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5月8日上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通讯及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28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裴振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价格的议案》
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将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99.60万股调整为909.48万股,预留授予的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90.00万股调整为117.00万股,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价格由16.09元/股调整为10.84元/股。
关联董事裴振华先生、王珩女士、费赟超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2、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由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存在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或个人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完全归属,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3.6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按作废处理。
如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期间,如有激励对象提出离职申请,则已获授尚未办理归属登记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由公司退还该激励对象已支付的认购资金。
关联董事裴振华先生、王珩女士、费赟超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已经成就,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18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42.845万股,16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在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8.5万股,共计501.345万股。
关联董事裴振华先生、王珩女士、费赟超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