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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湖股份:关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06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8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4),决定于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于2023年5月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同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西藏泓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泓杉”)提交的《关于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决策效率,降低决策成本,西藏泓杉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西藏泓杉持有公司104,631,2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74%,提案人的资格、提案内容及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除上述增加的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各项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未发生变更。现对《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补充如下: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6日

3.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00257大湖股份2023/5/9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西藏泓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3年4月25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21.74%股份的股东西藏泓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2023年5月5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为提高决策效率,降低决策成本,西藏泓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议公司董事会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一并进行审议。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3年4月25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16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建设东路348号泓鑫桃林6号楼21楼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7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第1-7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内容。第8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内容。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6日

?报备文件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

授权委托书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7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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