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修订暨财务数据更新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104号)(下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1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0)。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根据相关要求对《问询函》回复进行披露,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下称问询函回复)及相关公告文件。同时,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下称募集说明书)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募集说明书。
结合上交所对问询函回复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及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披露的《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回复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修订,并对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
相关文件中涉及的财务数据进行了同步更新,更新部分以“楷体(加粗)”字体显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文件。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