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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001号关于对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05

关于对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年报问询函【2023】第001号

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我部在对你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经营业绩你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52亿元,同比下降44.03%;营业成本9,886.07万元,同比下降45.99%;实现归母净利润-1,168.09万元,同比下降124.13%。你公司解释利润大幅下滑主要为营业收入减少、信用减值损失及销售费用等增加。

按产品类别看,数字城市解决方案及建设营业收入7,747.47万元,同比下降65.31%,毛利率38.32%,较上年同期增加4.24个百分点;工业AI产品及解决方案营业收入7,451.71万元,同比增长54.29%,毛利率31.51%,较上年同期增加5.72个百分点。

2023年4月21日,你公司披露年报同日披露修正公告,对业绩快报、业绩预告中的财务数据进行修正。相较于业绩快报数据,修正后的营业收入减少9,656.86万元,归母净利润减少2,728.72万元,由盈转亏。你公司解释业绩修正原因系年报审计过程中,将报告期内已履约完成的合同和正在执行中的合同进行了合并处理,导致对已确认的收入进行了调减。

请你公司:

(1)结合市场需求、收入结构、在手订单等方面的情况,说明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同比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说明导致营收变动的因素是否将持续存在;结合收入的确认、成本的归集情况说明毛利率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2)结合销售合同的验收及付款条件,公司的收入确认政策及实际提供产品或服务的情况,说明公司对年报审计中涉及收入调减的合同在前期进行收入确认的依据和合理性;说明此前同类业务合同是否采用一致的收入确认方式;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调节利润的情形;

(3)说明是否按照《上市规则》要求,针对业绩快报和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进行了及时修正并披露;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意见;

(4)说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监高等主体在业绩快报/预告披露后至年报披露期间,是否存在股票交易,相关交易是否合法合规。

2、关于应收账款和信用减值损失

你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3.32亿元,同比下降1.6%;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7,331.81万元,同比增长57.53%;应收账款账面价值2.59亿元,同比下降11.04%,占总资产的比重为40.78%。分账龄看,公司1年以上账龄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2.20亿元,上年同期为1.48亿元。

报告期内,你公司信用减值损失2,736.24万元,同比增长1,357.23%,你公司解释变动的主要原因为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发生变动。

请你公司:

(1)结合业务模式、信用政策、回款期限情况,以及应收账款变动幅

度大幅低于收入变动幅度的情况,说明是否存在通过调整信用政策增加营业收入的情形;

(2)列示1年以上应收账款的逾期情况,并说明逾期金额和原因;请结合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应收账款账龄分布、客户信用风险状况、期后回款情况和同行业公司坏账计提情况等,说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说明公司对应收账款的催收及期后回款情况。

3、关于预付账款

你公司预付账款期末余额为3,010.50万元,同比增长3,924.88%。你公司解释变动原因为公司采购个别项目所需的材料、设备及服务时与供应商采用了预付款结算方式。

请你公司:

(1)列示向预付账款余额前五大供应商的具体采购内容;说明相关交易对手方与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输送的其他关系;

(2)结合行业惯例、预付款项期后转销情况及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说明预付款项较上期同比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4、关于存货

你公司存货期末账面价值8,936.42万元,同比增长5,918.73%。你公司解释变动原因为公司正在实施中的个别项目合同金额较大,其材料、设备

等投入较多所致。根据报表附注,存货中合同履约成本期末账面价值8,886.62万元,较期初增长8,817.31万元。

请你公司:

(1)说明合同履约成本核算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主要项目名称,合同金额、起始时间、履约进度等;

(2)结合合同履约成本期后结转、相关在手订单金额等,说明合同履约成本同比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5、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

2023年4月18日,你公司披露变更公告,称公司于4月17日收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函》,该函件表示鉴于原委派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袁人环、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李峻雄存在工作调整,现委派谢静为新任签字会计师、叶立萍为新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负责继续完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项目质量复核工作。

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说明公司审计工作临近结束更换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的原因;说明新任签字会计师谢静、新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叶立萍参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审计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进场时间、参与程度等;说明变更事项是否会对公司年审工作形成不利影响。

请你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于2023年5月

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邮箱(feedback@bse.cn)并对外披露。特此函告。

上市公司管理部2023年5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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