶金控股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
6福建省浦城管查铜矿有限公司冶金控股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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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关联方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7福建省三钢明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
8福建省闽光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

除上述企业外,冶金控股一级控股子公司的其他下属企业亦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序号关联方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1张景忠发行人董事长
2吴彩民发行人董事
3胡俊强发行人董事、总经理
4周宾发行人董事
5盛波发行人董事
6陈景春发行人董事
7郭伟发行人独立董事
8郑春燕发行人独立董事
9邢连超发行人独立董事
10黄志宇发行人监事会主席
11范建敏发行人监事
12王仁杰发行人职工代表监事
13何毅发行人常务副总经理
14彭昌华发行人副总经理
15肖学东发行人财务总监
16黄卫发行人董事会秘书
17许继松曾任发行人董事,自2022年12月起不再担任该职务
18周策曾任发行人董事,自2022年12月起不再担任该职务
19冯东升曾任发行人董事,自2022年12月起不再担任该职务
20胡继荣曾任发行人独立董事,自2022年12月起不再担任该职务
21张如积曾任发行人独立董事,自2022年12月起不再担任该职务
22王敏曾任发行人独立董事,自2022年12月起不再担任该职务
23倪政曾任发行人监事,自2022年12月起不再担任该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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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关联方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24蔡依英曾任发行人副总经理,自2022年3月起不再担任该职务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均为发行人的关联方。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情况如下:

序号关联方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1崇州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周宾兼任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崇州工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董事周宾兼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3成都成检质量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周宾兼任该公司董事长
4成都崇信大数据服务有限公司董事周宾兼任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5成都蜀景天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周宾兼任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6崇州市大划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董事周宾兼任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7崇州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周宾兼任该公司董事
8成都新蜀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周宾曾兼任该公司董事,已于2022年7月离任
9成都市兴旅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周宾曾兼任该公司董事,已于2022年6月离任
10成都市琉璃旅游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周宾曾兼任该公司董事,已于2022年6月离任
11成都京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郭伟持有该公司90%的股权,兼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12敦煌市京伟文化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郭伟持有该公司 80%的股权,兼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13成都闲闲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郭伟兼任该公司总经理
14成都顺德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郑春燕持有该公司36.67%的股权,兼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15成都万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郑春燕持有该公司74%的股权,兼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16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独立董事邢连超担任合伙人
17厦钨电机工业有限公司原董事许继松曾兼任该公司董事长,已于2022年5月离任
18厦门三虹钨钼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许继松曾兼任该公司董事,已于2020年5月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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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关联方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19福建省地勘冶金发展有限公司原董事许继松曾兼任该公司董事长,已于2020年6月离任
20四川广汉士达炭素股份有限公司原独立董事张如积曾兼任该公司董事,已于2020年11月离任
21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原独立董事张如积曾兼任该公司董事,已于2020年11月离任
22四川智慧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原独立董事张如积曾兼任该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该公司已于2020年12月注销
23成都鸿达方略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原独立董事王敏持有该公司88.75%的股权,兼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5、发行人控股及参股的企业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拥有2家控股子公司,无参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发行人组织结构及子公司情况”之“(二)发行人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6、其他关联方

(1)其他关联自然人

本公司控股股东南平铝业、间接控股股东冶金控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报告期内曾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报告期内曾任控股股东南平铝业及间接控股股东冶金控股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均为本公司报告期内曾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自然人。

(2)其他关联法人

报告期内,前述“其他关联自然人”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法人,均为本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法人。

(二)关联交易情况

1、重大关联交易的判断标准及依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为关联方提供担保除外)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或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等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界定为重大关联交易,不符合重大关联交易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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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为一般关联交易。

2、重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不存在重大关联交易。

3、一般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①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商品与接受劳务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定价方式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福建省三钢明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购买劳保服市场价格-50.64-
福建省闽光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购买劳保服市场价格18.70--
福建省冶金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工程咨询服务等市场价格461.00--
合计479.7050.64-
占营业成本比例0.28%0.03%-

2021年、2022年,公司分别向福建省三钢明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福建省闽光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采购员工劳保服50.64万元、18.70万元,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原则,经双方协商确定,对公司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2022年,公司子公司福蓉源制造和福蓉源资源投资并建设的“年产18万吨消费电子铝型材及加工项目”和“年产25万吨再生铝及圆铸锭项目”进入规划和建设阶段,福蓉源制造和福蓉源资源向福建省冶金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采购项目勘察、能评、环评、安评等工程咨询服务以及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计交易金额461.00万元。2022年4月,福蓉源制造和福蓉源资源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对“年产18万吨消费电子铝型材及加工项目”和“年产25万吨再生铝及圆铸锭项目”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了公开招标,确定了福建省冶金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与中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联合体为中标单位,中标价合计为1,103.82万元,并签订了《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本次关联交易遵守了国家有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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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中标价系对三家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综合评估后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投标程序及结果公开公平、交易条件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向关联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

②关联租赁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南平铝业熔铸生产线、挤压生产线1,519.55604.10-

2021年9月30日,公司与南平铝业签订《设备租赁合同》,约定公司向南平铝业租赁其拥有的熔铸生产线(1条)、3,200吨挤压生产线(1条)和3,600吨挤压生产线(1条),包括生产线对应的土地、厂房、生产线配置人员以及生产用电、水、天然气等,实际租赁时间根据公司订单情况向南平铝业下达租赁计划,双方另行签订租赁补充协议,按实际租赁期限结算,租金为每月不超过555.04万元。协议到期后,双方已于2022年1月1日协商重新签订《设备租赁合同》,租赁物和租金均保持不变。

公司向南平铝业租赁熔铸生产线、挤压生产线主要用于生产消费电子产品铝制结构件材料,以达成短期快速增加产能的目的,是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上述关联交易具备合理性;租金价格参考同类业务市场价格,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向南平铝业租赁产线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③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薪酬分别为1,333.62万元、1,254.89万元和1,546.20万元。

(2)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除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报告期内,关联方为公司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了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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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被担保人债权人 /贷款机构担保业务 种类主债务 金额 (万元)主债务期限或授信额度期限关联担保人 及担保方式
1福蓉科技海通恒信国际 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金13,9382015.3.31 起60个月南平铝业提供保证担保
2福蓉科技成都农村商业银行崇州崇阳支行授信额度13,0002018.08.08 -2021.08.07南平铝业提供保证担保
3福蓉科技厦门银行 南平分行授信额度10,0002017.05.19 -2020.05.19南平铝业提供保证担保
4福蓉科技兴业银行 成都分行借款2,0002019.04.16 -2020.04.15南平铝业提供保证担保
5福蓉科技成都农村商业银行崇州崇阳支行借款1,0002019.08.14 -2020.08.08南平铝业提供保证担保
6福蓉科技中国银行 崇州支行借款2,0002019.02.22 -2020.02.22南平铝业提供保证担保
7福蓉科技中国银行 崇州支行借款2,0002019.03.14 -2020.03.14南平铝业提供保证担保
8福蓉科技中国银行 崇州支行借款3,0002019.08.21 -2020.08.21南平铝业提供保证担保
9福蓉科技国家开发银行 福建省分行借款20,000注12019.11.29 -2020.11.29南平铝业提供保证担保
10福蓉科技中国农业银行 崇州市支行借款2,0002019.07.31 -2020.07.29冶金控股提供保证担保
11福蓉科技中国农业银行 崇州市支行借款3,0002019.08.13 -2020.08.12冶金控股提供保证担保
12福蓉科技厦门银行 南平分行借款2,0002019.09.19 -2020.09.19南平铝业提供保证担保
13福蓉科技国家开发银行 福建省分行借款10,000注22020.07.20 -2021.07.19南平铝业提供保证担保
14福蓉科技成都农村商业银行崇州崇阳支行借款2002020.11.04 -2021.11.03南平铝业提供保证担保
15福蓉科技中国农业银行 崇州市支行借款5002020.09.16 -2021.08.26南平铝业提供保证担保
16福蓉科技中国银行 崇州支行借款2,0002020.08.11 -2022.02.11南平铝业提供保证担保
17福蓉科技中国银行 崇州支行借款2,0002020.12.18 -2022.06.18南平铝业提供保证担保
18福蓉科技中国光大银行 成都玉双路支行授信额度15,0002020.12.15 -2021.12.14南平铝业提供保证担保
19福蓉科技厦门银行 南平分行授信额度8,0002020.07.07 -2026.07.07南平铝业提供保证担保
20福蓉科技厦门银行 南平分行借款5002021.11.25 -2023.05.25南平铝业提供保证担保
21福蓉科技中国农业银行 崇州市支行借款5002021.11.17 -2022.11.16南平铝业提供保证担保
22福蓉科技中国光大银行 成都玉双路支行借款1,0002021.12.02 -2022.12.01南平铝业提供保证担保
23福蓉科技中国银行 崇州支行借款3,0002022.01.10 -2023.07.10南平铝业提供保证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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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被担保人债权人 /贷款机构担保业务 种类主债务 金额 (万元)主债务期限或授信额度期限关联担保人 及担保方式
24福蓉科技中国银行 崇州支行借款5,0002022.01.12 -2023.07.12南平铝业提供保证担保
25福蓉科技中国银行 崇州支行借款2,0002022.01.25 -2023.07.25南平铝业提供保证担保
26福蓉科技中国银行 崇州支行借款3,0002022.02.15 -2023.08.15南平铝业提供保证担保
27福蓉科技中国银行 崇州支行借款2,0002022.04.18 -2023.10.18南平铝业提供保证担保
28福蓉科技中国农业银行 崇州市支行借款2,0002022.01.21 -2023.01.20南平铝业提供保证担保
29福蓉科技成都农村商业银行崇州崇阳支行授信额度13,0002022.01.05 -2024.01.04南平铝业提供保证担保
30福蓉科技成都农村商业银行崇州崇阳支行借款10,0002022.01.05 -2024.01.04南平铝业提供保证担保
31福蓉科技厦门银行 南平分行借款1,0002022.02.10 -2023.02.10南平铝业提供保证担保
32福蓉科技兴业银行 成都分行借款1,0002022.04.19 -2023.04.18南平铝业提供保证担保

注:1、根据发行人与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签订的《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编号:

3512201901100000035),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向发行人提供借款20,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9年11月29日起至2020年11月29日止。报告期内,发行人依据前述借款合同向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分五次实际借款9,500万元;

2、根据发行人与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签订的《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编号:

3512202001100000043),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向发行人提供借款10,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20年7月20日起至2021年7月19日止。报告期内,发行人依据前述借款合同向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分五次实际借款6,000万元。

4、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应付关联方款项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应付账款南平铝业55.7399.37-
应付账款福建省三钢明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2.33-
应付账款福建省冶金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106.39--

5、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

6、规范关联交易的相关制度

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公司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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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和《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程序,对关联交易的审议和披露、回避制度进行了详细的规定;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7、规范关联交易的相关承诺

2020年10月,公司和控股股东南平铝业出具承诺:“公司拟在未来三年内通过采取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购买资产、建设生产线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公司产能,以期彻底解决关联交易。对于三年内必要的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内部规章制度进行审议。前述投资完成后,公司在未来将进一步做大做强,为股东和社会做出进一步的贡献。”

8、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意见

2023年4月24日,独立董事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合同及其他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对于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在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关联董事均依法进行了回避;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是合法有效的;关联交易价格是公允、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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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64,000.00万元(含64,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年产6万吨消费电子铝型材及精深加工项目”和“年产10万吨再生铝及圆铸锭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及拟投入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拟投入募集资金
1年产6万吨消费电子铝型材及精深加工项目89,562.0044,000.00
2年产10万吨再生铝及圆铸锭项目32,283.0020,000.00
合计121,845.0064,000.00

若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资项目实际资金需求总量,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年产6万吨消费电子铝型材及精深加工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89,562.00万元,拟通过新建厂房及生产线的方式,新增消费电子铝型材产能6万吨,产品可用于高端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AR/VR设备和智能手表等可穿戴设备。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抓住高端消费电子市场增长的机会,扩大市场份额并巩固竞争优势。

2、项目实施的背景

(1)5G智能手机、折叠屏手机快速发展

根据市场调查公司IDC最新报告,2021年全球智能手机的出货量约为13.6亿台,同比增长5.3%。在经历了连续4年的下滑之后,全球智能手机市场开始复苏。2022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为12.06亿台,较2021年有所下滑,但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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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未来,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有望在复苏后保持稳定增长。随着5G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完善,以及5G智能手机性价比的提升,智能手机市场迎来了新一阵的更换潮。根据Counterpoint数据,2022年第二季度,5G手机占全球手机出货量的49.9%,超过4G手机的49.7%,意味着5G手机进入商业化应用三年后,首次超过4G手机的出货量。中国信通院发布2022年12月国内手机市场运行分析报告显示,2022年5G手机出货量2.14亿部,占同期手机出货量的78.8%。折叠屏手机,即屏幕可以对折、展开的手机,正常形态下机身尺寸不变,展开后屏幕尺寸翻倍。自2018年首款折叠屏手机问世以来,折叠屏手机获得了快速发展。2021年8月,三星发布了新一代折叠屏手机Galaxy Z Fold3/Flip3,其中Flip3的起售价大幅下降,进一步降低了折叠屏手机的消费门槛。根据Counterpoint Research统计数据,2022年全球折叠屏手机的出货量达到1,490万台,同比增加64%,预计2023年全球折叠屏手机出货量将同比增长52%至2,270万台。

(2)技术进步推动VR/AR设备大幅增长

随着OLED和Fast-LCD等显示技术的成熟、人工智能和渲染计算等技术的发展以及感知交互相关技术的不断成熟,VR/AR设备能够给消费者带来较好的沉浸式体验,出货量迅速增长。

根据VR陀螺发布的《2022上半年VR/AR产业发展报告》,2021年全球VR头显出货量约1,110万台,VR头显全球出货量自2020年开始进入高速增长轨道,预计VR头显2022年出货量将会达到1,450万台,2023年将会进一步加速增长50%至2,175万台。2021年AR眼镜出货约57万台;AR眼镜出货量则延续稳定增长态势,预计于2022年达到74万台,并且于2023年维持同样增速提升至96万台。根据IDC报告,预计AR/VR头显在2023年的出货量为1,010万台,总出货量同比增长14%,并有望在2023-2027年的预测期内提速,五年复合年增长率达到32.6%。

除了互联网和消费电子行业,一些新兴产业例如新能源汽车也在融合VR/AR技术。蔚来汽车公司于2021年12月18日发布了市场上首款结合V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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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的车型,该车型搭载了蔚来全景数字座舱PanoCinema,并且司机和乘客可以佩戴蔚来研发的专属VR/AR眼镜。这标志着蔚来汽车公司率先进军该领域,同时也将会进一步推动汽车电子和VR/AR等消费电子产业的融合发展。政策方面,2018年工信部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现实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2021年3月公布的“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明确将“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列为数字经济相关重点产业。2021年5月18日,国家发改委在新闻发布会中表示,在大力提升实物消费方面,支持发展超高清视频终端、虚拟现实/增强现实设备、可穿戴设备等面向消费升级的电子产品,加快推广高效终端用能设备和产品。

VR/AR设备的快速发展,将带动消费电子精密结构件产业的发展。根据咨询机构Frost &Sullivan的预测,全球VR/AR精密结构件市场规模将从2020 年的约1亿美元增长至2025年的约17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约为76%。

(3)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需求稳定

近年来,随着人们居家办公学习需求增加,远程办公、远程教育市场迎来爆发,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等电子产品的终端消费增长。

根据Canalys报告显示,2022年全球PC市场(包括个人电脑和平板电脑)出货量约为4.34亿台。从长远来看,由于平板电脑性能的不断提升其应用范围也愈发广泛,同时笔记本电脑也在向轻薄化、便携化方向发展,平板电脑和笔记本电脑呈现融合发展的趋势。技术的不断创新,将刺激消费者潜在的置换和添置需求,预计未来平板电脑和笔记本电脑仍然有较为可观的发展空间。

3、项目实施主体和建设地点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是福蓉科技的全资子公司福建省福蓉源新材料高端制造有限公司。项目实施地点是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台商投资区。

4、项目实施进度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24个月,分为场地填方和地质勘察、施工图设计、设备购置及生产、土建施工、设备安装和调试等阶段。实施过程中,公司将根据实际需求情况,动态调整项目实施进度,具体项目进度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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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T+1T+2
Q1Q2Q3Q4Q1Q2Q3Q4
场地填方和地质勘察
施工图设计
设备购置及生产
土建施工
设备安装和调试

5、项目投资概算及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本项目总投资额89,562.00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44,000.00万元,各项投资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总投资额占总投资 比例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
1建设投资76,593.0085.52%44,000.00-
1.1建筑工程费29,085.0032.47%44,000.00
1.2设备购置费22,727.0025.38%
1.3安装工程费306.000.34%
1.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9,054.0021.27%是注
1.5预备费5,421.006.05%-
2建设期利息293.000.33%-
3铺底流动资金12,676.0014.15%-
合计89,562.00100.00%44,000.00-

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主要为土地购置费,土地购置费属于资本性支出。

(1)建设投资

①建筑工程费

项目建筑工程费包括初期场地挖填方平整费用和建构筑物主体工程投资,依据工程条件、同类项目建设经验与市场询价相结合确定单位造价,并结合建筑面积估算,具体如下:

序号建筑工程项目建筑面积(平方米)建筑结构估算单价(元/平方米)投资金额(万元)
1挤压一车间55,000.00钢构2,560.9014,085.00
2公用辅职工食堂、宿舍等行政31,545.85钢筋混凝1,703.555,37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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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设施生活福利设施框架
其他辅助车间、废水处理站、固废、危废库14,167.75钢构、钢筋混凝土框架866.761,228.00
3厂区总图运输、综合管网等配套工程---8,398.00
合计29,085.00

②设备购置费

项目设备购置费主要包括挤压一车间和公用辅助设施的设备购置,依据市场询价确定,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金额
1挤压一车间18,910.00
2公用辅助设施3,817.00
合计22,727.00

挤压一车间的主要设备购置情况如下:

序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单价 (万元)总价 (万元)
150MN挤压生产线天然气短锭加热炉13,200.003,200.00
热剥皮机
50MN卧式单动挤压机
辅机
模具加热炉
240MN挤压生产线短锭工频加热炉12,400.002,400.00
40MN卧式单动挤压机
辅机
模具加热炉
332MN挤压生产线天然气短锭加热炉+工频炉12,000.002,000.00
32MN卧式单动挤压机
辅机
模具加热炉
430MN挤压生产线天然气短锭加热炉11,800.001,800.00
30MN卧式单动挤压机
辅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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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单价 (万元)总价 (万元)
模具加热炉
527.5MN挤压生产线天然气短锭加热炉31,600.004,800.00
27.5MN卧式单动挤压机
辅机
模具加热炉
618MN挤压生产线天然气短锭加热炉1850.00850.00
18MN卧式单动挤压机
辅机
模具加热炉
714MN挤压生产线天然气短锭加热炉1200.00200.00
14MN卧式单动挤压机
辅机
模具加热炉
810MN挤压生产线天然气短锭加热炉1200.00200.00
10MN卧式单动挤压机
辅机
模具加热炉
913m天然气时效炉490.00360.00
109.5m天然气时效炉870.00560.00
1116t桥式起重机125.0025.00
1210t桥式起重机515.0075.00
135t桥式起重机1210.00120.00
143t电动单梁起重机15.005.00
15全自动锯切及检测线3250.00750.00
16高精密锯床610.0060.00
17自动喷码线2120.00240.00
18退火炉215.0030.00
19自动物流系统1100.00100.00
20模具氮化炉35.0015.00
21电缆、变压器电气传动等---1,120.00
合计18,910.00

③安装工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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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安装工程费主要是公用辅助设施的安装工程费用,依据市场询价估算确定。

④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包括土地购置费以及工程勘察、设计、监理、联合试运转费等其他工程建设管理费用,依据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颁发的《有色金属工业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规定计取,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调整估算,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金额
1土地购置费16,950.00
2其他工程建设管理费2,104.00
合计19,054.00

⑤预备费

预备费按照建设投资(不含土地购置费)的10%计算,相关款项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投入,未纳入本次募集资金投入范围。

(2)建设期利息

建设期利息为银行贷款利息,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投入,未纳入本次募集资金投入范围。

(3)铺底流动资金

铺底流动资金为保证该项目正常生产和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投入,未纳入本次募集资金投入范围。

6、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经测算,本项目全部达产后,可形成年均销售收入约170,496万元,生产经营期年均税后净利润约24,775万元,预计税后内部收益率 28.9%,投资回收期

4.9年,投资效益良好。

7、募投项目效益预测的假设条件

本项目完全达产后,将形成年产6万吨消费电子材产能。本项目建设期为2年,根据项目规划建设进度和公司生产经营经验,在第二年达到设计产能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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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年达到设计产能的80%,第四年及以后各年达到100%。

(1)营业收入

项目完全达产后的产品价格及收入测算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单价(万元/吨)销量(吨)收入(万元)
消费电子材2.9957,000170,495.58

①产品单价

本项目产品全部为消费电子材,与公司现有产品相同,产品结构按合金种类可划分为6系合金和7系合金,具体将综合考虑客户需求、市场环境等因素后确定。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平均销售单价和本次募投项目销售单价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吨

类别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报告期平均价格
6系合金2.972.772.312.68
7系合金3.733.443.373.51
本次募投项目产品2.99

从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公司6系合金和7系合金平均销售单价分别为2.68万元/吨和3.51万元/吨,本次募投项目预测产品销售单价2.99万元/吨介于公司报告期内6系合金和7系合金平均单价之间。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销售单价系根据目前公司同类产品实际售价、未来产品规划等因素确定,产品销售单价预测谨慎、合理。

②产品销量

根据产品以及设备的先进性,参考国内同类型企业实际生产情况,预计生产线综合成品率为95%,按照达成6万吨产能计算的销量为5.7万吨(6万吨*95%)。

(2)营业成本

本项目总成本费用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折旧摊销及修理费、燃料动力费等。

①直接材料

本项目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再生铝及铝合金圆铸锭,生产所产生的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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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冲减原材料成本。其他辅助材料根据工艺消耗定额及现行市场价格进行估算。

②直接人工

直接人工费用为劳动定员中归集到直接人工费中的人员工资,由工人人数与人均工资相乘得出。生产人数依据销售量和生产设备定员计算确定。

③折旧摊销

根据国家有关财务制度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分类计算折旧。建筑物折旧年限按35年,净残值率按3%计算;机器设备折旧年限按12年,净残值率按3%计算。

④燃料动力费

生产所需燃料及动力包括电、天然气、水等,根据生产经验和市场价估算。

(3)期间费用

本项目相关的期间费用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含研发费用)及财务费用,均根据公司现有消费电子材业务的投入情况进行测算,并根据未来产品规划等其他因素做适当调整:①管理费用为管理和组织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经验和项目实际情况估算;②销售费用根据历史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的平均值为基础,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经验和项目实际情况进行估算;③财务费用主要指生产经营期间未偿还的建设投资借款和流动资金借款发生的利息净支出,按照市场利率计算。

(4)税金及附加

税金及附加包括城乡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城乡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按增值税额的12%计算。

(5)所得税

项目实施主体为福蓉源制造,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8、项目审批备案情况

本项目实施地点位于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台商投资区,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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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2022)罗源县不动产权第0002590号)。

本项目是“福蓉源年产18万吨消费电子铝型材及加工项目”的一期工程建设内容,“福蓉源年产18万吨消费电子铝型材及加工项目”已取得《福建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内资)》(闽发改备[2022]A130006号)和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审批意见(榕罗环评[2022]20号)。

罗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于2022年10月31日出具说明,“年产6万吨消费电子铝型材及精深加工项目”即为“福蓉源年产18万吨消费电子铝型材及加工项目”的一期年产6万吨消费电子铝型材及加工结构件项目,不存在项目重复建设的情形。

(二)年产10万吨再生铝及圆铸锭项目

1、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总投资32,283.00万元,拟通过新建厂房及生产线的方式,新增再生铝及圆铸锭产能10万吨。本项目的实施,能够保障新增6万吨消费电子铝型材产能对于高品质圆铸锭的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2、项目实施的背景

(1)政策鼓励再生铝产业发展

铝制品报废以后,其中蕴含的金属铝可以作为原料被提取、再生产,从而进行反复循环利用。相较于原铝,再生铝的生产加工过程在节能环保方面有着巨大的优势,符合经济绿色转型的大方向。再生铝行业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中的“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的子分类,是国家政策鼓励发展的产业。

近年来,《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铝行业规范条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等一系列政策和法规的修订出台,有效推动了铝行业供给侧改革,也为再生铝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一方面,传统电解铝行业的新增产能被严格限制,另一方面,再生铝、水电铝等符合节能环保大趋势的战略新兴产业迎来良好的发展机遇。

2021年7月1日,国务院发改委印发《“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明确为再生铝产业设定了到2025年总产量达到1150万吨的目标。2021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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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日,工信部印发《“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针对铝行业从产能置换、绿色低碳材料推广、工艺流程转换、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绿色低碳技术推广等方面做了要求。新政策的推出,进一步明确了铝行业的发展方向,也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2)“双碳”大背景下,消费电子产业链向低碳转型

2020年9月,中国宣布“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围绕碳中和目标的实现,已经成为我国经济下一阶段发展的核心主题之一。2021年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清洁生产水平持续提高”、“碳排放强度明显降低”、“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节能环保相关目标。3月份公布的《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在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深入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等多个方面提出绿色发展,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力争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

发达国家较中国更早地制定了碳中和的目标,各大跨国企业也相继宣布碳中和计划或是已经实现了碳中和。苹果于2020年7月份发布的环境责任报告中宣布公司已经在办公运营方面实现了碳中和,并且发布了整个苹果产业链将于2030年实现碳中和的目标。截至目前,包括公司在内,已经有68家中国供应商承诺加入苹果发起的供应商清洁能源项目。在苹果的带头作用下,预计未来碳排放和环境保护措施将会成为消费电子品牌选择供应商的重要考虑因素。

消费电子制造业实现“碳中和”目标,对铝制结构件供应商而言,主要路径有三条:一是原材料端使用相对环保的再生铝替代电解铝;二是生产过程中使用水电、风电和光伏等清洁能源替代传统火电;三是通过加大技术投资,减少温室气体直接排放。再生铝相比于电解铝,节能减排优势明显。根据《中国有色金属学报》的《原铝与再生铝生产的能耗和温室气体排放对比》,生产1吨再生铝的能耗仅为等量电解铝能耗的3%~5%,可以减少约0.8吨二氧化碳排放,并且节约大量水资源,减少固体废料、废液和废渣的排放和处理。

3、项目实施主体和建设地点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是福蓉科技的全资子公司福建省福蓉源再生资源开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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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项目实施地点是福建省福州市罗源金港工业园区。

4、项目实施进度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24个月,分为场地填方和地质勘察、施工图设计、设备购置及生产、土建施工、设备安装和调试等阶段。实施过程中,公司将根据实际需求情况,动态调整项目实施进度,具体项目进度安排如下:

建设内容T+1T+2
Q1Q2Q3Q4Q1Q2Q3Q4
场地填方和地质勘察
施工图设计
设备购置及生产
土建施工
设备安装和调试

5、项目投资概算及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本项目总投资额32,283.00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各项投资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总投资额占总投资 比例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
1建设投资27,501.0085.19%20,000.00-
1.1建筑工程费6,671.0020.66%20,000.00
1.2设备购置费11,765.0036.44%
1.3安装工程费240.000.74%
1.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827.0021.15%是注
1.5预备费1,998.006.19%-
2铺底流动资金4,782.0014.81%-
合计32,283.00100.00%20,000.00-

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主要为土地购置费,土地购置费属于资本性支出。

(1)建设投资

①建筑工程费

项目建筑工程费包括初期场地挖填方平整费用和建构筑物主体工程投资,依据工程条件、同类项目建设经验与市场询价相结合确定单位造价,并结合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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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估算,具体如下:

序号建筑工程项目建筑面积(平方米)建筑结构估算单价(元/平方米)投资金额(万元)
1熔铸车间25,890.00钢构1,545.004,000.00
2公用辅助设施(综合楼)4,729.18钢筋混凝框架1,860.79880.00
3厂区总图运输、综合管网等配套工程---1,791.00
合计6,671.00

②设备购置费

项目设备购置费主要包括熔铸车间和公用辅助设施的设备购置,依据市场询价确定,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金额
1熔铸车间10,277.00
2公用辅助设施1,488.00
合计11,765.00

熔铸车间的主要设备购置情况如下:

序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单价 (万元)总价 (万元)
1倾翻式熔炼炉2380.00760.00
2倾翻式保温炉2330.00660.00
3气滑垂直铸造系统1260.00260.00
4气滑铸造平台9150.001,350.00
5电磁搅拌150.0050.00
6管式过滤器2300.00600.00
7真空在线除气2350.00700.00
8炉内精炼系统2170.00340.00
9板式过滤125.0025.00
10全自动铝棒锯床3160.00480.00
11铝棒堆垛系统1650.00650.00
12均匀化处理炉2375.00750.00
13烟尘净化系统2350.00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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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单价 (万元)总价 (万元)
14双室炉(再生铝)11,200.001,200.00
15耙渣车150.0050.00
16喂丝机21.002.00
17轮式熔炼投料车1150.00150.00
18长铝棒车皮机(250型)1250.00250.00
19长铝棒车皮机(350型)1350.00350.00
20叉车225.0050.00
21货运汽车235.0070.00
22行车230.0060.00
23行车425.00100.00
24铝渣回收设备1300.00300.00
25结晶器维修装置110.0010.00
26放流斗65.0030.00
27流槽和闸板130.0030.00
28倾翻式熔保炉1300.00300.00
29三井在线除气
30板式过滤
31三井管式过滤
32喂丝机
33流槽
34铸造机
35均质热处理炉
36冷却室
37料车
合计10,277.00

③安装工程费

项目安装工程费主要是公用辅助设施的安装工程费用,依据市场询价估算确定。

④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包括土地购置费以及工程勘察、设计、监理、联合试运转费等其他工程建设管理费用,依据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颁发的《有色金属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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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规定计取,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调整估算,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金额
1土地购置费5,520.00
2其他工程建设管理费用1,307.00
合计6,827.00

⑤预备费

预备费按照建设投资(不含土地购置费)的10%计算,相关款项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投入,未纳入本次募集资金投入范围。

(2)铺底流动资金

铺底流动资金为保证该项目正常生产和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投入,未纳入本次募集资金投入范围。

6、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的产品主要为自用,不单独测算经济效益。

7、项目审批备案情况

本项目实施地点位于福建省福州市罗源金港工业园区,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闽(2022)罗源县不动产权第0005297号)。

本项目是“福蓉源年产25万吨再生铝及圆铸锭项目”的一期工程建设内容,“福蓉源年产25万吨再生铝及圆铸锭项目”已取得《福建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内资)》(闽发改备[2022]A130007号)和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福蓉源年产25万吨再生铝及圆铸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榕罗环评[2022]25号)。

罗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于2022年10月31日出具说明,“年产10万吨再生铝及圆铸锭项目”即为“福蓉源年产25万吨再生铝及圆铸锭项目”的一期工程年产10万吨再生铝合金圆铸锭项目,不存在项目重复建设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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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募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本次募投的必要性

1、优化生产基地布局,巩固并提升行业地位

公司目前的生产基地位于四川省成都市,而我国消费电子产业链主要集中在沿海经济发达省份,通过在福建省成立子公司并建设高端铝型材制造及服务基地,有助于公司增强产品交付能力、加强与下游客户的合作交流、巩固并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

2、解决产能瓶颈,满足下游持续增长的需求

一方面,居家办公逐渐常态化,以笔记本电脑和平板电脑为代表的办公电子产品迎来新的销售热潮。公司现有的大尺寸产品生产线的整体产能利用率处于近年来的高位,并且订单高峰期难以充分满足下游的需求,产品交付紧张。另一方面,随着智能手机市场复苏,高端手机占比逐渐提升,以及公司逐渐丰富品类,开拓折叠屏手机、可穿戴设备的结构件材料和智能手机高附加值的结构小件材料,预计未来小尺寸产品生产线的产能趋于紧张。通过实施本次项目,增加铝材结构件材料产能,有助于公司突破产能的制约,抓住行业发展的机会,更好地满足日益增长的业务需求,提升公司的市场份额。

3、增强智能制造水平,提升产品品质,实现高质量增长

消费电子铝制结构件材料市场发展较为成熟,目前已经形成相对稳定的市场格局。公司的产品定位高端,具有技术壁垒和生产壁垒,附加值较高。随着消费电子产业的高端化发展以及近年来各种可穿戴设备的快速普及,结构件材料领域呈现出多样化、高合金化、高强度化、轻薄化、更新换代快、研发周期短等趋势。面对新的发展形势,能够短时间内成功研发出满足要求甚至性能更好的产品,并且能够在短时间内满足客户大规模交货需求的企业,将在市场竞争中具备显著优势。

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引入业内先进的设备,在多年生产经验积累基础上对本项目产线工艺设计进行优化,不仅能够提升公司生产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提升柔性生产能力,还有助于提高高品质铝合金结构件材料产能,从而满足订单高峰期的交货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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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募投的可行性

1、深化与现有优质客户的合作,拓展品类,并开拓更多代工厂客户消费电子品牌厂商对产品的工业设计和产品质量要求极为严格,相应地,其代工企业对采购产品的质量、供货稳定性和及时性要求很高。公司的整体研发能力在国内属于领先水平,已成功开发了诸多国内外知名品牌厂商客户,并通过不断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技术含量来帮助客户降低采购成本,增强客户终端产品的竞争力。目前,公司是三星指定供应商,是苹果全球前200位供应商之一,同时与谷歌、华为、OPPO、LG、联想等知名品牌厂商、精加工企业形成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客户的业务发展趋势良好,为公司新增产能的消化提供了坚实的市场基础。公司自2019年上市以来,一直专注于做大做强消费电子铝制结构件业务。随着新客户的不断开拓以及产品品类的不断增加,公司在业内的知名度不断提升,市场占有率稳中有升。近年来,以智能手表和VR头显为代表的可穿戴设备迅速增长,5G智能手机和折叠屏手机的渗透率逐渐提升,公司抓住市场机会,成功的开发了新产品的铝制结构件材料并且通过终端客户的测试认证。新产品的开发以及新客户的开拓为公司新增产能的消化,提供了进一步的保障。

2、研发与技术实力领先,生产工艺不断优化

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和智能手机等消费电子产品外壳、背板、中框结构件不仅需要具备较高的强度和硬度以保护核心电子器件,还需要在外观设计、光洁度、色彩等诸多方面满足消费者个性化需求。基于强大的技术实力和与客户之间良好的沟通反馈机制,公司通过多年的持续研发和技术积累,不仅在消费电子产品铝制结构件材料生产领域拥有十分成熟的技术,还积极进行了新技术的储备和应用推广。公司通过对合金配制、模具结构、挤压工艺和材料热处理工艺等一系列的技术攻关,对消费电子产品铝制结构件材料新产品成功进行了改良和开发。公司掌握了高品质圆铸锭的铸造技术,提升了产品品质的稳定性,保障了下游客户后续加工的产品良率;公司掌握了高品质铝合金的配比技术,成功研发出7系可阳极氧化处理超硬铝合金材料的生产工艺,成为7系铝合金材料的核心供应商;公司掌握了高精度铝合金挤压技术,有效提高了后续CNC加工的尺寸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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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提高了产品品质的可控性和稳定性;公司掌握了自动化生产的关键技术,有效缓解了人员成本上升的压力,提高了订单高峰期的生产效率。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既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主要从事消费电子产品铝制结构件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为消费电子产品的铝制结构件材料。本次募投项目“年产6万吨消费电子铝型材及精深加工项目”和“年产10万吨再生铝及圆铸锭项目”均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展开。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新增消费电子铝型材产能6万吨,新增产能规模主要系根据公司目前产能利用情况、产品战略规划、行业变化趋势和下游市场前景等因素确定,项目实施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在消费电子领域的竞争优势,新增产能具备合理性。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是公司把握新材料产业和新型消费电子领域发展机会的重要举措,符合公司进一步完善产能布局、扩大先进生产工艺、实现“碳中和”目标的战略规划。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成达产将对公司的经营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公司提升整体盈利水平,进一步强化市场竞争优势,并且巩固行业领先地位。

(二)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和总负债规模均有所增加,资本实力得到增强,为公司后续经营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若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转股期内逐渐实现转股,公司的净资产将有所增加,资产负债率逐步降低,资本结构将逐渐改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成并投产需要一定时间,因此短期内对公司的经营业绩贡献可能较小,导致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短期内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下滑。但是长期来看,随着本项目的实施,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营业收入和盈利能力将会得到较大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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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募集资金专项存储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集资金的存放和收付。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事项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公司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相关注册文件后择机在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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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38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1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45元/股。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股票已于2019年5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公开发行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09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107.0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987.9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5月17日全部到账。募集资金到账情况业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闽华兴所(2019)验字C-002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760.25万元,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行账号余额专户用途账户状态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玉双路支行782601880005728461,760.25高精铝制通讯电子新材料及深加工生产建设项目正常使用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八宝街支行39820188000186525-补充流动资金已销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州支行119912465861-研发中心已销户
合计1,760.25

注:经公司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2年7月13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原“研发中心”项目建设终止且该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余额(含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理财收益)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7月29日,“研发中心”项目已终止且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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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如下: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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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7,987.95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7,054.5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509.62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7,054.56
2019年度18,451.89
2020年度10,298.05
2021年度4,369.7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6.61%2022年度3,934.90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至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至日项目完工程度)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 承诺投资总额募集后 承诺投资 总额实际投资 金额募集前 承诺投资总额募集后 承诺投资总额实际投资 金额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1高精铝制通讯电子新材料及深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高精铝制通讯电子新材料及深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30,000.0030,000.0028,865.5730,000.0030,000.0028,865.57-1,134.43注1
2研发中心研发中心2,987.952,987.95679.372,987.952,987.95679.37-2,308.58不适用
3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5,000.005,000.005,000.005,000.005,000.005,000.00-不适用
4/终止研发中心项目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2)--2,509.62--2,509.622,509.62不适用
合计37,987.9537,987.9537,054.5637,987.9537,987.9537,054.56-933.39

注1:截至2022年12月31日,高精铝制通讯电子新材料及深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已建成投入使用6条挤压生产线,2条高品质熔铸生产线,其中进口低压铸造设备受外国厂家安装人员现场工作受限影响,建设进度略缓于预期;注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主要研发仪器、设备已购置,基本能满足目前公司研发试验使用,终止研发中心大楼施工建设,剩余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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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次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投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2019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7,996,335.07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明确意见。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鉴证报告》[闽华兴所(2019)审核字C-013号]。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同意置换的核查意见。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2022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2年7月13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置的主要研发仪器、设备等基本能满足目前公司研发试验需求,本着成本控制且能够满足项目需要的原则,同意公司终止“研发中心”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含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理财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2年7月29日,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25,096,182.41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理财收益)全部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19年6月2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授权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万元(含18,000.00万元)暂时闲置资金认购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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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2020年7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授权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含1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低风险、期限12个月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2021年8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闲置资金收益,并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授权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期限12个月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5,000.00万元)。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公司严格按照上述授权范围内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元。

(六)前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0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0年9月8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高精铝制通讯电子新材料及深加工生产建设项目的内部结构。本次调整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方向的变更及项目总投资额的调整。

2022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2年10月27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增加全资子公司福建省福蓉源新材料高端制造有限公司作为公司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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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精铝制通讯电子新材料及深加工生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增加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松山镇福州台商投资区作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并结合该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将其预计完成日期延长调整至2023年12月。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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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实际投资项目名称截至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注1)承诺效益实际效益情况累计 实现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
1高精铝制通讯电子新材料及深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98.71%本项目达产后项目预计年均可实现净利润5,069万元12,485.8415,406.6014,709.2850,830.29达到
2研发中心(注2)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3补充流动资金(注2)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注1:截至日投资项目产能利用率=报告期内产线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后积累实际产量/估算的累计产能(生产50%的7系铝合金和50%的6系铝合金产品的挤压生产能力)。注2:研发中心项目旨在提高公司整体研发水平和研发效率,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进而能为客户提供高质量、性能更稳定的产品和更优质的服务,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主要保证公司正常运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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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结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华兴专字[2023]22010720055号),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福蓉科技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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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声明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全体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张景忠 吴彩民 胡俊强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周宾 盛波 陈景春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郭伟 郑春燕 邢连超

全体监事签名: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黄志宇 范建敏 王仁杰

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彭昌华 何毅 肖学东 黄卫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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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一)

本公司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福建省南平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李翔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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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二)

本公司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郑震年 月 日

1-1-204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______________

林纪武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孙申甡 王珺琦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_______________

杨华辉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205

声明本人已认真阅读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经理:_______________

刘志辉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206

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董事长:_______________

杨华辉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207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律师: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蒋浩 黄三元 韩叙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柏涛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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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文件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等文件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陈蓁 陈雅芳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陈玉萍 白灯满________________

王卫群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林宝明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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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资信评级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信评级人员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机构及签字资信评级人员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资信评级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信用评级人员: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韩飞 李佳

资信评级机构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张剑文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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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一)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针对本次发行可能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公司将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募集资金有效使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力,具体如下:

1、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提升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将继续加大技术研发能力,提升核心技术,优化产品结构;加强与客户的良好合作关系;创新优化工厂生产管理模式,对供应链体系进行进一步完善;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建立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体系,组建专业化的研发、生产和管理人才梯队,公司也将不断加强内部管理,从而全面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

2、保障募投项目建设,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规范使用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随着募投项目逐步进入稳定回报期后,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将会显著提升。公司将尽量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速度,在募集资金到位前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确保募投项目按计划建成并实现预期效益。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相关规定,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按照约定用途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根据公司董事会的决议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相关规定,把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将募集资金用于承诺的使用用途。同时,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相关规定,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并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户银行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3、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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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4、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分红回报机制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分红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保证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具体形式、条件、比例、决策程序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广大股东的利润分配以及现金分红,努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上述填补回报措施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增厚未来收益,填补股东即期回报。由于公司经营面临的内外部风险客观存在,上述措施的实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公司控股股东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南平铝业承诺如下:

“1、承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1-1-212

2、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如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该等新的监管规定的,南平铝业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承诺切实履行福蓉科技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南平铝业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如南平铝业违反该等承诺并给福蓉科技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南平铝业愿意依法承担对福蓉科技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4、南平铝业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的,南平铝业同意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南平铝业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合称本人)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公司董事及/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会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承诺在本人自身职责和合法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如有表决权)。

6、如公司未来制订股权激励计划的,本人承诺在本人自身职责和合法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制订的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如有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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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如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该等新的监管规定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措施的承诺,如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9、本人作为填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的,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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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备查文件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二、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三、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董事会编制、股东大会批准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以及会计师出具的鉴证报告;

五、资信评级报告;

六、中国证监会对于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文件;

七、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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