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亿纬锂能”)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5月8日在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七路38号亿纬锂能零号会议室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3年5月8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全体监事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分表达意见。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祝媛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鉴证,并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表决。
特此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