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未来对本人开展股权激励,且规定行权条件与公司为本次融资所做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如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另行规定或提出其他要求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即期回报的承诺》之签章页)全体董事签字:
李铠 | 林鸿 | 朱胡勇 | ||
罗云波 | 金麟 | 范丽明 | ||
石宇良 | 蔡瑾 | 肖红英 |
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张淑君 | 邓军 |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