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七日
目 录
国网英大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议程 ...... 1
国网英大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须知 ...... 3
国网英大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表决办法 ...... 4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5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6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
议案四、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 8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9
议案六、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10
议案七、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11
议案八、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 12
议案九、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9议案十、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分配及2023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21议案十一、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分配及2023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23议案十二、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24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7日14:30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乙18号英大国际大厦会议室出席会议人员:
1.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0日(星期三)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公司董事会邀请的相关人员
会议议程:
1.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2.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须知
3.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表决办法
4.审议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
(1)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8)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9)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分配及2023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11)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分配及2023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12)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5.股东沟通
6.表决
7.休会、现场投票表决统计
8.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9.休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合并表决统计
10.复会、宣布最终表决结果
11.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12.宣读大会决议
13.大会结束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须知为切实维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须知如下:
一、股东大会设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召开等有关事宜。
二、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权利,同时也必须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或扰乱会议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发生干扰股东大会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大会秘书处将报告有关部门处理,出席会议人员应听从大会工作人员劝导,共同维护好股东大会秩序和安全。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有权对大会意外情况作出紧急处置。
四、股东要求在大会发言的,请于会前十五分钟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出示持股有效证明,填写《发言登记表》。发言人数以15人为限,超过15人时,以持股数多的前15名为限,发言顺序按持股数多少安排。
五、股东需要发言或提问的,由大会主持人指名后到指定位置进行发言,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的股份份额。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大会需审议的事项及表决结果,通过法定程序进行法律见证。本次大会由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见证。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表决办法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表决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表决办法。
一、大会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在大会表决时,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有一票表决权(实行累积投票制的议案除外)。
二、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应逐项表决,在议案下方的“同意”、“反对”、
“弃权”中任选一项,选择方式以在所选择对应的空格中打“√”为准,不符合此规则的表决均视为弃权。
三、表决完成后,请股东将表决票及时投入票箱或交给场内工作人员,以便及时统计表决结果。
四、每一议案的表决投票,应当至少有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和一名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参加清点,并由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网披露,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全文同时刊登在2023年4月27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请审议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17日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
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网披露。
请审议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17日
议案三
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网披露。
请审议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5月17日
议案四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网披露。
请审议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17日
议案五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
2022年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1.实现营业总收入108.6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51%;
2.实现利润总额18.73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72%;
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69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2.65%;
4.截至2022年末,公司总资产为445.02亿元;
5.截至2022年末,公司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合计188.41亿元;
6.公司2022年度基本每股收益0.187元;
7.截至2022年末,公司每股归母净资产3.29元;
8.公司2022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75 %;
9.公司2022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65%。请审议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17日
议案六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各位股东: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母公司全年实现税后净利润为571,302,609.12元。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加上实施上年度利润分配后的剩余未分配利润后,截至2022年末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539,794,040.1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7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718,435,74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25,950,837.41元(含税),占2022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0.5%。
2022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请审议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17日
议案七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目标和业务实际,公司拟定了2023年度财务预算,具体报告如下:
一、财务预算编制基准
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是以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2022年度合并损益表为基础,结合2023年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市场环境变化和2023年公司经营计划、管理目标及各项业务收支计划进行编制。
本预算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与2022年度保持一致。
本预算所涉及的主体范围包括公司本部、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持股73.49%)、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持股100%)、上海置信电气有限公司(直接持股100%)(以下简称“置信电气”)、国网英大碳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直接持股100%),2023年预算编制将上述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按合并报表口径予以合并。
二、财务预算编制的基本前提
1.假设本预算期内公司所处社会经济、法律和政策环境无重大变化。电气业务(置信电气)假设本预算期内主要产品原材料供应价格无重大变化。
2.本预算期所得税税率置信电气下属高新技术企业(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武汉南瑞有限责任公司、襄阳国网合成绝缘子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置信电气非晶有限公司、上海置信日港电气有限公司)按照15%税率预计,公司本部及其余子公司均按照25%预计。
3.未考虑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的重大影响。
三、主要预算指标
2023年,公司力争实现营业总收入108亿元、利润总额26亿元,资本性支出4.1亿元。
请审议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17日
议案八
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及其控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执行情况进行汇总确认并对公司及其控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了预计。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2年度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网”)及所属公司、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财”)、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银行”)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关联方发生的销售采购、存贷业务、经营租赁、资金融通、金融业务等的关联交易额度已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2022年度,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向国家电网及所属公司等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见下表:
类别/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人 | 2022年度预计金额(万元) | 2022年度执行金额 (万元) | |
销售采购 | 销售产品、提供劳务 | 国家电网及所属公司 | 650,000.00 | 579,087.00 |
采购产品、接受劳务 | 50,000.00 | 34,047.67 | ||
存贷业务 | 存款 | 广发银行 | 日均余额不超过 50,000.00 | 日均余额不超过151.15 |
综合授信 | 广发银行 | 164,000.00 | 100,000.00 | |
华夏银行 | 90,000.00 | 0.00 | ||
经营租赁 | 经营租赁收入 | 国家电网及所属公司 | 1,200.00 | 724.23 |
经营租赁支出 | 14,000.00 | 11,203.30 | ||
资金融通 | 利息收入 | 广发银行 | 400.00 | 14.36 |
利息支出 | 国家电网及所属公司 | 4,000.00 | 2,310.00 | |
广发银行 | 5,000.00 | 167.32 | ||
华夏银行 | 5,000.00 | 0.00 | ||
金融业务 | 手续费与佣金收入 | 国家电网及所属公司 | 400,000.00 | 349,415.46 |
手续费与佣金支出 | 6,000.00 | 1,351.65 | ||
认购关联方金融产品 | 国家电网及所属公司 | 120,000.00 | 34,498.00 | |
广发银行 | 100,000.00 | 0.00 | ||
华夏银行 | 100,000.00 | 0.00 |
注:(1)上表中存款业务实际执行额远低于预计数,系英大证券自有资金存放量较少。
(2)综合授信业务实际执行额远低于预计数,系华夏银行全面收紧对关联方的授信业务。
(3)利息支出实际执行额远低于预计数,系业务需求变化所致,英大证券对关联方实
际债券利息支出比预期减少。
(4)认购关联方金融产品业务实际执行额远低于预计数,系2022年市场行情原因,英大信托、英大证券投资机会较少。
2.2022年度,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与中国电财发生的存贷业务和资金融通业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见下表:
类别/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人 | 2022年度预计金额(万元) | 2022年度执行金额 (万元) | |
存贷业务 | 存款 | 中国电财 | 每日最高存款限额 164,000.00 | 每日最高存款限额95,338.84 |
综合授信 | 中国电财 | 330,000.00 | 330,000.00 | |
资金融通 | 利息收入 | 中国电财 | 1,600.00 | 1,362.84 |
利息支出 | 中国电财 | 6,000.00 | 0.00 |
注:上表中利息支出实际执行远低于预计数,系公司及控股公司2022年未在中国电财发生贷款业务,故未有利息支出产生。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
2023年度公司主营业务与上一年相比没有变化,公司继续实行“金融+先进制造”双主业运行,主要关联方范围包括国家电网及所属公司、中国电财、广发银行和华夏银行。
1.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详见下表:
类别/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人 | 2023年度预计金额(万元) | |
销售采购 | 销售产品、提供劳务 | 国家电网及所属公司 | 660,000.00 |
采购产品、接受劳务 | 20,000.00 | ||
存贷业务 | 存款 | 广发银行 | 日均余额不超过 50,000.00 |
综合授信 | 广发银行 | 100,000.00 | |
华夏银行 | 90,000.00 | ||
经营租赁 | 经营租赁收入 | 国家电网及所属公司 | 1,000.00 |
经营租赁支出 | 15,000.00 | ||
资金融通 | 利息收入 | 广发银行 | 300.00 |
利息支出 | 国家电网及所属公司 | 5,000.00 | |
广发银行 | 1,300.00 | ||
华夏银行 | 1,200.00 | ||
金融业务 | 手续费与佣金收入 | 国家电网及所属公司 | 480,000.00 |
手续费与佣金支出 | 3,500.00 | ||
认购关联方金融产品 | 国家电网及所属公司 | 135,000.00 | |
广发银行 | 30,000.00 | ||
华夏银行 | 30,000.00 |
2.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与中国电财发生的存贷业务和资金融通业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详见下表:
类别/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人 | 2023年度预计金额(万元) | |
存贷业务 | 存款 | 中国电财 | 每日最高存款限额 119,000.00 |
综合授信 | 中国电财 | 350,000.00 | |
资金融通 | 利息收入 | 中国电财 | 2,100.00 |
利息支出
利息支出 | 中国电财 | 1,900.00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公司名称: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辛保安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6号注册资本:8295000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主营业务:输电(有效期至2026年1月25日);供电(经批准的供电区域);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实业投资及经营管理;与电力供应有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电力生产调度信息通信、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在国(境)外举办各类生产性企业。(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公司名称: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谭永香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乙18号院1号楼注册资本:280000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主营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3.公司名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凯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注册资本:2178986.0711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主营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等有价证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和代客外汇买卖;代理国外信用卡的发行及付款业务;离岸金融业务;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银监会等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公司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民吉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注册资本:1538722.3983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主营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
1.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大集团”)持有公司65.53%的股权,是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网持有英大集团100%的股权,是公司最终控股股东;国家电网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管理的中央企业,国务
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国家电网持有中国电财51%股权,英大集团持有中国电财49%股权,国家电网是中国电财最终控股股东。
3.公司董事长杨东伟任广发银行董事。
4.公司董事、总经理马晓燕任华夏银行董事。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
1.销售采购:销售产品、提供劳务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采购产品、接受劳务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和接受劳务。
2.存贷业务:存款主要是公司及其控股产业类公司在中国电财的存款和公司控股金融类公司在广发银行的存款;综合授信是中国电财、广发银行和华夏银行向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
3.经营租赁:经营租赁收入是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为了日常经营及办公需要将部分物业出租给关联方收取的租金和物业费;经营租赁支出是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为了日常经营及办公需要租赁关联方的物业支付的租金和物业费等相关费用。
4.资金融通:利息支出主要为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向关联方拆入资金支付的利息和关联方认购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发行的债券发生的利息支出;利息收入主要为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向关联方拆出资金或存款取得的利息收入。
5.金融业务:
5.1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主要为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服务而收取的手续费、咨询费和佣金等收入。
5.2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主要为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为开展业务而向关联方支付的手续费、中介费和佣金支出等费用。
5.3认购关联方金融产品:主要为公司及其控股公司认购关联方金融产品的规模。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1.销售采购:公司向国家电网及所属公司销售采购产品和劳务,绝大多数合同通过公开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取得,此类合同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中标条件确定,其他合同由双方参照市场价协议确定。
2.存贷业务:中国电财给予公司的存款利率,原则上不低于同期主要商业银行为同类存款提供的利率,不低于中国电财为国家电网其他成员公司提供的同类存款利率;广发银行和华夏银行为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提供存贷款服务,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存贷款利率,双方协商确定。
3.关联租赁: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因日常经营与办公需要与关联方发生的经营租赁由出租方与承租方根据租赁物业周边市场租金水平协商定价。
4.资金融通:借入资金和债券发行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不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和债券发行市场利率执行,具体融资利率由关联方根据融资人的信用风险状况、融资期限等协商确定,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浮动。
5.金融业务:与关联方在信托业务方面开展合作、提供财务顾问服务、收取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由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和关联方综合考虑信托业务中对资金用途、还款方式、风控措施、期限等因素,通过商务谈判确定定价水平;与关联方在证券期货业务方面开展合作,经纪业务、信用业务参照同业标准、按照公司统一的业务政策向关联方收费,投资银行、资产管理、咨询等业务以市场收费惯例为基础,综合考虑服务量、服务难易程度、附加服务需求等,双方按照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与关联方在证券期货业务方面开展合作,向关联方支付的手续费、中介费和佣金支出等费用,由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英大期货有限公司参考市场价格、行业惯例等与服务对象公平协商确定;认购关联方金融产品主要参考产品的收益水平和安全性进行选择。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一)由于行业特点,公司与国家电网及所属公司发生的销售与采购类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主营业务的需要,满足国家电网及所属公司对产品及服务的需要,该关联交易基本通过招标方式取得,交易定价公允。除了使公司通过销售获得应有的收入和利润外无其他影响,并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而且交易是持续和必要的。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并能为公司带来收益。同时,相关关联交易均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日常经营、合规管理、风险管理不构成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而且交易是持续和必要的。
本议案需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请审议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17日
议案九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需要,公司拟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在审计期间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为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为公司进行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2023年年度审计费用为347.61万元,其中公司合并和母公司审计费用92.4万元(含内控审计报告费用28万元)。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信永中和成立于2012年3月2日,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人,注册会计师1,49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1年度业务收入为36.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6.9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54亿元。2021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58家,收费总额4.5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2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
分0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和纪律处分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晁小燕女士,200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8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颜凡清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7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胡丽娅女士,200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为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为公司提供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347.61万元(根据合并范围变动进行调整),其中公司合并和母公司审计费用92.4万元(含内控审计报告费用28万元),与2022年年度审计费用基本持平。
请审议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议案十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分配及2023年度薪酬考核方案
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有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将董事2022年度薪酬分配及2023年度薪酬考核方案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度薪酬分配
根据2022年度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以及董事个人绩效评价情况,2022年度薪酬分配情况如下(均为税前金额):
姓名 | 职务 | 任期起止时间 | 2022年内任期薪酬 (税前,万元) |
杨东伟 | 董事长 | 2022年5月至2025年5月 | 0 |
马晓燕 | 董事 | 2023年1月至2025年5月 | 0 |
俞华军 | 董事 | 2022年5月至2025年5月 | 69.18 |
段光明 | 董事 | 2022年9月至2025年5月 | 46.86 |
张凡华 | 董事 | 2022年5月至2025年5月 | 100.04 |
张贱明 | 董事 | 2022年5月至2025年5月 | 0 |
杨骥珉 | 董事 | 2022年5月至2025年5月 | 70 |
王 遥 | 独立董事 | 2022年5月至2023年5月 | 12 |
程小可 | 独立董事 | 2022年5月至2025年5月 | 12 |
陈斌开 | 独立董事 | 2022年5月至2025年5月 | 12 |
宋 洁 | 独立董事 | 2022年5月至2025年5月 | 12 |
谭真勇 | 董事、总经理(离任) | 2022年5月至2022年12月 | 109.32 |
王剑波 | 董事(离任) | 2020年4月至2022年5月 | 23.97 |
郝京春 | 董事(离任) | 2022年5月至2022年8月 | 46.86 |
夏 清 | 独立董事(离任) | 2019年5月至2022年5月 | 0 |
潘 斌 | 独立董事(离任) | 2019年5月至2022年5月 | 0 |
赵春光 | 独立董事(离任) | 2019年5月至2022年5月 | 0 |
部分董事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或因工作调动,从关联方调至公司任职,其在关联方工作期间从关联方获取报酬。
二、2023年度薪酬考核方案
1.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所属的具体职务、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兑现。
2.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津贴为12万元/年(税前)。
3.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从公司取得的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ESG治理绩效以及个人绩效评价相挂钩,实际支付金额会有所波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组织对考核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人资部配合具体实施。公司董事因换届、调整、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请审议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17日
议案十一
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分配及2023年度薪酬考核方案
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有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将监事2022年度薪酬分配及2023年度薪酬考核方案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度薪酬分配
根据2022年度公司监事个人绩效评价情况,2022年度薪酬分配情况如下(均为税前金额):
姓名 | 职务 | 任期起止时间 | 2022年内任期薪酬 (税前,万元) |
孙红旗 | 监事会主席 | 2022年5月至2025年5月 | 0 |
张 朋 | 监事 | 2022年5月至2025年5月 | 0 |
李经纬 | 监事 | 2022年5月至2025年5月 | 0 |
张彤宇 | 职工监事 | 2022年5月至2025年5月 | 85.66 |
邢 峻 | 职工监事 | 2022年5月至2025年5月 | 68.70 |
部分监事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2022年度任期内未从公司获取报酬。
二、2023年度薪酬考核方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公司监事领取与岗位相应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公司监事因换届、调整、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请审议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5月17日
议案十二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王遥女士连续任职将满6年,因此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鉴于王遥女士辞职后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王遥女士的辞职将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王遥女士仍将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职责。
董事会拟推荐刘俊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刘俊勇先生的基本情况和简历如下:
刘俊勇,男,1963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历任四川大学电气工程学院书记、院长,中国电力教育大学院(校)长联席会第三届、第四届主席。现任四川大学电气工程学院二级教授、教授委员会主席,四川电机工程学会副理事长,四川省电工技术学会副理事长,全国电力交易机构联盟第一届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电工技术学会能源互联网装备技术副主任委员,IEEE中国区智慧乡村委员会副主席等职务。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
截至目前,刘俊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刘俊勇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同时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请审议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