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5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9日以直接送达、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忠锋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表决方式、决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因此,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5月4日,并同意以109.11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40名激励对象授予16.02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特此公告。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