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3-023证券代码:837006 证券简称:晟楠科技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5日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泰兴城东工业园区科创路1号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六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叶学俊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4,359,1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484%。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216,8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67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董事王洪平因工作安排,授权董事凌敏代为参会;独立董事顾剑玉、毛亚斌因个人原因,授权独立董事芮丹萍代为参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列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2年,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董事会对2022年度工作进行总结,编制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64,359,16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订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64,359,16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2022年独立董事工作情况进行汇报。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晟楠科技: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3-012)。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64,359,16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编制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发展计划和经营目标,编制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64,359,16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2年1-12月的财务报表及附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3)3300082号)。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64,359,16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全国股转公司的要求编制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晟楠科技: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09)以及《晟楠科技: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0)。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64,359,16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晟楠科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64,359,16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结合2022年度经营情况,对2023年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披露的《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3,204,96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叶学俊先生、叶楠先生、苏梅女士、泰兴市福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编制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委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64,359,16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明细表的鉴证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了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晟楠科技公司2022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明细表(以下简称“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明细表”)执行了鉴证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明细表的鉴证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64,359,16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了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晟楠科技公司2022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以下简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进行了专项审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核查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64,359,16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叶剑飞、王静迪
(三)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