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股票简称: 蓝丰生化公司股票代码: 0025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新沂市华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新沂市钟吾路48号通讯地址:新沂市钟吾路48号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五月五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6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8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9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0
附表 ...... 11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蓝丰生化/公司 | 指 |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本报告书 | 指 |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益投资 | 指 | 新沂市华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本报告书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股份权益变动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准则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新沂市华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新沂市钟吾路48号法定代表人:梁华中注册资本:75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816627251580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企业投资管理及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期限:2007年6月12日至无固定期限主要股东姓名:梁华中通讯地址:新沂市钟吾路48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梁华中 | 男 | 董事长 | 中国 | 江苏 | 否 |
门昌飚 | 男 | 总经理 | 中国 | 江苏 | 否 |
郑善龙 | 男 | 董事 | 中国 | 宁夏 | 否 |
陈德银 | 男 | 董事 | 中国 | 江苏 | 否 |
徐西之 | 男 | 董事 | 中国 | 江苏 | 否 |
许遵明 | 男 | 董事 | 中国 | 江苏 | 否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华益投资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不存在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由于:华益投资根据自身资金使用需要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公司于2022年12月2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73),华益投资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7,47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华益投资已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5,270,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1%,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除上述减持计划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性。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1、本次权益变动前,华益投资持有公司20,794,42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373,936,278股的5.56%。
2、2023年1月31日至5月4日,因股东资金需求,华益投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数2,097,700股。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华益投资持有公司18,696,72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
综上所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比例减少到5.00%以下。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 ||
股份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华益投资 | 合计持股数量 | 20,794,420 | 5.56 | 18,696,720 | 5.0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0,794,420 | 5.56 | 18,696,720 | 5.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注:华益投资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为4.999975%,经四舍五入后为5.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标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 | 交易方式 | 买卖方向 | 股份来源 | 时间 | 变动数量 |
1 | 集中竞价 | 卖出 | 首发前股份 | 2023年1月12日 | -70,000 |
2 | 集中竞价 | 卖出 | 首发前股份 | 2023年1月13日 | -258,000 |
3 | 集中竞价 | 卖出 | 首发前股份 | 2023年1月16日 | -2,630,000 |
4 | 集中竞价 | 卖出 | 首发前股份 | 2023年1月17日 | -200,000 |
5 | 集中竞价 | 卖出 | 首发前股份 | 2023年1月30日 | -15,200 |
6 | 集中竞价 | 卖出 | 首发前股份 | 2023年2月6日 | -539,800 |
7 | 集中竞价 | 卖出 | 首发前股份 | 2023年2月7日 | -22,000 |
8 | 集中竞价 | 卖出 | 首发前股份 | 2023年5月4日 | -1,535,900 |
注:上述交易价格区间为:4.75元/股-5.71元/股。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文本;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证券部,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可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单位/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沂市华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委派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江苏新沂 |
股票简称 | 蓝丰生化 | 股票代码 | 002513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新沂市华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新沂市钟吾路48号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 20,794,420股 持股比例: 5.56%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 18,696,720股 变动比例: -0.56%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3年1月31日-2023年5月 4日 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减持。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 | 是 ■ 否 □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减持蓝丰生化股票的可能。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不适用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沂市华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五月五日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沂市华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委派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