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资产抵押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于2023年4月28日、4月29日分别与山东五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商行”)重新签署《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为2022年在农商行办理的于2025年3月28日到期的940万元贷款、于2025年5月11日到期的1,800.00万元贷款办理无还本续贷。根据公司与农商行重新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贷款金额合计为2,740.00万元,贷款到期日为2026年4月26日,贷款方式为抵押担保及保证担保。根据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与农商行分别签署的编号(莲农商)高抵字(2023)年第071-1号及(莲农商)高抵字(2023)年第071-2《最高额抵押合同》,重新评估公司已抵押给农商行的部分土地房产(权证号为:莲房权证城区字第20140629号、莲国用(2015)第000491号、鲁(2023)五莲县不动产权第0000544号006幢车间、007幢车间)价值,并办理抵押登记为以上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家属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已为原贷款对应抵押的其他房产(权证号为:
鲁(2023)五莲县不动产权第0000545号、鲁(2023)五莲县不动产权第0000544号-008-A幢车间)办理解押。
2023年4月28日,经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照银行”)同意,公司2022年在日照银行五莲支行办理的于2023年10月21日到期的300万贷款变更了贷款方式,由抵押、保证贷款变更为保证贷款。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已为该笔贷款对应抵押的土地房产(权证号为:莲房权证高泽字第20140628
号、莲国用(2014)第000261号)办理解押。
二、本次抵押、解押资产基本情况
(一)抵押资产基本情况:
抵押物 | 面积(平方米) | 账面价值(元) | 不动产权证号 |
房屋 | 43,312.10 | 11,832,175.01 | 莲房权证城区字第20140629号 |
工业用地 | 95,237.00 | 11,756,820.13 | 莲国用(2015)第000491号 |
房屋 | 10,294.14 | 6,610,457.94 | 鲁(2023)五莲县不动产权第0000544号-006幢车间、007幢车间 |
合计 | 148,843.24 | 30,199,453.08 |
(二)解押资产基本情况:
解押物 | 面积(平方米) | 账面价值(元) | 不动产权证号 |
房屋 | 39,744.29 | 9,611,828.72 | 莲房权证高泽字第20140628号 |
工业用地 | 78,659.00 | 9,840,285.53 | 莲国用(2014)第000261号 |
房屋 | 16,687.24 | 20,035,104.76 | 鲁(2023)五莲县不动产权第0000545号、鲁(2023)五莲县不动产权第0000544号-008-A幢车间 |
合计 | 135,090.53 | 39,487,219.01 |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除上述资产抵押以外,无其他资产抵押情况。
三、审批决策程序
2023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质押担保的议案》,并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公司预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含15,000万元),在总授信额度内,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处理在上述授信和担保额度内的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办理相关手续等。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银行授信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具体发生的融资行为及对应的担保行为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如有新增或变更的情况除外)。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实际向银行融资余额合计4,040万元,未超过经
审议的授信额度。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银行提供资产抵押,有利于公司取得银行贷款,满足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