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5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8日以电话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其中6名董事王锐利先生、尤劲柏先生、林德建先生、卜华先生、郭楚文先生、边疆先生通讯参会。会议由董事长夏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取消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向2022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审议》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3-007)、《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7)。
为更好的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经股东夏军提议,公司与经营层深入沟通,拟变更上述《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故公司决定取消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提交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后的激励方案重新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王锐利先生、马小宝先生、赵来运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修改后)》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修改后)。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董事王锐利先生、马小宝先生、赵来运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