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4月28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为十五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3年5月23日。
2、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提出复核申请,并于2023年5月8日收到《复核受理通知书》。复核期间,深交所决定不停止执行,但深交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或者深交所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除外。若深交所依据上诉复核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维持终止上市决定,该决定为终局决定。
3、截至2023年5月8日,公司股票已交易4个交易日,剩余11个交易日。敬请投资者、证券公司等市场主体在股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深股通等业务。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
上〔2023〕337号),深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向深交所提交了终止上市的复核申请。2023年5月8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复核受理通知书》(〔2023〕第4号),主要内容如下:“你公司提出的复核申请已收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诉复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现予以受理,并定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诉复核委员会复核会议,就复核申请事项进行审议。”
复核期间,深交所决定不停止执行,但深交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或者深交所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除外。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