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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源控股: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08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于2023年5月6日以电话、即时通讯工具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5月6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华源控股创新中心11楼会议室举行。公司董事总数7人,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及受托董事共7人(其中受托董事0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6人,分别为:李志聪先生、陆林才先生、沈华加先生、江平先生、章军先生、周中胜先生。出席本次会议董事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半数,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的规定。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李志聪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本次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周中胜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吴青川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如吴青川先生被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届时将同时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选举独立董事的提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吴青川先生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的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董事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关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特此公告。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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