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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蝶实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09

彩蝶实业(603073)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证券代码:603073 证券简称:彩蝶实业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3年5月18日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14:00;

2、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网络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彩蝶路1号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施建明先生或(在董事长不能主持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选的董事。

五、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介绍现场出席人员到会情况;

(三)宣读会议须知;

(四)推举投票计票人、监票人;

(五)宣读议案;

(六)与会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讨论、审议、发言或咨询;

(七)现场投票表决;

(八)主持人宣布暂时休会,在监票人监督下对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果进行统计;

(九)主持人宣布复会,宣布表决结果,宣读会议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须知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会议须知如下:

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应在会议召开前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股东账户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出席会议。

三、与会股东应当按照通知时间准时到场。如迟到,不得参加表决,但可以列席会议。迟到股东不得影响股东大会的正常进行,否则公司有权拒绝其入场。

四、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行使权利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程序。如股东欲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可在签到时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发言。股东的发言或提问应当简明扼要,每次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3分钟,每位股东发言不超过两次,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案相关。

五、对于超出议案范围或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六、为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在就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现场表决。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该项表决为弃权。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监事(指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的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与会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独立董事或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即股东所拥有的全部有效表决票数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待选人数。请与会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表决票,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七、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本次股东大会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八、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九、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形成的决议将在会议结束后以公告形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

十、公司不向与会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与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十一、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1)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8日

彩蝶实业(603073)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1:

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2022年度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和董事会工作情况,以董事会名义编制了《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参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8日

附件:《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彩蝶实业(603073)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附件: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公司全体董事认真履职、勤勉尽责,积极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推动了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现将公司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公司经营情况

2022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3,567.2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1.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981.4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6.17%。

二、2022年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持续建立行之有效的内控管理体系,规范运作。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召开了5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获得全体董事表决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时间会议议案
1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2年3月7日1、《关于批准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审计报告的议案》 2、《关于确认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2022年5月22日1、《关于提名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2年6月6日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2、《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3、《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4、《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5、《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6、《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4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2年9月8日1、《关于批准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审计报告的议案》
5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10月21日1、《关于批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审阅报告的议案》 2、《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

(二)股东大会的召开与执行情况

2022 年,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全部由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会议依法对审议事项作出表决。董事会在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的前提下,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时间会议议案
12021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3月27日1、《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7-12月
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修改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2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6月6日1、《关于选举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2、《关于选举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2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4次,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召开会议1次。各委员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范围运作,切实履职,充分发挥专业技能和决策能力,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良好的支撑,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了专业的建议,推动公司合规、健康发展。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2 年,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等会议,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对相关议案均按要求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有效地促进了公司合规运作。

三、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

(一)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升公司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和透明度。继续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多渠道、多层次地与投资者沟通交流,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和谐、稳定的良好互动关系。

(二)继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进一步发挥公司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职权作用,强化支撑保障,完善督促落实机制,确保董事会决策执行到位、取得实效。

(三)继续加强合规建设在财务管理、内部审计、风险管理等多方面的管控,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以往的实践经验,强化公司治理,切实落实公司内控制度,建立科学有效的决策机制、市场反应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不断推动企业管理向规范化、标准化发展,为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奠定坚实有力的基础。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彩蝶实业(603073)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2:

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结合2022年全年工作情况,编制了《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年5月18日

彩蝶实业(603073)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3:

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2022年度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工作情况,以监事会名义编制了《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参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18日

附件:《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彩蝶实业(603073)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附件: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认真履行并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为企业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了五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获得全体监事表决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时间会议议案
1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年3月7日1、《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关于批准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7-12月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修改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2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5月22日1、《关于提名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2022年6月6日1、《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4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2年9月8日1、《关于批准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审计报告的议案》 2、《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1-6月关联交易的议案》
5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10月21日1、《关于批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审阅报告的议案》 2、《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情况发表的监督

(一)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情况

2022年,公司监事列席和出席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会议,听取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了解公司各项重要决策的形成过程,掌握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履行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决策程序科学、合法、有效,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不受损害。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勤勉尽责,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也未发现有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彩蝶实业(603073)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2年度,监事会认真履行财务检查职能,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进行了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市场公平交易的原则进行,无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彩蝶实业(603073)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4: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自身发展需求以及生产经营需要,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具体内容参见附件。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8日

附件:《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附件: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自身发展需求以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实编制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预算编制说明

本预算报告是根据公司2022年度的实际运营情况和结果,通过对公司目前所面临的宏观经济政策、行业状况等外部环境的分析研究,结合公司各项现实基础、经营能力以及年度经营计划,秉持稳健、谨慎的原则编制而成。

二、预算编制基础假设

1、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无重大变化;

2、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3、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市场行情、主要产品和原料的市场价格和供求关系无重大变化;

4、按现行的国家主要税率、汇率及银行信贷利率;

5、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三、2023年度主要财务预算指标

1、营业收入:2023年计划实现营业收入约7亿元;

2、利润总额:2023年计划实现利润总额约1亿元。

四、特别提示

本预算报告仅为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对2023年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状况以及公司管理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特别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彩蝶实业(603073)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5: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2022年度财务状况和审计报告,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参见附件。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8日

附件:《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彩蝶实业(603073)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附件: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根据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2022年盈利情况

单位:万元

主要项目2022年合并2021年合并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73,567.2383,026.01-11.39
营业成本53,801.0358,578.13-8.16
毛利19,766.2024,447.88-19.15
税金及附加723.28549.9131.53
期间费用合计7,338.399,066.42-19.06
其中:销售费用1,942.441,787.538.67
管理费用2,759.363,034.97-9.08
研发费用2,814.952,893.31-2.71
财务费用-178.361,350.61-113.21
其他收益756.99889.68-14.91
资产减值损失445.82500.69-10.96
净利润10,981.4713,099.29-16.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981.4713,099.29-16.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016.2611,886.19-15.73
毛利率26.87%29.45%-8.75
净利润率14.93%15.78%-5.39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3,567.23万元,下降11.39%;毛利总额19,766.20万元,下降19.15%;毛利率26.87%,下降8.75%;净利润10,981.47万元,下降16.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016.26万元,下降15.73%。主要原因是:

一方面系公司基于市场行情变化,战略收缩涤纶长丝业务规模、处置部分生产设备,使得当期涤纶长丝销售收入和贡献毛利当期大幅减少;另一方面,公司当期主要原材料涤

彩蝶实业(603073)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纶及电力、蒸汽等能源采购成本呈现不同程度的涨幅,使得公司营业成本上涨、毛利率下降。其中:税金及附加增加173.37万元,增幅31.53%,主要系附加税增加所致;财务费用减少1,528.97万元,减幅113.21%,主要系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二、资产情况

1、流动资产构成及各类资产占流动资产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期末2021期末增减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货币资金14,585.2331.078,980.2819.435,604.9562.41
应收票据5,090.3610.856,431.8613.92-1,341.5-20.86
应收账款9,336.1119.8910,572.6522.88-1,236.54-11.70
应收款项融资00275.750.6-275.75-100.00
预付款项814.001.73502.611.09311.3961.95
其他应收款2,349.315.001,235.202.671,114.1190.20
存货14,744.5331.4115,142.9932.77-398.46-2.6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002,730.185.91-2,730.18-100.00
其他流动资产20.540.04337.250.73-316.71-93.91
流动资产合计46,940.0810046,208.76100731.321.58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流动资产46,940.08万元,较上年增加731.32万元,增幅1.58%。其中:货币资金增加5,604.95万元,增幅62.41%,主要系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所致;应收款项融资减少275.75万元,减幅100%,主要系以票据结算的货款减少所致;预付款项增加311.39万元,增幅61.95%,主要系预付货款增加所致;其他应收款增加1,114.11万元,增幅90.20%,主要系支付的土地履约保证金增加所致;持有待售资产减少2,730.18万元,减幅100%,主要系持有待售资产处置所致;其他流动资产减少316.71万元,减幅93.91%,主要系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减少所致。

2、非流动资产构成及各类资产占非流动资产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期末2021期末增减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投资性房地产1,641.183.064,997.379.10-3,356.19-67.16
固定资产43,308.6780.6545,874.9283.51-2,566.25-5.59
在建工程588.911.10220.170.40368.74167.48
使用权资产39.20.0765.370.12-26.17-40.03
无形资产9,455.7217.618,315.2315.141,140.4913.72
长期待摊费用247.910.46164.650.3083.2650.57
递延所得税资产54.770.1034.520.0620.2558.66
其他非流动资产1.380.00260.090.47-258.71-99.47
非流动资产合计53,696.5610054,934.95100-1,238.39-2.25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非流动资产53,696.56万元,较上年减少1,238.39万元,减幅2.25%。其中:投资性房地产减少3,356.19万元,减幅67.16%,主要系出租的房产减少所致;在建工程增加368.74万元,增幅167.48%,主要系厂房锅炉工程建设所致;长期待摊费用增加83.26万元,增幅50.57%,主要系排污权使用费增加所致;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少258.71万元,减幅99.47%,主要系预付设备款减少所致。

三、负债情况

1、公司各类负债金额及占总负债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期末2021期末增减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负债21,856.5876.7834,283.0086.30-12,426.42-36.25
非流动负债6,608.7223.225,440.6313.701,168.0921.47
负债总计28,465.3010039,723.63100-11,258.33-28.34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负债28,465.30万元,较上年减少11,258.33万元,减幅28.34%。其中:流动负债减少12,426.42万元,减幅36.25%。

2、流动负债构成及各类负债占流动负债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期末2021期末增减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短期借款9,792.6144.8016,880.7649.24-7,088.15-41.99
应付账款8,228.7637.6511,727.2234.21-3,498.46-29.83
预收款项153.320.70804.762.35-651.44-80.95
合同负债705.513.23806.22.35-100.69-12.49
应付职工薪酬2,269.7910.382,424.717.07-154.92-6.39
应交税费582.972.671,541.374.50-958.40-62.18
其他应付款95.150.4449.930.1545.2290.57
其他流动负债28.470.1348.050.14-19.58-40.75
流动负债合计21,856.5810034,283.00100-12,426.42-36.25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流动负债21,856.58万元,较上年减少12,426.42万元,

彩蝶实业(603073)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减幅36.25%。其中:短期借款减少7,088.15万元,减幅41.99%,主要系借款减少所致;预收款项减少651.44万元,减幅80.95%,主要系预收设备处置款减少所致;应交税费减少958.40万元,减幅62.18%,主要系应交增值税减少所致。

3、非流动负债构成及各类负债占非流动负债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期末2021期末增减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租赁负债41.820.6366.861.23-25.04-37.45
长期应付款4,147.3262.763,680.3167.64467.0112.69
递延收益1,476.7322.35970.2217.83506.5152.21
递延所得税负债942.8514.27723.2413.29219.6130.36
非流动负债合计6,608.721005,440.631001,168.0921.47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非流动负债6,608.72万元,较上年增加1,168.09万元,增幅21.47%。其中:递延收益增加506.51万元,增幅52.21%,主要系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219.61万元,增幅30.36%,主要系税前一次性扣除的固定资产增加所致。

四、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增减额增减幅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358.3213,166.621,191.709.0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87.51-9,589.078,001.5683.4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651.59-1,108.02-6,543.57-590.5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5,604.962,215.503,389.46152.99

2022年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5,604.96万元,比上年度增加3,389.46万元,增幅152.99%。其中: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8,001.56万元,增幅83.44%,主要是购建固定资产支出减少所致;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减少6,543.57万元,减幅

590.56%,主要系借款减少所致。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彩蝶实业(603073)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6:

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监管部门对2022年年度报告的其他相关要求,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8日

彩蝶实业(603073)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7: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9,814,655.83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335,183,732.4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6,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4,800,000元(含税),占当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1.69%,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8日

彩蝶实业(603073)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8: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提供专业审计服务,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加强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满足公司实际工作与沟通的便利需要,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相关信息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胡少先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25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注册会计师2,064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80人
2022年(经审计)业务收入业务收入总额38.63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35.41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21.15亿元
2022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客户家数612家
审计收费总额6.32亿元
涉及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房地产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教
育,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58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裁人)被诉(被仲裁人)诉讼(仲裁)事件诉讼(仲裁)金额诉讼(仲裁)结果
投资者亚太药业、天健、安信证券年度报告部分案件在诉前调解阶段,未统计二审已判决判例天健无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天健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投资者罗顿发展、天健年度报告未统计案件尚未判决,天健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投资者东海证券、华仪电气、天健年度报告未统计案件尚未判决,天健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伯朗特机器人 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天健广东分所年度报告未统计案件尚未判决,天健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组成员姓名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项目合伙人沈维华1998年1998年1998年2019年桐昆股份、双箭股份、和达科技、光隆能源、雅艺科技、蓝
特光学、新亚电子
签字注册会计师沈维华1998年1998年1998年2019年桐昆股份、双箭股份、和达科技、光隆能源、雅艺科技、蓝特光学、新亚电子
朱彬2015年2012年2015年2019年光隆能源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章天赐2009年2008年2012年2022年舒华体育、宝立食品、东南电子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将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3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并办理合同签署等相关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8日

议案9:

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及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建立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2022年的经营情况以及公司各位董事的职位及工作情况,现将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拟定的2023年度薪酬标准公布如下:

一、2022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姓名职务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万元)
施建明董事长85.52
施屹董事、总经理76.91
张红星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61.00
范春跃董事、财务负责人63.99
张军独立董事7.24
张华鹏独立董事7.24
应朝阳独立董事7.24

二、2023年度薪酬标准

1、方案适用对象:任期内的公司董事

2、本方案适用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3、薪酬标准及发放办法

(1)独立董事薪酬

独立董事薪酬采用津贴制,独立董事2023年度津贴标准为7.24万元/年(含税),按年发放。

(2)其他董事薪酬

内部董事是指在公司同时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2023年度,公司将根据内部董事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以及履职情况发放薪资。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8日议案10:

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及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建立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2022年的经营情况以及公司各位监事的职位及工作情况,现将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拟定的2023年度薪酬标准公布如下:

一、2022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姓名职务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万元)
张利方监事会主席28.52
庄利明监事44.18
董旭明监事19.71

二、2023年度薪酬标准

1、方案适用对象:任期内的公司监事

2、本方案适用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3、薪酬标准及发放办法

公司监事均为公司内部职工,同时担任公司其他职务,2023年度,公司将根据监事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以及履职情况发放薪资。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8日

彩蝶实业(603073)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11: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提高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业务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一、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本金和收益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投资风险可控。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实施方式

董事会拟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和管理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本金及对应的收益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长时间的资金闲置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同时,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增加股东回报。

六、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 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产品。

(2)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8日

彩蝶实业(603073)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12: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充分合理利用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 50,0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

三、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

四、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控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自有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产品。

(2)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8日

议案13: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2号),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900万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7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1,600万元。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发展需要,拟对《公司章程》相应内容进行修订、完善,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和《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8日

彩蝶实业(603073)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14:

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规范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改。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8日

彩蝶实业(603073)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15:

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进一步规范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改。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8日

议案16:

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改。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8日

彩蝶实业(603073)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17:

关于修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对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进行了修改。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8日

彩蝶实业(603073)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18:

关于修改《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型文件以及《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对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进行了修改。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8日

议案19:

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规范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以及《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改。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8日

彩蝶实业(603073)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20:

关于修改《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对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改。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8日

彩蝶实业(603073)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21:

关于修改《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加强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授权管理工作,确保公司规范化运作,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对公司《授权管理制度》进行了修改。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授权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8日

彩蝶实业(603073)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22:

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进一步完善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进行了修改。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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