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已认真查阅了公司相关会议资料,现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合资项目红土镍矿湿法冶炼项目的建设和经营发展,且公司根据持股比例为华飞镍钴(印尼)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汤勇 詹启军 李春歌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