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华自科技: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04

证券代码:300490 证券简称:华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4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1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3年3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2023年度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合计不超过37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为保证综合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完成,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在2023年度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

10.86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以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签订的协议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2月22日、2023年3月1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以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2023-009、2023-022)。

二、担保进展情况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华自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自能源”)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长沙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控股孙公司湖南格莱特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莱特新能源”)向浦发银行长沙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500万元,向长

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圭塘支行申请最高额借款2,000万元(以下简称“长沙农商银行圭塘支行”),为保证子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顺利进行,公司近日与浦发银行长沙分行和长沙农商银行圭塘支行分别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华自能源和格莱特新能源上述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对华自能源及格莱特新能源提供担保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本次担保前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本次担保后担保余额剩余可用担保额度已审议的担保额度本次担保后担保余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是否关联担保
湖南华自能源服务有限公司43.28%1,0001,0002,0001,0003,0000.96%
湖南格莱特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93.30%2,979.792,5005,479.792,020.217,5002.63%

上述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湖南华自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11月08日

住所:长沙高新开发区欣盛路151号华自科技信息化及系统集成产业基地备班楼

法定代表人:邓海军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营业范围:合同能源管理;电力生产(限分支机构);电力供应;售电业务;电力工程设计服务;电力工程施工;电网的建设、经营;配电网的技术咨

询;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的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的运营;新能源汽车换电站的建设;新能源汽车换电站的运营;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运营及技术服务、产品与系统的销售、研发;新能源汽车充电信息化平台开发运营;新能源汽车、储能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租赁;停车场建设;专业停车场服务;道路自动收费停车泊位的经营、管理;停车场运营管理;太阳能光伏电站系统集成;光伏项目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及运营管理;分布式燃气项目的技术开发、咨询及转让;储能系统的技术咨询;储能设备安装;储能系统设计;储能系统的研发;节能技术咨询、交流服务;综合节能和用能咨询;智慧城市的相关服务、规划、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从事P2P网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资管及跨界从事金融、第三方支付、虚拟货币交易、ICO、非法外汇等互联网金融业务)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华自能源100%股权与本公司的关系:华自能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湖南格莱特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11月11日住所:长沙高新开发区欣盛路151号产业园3号厂房3楼办公室法定代表人:金瑞平注册资本:2000万元营业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电力设施器材销售;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华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格莱特新能源51%的股权与本公司的关系:格莱特新能源为本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二)被担保人的主要财务数据

1、湖南华自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3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5,947.3417,607.62
负债总额5,778.667,619.78
净资产10,168.689,987.84
2022年度(经审计)2023年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4,206.421,473.86
利润总额186.94-185.31
净利润241.81-184.36

3、湖南格莱特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3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46,612.1047,133.40
负债总额43,646.2643,973.34
净资产2,965.843,160.06
2022年度(经审计)2023年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16,509.394,454.46
利润总额1,702.26188.35
净利润1,562.96177.0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被担保方华自能源和格莱特新能源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浦发银行长沙分行、长沙农商银行圭塘支行

2、担保方: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担保方:湖南华自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湖南格莱特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金额:公司向浦发银行长沙分行为华自能源提供不超过1,000万元,为格莱特新能源提供不超过5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向长沙农商银行圭塘支行为格莱特新能源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格莱特新能源其他股东按其出资比例在前述最高担保额内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6、担保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根据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向借款人宣布提前还款之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主合同期限届满,债务人与债权人协商达成借款展期的,保证人仍在原担保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顺延。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各级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42亿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07%。以上担保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及各级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以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2、《最高额借款合同》;

3、《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