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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恒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议案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05

证券代码:832469 证券简称:富恒新材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5月5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更正公司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该议案具体内容,我们认为:公司为了确保定期报告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对2019年、2020年、2021 年和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更正,其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相关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更正公司2019年、2020年、2021 年、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该议案具体内容,我们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关于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审核报告》(众环专字(2023)0300142号)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本着谨慎、稳健的原则,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我们同意《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我们同意该议案。

三、《关于前期差错更正事项的专项鉴证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差错的调整更正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对会计差错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相关规定。董事会关于该差错和信息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等相关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文广、高香林

2023年5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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