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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迪威: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08

证券代码:832491 证券简称:奥迪威 公告编号:2023-050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4日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银平路3街4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曙光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0,325,6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00%。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633,8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包括现场和通讯方式);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包括现场和通讯方式);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一)

1.议案内容: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公司根据2022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3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要求编制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5)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0,225,62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反对股数1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根据2022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3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要求编制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5)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6)。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二)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0,225,62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反对股数1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三)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分析及2023年度业务规划,综合考虑市场及行业的发展状况,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0,225,62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反对股数1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四)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承诺,公司结合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及未分配利润情况,编制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0,183,12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反对股数142,49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承诺,公司结合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及未分配利润情况,编制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五)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工作,并对2022年度工作进行回顾与总结,对2023年公司未来进行展望,形成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0,183,12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反对股数1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弃权股数42,49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六)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的规定,勤勉尽责的履行职责与义务,并对报告期内所开展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形成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3-01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0,183,12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反对股数1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弃权股数42,49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的规定,勤勉尽责的履行职责与义务,并对报告期内所开展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形成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3-018)。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七)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2022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工作,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已经编制完成,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0,183,12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反对股数1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弃权股数42,49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

3.回避表决情况

2022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工作,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已经编制完成,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八)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服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0,183,12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反对股数1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弃权股数42,49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

3.回避表决情况

期间,较好地履行了审计义务,按时完成了审计工作。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贯性和准确性,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九)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关于预计2023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177,41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5%;反对股数1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弃权股数42,49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关于预计2023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本议案关联股东张曙光、黄海涛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十)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关联股东张曙光、黄海涛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177,41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5%;反对股数1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弃权股数42,49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十一)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关联股东张曙光、黄海涛回避表决。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与使用管理,并编制了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0,183,12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反对股数1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弃权股数42,49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与使用管理,并编制了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1)。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十二)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0,225,62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反对股数1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关于换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十三)

1. 议案内容

2. 关于换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如适用)

因公司独立董事刘圻先生、马文全先生、田秋生先生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届满六年,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中“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该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的相关规定和公司治理需要,公司拟补选3名独立董事,董事会现提名龙朝晖先生、韩培刚先生、王仁曾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独立董事任命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议案序号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13.01选举龙朝晖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30,193,12799.56%
13.02选举韩培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30,193,12799.56%
13.03选举王仁曾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30,193,12799.56%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津贴的议案》 (十四)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747,41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8%;反对股数142,49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2%;弃权股数0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监事津贴的议案》 (十五)

1.议案内容:

本议案关联股东张曙光、黄海涛、梁美怡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参考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监事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运行情况与地区薪资水平,公司拟调整公司监事津贴,监事津贴由人民币3万元/年(未税)调整为5万元/年(含税),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0,139,62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反对股数142,49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参考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监事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运行情况与地区薪资水平,公司拟调整公司监事津贴,监事津贴由人民币3万元/年(未税)调整为5万元/年(含税),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本议案关联股东马拥军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十六)

1.议案内容:

本议案关联股东马拥军回避表决。

为鼓励对公司发展具有核心作用的员工,增强团队凝聚力和公司整体竞争力,在综合考虑员工的职务、对公司贡献、专业技术能力及发展潜力等考量因素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拟提名蔡俊杰等共96人为公司核心员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9,524,43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反对股数3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为鼓励对公司发展具有核心作用的员工,增强团队凝聚力和公司整体竞争力,在综合考虑员工的职务、对公司贡献、专业技术能力及发展潜力等考量因素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拟提名蔡俊杰等共96人为公司核心员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2)。本议案关联股东马拥军、汪洪亮、韩金锋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十七)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749,23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反对股数42,49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为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的共同利益有效的结合,确保公司发展战略落地与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编号:

2023-033)。

本议案关联股东张曙光、黄海涛、梁美怡、李磊、马拥军、汪洪亮、李洁灵、蔡旭蔚、韩金锋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十八)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关联股东张曙光、黄海涛、梁美怡、李磊、马拥军、汪洪亮、李洁灵、蔡旭蔚、韩金锋回避表决。

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30人,包括公告本计划时在公司(含下属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上述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告编号:2023-03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749,23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反

对股数42,49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十九)

1.议案内容:

本议案关联股东张曙光、黄海涛、梁美怡、李磊、马拥军、汪洪亮、李洁灵、蔡旭蔚、韩金锋回避表决。

为保证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作为对公司和激励对象进行年度考核和计划实施的管理依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告编号:2023-03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749,23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反对股数42,49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为保证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作为对公司和激励对象进行年度考核和计划实施的管理依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告编号:2023-035)。本议案关联股东张曙光、黄海涛、梁美怡、李磊、马拥军、汪洪亮、李洁灵、蔡旭蔚、韩金锋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二十)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关联股东张曙光、黄海涛、梁美怡、李磊、马拥军、汪洪亮、李洁灵、蔡旭蔚、韩金锋回避表决。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749,23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反对股数42,49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效期一致。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本议案关联股东张曙光、黄海涛、梁美怡、李磊、马拥军、汪洪亮、李洁灵、蔡旭蔚、韩金锋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协议的议(二十一)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关联股东张曙光、黄海涛、梁美怡、李磊、马拥军、汪洪亮、李洁灵、蔡旭蔚、韩金锋回避表决。

针对公司实施的本激励计划,公司拟与激励对象签署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协议。本协议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署。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749,23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反对股数42,49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针对公司实施的本激励计划,公司拟与激励对象签署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协议。本协议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署。本议案关联股东张曙光、黄海涛、梁美怡、李磊、马拥军、汪洪亮、李洁灵、蔡旭蔚、韩金锋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二十二)

本议案关联股东张曙光、黄海涛、梁美怡、李磊、马拥军、汪洪亮、李洁灵、蔡旭蔚、韩金锋回避表决。

议案序号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一)《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5,586,41198.24%100,0001.76%00.00%
(二)《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5,586,41198.24%100,0001.76%00.00%
(三)《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5,586,41198.24%100,0001.76%00.00%
(四)《关于202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5,543,91697.49%142,4952.51%00.00%
(八)《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5,543,91697.49%100,0001.76%42,4950.75%
(九)《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5,543,91697.49%100,0001.76%42,4950.75%
(十)《<关于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的议案》5,543,91697.49%100,0001.76%42,4950.75%
(十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5,543,91697.49%100,0001.76%42,4950.75%
(十二)《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5,586,41198.24%100,0001.76%00.00%
(十七)《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4,749,23299.11%42,4950.89%00.00%
案)>的议案》
(十八)《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4,749,23299.11%42,4950.89%00.00%
(十九)《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4,749,23299.11%42,4950.89%00.00%
(二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4,749,23299.11%42,4950.89%00.00%
(二十一)《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协议的议案》4,749,23299.11%42,4950.89%00.00%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二十三)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13.01选举龙朝晖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5,553,91697.67%当选
13.02选举韩培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5,553,91697.67%当选
13.03选举王仁曾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5,553,91697.67%当选

涉及公开征集表决权事项的表决情况 (二十四)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公开征集获得授权情况合计表决结果
股东人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十七)《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000%通过
(十八)《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000%通过
(十九)《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000%通过
(二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000%通过
(二十一《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协议的议案》000%通过
征集人是否按照已披露的表决意见和股东授权委托书指示代为行使股东权利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姚继伟、黄素欣

(三)结论性意见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姓名

姓名职位职位变动生效日期会议名称生效情况
龙朝晖独立董事任职2023年5月4日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韩培刚独立董事任职2023年5月4日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王仁曾独立董事任职2023年5月4日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备查文件目录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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